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YFdyh000/结构式讨论 存档 1的话题

Wong128hk (留言贡献)

請問這個替換是為什麼?

另外,如果可以麻煩回應一下互助客棧方針區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修訂案,有勞。

YFdyh000 (留言贡献)

因为“纪录”是用于榜单或者纪录片,而“记录”用于事情的记录,见有关的词典解释。

哪一则,“台湾省”那一则没进一步需求和观点,其他人可以宣布无争议公示(我不太喜欢这种方式)。

Wong128hk (留言贡献)

ummmm...可能又是一個地區詞?在香港沒有如此分野,難道八達通紀錄或者醫療紀錄又是榜單或者紀錄片?反而記錄在香港不太常用……台灣也似乎沒有類似規限,見。也可以見。記錄或紀錄應該是相通的,所以似乎無必要替換。或者如果大陸是有如此分野,建議用地區詞解決。

好的。其實在下一直想再改良現時方針指引修改系統,所以至今都未提案修訂《方針與指引方針》。如有意見,請不吝提出。

YFdyh000 (留言贡献)

嗯……好像是地区差异啊,大陆和香港、台湾的惯常区分不太一样。这个提到:【两个字在本义上的区别在于:“记”更偏向于动词,而“纪”则更偏向名词。不过发展到今天,“记”和“纪”在与其它字组成词语时,都是既可以作动词,也可以作名词。】【“纪录”相比于“记录”一般隐含着历史性、突破性和标志性的意义】。这个论坛的简化说法:【纪,本来是一个比年大的计时单位。记录,强调的是实时性,纪录,则表示历史性。】。

这个问答显示台湾也是【查法律統一用字表 名詞用「紀錄」;動詞用「記錄」 】。

为免争议,给页面加上地区词转换了。全局的地区词不太容易,有混用和错转的可能。

方针修订体系,我没有能令人满意的腹案,但如有想法欢迎探讨。

Xiplus (留言贡献)

在台灣,動詞用「記錄」,名詞兩個都可以用,法律統一用字是法律統一用字,不應在一般日常使用援引。

YFdyh000 (留言贡献)

@Xiplus所以平常会用哪个呢,或者混用吗。

Xiplus (留言贡献)

兩個都用,通用。

回复“「紀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