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3

Wong128hk在话题“文言维基bot”中的最新留言:16年前

存檔參,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至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丁亥年榴月十七丁亥年冬月廿二

Archive 本頁乃往昔討論存檔。請勿編纂本頁。欲啟新議者,請移步當前討論頁;欲再議舊題者,請複製相關代碼至當前討論頁

請教

有個問題:一項源自一個宗教的資料,我們該以該宗教的正統經典作為權威參考資料?還是以該宗教以外的朋友的習慣作為權威參考資料?這問題源自對於「撒但」一詞的討論Xtctjames 2007年7月2日 (一) 11:04 (UTC)回复

我 已簡略地看了您們討論的內容。以本人作為一名基督徒,基於身份上的衝突,在此事上本人實不應發表過多的意見,不過本人亦支持討論中妙詩人的意見,即「我相 信重點是不論撒旦或撒但都不會影響他人理解此條目是什麼,只要有重定向,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對於今次未能給予您一些有用的意見,實在抱歉。—J.Wong 2007年7月2日 (一) 13:43 (UTC)回复

不怕吧?也來聊聊吧? ^_^

我雖然好像很堅持,但我不是純粹想來拉幫手,也不是非得辯贏全世界不可,我其實最想做到的,是看看按維基的制度,和群眾的智慧和理解能力,是不是有論證、有書證、有攷證,有溝通的誠意,有語言的能力,真相就可以彰顯。

維基的制度的成效,可以作為民主是不是能有效地運作的實驗場:)

即使最後沒能得到共識,我也總算是知道這套制度的成效可以去到哪裡嘛:)

一起來作個見證吧^_^—Xtctjames 2007年7月9日 (一) 06:34 (UTC)回复

抱歉!本人太遲發現閣下的留言了。在討論中,雖未見共識的達成,但其他用戶已接受了您的修改,只少他們沒有回退。:p 本人漸覺得您的堅持是正確的。最後,請恕在下私下授予您維基榮譽。恭喜您榮昇維基助理編輯。—J.Wong 2007年7月10日 (二) 06:48 (UTC)回复

沒想到會這樣,感謝之餘,也感到一點惶恐,因為小弟對維基的規條、制度、語法、系統功能仍然很陌生^^"

以後小弟要更加謹言慎行了,往後的日子,請前輩繼續指導^^"—Xtctjames 2007年7月11日 (三) 09:50 (UTC)回复

順道一問,我在瑜伽瑜珈師地論條 目發現了問題,但一來由於涉及條目名命名及圖的改動,我不懂語法和功能,二來恐像上次那樣被指在沒得到大家共識下就擅自改動,所以在該兩條目的討論頁提出 了問題所在處,但又沒人回應。按維基的規矩,該如何處理?有沒有法定的等候期之類的規矩,過了一定的等候期就可以當作大家都不反對了?—Xtctjames 2007年7月11日 (三) 11:54 (UTC)回复

正如{{honor}}所言,本人是根據您的貢獻來授予您適當的榮譽(條件所需,請見Wikipedia:維基榮譽Category:維基助理編輯)。閣下實在無必要妄自菲薄,閣下絕對是符合資格的。本人不知在這三個月以來,閣下感覺如何?但閣下在三個月裡証明了閣下是一個文明的,尊重其他用戶,尊重討論共識的用戶。放心,當您有問題時,本人定會盡力協助。順帶一提,閣下得到榮譽後,可以開始投票了。 令外,{{tools}}中,有許多的有用的連結。
至於,瑜伽這個問題,閣下盡管去辦吧!維基中並沒有什麼法定等候時間,卻有一個基本觀念叫忽略所有規則 (Ignore all rules)——如果規則阻礙你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品質,那麼忽略這些規則吧!及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只要於編輯摘要中表明原因,請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吧!毋須過慮。您只要熟悉維基五大支柱就已足夠,其他毋須過於故慮。
令外,本人建議您創建您自己的用戶頁(可以用wikipedia:用戶框的),這令其他用戶更瞭解您。
如在瑜伽的修改中,仍有任何問題,歡迎問之。—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13:14 (UTC)回复

原來有忽略所有規則 (Ignore all rules),很喜歡!^_^

前輩慷慨陳辭,晚閱後為之血脈沸騰,晚以後自必在能力範圍下,繼續以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品質為己任!^_^

順道一問,前輩可是香港Mensa的前副主席?事緣香港Mensa的前副主席恰巧也是叫Jonathan Wong,也是基督徒:)—Xtctjames 2007年7月12日 (四) 09:28 (UTC)回复

閣下客氣了。在維基中,人人是平等的,實毋須稱本人為前輩,閣下為後輩。本人的IQ尚未是全港最頂尖的百分之二十,令本人的英文名是Jason而非Jonathan,所以本人絕非Mensa的前副主席。令閣下誤解,實在抱歉。
本人實希望對閣下有更深入的認識,未知本人有無這個機會呢?—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2:45 (UTC)回复
其實我也有留意到Jason兄的建議,只是一來參觀過其他維基人的用戶頁後,想不起自己有甚麼可以寫在用戶頁的,而且小弟有某方面的學習障礙,要學習那麼多功能和語法,對我來說有點沉重:P,不過Jason兄如果有甚麼想知道的,但問無妨,無任歡迎 ^_^—Xtctjames 2007年7月12日 (四) 14:54 (UTC)回复
如 果因為一些障礙,而不能建立自己的用戶頁,實是可惜。本人願就此作出協助。可先由閣下挑選一個用戶的用戶頁作為藍本,其後本人會根據閣下所提供的資料及喜 好修改,使其成為閣下的用戶頁。其實閣下可在用戶頁中輸入閣下自我介紹會說的資料,簡單即可。又可以使用用戶框,這比較方便。如未學懂使用,則可告訴本人 閣下希望使用那一個,本人則代為加入。如對維基中的功能及語法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問之。—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5:33 (UTC)回复

