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葉又嘉在话题“政黨列入標準”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列表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政治专题 (获评列表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列表级列表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列表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台灣专题 (获评列表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台灣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灣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列表级列表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列表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條目名稱

是否改为台湾政党列表比较合适?毕竟1949年以前的政党也应该算作是中華民國政黨--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40 2005年3月9日 (UTC)

當時我定的條目就叫台灣政黨列表,是虎兄改名為中華民國政黨列表的。--Kerry7374 01:53 2005年3月10日 (UTC)

我說說個人看法。因為政黨是一種特殊的法人,在現代民主國家中,通常政黨必須經過政府登記,因此中華民國政黨列表,應該是以依照中華民國《人民團體法》完成法人設立登記的政黨為準,目前看來這個列表的內容是符合前述定義的。在我看來1949年之前在中華民國存在的政黨,或許跟台灣的關係不算很大(畢竟當時台灣是日本統治),如果有必要專門介紹當時的政黨,我不反對再開另一個列表,條目名稱或許可以稱為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1912年-1949年)。--虎兒 (talk) 02:46 2005年3月10日 (UTC)

之前又去內政部查了一下最新的政黨名錄。這個.....台灣果然什麼黨都有....不知道該說什麼(現在是不是流行把名字取帥一點來吸引人加入啊??)。--Kerry7374 12:54 2005年3月13日 (UTC)

保護台灣大聯盟

保護台灣大聯盟是一個政黨,2004年8月1日成立,黨主席為楊緒東,2005年5月12日備案,是台灣第110個政黨;不相信的人請參見內政部民政司的政黨名冊。 --Kerry 17:18 2005年5月24日 (UTC)

不是名字後面一定要有"黨"才能算政黨好嗎。--Kerry 17:20 2005年5月24日 (UTC)

没有中国共产党?

这个列表是中华民国什么时期的政党列表?如果是现在,现在的中华民国从名义上包括大陆,而中国共产党显然是一个政党。如果是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也是中华民国内的一个政党。除非(1)本表不包括中华民国实际控制地区之外的政党,那么就叫“台湾政党列表”好了。(2)本表专列共产党成立之前(-1921年)。不过那个时候显然没有这个表里的大多数.--蒙人 23:45 2005年6月4日 (UTC)

相對於沒有中國共產黨

中共说中国国民党是台湾政党

可笑吗。他们说台湾是中国台北,国民党却是台湾政党,不是分裂中国的表现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71.156.39.104對話貢獻)加入。

你是說中共在分裂所謂的「中國」?—68.98.154.196 2007年9月23日 (日) 18:52 (UTC)回复

關於「台灣政黨」重定向至「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在下認為這樣的重定向有問題。畢竟1945年光復台灣地區的政黨(如台共民眾黨)就不能算是中華民國政黨呀。—  Howard61313 歡迎留言 2008年2月15日 (五) 11:45 (UTC)回复

目前定義的是「依內政部登記之中華民國政黨」,如果是台灣共產黨台灣民眾黨Category:臺灣政黨可以使用,目前感覺沒什麼問題。還是您要花時間重寫一個「台灣政黨」條目?─kakoui (留言) 2008年2月15日 (五) 22:50 (UTC)回复

禁止任何不可靠之部落格連結?

Wildcursive 先生惠鑒!

謝謝您的修正!

小弟與這些黨主席許多是朋友,至少有卅多個黨是小弟協助成立的,小弟當然知道如何連絡他們,內政部官員限於官僚體制的硬邦邦規範,所以他們都承認資料沒有小弟來得確實,您不相信請向內政部民政司公民參政科承辦人傅正良先生詢問 moi1462@moi.gov.tw 02-23565918,因為他還曾經電郵向小弟致謝,小弟雖然不敢說資料一定百分之百正確(我也可以做到,我正在慢慢嘗試),但絕對比內政部登記的確實,因為這些都是這近數年來實際從事連絡工作的經驗累積。

小弟是新手,請告知小弟維基百科在哪裡規定:「除非附有確切可靠可查證來源,維基亦不列任何 e-mail (亦難查證),禁止任何不可靠之部落格連結」,因為您要知道,許多小黨經費人力有限,部落格是最容易建立的連絡網站,為何說部落格不可靠,他一樣是網站,只不過是依附在某些大網站之下,為何底層階級的人士就要如此不被尊重!

