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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市旗
臺南市旗
類別市旗
比例1:1.68
啟用日期2014年12月23日
形式旗形呈方形,以白色作底色,市旗左側置屋簷意象輔助設計,右側置市徽及臺南TAINAN字樣

臺南市旗,是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市的市旗,這裡指的是2008年升格為直轄市之後的臺南市政府所使用的市旗。

設計

市旗右側置市徽及標準字,左側置屋簷意象輔助設計。故以下特別描述市徽樣式及意涵
1.市徽造型以南字為主要象徵,上半部象徵赤崁樓飛檐,下半部象徵府城古城門,中間黑色造型元素為黑面琵鷺黑臉及黑嘴形象表現,搭配上半部造型象徵展翅高飛精神。此造型亦含人字與大字形象意義,象徵以人為本及人文素養
2.色彩使用以琉璃金、城磚紅、古墨黑為主
3.標準字取自書法家朱玖瑩作品,強調古典城市意象及代表性

詳細標準

市旗樣式以白底為主,市徽置於旗面右側,其樣式如下
1.旗面橫寬與縱高之比例為3比2
2.TAINAN與臺南字樣各以灰字及黑字置於旗面右側
3.屋簷意象輔助設計置於旗面左側

沿革

臺灣省轄臺南市時期

 

省轄市時期的臺南市市旗為藍底中央綴市徽
市徽以市花鳳凰花(紅色部分)與「台南市」(白色部分)3個字組成

  • 鳳凰木日據時期被引進臺南市大量栽種,成為最普遍的路樹,臺南市亦有「鳳凰城」之稱
  • 中央白色為「台南市」三字融合的圖形:上半部為「市」字,為古城中線有指南針之意、上半及中間部為「南」字,中間圖案為府城遠景、下半部圓狀者為「台」字,圖形意象為船頭

臺灣省轄臺南縣時期

  • 依圖形顯示之意義:
    • 長方形綠地乃本縣一片青翠綠油油的平原,象徵生生蓬勃的朝氣,自強不息的活力
    • 中央梅花是代表堅忍的中華民國國花
    • 梅花底下黃金色稻穗顥示農業的豐收富足
    • 中間南縣以圓形書寫更表示本縣人和政通,地靈人傑,互助合作,精誠團結,圓滿成功之意
  • 依顏色顯示之意義:
    • 底面綠色代表朝氣、希望、一片祥和
    • 稻穗之金黃色代表高貴、豐收、人民生活富足進步
    • 梅花白色則是象徵聖潔、樸素、安定、喜愛和諧
    • 南縣紅色更象徵本縣人民勤奮的工作熱誠,有犧牲奉獻之偉大情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