謝謝,其實「用戶頁」這概念其實一直讓我感到很迷茫,因為我的理解,過去,工具書的編輯工作參與者,是不會成為工具書裡的資料之一的,充其量留個名字,所以我剛才到Wikipedia:用戶頁看 過一下,不全都懂,不過我留意到有「您應該用它來組織您在維基百科的工作,例如要編寫的條目,以及協助其他編者明白您會怎樣和他們合作」的內容,閱後,我 覺得,如果是全職參與一項編輯工作,「用戶頁」這種內部溝通機制應該是有其作用和價值的,但我相信,其實更多維基的新手(如我)最初只是打算來觀看,不過 有時看到有錯的地方沒人處理,恰巧自己又知道,才忍不住手順道修正一下而且,如果要這樣的新手(如我)我很有計畫地說要編寫甚麼條目,我實在說不上來 ^^"

我唯有報導一下我過去是在甚麼情況下會改動條目資料的吧:我是James,我最早改動的條目,以及改動得最大的條目,好像都是陶笛(憑記憶,不知道有沒有記錯),因為恰巧覺得內容有錯,而自己又恰巧覺得知道自己所相信的真相,不過改動是在誠惶誠恐的心情下進行的,幸好改動陶笛之後,又好像沒人理會、沒人罵我,所以「恰巧覺得內容有錯,而自己又恰巧覺得知道自己所相信的真相」就給人亂亂改的情況就漸多了:P

印象中,過去改動的資料多數是輕微字誤(我曾當過校對,職業病,加上改動輕微字誤少引起爭論,又不用學習太多維基規條、系統功能和語法)以及自己的興趣範疇(如陶笛)。曾經因為認為某項資料犯上訴諸群眾的從眾謬誤,因而引發我在這裡暫時遇上過最大的爭論。

對 於引發爭論,以至要獨排眾議(不從眾),我的感覺是既惶恐又疲倦,但個性和信念又不容許我放棄,面對漸多的反對聲音,對自己的信念也漸感迷茫,也深深感到 要運作一個開放性的百科全書所要付上的代價(好比要民主需要付上的代價 ^^"),由於自問並非才識魄力過人之輩,加上個性懶惰,因此,深深盼望自己不用再遇上需要獨排眾議、驗證真理的機會,寧當個快樂胡塗人^_^

基於上述種原因,暫時沒有計畫擴大活躍範圍,迷茫和誠惶誠恐的心情也仍然一如初來的時候(也許更甚:P)—Xtctjames 2007年7月13日 (五) 05:43 (UTC)回复

James, 客氣了。回想自己剛剛註冊時,本人絕無感到誠惶誠恐,卻非常胡塗。本人連什麼是Template也不知,只是慢慢地研究,從錯誤中吸收經驗。其實註冊至 今,本人仍未加入足一年。對他人的問題也只是范范之談,對維基,本人仍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如本人沒有估計錯誤,閣下患的應是學習障礙(純粹估,希望不 要介意)。本人對此症,未有深入的認識,只是憑著名稱去估。本人現實中也有一位朋友是學障的。
「難得胡塗」,不錯!無論是校對,還是洋洋千字的寫文章,都是貢獻,都應該嘉獎的。在用戶頁這問題上,不希望為您構成壓力,待您認為可以時,本人必予以協助。用戶頁上加入一兩句文字也可:)。
當然,現在有時本人編輯一些文章後,也恐怕會變成炮轟對象。處理一些討論時,更是惶恐。猶以刪除討論,最為「恐怖」。那怕結果是刪除、保留,還是無共識,只消一個錯誤的決定,都有機會變成炮灰。無奈必須有一處理。更無奈是少人處理。唉~—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08:29 (UTC)回复

編輯人員們的無私奉獻的可敬之處,就在此顯明了^_^Xtctjames

奉獻只為了給予一眾編輯者一個好的編輯環境。您已榮昇為維基助理編輯,您已經可以投票了。當然,投票與否,您可以選擇的。—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13:16 (UTC)回复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15日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15日#人名表按照姓名排列的所有子列表中的讨论统计似乎有误?我统计的是3保留,6删除。我已经暂时加回到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积压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5日 (四) 03:25 (UTC)回复

似乎是提刪者的一票,計與不計的問題。本人從不計算提請者的提請作一票刪除票,所以,保留及刪除票的比例為3:5。又因支持的票數不足全部票數的三份之二,所以本人以無共識結束此討論。當把提刪一票也計算成刪除票,支持的票數就剛剛為全部票數的三份之二。所以此票是否計算在內,應要小心處理。除非再多一些用戶投票,否則此問題只會糾纏不清。—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04:41 (UTC)回复

长人列表

有人在提删,我觉得有些人名在中文中没有对应的名称,不如将不知名的和没有中文名的长人从此表中删去,你的意见呢?—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09:41 (UTC)回复

