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編程隨想

Chu Tse-tien在话题“中国大陆地区刑法中第 399 P1 不是枉法裁判罪”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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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有利于中文wikipedia在大陆的传播和正常使用

1.中文wikiepdia在大陆一般是直接无法浏览,这是因为wikipedia社区公认的“中立”原则使得中文wikipedia政治相关的条目“不符合大陆政府的期望”,而大陆政府不希望“人民”“自由地”浏览到大陆政府的阴暗面(比如64事件,台湾选举),故而中文维基遭到了长期的封锁。

此举不利于中文wikipedia在大陆的传播和正常使用

2.对付封锁的方法在大陆叫做“翻墙”,就是使用翻墙软件加密网络流量,使大陆政府的封锁工具失效,从而正常浏览被封锁的网页(比如中文wikipedia)。

本人也是使用翻墙软件以编辑中文wikipedia

3.编程随想的博客网站是被封锁的,所以他(用很小白的语言)宣传“翻墙方法”,且“动员”他的读者在大陆传播“翻墙软件”。

此举有利于中文wikipedia在大陆的传播和正常使用

4.他在他的中博文多次引用wikipedia,让更多人知道了wikipedia的存在。

此举使我了解到wikipedia的重要性,并经常使用维基百科查资料

5.他呼吁他的读者不要或尽可能少地使用中国大陆的网络服务,因为这些网络服务会配合“有关部门”收集用户隐私。这可能会使更多人放弃使用如百度百科这样的大陆背景的网络百科,而使用像维基百科这样的全球性的百科全书。

使用属于全球人类的百科全书。

6.我呼吁:请编程随想在他博客的首页的“名言区”挂上维基百科的公益广告。

这条目拉低了Wikipedia的质量

Wikipedia要避免地域中心,这一个条目很多内容可以说是个人中心+原创内容了,不符合Wikipedia的要求 Cheng Yizheng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6:13 (UTC)回复

对编程随想的批评

编程随想的博客内容十分有偏见,引用对他博客的负面批评帮会警惕许多人批判性地阅读他的文章,即便删掉条目还是会有人翻墙之后阅读他的文章并相信,如果不改成中立的,那么删掉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不能给他打广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47.245.53.185對話)於2019年4月10日 (三) 03:08 (UTC)加入。回复

(-)反对,希特勒的书也很有偏见,但《我的奋斗》这本书不还在?维基百科该词条主观上并未为编程随想打广告的倾向,而是其多少作为一个知名人物,其事迹值得记录以供后人评判。--Nmslawsl留言2023年2月9日 (四) 15:20 (UTC)回复

编程随想在线活动异常

编程随想超过15天没任何消息了【博客上来自他的最后一条评论回复】。要知道他自建立博客以来,从来没有静默超过2周,并且说过“有时候俺会连续多天没有上线,只要【不超过2周】,大伙儿无需担心


--FANminiworld留言2021年5月29日 (六) 10:41 (UTC)回复

我看了他的 Medium,最后的文章是 6 月 3 号,如果这个账号是他本人所建立并且只有他本人才有能力维护的话,可能他并没有被捕--Jimmy0w0留言2021年6月15日 (二) 03:25 (UTC)回复

请求核实

俺在维权网瞄到一条消息,编程随想:真名马勇康,山东东营人,居住地位于山东青岛,被捕前担任某网络科技公司工程师。 见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7/blog-post_57.html--Pavlov2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20:05 (UTC)回复

文章貌似被撤回了,看起来似乎是引用那个所谓净网志愿者协会的消息。--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6日 (二) 02:39 (UTC)回复

备用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4%B8%AD%E5%9C%8B/766307/%E9%A6%AC%E6%9F%90%E6%9F%90-%E6%B6%89%E5%8D%B1%E5%AE%B3%E5%9C%8B%E5%AE%89%E8%A2%AB%E6%8D%95-%E5%BE%8B%E5%B8%AB-%E6%88%96%E6%98%AF%E9%A6%96%E8%A6%81%E5%88%86%E5%AD%90%E6%81%90%E9%9D%A2%E8%87%A8%E7%B5%82%E8%BA%AB%E7%9B%A3%E7%A6%81--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iuLiming1討論貢獻)於2022年5月5日 (四) 03:04 (UTC)加入。回复

评论区异常

似乎从今年五月九号开始,博客的评论区无法正常加载,这个应该添加到条目内容吗?Python6345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08:21 (UTC)回复

确实显示“初始化评论界面出错!”--QiuLiming1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4:45 (UTC)回复
q--QiuLiming1留言2022年5月18日 (三) 14:45 (UTC)回复
这里有一个浏览器扩展程序可以修复这个问题:[1]。--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10:13 (UTC)回复