甚且要查證電郵是否可靠,您只要一封郵件過去即可知道,為何您不去查證一下,如果您不相信小弟提供之資訊!維基百科是服務群眾的地方,一定希望給大家正確之資訊,如果明知資訊有誤,仍要放上去,這樣對不知者公平嗎?小弟身為一百多個政黨連線的總召,本身即是可靠來源!甚且我們亦交代不相信本資料者,可以去下載內政部之官方資料,哪裡更還有電話,不相信的話,就寫信電話去詢問,看看小弟的資料是否正確!

甚且您如果只是要去掉,電郵與部落格,為何輕率到將許多不相關的修正,以及之後小弟再做的一些修正一併去除,使得小弟要再修改都很花時間,這樣對小弟而言,確實有不被尊重之感覺!小弟因此先撤銷您的修正,請您體諒!

仍然謝謝您給小弟新手的許多震撼教育!

敬祝 安祺

梅峰 謹敬

中華家國創黨總管家
週日家國論壇負責人
健保免費連線召集人

條目內容之編輯標準

1. 維基經過10年運作,已累積許多「方針與指引」,包括「非原創研究」、「列明來源」、「可供查證」、「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不是當事人或組織的宣傳工具)、「不要介绍自我」、「迴避利益衝突」等等。

2. 個人經驗或私人訊息或部落格都不被維基認定為可靠來源或確切依據,你只能要求內政部修訂登記地址並公告更新(被假定為權威正確之內容),維基只接受公開合理可靠的資訊(我查證並不等於其他人可查證,所以要人人皆可從頁面腳註語連結等第一手查證的來源)。違反或不符這些方針的內容可能被視為破壞而需移除。維基百科只接受已發生、有報導、有可見度的較重要資訊。如果資訊有誤,頂多留白,而非加入不符來源標準的資訊。

3. 維基希望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從任何地方查閱條目時所獲得的資訊都是正確、至少是無誤的。所以,通常對較雜蕪而難於短時間內確認資訊的編輯,予以回退至先前較無問題的版本(必要時附說明)。維基創辦人吉米·威爾士也表明在維基龐大的條目內容中,「零資訊勝過錯誤或不實的資訊」!你可以想像維基是如何儘可能努力地維護至少該符合哪些基本標準的公信力!

4. 關於政黨基本資訊台灣政黨信息框,維基只接受這些。維基通常也不同意用戶公布過多過詳細的個人訊息與連結,且本版是用來討論條目內容的。維基不是打廣告的地方、也不隸屬任何政治勢力。

5. 當事人可以參與討論或留言建議修訂事項,但依照「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之說明,你梅峰或其他連線相關人士是否可再參與和你個人政治活動有關條目之編輯,顯有疑義,利害相關人士通常被認為難以客觀。如果再做出超過版面維護之編輯(用其他帳號也一樣),會將此案提交臺灣維基人或全體中文維基編輯討論,屆時可能會有更嚴格標準。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2:36 (UTC)回复

地址資料並非「知識」,是「事實」

范管理員您好!

謝謝通知,但在在下眼裡,在此刻大家爭取在野大聯盟的當兒,這位王先生以前不管,現在卻玩這種把戲,就是要想對第三勢力不利,君子欺之以方,您等要被這些規則拘泥,在下也沒有意見,甚且在下一直說,地址或電話資料並非「知識」,這是一番兩瞪眼的,事實,現實,實情,甚至是隱私,打過去甚至去看,馬上見真章,與百科全書多數的「知識」相異,而且這些隱私資料,一般正式文獻是不會列入的,只有當事人為了宣傳會表明,為何您不能瞭解!