本人是看見此條目被提刪,才盡一點綿力翻譯小許。希望條目被保留及創建者繼續翻譯。但本人對人名的翻譯實在有點無能為力。所以是否刪去這些名稱,本人沒有什麼意見。令外,本人認為條目應更名為「高人列表」或「巨人列表」〈List of tall men〉。未知閣下意見如何?—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0:27 (UTC)回复
那样甚好,关于是用高人还是长人巨人或是高人,巨人似乎都用于传说中的生物,如泰坦巨人,高人似乎是一些仙人,如世外高人,而长人多见于篮球界可以看这个链接[1]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10:35 (UTC)回复
閣下認為Tall men應直譯為高人??還是應該不變呢?—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0:45 (UTC)回复
高人需要消歧义,如果能找到比长人更好的词语,最好,目前还是长人比较能精确反应原意—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10:50 (UTC)回复
多謝您的意見,本人會再作考慮。—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2:33 (UTC)回复

邀請出席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典禮暨2007香港夏聚

 


謹訂於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下午三時
假香港城市大學康樂樓9樓城峰閣舉行




敬備茶點 恭候光臨 懇賜花籃


如未克撥冗光臨,請到這裏覆示

關於您的簽名

這是一個小小的提醒→ 根據Wikipedia:在讨论页上签名#需要避免的签名的指引,避免在簽名中使用外部連結頁面或者模板,但我見到您的簽名是「{{subst:User:Wong128hk/sign}}」,這樣做會帶來的後果是(看看指引吧)。建議在您的參數設置設為「{{subst:User:Wong128hk/sign}}」(而不是「{{subst:User:Wong128hk/sign}}」),這樣做的好處是(也是看看指引吧)。注意:這只是一個提示,不是強制性的,但也希望您可以對維基百科的伺服器着想。—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9日 (一) 04:18 (UTC)回复

感謝您的提醒。本人的簽署太長了,實不想阻礙他人,且本人不會再轉換簽署,所以應該不會為伺服器帶來太大的工作量。—J.Wong 2007年7月9日 (一) 06:57 (UTC)回复

新條目推薦:一問多薦解決方案投票中

Wikipedia:投票/新條目一問多薦的相關問題正進行投票,以得一條提問舉薦多個條目的解決方案。希望閣下參與表決,謝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9日 (一) 11:20 (UTC)回复

已表態。J.Wong 2007年7月9日 (一) 13:15 (UTC)回复

关于翻译导引

页面在此->User:Woc2006/草稿,欢迎斧正。--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0日 (二) 12:04 (UTC)回复

已經細閱此文,是一不錯的資源。且本人亦已加上本人習慣使用的網上字典的網址。—J.Wong 2007年7月10日 (二) 12:34 (UTC)回复

第五次動員令

第五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歡迎各方維基人參加。

本次動員令是大動員令+小動員令的模式,3個主題的小動員令分別是:消滅外文動員令歷史動員令世界遺產動員令。規制與前次大致相同。

「消滅外文動員令」要求參與者從翻譯任務的100個條目中選擇條目,完成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將此邀請函發給其他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謝君之合作。—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10日 (二) 17:59 (UTC)回复

感謝邀請,本人已參加這次動員令。—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01:46 (UTC)回复

关于首页放置动员令内容之投票

人神之间已经新建了投票的页面Wikipedia:投票/首页放置动员令内容相关问题,欢迎各位前往投票和讨论并轉發這個消息。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Wikipedia talk: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1日 (三) 13:03 (UTC)回复

已表態。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13:35 (UTC)回复

邀請出席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典禮暨2007香港夏聚

 


謹訂於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下午三時
假香港城市大學康樂樓9樓城峰閣舉行



敬備茶點 恭候光臨 懇賜花籃


如未克撥冗光臨,請到這裏覆示
2007年7月11日 (三) 15:56 (UTC)

請教閣下

你好!今日(7月12日),香港政府宣布了沙中線的落實路線圖了,然而將會刪除興建銅鑼灣北站,希望閣下會在你的地鐵模擬圖上作出及時修改。另外,本人發現閣下所編製的模擬圖有很多的差異。本人願意為新的模擬圖作出討論。如可以的話,可否以MSN作聯絡的討論呢?—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36 (UTC)回复

抱歉,惜本人並非此圖的作者。本人只是認為此圖甚有特色,才用此圖「裝飾」本人的用戶頁。惟本人願意協助修改此圖。—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7:43 (UTC)回复
那麼閣下知道那圖是由誰編製的呢?—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46 (UTC)回复
從歷史上看,應是用戶Xavier114fch。—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7:54 (UTC)回复
謝謝。—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57 (UTC)回复

別客氣。閣下有否打算何時修改此圖呢?—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8:00 (UTC)回复

這要等待該圖的原創作者的同意下才會進行相關的編製,以免日後的口角。—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8:14 (UTC)回复
那本人唯有期待修改後的圖。當然,如在修改上遇上問題,本人願意提供協助。—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08:34 (UTC)回复

簡繁麵包

瀏覽到號角報條目,看到有「版面 包括……」的字樣,而繁體版自動把跟「包」字相連的「面」字改成「麵」字(「面包」:D),看來這問題應該不止出現在個別條目,而是系統設定問題,恐要透過調整系統設定才能解決了—Xtctjames 2007年7月14日 (六) 09:38 (UTC)回复

本人已到相關頁報告這個「面包問題」。不過也有語法用以處理這個問題,便是以-{}-括着文字,這樣該文字便不會被系統繁簡轉換。—J.Wong 2007年7月14日 (六) 12:36 (UTC)回复

re:关于三氧化二砷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本人會循着您所提供的方向擴充此文。惟本人見提請將毋法通過,所以先撤回申請,待擴充後再提請。而在撤回申請時,本人亦必須刪去您的留言,現就此向您道歉。還望以後多多指教。 而本人也希望在擴張三氧化二砷上,得到更多的意見。如果對此仍有任何意見,煩請至本人的討論頁寫下。—J.Wong 2007年7月14日 (六) 15:56 (UTC)回复