一些自由軟件運動方面的補充

這一件事揭露了專有軟件對個人隱私的不可逆的破壞,可見保留在專有軟件和不自由的網絡服務以及SaaSS上的專有軟件賬戶多麼危險。儘早註銷專有軟件帳號,儘早脫離苦海。

更何況編程隨想自己早已供認,自己使用虛擬機,而虛擬機則是專有軟件和自由軟件的一個模糊的“中立”地帶,本質上是打著虛擬機的幌子使用X Windows、Mac OS和Android等專有軟件,而使用任何專有軟件都有風險。 Wine、AppImage、Flatpak等軟件也包含不自由的軟件,也能起到部分類似“虛擬機”的效果,編程隨想使用GNU/Linux並之後用虛擬機運行X Windows的行為是危險的。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ocialism留言2022年11月15日 (二) 16:19 (UTC)回复

认为博主是阮晓寰的来源亦曾说博主是马勇康

本来源不可靠--Python6345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2:41 (UTC)回复

@Python6345有吗?我看到全文根本没有提到马。--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4:01 (UTC)回复
参见这篇文章--Python6345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4:54 (UTC)回复
RFA也是见风就是雨...--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5:05 (UTC)回复
這個其實算是來自維權網吧,RFA應該表述上再嚴謹點。--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7:19 (UTC)回复
但這回不像上次,阮晓寰是編程隨想的可能性已經非常大了,判決書裡面提到的被告寫作時間(2009年6月至2021年5月期间......)和編程隨想發政治類的文章時間也吻合。--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7:24 (UTC)回复
判决书没有提供可靠来源,除了曾经给出有冲突信息的RFA--Python6345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17:18 (UTC)回复
[2],判決書不提編程隨想,連他老婆都覺得可笑。rfa與上次轉載維權網不同的是這回是該媒體親自采訪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22:28 (UTC)回复
提到马的只有来源“杭州馬某危害國安遭查 誤傳「馬雲出事」阿里股暴跌 分析:當局炮製境外勢力案以嚇百姓不料翻車”,但是也没有断定。
原文为:

令當局始料未及的是,一場恐怖戲碼變成了嘲諷劇,「馬某某」成熱詞。網友仍樂此不疲猜測官方通告中「馬某某」的真實身份,有網民翻出為中共「淨網行動」提供服務的「淨協在線」早在2021年7月的帖文,認為「馬某某」疑為去年5月9日起與外界失聯的「編程隨想」,據「淨協在線」當時公開的一個打有馬賽克的身份證圖片,稱「編程隨想」為來自山東的「馬某某」,已於當年5月被捕及正在接受國安部門調查。

--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04:04 (UTC)回复
是的。自由亚洲电台和德国之声都不是多可靠的来源。但这一次“阮晓寰”的身份还是有比较高的可靠性的,我解释一下我的看法。原因在这里:https://品葱.rocks/article/56162 ("品葱"换成"pincong", 触发过滤了,但是这地方这么使用维基方针应当是允许的吧)这里面提到了一个大概是6个月以前被删除的Reddit贴文(链接:[3]),虽然内容已经删除无法考证,但是下面评论没被删除,能够看到那时有一个“所以应该叫阮xh吗”的评论。这是很强的证据,足以证明当时确实有人泄露过信息(因此那个品葱贴文里的图片提到的事情大概率不是事后捏造)。再回过头来配合一下条目来源中这几天这个“阮晓寰”的报道,这一次这个编程随想的身份应当确实是真实可靠的(去年有人发了个这么个没存在感的帖子,和这大半年之后真实的案件撞上,这就决定了最近的报道是有人拿别的真实案件扭曲成编程随想的概率很低),只是苦于找不到可靠及非一手的来源。所以我认为有关内容应当是可以写入条目的,既然有来源(自由亚洲电台和德国之声),虽然不是太好需要更好来源(但估计也找不到了吧)。--Kosaraju7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18:54 (UTC)回复
既然自由亞洲電台都採訪了編程隨想的妻子,應該沒什麼太大疑問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6:23 (UTC)回复

需要整理和补充来源

@5.78.95.9@沈旻昊两位最近新加入的内容可在此处查看:[4]。这些变更需要有人整理和补充来源。

抄送:@Liu116。--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09:27 (UTC)回复

好的,我會盡力補充來源,另外就是請問鏈接引用我用的方式對嗎?--沈旻昊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10:42 (UTC)回复
@沈旻昊对的。还有就是多次引用相同来源时只要写一次<ref name=xxx>内容</ref>,其他地方要用的话写<ref name=xxx/>就可以了。--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11:31 (UTC)回复
当然这需要源代码编辑。--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11:32 (UTC)回复
現在懂了--沈旻昊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11:50 (UTC)回复
哦哦,好的謝謝,不太懂,抱歉--沈旻昊留言2023年4月3日 (一) 11:49 (UTC)回复

「原本二審應在 5 月 22 日前完成,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決定將二審延期。」

這一句話雖然確有出處,但只有後半句是事實,前半句只是蘇雨桐與阮的家屬的自行理解,並不是事實。

因為依據中國大陸地區的《刑事訴訟法》,第二審程序應在 2 個月內完成,而不是 3 個月(3 個月是第一審的期限),因此其實 4 月 22 日時已經到期了,此後都是延期。

