主题:女性主義/Selected article/6

传统婚姻的支持者高举显示“婚姻=男人+女人”的标语牌
西班牙同性婚姻於2005年7月3日起合法實施。2004年,由首相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領導的新任社會黨政府開始推動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運動,包括同性伴侶收養子女的同等權利。經過長時間辯論後,西班牙議會(採兩院制,由眾議院參議院組成)於2005年6月30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並於2005年7月2日公布。西班牙的同性婚姻在2005年7月3日星期天起正式邁入合法一途,是繼荷蘭比利時後,第三個舉國實行合法同性婚姻的國家,比加拿大早了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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