不存在道歉阿,这个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呢,其实我也挺希望能够加快科学条目的进展,不过像这个条目,就算我不反对肯定有一堆人反对的。我有空也会来扩充一下这个条目,最近手上有有些关于元素方面的书。一起努力哦—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4日 (六) 16:32 (UTC)回复
本人手上也有一本關於無機化學的書。也有提及砒霜的兩種形態,即非晶體玻璃狀及八面體形態。但涉及它的化學作用則不多,只有四個。—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5:01 (UTC)回复
我这本书有9个关于其的反应,分别是它与卤化氢、水、硝酸、碱、硫、醇、烷基铝、卤代烃、芳基重氮化钠的反应。另外我觉得可以介绍一下于其相关的含氧酸盐,不知道你的意见如何。今天我没太多事应该会完善以下这个条目,期待与君合作。—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5日 (日) 06:49 (UTC)回复
本人的書中有寫它和臭氧、過氧化氫、氯等的反應(它被氧化為砷酸),三氧化二砷與碳或氰化鉀共熱或與氯化亞錫溶液反應(被還原為棕色砷),三氧化二砷與濃硝酸共熱產生水合砷酸及加熱它與硫得出三硫化二砷。
可以的。合作愉快。—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7:18 (UTC)回复

动员令翻译条目评分

看到您参加这次翻译动员令了,请到Wikipedia: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翻译条目评分,谢谢。——≡¤≈☆★☆  2007年7月15日 (日) 02:53 (UTC)回复

已評分。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5:08 (UTC)回复

现在如何查询编辑次数??

看阁下似乎一直关注与维基荣誉,不过近期编辑次数查询工具似乎罢工了,请问现在如何查询编辑次数?—小Prinz 2007年7月16日 (一) 13:34 (UTC)回复

本人是用這個工具。這個在有那個罷工工具以前比較常用的。—J.Wong 2007年7月16日 (一) 13:38 (UTC)回复
谢谢!—小Prinz 2007年7月16日 (一) 13:43 (UTC)回复
客氣了。—J.Wong 2007年7月16日 (一) 13:44 (UTC)回复

RE:歲月風雲

電視播放歌曲時,有打出歌名「天這樣藍」。連英文維基中也表示主題曲是「天這樣藍」。請勿再回退。—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3:18 (UTC)回复

哪個MV版本有寫歌名是《天這樣藍》?? 我看的版本是翡翠台播的4分鐘版本, 只有克勤和小剛, 並無劇集畫面。—No1luvME 2007年7月18日 (三) 03:21 (UTC)回复
無論如何這次是本人不小心犯下的錯誤,本人先在此道歉。以本人是留言後,才看到您以上留言。所以語氣有點強硬。(即留言時不知歌曲已改名。)不過本人在網上搜尋過,又沒有幾多個網站表明主題曲名字是歲月風雲,應該說是沒有。 —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3:49 (UTC)回复
無所謂啦, 因為之前TVB週刊的而且確係寫咗歌名《天這樣藍》,我今朝在改歲月風雲時﹐已經貼了消息來源連結, 不過就唔太起眼。—No1luvME 2007年7月18日 (三) 03:56 (UTC)回复
本人還是喜歡「天這樣藍」這個名多些。本人已用<ref></ref>套住條link,另於文末加了參考資料的部分。這使參考資料更為顯眼。—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9:14 (UTC)回复

Re: 請問

請問如何使用Popup回退別人的編輯呢?—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似乎在IE和Firefox下預設顯示Popup的彈出都不同。我主要是用IE的,那我先說下IE的方法:

  1. 在「最近更改」、「監視列表」等有「歷史」和「差異」連結的頁面中:用滑鼠指向「歷史」,隨即顯示一個列表,指向其中一個時間連結(也就是你想條目恢復到的版本),再點在新彈出的Popup上的「回退恢復」(也就是「編輯舊版」和「當前」之間那個),然後等它自動操作;或指向「差異」,也就彈出一個與之前版本比較的Popup,點在這個Popup上的「回退恢復」就可進行回退操作。
  2. 在頁面的「歷史」頁面中,指向其中一個項目的日期連結,就會彈出一個顯示該版本的摘要的Popup,點這個Popup上的「回退恢復」就可進行回退操作了。此外在比較兩個版本的差異中,指向其中一個版本的日期連結也會有同樣的效果。

P.S. 似乎Popups還沒加入「撤銷某個修訂版本的修訂」這個功能。看來笨笨的小B那個版本,最近加入了撤銷功能了(至少在Firefox下可用),Firefox的介面也變得與IE下的差不多。--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7 (UTC)回复

等等,看來你也把我另外建立strings-zh.js也複製過去了 :) 其實本身笨笨的小B也包含了這個文件了,只是我開始用Popups時,那個版本內的字串似乎還沒完全翻譯好,所以我才自己再弄一個而已。--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1 (UTC)回复
另外,這個工具在中文維基百科本地也有解說,可參見WP:POPUP~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9 (UTC)回复
首先,感謝您的回覆。本人是用firefox的,和您所云的方法無異。不過,popup上的是「回退」而非「恢復」。本人本想複製您的js碼,然後使用。但試了好幾次仍不能,初誤會要把令外兩碼也複製才行。但複製後,仍毋法執行。—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3:53 (UTC)回复
或者你去檢查一下,每行前面是否有至少一個空格(不清楚空行是否也需要這樣,不過我也這樣做了),然後清理一下Cache後再試試?--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59 (UTC)回复
這次行了。多了許多功能。 再一次感謝您的協助。:)—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4:24 (UTC)回复
別客氣 :)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4:52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不好意思