不過作為自己親自走過一遭的政治犯,我也可以坦白講,其實基本上八成以上的案件在法院這裡都會延期(不管是第一審還是第二審),各地都差不多,因為法院積壓案件很厲害。好一點的一線城市還會發給你個通知,一般會援引 206 P1 (4) 的「不可抗力」,其他地方上延期連個通知都沒有。卡在法院一卡卡一年以上的也很常見。法院一般會根據被告人的量刑來排案子,如果被告人的預計量刑本來就很長,那麼就會往後排。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大陸的判決書上在開頭的信息段都不寫什麼時候下起訴的原因(一般只列起訴書的引號)。而起訴書上的信息段一般都會寫得很詳細,什麼時候完成的偵查、哪天開始的審查起訴,哪天檢察院去會見的被告人(儘管這些可能會造假),如果有「三檢兩退」,那麼每次退回補充偵查和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的日期也都會有寫。因為一般在移送法院之前,即便是拖延,也是在框架內運用諸如「三檢兩退」的手法拖延,但法院的拖延則基本上就是一句「不可抗力」就給「中止審理」了。——當然,這部分就是我的「原創研究」了,算是給各位一點背景補充罷。--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3日 (六) 10:09 (UTC)回复

中国大陆地区刑法中第 399 P1 不是枉法裁判罪

没错,依照中国大陆地区刑法,「枉法裁判罪」是有的,但不是 399 P1, 而是 399 P2. 区分 P1, P2 的标准是看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非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就是徇私枉法,如果是非刑事案件就是枉法裁判。这个在中国大陆的《刑法》和释出于 1997 年的第一份罪名解释中都是能够直接查到的,无需任何「研究」。结果我加了条注,被诸位说是「原创研究」。我的原意是提醒读者这里家属的理解与法条有误,既没有修改家属所说的,也没有对家属所说的进行否认。就是指出了中国大陆地区法条中的原文内容,怎么就「原创研究」了呢?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2日 (一) 11:18 (UTC)回复

回退您编辑的是这位,@Cheetahze来看留言啦。--Akishima Yuka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2:30 (UTC)回复
我也不是要谴责谁,只是看到枉法裁判罪的问题再次起了争执在历史里,因此想就此解释一下。具体应该是三点:
1. 枉法裁判罪有;
2. 家属确实指控第一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3.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其实家属的指控应该是徇私枉法罪(家属自己还说了 399 P1, 那么就更毫无疑问了)。
最后我并不认为这构成原创研究,因为无需研究,中国大陆地区的刑法和中国大陆地区司法方面最高机构的「司法解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尤其是当写在注解里的时候,就类似于译者注、编者注,是对原文和现实出入时的一种解释。--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2日 (一) 13:12 (UTC)回复
鉴于方针已经说得很清楚,下面直接引述方针的说法:

即便是一段来源充足的内容,如果你在其中撰写了与来源全文无关的文字,或者提出了来源中没有直接和明确支持的立场,你同样进行了原创研究……切勿汇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或单个来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切勿超越来源中的表达,或者将来源用在与其本意不符的场合,譬如撰写与来源上下文无关的内容。简而言之,我们应该照着来源写。

在本例中,@Chu_Tse-tien写道:“依據中國大陸地區現行刑法與罪名解釋,參照阮父母信函中所指,實際應為 399-1 的‘徇私枉法罪’而非 399-2 的‘枉法裁判罪’。”先不探究该断言的真伪,即使可以从《刑法》和司法解释中推断得断言为真,但此结论并未出现在任何可靠来源中。换言之,没有可靠来源直接支持“實際應為 399-1 的‘徇私枉法罪’而非 399-2 的‘枉法裁判罪’”,因此这属于原创研究,并且违背了WP:V的要求。-Cheetahze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4:28 (UTC)回复
随你便呗。中文维基不就这样嘛。我再说半句话就又该说我不友善了。← 或者这句话也可能被诸位解读为不友善呢。--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2日 (一) 15:09 (UTC)回复
最后补充一句:
这个事实不需要任何「推断」,它就明明白白写在中国大陆官方给出的罪名解释里,就这么规定了:399 P1 叫徇私枉法罪,399 P2 叫枉法裁判罪。推断✕✕✕呢。家属说违反了 399 P1, 然后又说犯下 399 P2 的罪名,诸位认为不需要加注,认为加注就是「原创研究」,那就这么认为呗。我随便说句什么不都有人说「可以被理解为✕✕✕」然后说我侮辱了✕✕✕嘛。中文维基,早就见识过啦。--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2日 (一) 15:12 (UTC)回复
本来是从理性出发以事论事,您非要这样,请您好自为之。恕不奉陪。-Cheetahze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6:42 (UTC)回复
“实际应为、而非”,是编者在对重要事实做断言定论,这听起来很接近原创研究。应改为供读者参考的语气。--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6:58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你看看,在被人指控原創研究的時候Chu Tse-tien非要說「随你便呗。中文维基不就这样嘛」,你在用戶頁提醒過他了,他還是這樣。--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6月13日 (二) 01:50 (UTC)回复
对对对,继续开展你们的大批斗,唉,好样的 :)--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3日 (二) 06: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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