梅峰 謹敬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4日 (三) 18:10 (UTC)回复

(1)您寫在這裡,范管理員怎麼會看到?(2)您要自我幻想陰謀論我也沒辦法,但臺灣過去幾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選舉,若是選前半年內的所有編輯都要被當作有政治目的,那恐怕有近半的編輯你都可以說有陰謀了。為什麼會突然注意到,除了是正好有時間比對內政部資料外,當然也跟你習慣用漢字寫數字造成少數政黨地址格式與其他政黨不同有關囉(與WP: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不符)。至於什麼在野大聯盟,維基百科一向秉持WP:NPOV,也跟本人要求您要出具有官方背書的佐證資料八桿子打不著關係(3)您現在的編輯方式違反方針,除了我以外也已經有其他用戶及管理員告知。若是您認為這些資訊屬於「隱私資料」,則是否適合在維基百科上公開也不無疑問。建議您若想讓網友們知道這些政黨的地址與資料,可以放在您自己的政黨網站上。若是您能夠「有效證明」其他政黨與健保免費連線的從屬關係(口說無憑),則在您將這些在其他具有該類政黨正式承認的官方網站公開後,我們才可能有討論是否要將這些資料放到這裡來的可能性。(4)我是真心尊重您是政治前輩,才願意花時間跟您說這麼多的。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8:53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這裡討論,當然就這裡說,我們還在作戰!

在野小黨被政治打壓習慣了,國民共三黨到處都設有奸細,您匿名出現,誰能保證您不是?且硬要在這件事情上與您嘴巴上的政治前輩對陣,小弟說得沒有道理嗎?您只會說方針,卻不要事實!甚且現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選舉,您難道不知道,要找理由,誰都會,不要看您說什麼,要看您在做什麼,決定您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為何別人都要真實資料,知道方針有其局限,只有您不知道,為何小弟改的資料,別人都不會更正,卻只有您最偉大,全盤否定!

這些地址資料開始並非小弟放的,小弟只不過更正罷了!以主要的為我們的政黨朋友服務,因為我們常有聯誼,而您可能的老闆,國民共三黨,就最怕我們如此!維基既然要放,就要放對的,要不全刪的話,小弟也沒有意見!您為何不將您的維基資料放到您自己的網站上,卻要到維基做白工!

您是為了工作或尊敬,而與小弟多言,小弟不與置評,反正人在做,天在看,總是有報應的!您要是真尊敬,會去舉報破壞,會去堅持錯誤資料,會只講方針,不講道理!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6日 (四) 02:30 (UTC)回复

梅召集人,您好:首先,我沒有要與您作戰的意思,只是單純執行方針。一般而言我對於破壞行為不會那麼有耐心,都是直接提報WP:破壞,但印象中還跟您來回溝通勸導無效後才提報,這些都有紀錄可查。您繼續對本人栽贓指控,只會流失包含本人在內的社群對您(包含在維基百科的您以及在真實社會中的您)的尊敬與您的政治與社會聲望。我與任何政黨都沒有關係,而維基百科絕大多數的人也都未使用真名,您是否要否定維基百科上絕大多數的編輯者?而事實上,我所使用的用戶名也並非假名。您在中華民國參政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的規範,在維基百科編輯也一樣要遵守WP:方針。相信不論是法律或是方針都有您喜歡的、不喜歡的,也有我喜歡的、不喜歡的(或認為適合與不適合的),但只要規定還在我們就應該遵守,不是嗎?我也說過,要是您對方針有意見,歡迎去相關討論頁討論,就像我們可以請行政機關與民代修法,但不是在法律未修改前就違法一樣。我說「過去幾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選舉」是過去十幾年已經發生的事,至於現在修法後未來選舉間的間隔最多也是2年多,怎麼算都不可能是3-4年。這些您都清楚得很,還說「現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選舉」,是否有意刻意混淆臺灣以外的編輯者及管理員?您一直說只有我對您的編輯否定,但我看樓上的User:Wildcursive兄也曾針對類似問題對您提出意見,現在也已經有User:OutlookxpUser:范兩位管理員告知您方針的重要性,您卻一直說只有我針對您、只有我否定您,卻未檢討自身作為,也有些不合理。我甚至還提供您可能可以解決的辦法(若是您能夠「有效證明」其他政黨與健保免費連線的從屬關係(口說無憑),則在您將這些在其他具有該類政黨正式承認的官方網站公開後,我們才可能有討論是否要將這些資料放到這裡來的可能性),但您卻視若無睹。至於您若有意提刪,歡迎待保護期滿後提到WP:頁面存廢討論,我沒有意見。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23:06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到底是誰在「破壞」,誰會對「破壞」有耐心,這叫做「破壞」嗎?這是編輯戰,您勸說一次後,馬上就舉報小弟「破壞」,您還真好心呢!