我本来没打算申请荣誉,既然给了,就说一下,我编辑2000+,新条目推荐3+,好像是执行编辑C的标准吧。--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7月23日 (一) 13: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一時傻了,在使用工具查看閣下的編輯數時,看了下一行的數字。已更正。再一次恭喜閣下榮昇。—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20 (UTC)回复

re:翻译名词

本人現正翻譯脊髓一文,在翻譯時遇到一個本人不懂翻譯的專有名詞--interposed nuclei。未知閣下懂不懂呢?—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06 (UTC)回复

应该是“中间核”。--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7月23日 (一) 13:12 (UTC)回复

Thank you!—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24 (UTC)回复

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會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3

相信各位已參與了維基一段日子,在這一段時間中,「您」的心裏有否曾遇到以下的問題:

  • 要隔著電腦來跟其他維基人溝通,但又有感虛無縹緲,有如「隔山買牛」?
  • 自己居於新界,沒空/沒錢/沒心機/沒精神參與在多於九龍舉行的香港維基人聚會?
  • 自己很想把維基百科推廣出去,但又從來沒有勇氣說:「自己有份參與這一有意義的工作」?

如果你在以上的問題有任何一項答「有」的話,在此誠邀閣下報名參與一個屬於「」的維基聚會:

 
  •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 時間:晚上8時20分
  • 地點:大埔太和邨麥當勞(見圖)

在會上,你可以跟同住新界北的「隔離鄰舍」以及其他來自不同地區的維基人見面,又可表達「」對維基的心得和意見,論盡天下事。敬請各位踴躍支持、積極參與,為維基各項計劃給些意見!多謝各位!

請按此報名及查看詳情!

籌辦人:維基人TYC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費勒姆對話貢獻)於2007年7月29日 (日) 05:14加入。

未能出席,預祝成功。—J.Wong 2007年7月29日 (日) 09:15 (UTC)回复

首次巡迴定期聚會將在元朗

Seen.--J.Wong 2007年7月30日 (一) 15:16 (UTC)回复

Re: 有新條目推薦的時間門檻

新薦究竟應以大擴/翻譯完成日計算,還是推薦日計算呢?令可謂推薦日?是用戶交上WP:DYK的日期?還是舉薦討論完成即登上首頁「您知道嗎?」的日期呢?這令本人非常混亂。盼望指教。—J.Wong 2007年8月2日 (四) 03:24 (UTC)回复

推薦日應指交上WP:DYK的日期,但新薦究竟怎麼我也不太肯定,依我理解應該是大擴完成日計算。怛實際是怎樣我想要再請教一下User:Cloudcolors。—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8月3日 (五) 18:52 (UTC)回复

感謝您的回應。—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2:27 (UTC)回复

RE:授予維基見習編輯

留言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8:19 (UTC)回复

明白。--DoraConan 與本人商談 2007年8月4日 (六) 08:1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8:19 (UTC)回复

不同譯名

前輩,小弟又有事請教^^"

事緣小弟在維基經驗尚淺,下面的討論,小弟的觀點、措辭可有問題?可真有觸犯Lecter君所指的相當不尊重文字原作者問題?應如何處理才能避免、才能符合維基的規則?

請停止在各條目轉換亞里斯多德的譯名,斯與士兩種譯法都存在,不同譯名的原則是先到先得、繁簡或地區用詞轉換是在繁簡轉換請求頁面進行,這與其主條目的名稱無關,單邊的在其他條目更改譯名是相當不尊重文字原作者的行為,之前已經有其他人向閣下做出提醒了。Lecter 咖啡館♨ 2007年8月5日 (日) 11:37 (UTC)

恕小弟直言,前輩言重了^^"
小弟明白兩種譯法都存在,我改動「亞里斯多德」不是因為翻譯偏好問題,是系統繁簡轉換的設定問題。原因是在繁體顯示模式裡,「亞里斯多德」會變成「亞裡斯多德」(有些條目甚至用了「亞裏斯多德」呢,這是字誤問題,字誤不存在先到先得吧?^^"),而「亞里士多德」的「里」在繁體顯示模式裡卻會自動保留,前輩請用繁體顯示模式觀看您發給小弟的前文裡的「里」即知。
尚祈先亮察^^"—Xtctjames 2007年8月5日 (日) 12:29 (UTC)
的確,系統的問題應至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申請更正。在維基百科中,條目是不屬於任何一人的,所以並沒有所謂的「原作者」,但編者與編者之間應互相尊重。至於這是否不尊重曾參與者,實屬見仁見智。應如何避免︰在發現繁簡轉換問題時,到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中申請。不要私下大規模更改,由管理員修改系統會更有效率。維基百科中沒有這方面的方針。
本人令開一個標題是為了不中斷閣下與Lecter之對話,昐汝能理解。—J.Wong 2007年8月5日 (日) 13:48 (UTC)回复
『在維基百科中,條目是不屬於任何一人的,所以並沒有所謂的「原作者」』←按情理,小弟也是這樣想,再說,我看見編輯頁面也有「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不過由於我還是不熟這裡的規矩,也不想擴大爭論,所以先前不敢提出這想法^^"
要做到不卑不亢、恰到好處還真不容易,這些討論,總是讓我犯胃病,希望小弟三不五時來請教J兄,不會也讓J兄頭痛吧^^"—Xtctjames 2007年8月5日 (日) 14:23 (UTC)回复
做到恰到好處是不容易的,我亦正向此方向努力。您的提問令我回想年內所學所累積的經驗,不斷的回顧便可加深記憶,對我也是一次重溫的好機會。所以我不會頭痛的,等著您問一條會令我頭痛的問題。:)
宣傳文字︰「到中文維基協會討論維基事吧!」
純粹宣傳,喜歡就瀏覽一下,不喜歡的毋須理會。^^.—J.Wong 2007年8月5日 (日) 14:52 (UTC)回复

謝謝

謝謝您那麼快就看到我的申請,授予見習編輯,不過當了見習編輯後有什麼可以做?—愛神 2007年8月6日 (一) 03:24 (UTC)回复

當了見習編輯後,已可以在各大投票中投票。除非特別注明,否則可在所有投票中表態。這是最底資格要求。其餘沒有太大分別。—J.Wong 2007年8月6日 (一) 03:30 (UTC)回复
是不是那些什麼新條目推荐之類的東西?—愛神 2007年8月6日 (一) 03:46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中已列出維基百科內進行中的投票。—J.Wong 2007年8月6日 (一) 04:03 (UTC)回复
噢,謝謝您,我們可以交個朋友嗎?我是個新手,多多指教!—愛神 2007年8月7日 (二) 03:42 (UTC)回复
無任歡迎。—J.Wong 2007年8月7日 (二) 03:49 (UTC)回复
十分謝謝您。這陣子外出了,沒回應您,讓您待久了,實在對不起!—愛神 2007年8月14日 (二) 06:54 (UTC)回复
客氣了。—J.Won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57 (UTC)回复
謝謝您,想問一句,您可否告訴我一些寫條目較好的維基人,好參考一下他們的條目?—愛神 2007年8月14日 (二) 07:02 (UTC)回复
您可參考一些特色優良新薦條目。這些條目皆被一眾維基人評定為好的條目。—J.Wong 2007年8月14日 (二) 07:38 (UTC)回复

香港維基人第一次巡迴定期聚會

Seen.—J.Wong 2007年8月9日 (四) 14:30 (UTC)回复

優良條目候選(晉朝條目)

晉朝條目正於候選中,期望閣下前往評定或給予建議,謝謝--Jason22(請留言) 2007年8月17日 (五) 06:21 (UTC)回复

已表態。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06:34 (UTC)回复

用戶Comeag

用戶Comeag的確有破壞性的修改之舉,我剛發現他曾經把山姆·雷米的一些已改正的字誤改回之前錯誤的版本。—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1:51 (UTC)回复

我已開始監視山姆·雷米。令外會密切注意他/她的一舉一動。現在對此用戶的編輯先假定善意,如他/她再施行破壞,我便會報告至相應頁面和作出警告。—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13:01 (UTC)回复
好的,小弟會保持溝通,緊密合作,以配合大家的工作^_^
事緣我發現的只是一樁,但不知道對方所做的是不是只一樁,所以跟管理員報告囉^^"
有並肩作戰的戰友真好:)—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3:15 (UTC)回复
早前,他/她對另一條條目作出破壞,我警告了他/她。初意為他/她不會再作出破壞,沒瞭他/她會固態復盟。
保持聯絡吧﹗有您這樣的戰友,本人的榮幸。—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13:29 (UTC)回复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A%89%E7%85%92%E5%A0%85&diff=prev&oldid=1739568
↑又發現破壞性修改—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5:05 (UTC)回复
此外,豐收教會條目有淪為討論頁之虞,不知算不算破壞性修改^^"—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5:30 (UTC)回复
劉煒堅的破壞是發生於2006年,且有令一位ip用戶試途收復,惜不正確,現在既已被您修正。終歸已是年多前的事,似乎不應再作追究。
我已經在talk:豐收教會加入兩個模板,勸導用戶不要把其當作討論區。如再有,可視為破壞。—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3:50 (UTC)回复
令外,下一次再遇見用戶在討論頁中留一些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文字,請刪除之並在原處使用模板({{deltalk}})標示。請恕小弟使用了您於talk:豐收教會的留言做了一個例子。您可看一看,亦可回退。^^—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4:10 (UTC)回复
統仰卓裁^_^—Xtctjames 2007年8月20日 (一) 08:55 (UTC)回复
客氣了。—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6 (UTC)回复
又發現一個需要監察的IP了→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1%B1%E5%B4%8E%E6%8B%93&diff=prev&oldid=3313848
辛苦了^^"—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17:31 (UTC)回复
抱歉抱歉!這麼久才發現您的留言。根據生者傳記,文中沒有可靠參考資料的負面批評或語句,應立即刪除且毋須經過討論,以免對文中主角做成誹謗。—J.Wong 2007年8月27日 (一) 04:03 (UTC)回复
此ip用戶沒有再作出破壞,我也不會予以追究。不過我會加倍留意他/她作出的編輯。感謝您。—J.Wong 2007年8月27日 (一) 04:08 (UTC)回复

關於image:Toshikatsu Matsuoka.jpg

留言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14:05 (UTC)回复

來源在此Image:Agriculture Secretary Mike Johanns and Toshikatsu Matsuoka, Ag Minister of Japan answer questions from the media at the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January 11, 2007) USDA 07di1208-0041.jpg。—Iflwlou [ M {  2007年8月20日 (一) 10:2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14:05 (UTC)回复

積壓投票

留言--2007年8月22日 (三) 15:21 (UTC)回复

好呀,但是能否由简单一点的办法,例如用模板来实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2日 (三) 16:05 (UTC)回复