您說您只是要「執行」方針,換句話說,您也知道資料是錯誤的,可是仍要惡意執行,您難道不知道,方針只是達到求真求實目的之手段!就像說您明知道殺人是錯誤的,但為了執法,仍要去殺人!先不說方針是否被您雞毛當令箭,曲解與斷章取義,您與小弟同,都不是管理員,您有何必要一定要去「執行」!您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您也可以去要求修改方針,您捨此不為,卻一定要去「執行」您自以為是的方針,您難道是酷吏,這到底對您有何好處,讓您願意花這麼多時間去幹這件與您幾乎完全不相干的事情,您要小弟不懷疑您是國民共三黨的奸細,有可能嗎!規範是死的,人是活的,您敢保證您從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會人世上的所有規則?大家都知道應該儘量去遵守規範,這還需要您教!但多數人也知道,如果完全不用腦筋去遵守規範,那是必死無疑!

您說小弟對您「栽贓指控」,小弟有說您就是「國民共三黨的奸細」嗎?小弟只是「懷疑」您涉嫌做「國民共三黨的奸細」,小弟不能懷疑嗎?因為您的行為結果就是在做這三個讓幾乎全民痛恨政黨高興的事情,小弟懷疑有錯嗎?小弟不需要不該有的尊敬,小弟就事論事罷了!您也無法讓他人不尊敬小弟,小弟原則上行正做端,像您這樣一個不值得小弟尊敬的人,不尊敬小弟,小弟一點也不覺得有所謂!您說您與任何政黨沒有關係,那是您嘴巴說的,神才能驗證!維基人也有很多人用真名,您為何不用,您怕什麼?心中有鬼?尤其在幹這種與政黨鬥爭相關的事情,您的匿名與小弟的真名出現,誰較能讓人相信!小弟現在在前線作戰,哪裡有空有必要去管外行的維基修法事情,您如果這麼正義,您為何自己不做!

現在中華民國的選舉,地方九合一與中央二合一,都是四年一次,地方中央再相隔一年兩個月左右,只不過一個年尾,一個年頭,相差不到兩個月,選舉間隔近三年,所以小弟說:「現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選舉」,這樣有錯嗎?倒是您先前說:「但臺灣過去幾年每隔一至二年就有一次選舉」,卻現在才加說:「是過去十幾年已經發生的事」,甚且還說:「現在修法後未來選舉間的間隔最多也是兩年多」,這個「多」真有學問,您幾歲了,您不懂得四捨五入嗎!到底是誰「有意刻意混淆臺灣以外的編輯者及管理員」,非常清楚,因為您其實非常非常清楚這些規則,卻要刻意去誤導視聽,不是嗎,您要說您心中沒有鬼,其誰能信!

User:Wildcursive兄雖曾針對類似問題對小弟提出意見,但他後來有堅持嗎?甚至User:Wildcursive兄曾與小弟激辯過,人家卻到此為止,未像您這樣堅持錯誤的事情!User:OutlookxpUser:范兩位管理員也只是告知小弟方針的重要性,他們管理員立場如是,小弟沒話說,只是要請他們注意這種特殊情況,他們好像至今為止也沒有堅持要去修正,今天是只有您堅持,如果您不說話,相信大多數人都能夠分辨,地址資料並非「知識」,是「事實」!似乎只有先生您不知道!我沒有檢討自己的作為嗎?我有再三度修正還原嗎?倒是您,您何時「檢討自身作為」了!

您不必假裝一片好心建議小弟,您的建議根本不容易執行,小弟在前線作戰,也沒空去做,您只要不還原,天下太平,內政部官方資料,大家都可以看到,還能夠看到更正確的政黨地址資料,能夠找得到人,寄的資料有人收!這樣有什麼不好,因為官方與民間資料並存,對這種不是知識的事實,有何壞事,小弟並未讓官方資料不存在,您幹嘛堅持要消除更正確的資料,實在讓人想不通,您除了在執行「任務」外,到底有何可能之善意可言!