回應一--2007年8月23日 (四) 02:13 (UTC)回复
回應二--2007年8月23日 (四) 02:36 (UTC)回复
目前的做法似乎有些问题(至少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使用了包含语法后,積壓投票中显示的内容旁边的“章节编辑”链接,并不对应于该章节。例如我点击最上面的“高追、低吸、坐艇、套牢股票(蟹貨)”章节编辑,但是出现的却是“超過三十天條目主題未突顯其知名度或重要性”的章节。看来还是要想其他的办法,或者这是一个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8日 (二) 02:04 (UTC)回复
回應三2007年8月28日 (二) 03:30 (UTC)回复

謝謝你

謝謝你如此支持我,我已要求結束投票,但我實在很希望維基百科能原諒我。—Chaplin 參謀部戰績 2007年8月28日 (二) 11:19 (UTC) 回复

高興您重回。如果您不嫌棄我是一個頗煩的人,我們可否交個朋友?其他見e-mail。^^—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3:11 (UTC)回复

姑息心態正是造成這種沽名釣譽的編輯充滿社群

姑息心態正是造成這種沽名釣譽的編輯充滿社群,維基並沒有禁止他來,談不上原諒不原諒,自己賭氣就自己回來!或許你也是屬於13歲的那一群,不論你有多大,去好好體會編輯阿佳說的話,

『上次您被出木杉指責時就曾經這樣,今天再度重施故技。是真也好假也好都由得您吧,您認為想如何就如何。大家都認為您年紀輕,所以在以往都會希望能給您有比較大的空間改善,不過在這幾件事情之後,我認為您其實相當成熟,懂得使用各種手段來達到目的,許多行為都已超出您實際自爆的年紀。如果您真的是個成熟者,相信您會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如果您執意作您自己認為的事情,那等您心智再成熟些之後再來也不遲。→♥ 囉唆的阿佳 ♥ 2007年8月28日 (二) 02:27 (UTC)』

『我覺得阿佳雖然反對您,但有句話是對的:「上次您被出木杉指責時就曾經這樣,今天再度重施故技。是真也好假也好都由得您吧,您認為想如何就如何。大家都認為您年紀輕,所以在以往都會希望能給您有比較大的空間改善,不過在這幾件事情之後,我認為您其實相當成熟,懂得使用各種手段來達到目的,許多行為都已超出您實際自爆的年紀。如果您真的是個成熟者,相信您會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如果您執意作您自己認為的事情,那等您心智再成熟些之後再來也不遲。」您如果希望在維基的世界裏不斷成長,還是收回您的話,不要退出。這是我以一個長者的身份對您的勸告。——顧心陽≡¤≈☆★☆ 2007年8月28日 (二) 02:35 (UTC)』

『看到您把User:WhiteShadow的留言刪除,我覺得您仍然在逃避。雖然他的用詞嚴苛了點,但仍能起到警醒自己的作用。對別人的指責不是像鴕鳥般把頭栽進沙子裡就行的,應該正視他人的指責,而不是刻意抹去,這樣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希望您能明白。-Fernandes(留言簿) 2007年8月29日 (三) 05:54 (UTC)』
-  旗人 2007年8月29日 (三) 07:04 (UTC)回复

或許您認為本人不夠成熟,甚或幼稚。但我相信每個人也有機會做錯事,改過後仍希望得到他人接納。無論他正如您所言是在玩把戲,還是真心認錯,本人在維基中手執的是一個宗旨︰假定善意。「姑息」這一詞,未免太過了。在一件事中總有兩面,您見到的是令您反對的一面,我見到的卻是值得支持的一面。每個人也有不同的觀點,恕本人不會認同閣下的觀點,我只希望閣下放開胸懷接納他人以及不要人身攻擊。
User:WhiteShadow的留言︰「「榮譽:光榮的名譽。抱朴子˙外篇˙行品:聞榮譽而不歡,遭憂難而不變者,審人也。唐˙常建˙漁浦詩:榮譽失本真,怪人浮此生。反意:羞恥、恥辱--教育部國語辭典」。Chaplin的行為已經到不知羞恥,榮辱不分!-白翎 2007年8月28日 (二) 04:13 (UTC)」對於這極度嚴重的指控及人身攻擊,何回?與之對罵?極力否認?不回?刪之?一法不可取。二法是沒用的。留之不回,不信也。何不刪之?我記得孟子曾說:「無羞惡之心,非人也。」不分與無,無差也。如此嚴重之指控,何回?不可刪之?這亦非善意之批評。—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8:03 (UTC)回复
  1. 不是「或許」,看了你的留言後是100%肯定,「或許」與「甚或」都可以刪去。
  2. 你不會認同我的觀點,我為何要認同閣下的觀點?可笑的邏輯!
  3. 『對別人的指責不是像鴕鳥般把頭栽進沙子裡就行的。-Fernandes 2007年8月29日』

-  旗人 2007年8月29日 (三) 09:06 (UTC)回复

善意的批評,本人樂意接受且不會拒絕。但那些惡意批評或帶有人身攻擊的批評,請怒本人不會接受。
我成熟與否,隨您認為。沒有一個人一件事可讓全部人接受。
我這觀點,您接受與否,與我無尤。—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9:28 (UTC)回复

User:WhiteShadow的留言︰「「榮譽:光榮的名譽。抱朴子˙外篇˙行品:聞榮譽而不歡,遭憂難而不變者,審人也。唐˙常建˙漁浦詩:榮譽失本真,怪人浮此生。反意:羞恥、恥辱--教育部國語辭典」。Chaplin的行為已經到不知羞恥,榮辱不分!-白翎 2007年8月28日 (二) 04:13 (UTC)」對於這極度嚴重的指控及人身攻擊,何回?與之對罵?極力否認?不回?刪之?一法不可取。二法是沒用的。留之不回,不信也。何不刪之?我記得孟子曾說:「無羞惡之心,非人也。」不分與無,無差也。如此嚴重之指控,何回?不可刪之?這亦非善意之批評。—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8:06 (UTC)

Seen.—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13:35 (UTC)回复

RE:互助客棧/其他->對不起 中的留言......