梅峰留言2014年7月26日 (四) 10:30 (UTC)回复

梅召集人:說真格的,因為小黨地址跟內政部資料是否相同實在不容易被發現,要是之前有不少人注意到這件事,絕對不會只有我來阻止您的。我也說過了,要不是您習慣用不同的格式寫地址,我根本不會起心動念去查。我相信您提供的資料至少有一部分應該是正確的,但我認為方針還是有其重要性。任何法律、方針都不可能100%只有優點沒有缺點,但我認為WP:非原創研究WP:可供查證都是利大於弊的,否則為什麼您梅召集人可以無憑無據在此編輯,其他人就不行?若大家都無憑無據編輯,維基百科的正確性就會大幅降低了,所以我認為方針還是有其必要性的。我當然不能說我「從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會人世上的所有規則」,但如果違反規則自然就應承擔可能的風險與後果,相信您我都有經驗吧。現在您違反了維基百科的規則,之前沒被發現,現在被發現了,自然應當承受後果。我之前說的明明就是「臺灣『過去幾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選舉」(意指中文維基百科存在的時間上,若是依您的標準,半數編輯都可以被當作有政治目的),哪裡有錯?哪有誤導人的嫌疑?反而我真是佩服召集人的數學程度,2年多四捨五入到3年還說得通,但要說「三『至四』年」,我還真不知道這「四」是打哪來的?您說「小弟在前線作戰,也沒空去做,您只要不還原,天下太平」,我也可以說「小弟我繁忙終日,也沒空去維護,您只要不再寫,天下太平」。其他的,我想再說下去也無益(換言之若沒有特別意義我不一定會再回覆了)。反正這件事管理員已經注意到了,保護過後你要再改,我就再提報破壞。若是您可以預測最後結果,又何必讓大家浪費時間呢?(附註:UTC是「世界協調時間」,不是中原標準時間,您卻老是在簽名時用UTC卻寫著中原標準時間。事實上,只要用4條波浪線,系統會自動帶入簽名檔與時間的。)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3:52 (UTC)回复

王先生您好!

您就最好不要再回覆,省得小弟浪費時間!

不容易發現是您說的,這是許多編輯者早即知道的事,否則為何要加註內政部官方資料!您明知小弟資料正確,卻還要硬生生的「殺人」,您自己承認『我當然不能說我「從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會人世上的所有規則」』,卻在此事上,硬要讀者看假的東西,居心如何,大家可以猜出!違反規則,承擔後果,不需您教,可是您卻硬要當酷吏,去殺不該殺的人,小弟沒有意見,天知道您為何如此,明顯有「任務」的可能性很大!

小弟為何「無憑無據在此編輯」,小弟完全調查過了,甚且有幾處是小弟現住的地方,這會錯嗎?只是您不敢去查證,您有本事去否定呀!大家都像您這樣雞毛當令箭,曲解與斷章取義,明知錯誤,卻仍要殺人,維基才會如您所說:「維基百科的正確性就會大幅降低了」!

小弟承認:「現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選舉」,因為話語濃縮,有點語病,這是小弟表達不清楚,小弟卻全無誤導大家之意,小弟在此認錯,小弟也已經解釋過,小弟為何如是說,因為兩種選舉都每四年一次,但兩種選舉卻又只隔一年兩個月,小弟才簡化的這樣說!但比起您的刻意去誤導視聽,輕微多了吧!甚且「三至四年」,也不能完全說是錯誤的,因為這可以是三,也可以到四,三年四捨五入就完全沒錯,四年也不能算錯,當初只是想指兩種選舉都是各四年辦一次!

您既然沒空,幹嘛硬要大家讀錯誤資料,而失去讀到正確資料的機會,這不是在找麻煩,要不就是有「任務」,否則您目的何在,「執法」嗎?您又不是管理員,真是奇怪!您只要再提破壞,就更代表您非常可能居心不良!反正倒楣的是維基讀者,小弟我這裡自有正確資料,我沒有影響,這只是證明維基有很多錯誤的資料,維基人有問題,竟然解決不了這個錯誤,任您這位可能居心不良的人,在此誤導視聽大眾罷了

謝謝您的時間指正!您還有一點點良心!但懂規則重要,良心更重要,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小弟的資料沒人修正,就代表真確,小弟也是有憑有據!

梅峰 2014年7月28日 (一) 03:31 (UTC)

政黨列入標準

根據政黨法,不參與選舉的政黨都要解散,因此只列入參與過的--葉又嘉留言2018年5月21日 (一) 11:20 (UTC)回复

返回到“中華民國政黨列表”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