留言2007年9月1日 (六) 14:38 (UTC)回复

「只知道Seeder的當頭棒喝(實需謝之)令我恢復冷靜」←其實每一位都需要冷靜,包括Seeder他自己(Seeder不介意小弟直言吧:P)不過,慶幸的是,我看見每一位到最後都知道要主動尋求冷靜,這是我敬佩每一位的原因:)
旗人用語激進,這點小弟並不支持(又得罪一位朋友了,希望旗人君如果看見我這麼說,不要見怪吧^^"),首要原因不是要友善、不能人身攻擊等原因,而是過激會扯闊戰線,讓大家都不能集中精神和注意力在問題核心上。如果大家也一起被激怒,問題就扯得更遠,更無望談到核心,這只會讓事情永遠解決不了。
不過,J.Wong君實不應太過自責,記得從某些資料中讀到,J.Wong君是一位中學生(然?),我常跟內子說,這位常來扶持我的J.Wong君如果真的是一位中學生,那他的成熟穩重程度實在不可多得,在香港,要當個在教會內和教會外的行為都不會作壞見證的基督徒不容易,在維基這個百家爭鳴的地方,要當個不偏不倚的基督徒更是困難,但J.Wong君在這點上一直做得很好。回想我唸中學時(甚至中學畢業很長時間後的現在),跟您相比,很多地方都大大有所不及 ^_^
即使是有時衝動了,出於熱誠的衝動有時同樣是珍貴的,只要有反思能力,走過的路就不枉了:)
在這次事件當中,有幾點觀察結果讓我蠻感興趣的,這些觀察結果有限度地檢證了一些前人的話的真確性:
  1. 維基裡的仁人君子實在不少,這點可能跟維基的制度、風氣有關
  2. 「君子可欺以方」這句古語又一次得到驗證
  3. 還有一句得到驗證的古語是君子有所不為,有些人無所不為,正因為如此,有所不為的才有機會被無所不為的所利用
  4. 聖經說撒但會裝成善良的天使
  5. 佛祖有降魔伏妖的時候,耶穌也有說:「撒但,退去吧」的時候
  6. 「預設」是用於還沒有其他可審視證據前的,正如決庭的「無罪預設」,定罪前,假定人人無罪,但如果有可審視證據呢?
  7. 社工、父親的職責包括、愛護、寬恕;執法者管執法;至於施法機關呢,施法機關也有輕判的時候,但會先攷慮很多因素,包括法例容許他寬恕的權力有多大(有些事情,法律約束下,不是法官想寬恕就有權寬恕的)、案例一開對社會的影響、還有最首要的是犯人有沒有悔意,而法官往往不是光憑他一句「我有悔意喔:P」就判斷他有悔意這麼輕率的。
  8. 有時候,想「從心所欲地直言」這種需要,跟想「不踰矩」這種需要有矛盾,未能同時滿足兩種需要的朋友,就陷入兩難論證的痛苦中了,所以,直言的朋友有他的痛苦,暫停發言的朋友同樣有他的痛苦,有些先發言後默然的朋友,更是兩種痛苦都承受了。真正自由的卻不是發言或不發言的,而是能「從心所欲不踰矩」的。
  9. 如果「從心」都能「不踰矩」,也許即使未能稱為「無原罪」,也是心中有「義」和沒憤怒的人。
  10. 有些心中有義的朋友,即使目前不是基督徒,如果他有機會跟耶穌對話,他是會敬畏耶穌的。反之,聖經也預言過末世有很多滿咀「主啊主啊」的人,祂卻不認識這些人,壞小子正是一例(不過他的心計絕對不只十三歲)。
  11. 世上很少戰爭是「正義」跟「邪惡」對決的,大多數時候都是一種「正義」跟另一種「正義」對決。
  12. 「接納」現況如何如何,不等如頹廢和放棄努力,只是很少人兩者都做得到,更多人以為兩者是非此即彼的。
  13. 「不可含怒到日落」是一項非常好的建議
  14. "first thing first"也是一項非常好的建議
  15. 對自己的定位感到迷失的人,正是對自己有所要求的好人(對自己沒要求的人沒有定位,無所不為,也不以為恥,所以不感到迷失^_^),保持著這種知道自己「不知」的心去做,口渴的終能找到水,尋找的必終能看見。
人老了,有點長氣,也有點老氣橫秋,見諒^^"
btw,Chaplin在維基尚有其他傀儡正在使用中,不訪試找找^^"—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22 (UTC)回复
又,我其實也曾在維基犯過很多錯,J.Wong君最清楚不過了,以我的經驗,光是單純的犯錯和認錯,並不足以為維基帶來那麼大的風波(我的犯錯和認錯,還保留在我的對話頁中),這點請J.Wong君深思。—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33 (UTC)回复
雖然小弟不是基督徒,不過聖經有很多金句我是非常認同的。
J兄本於善意,為這件事付上了很多心血,這情操,在我看來都是寶貴的
不過聖經也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Matthew 7:6)
在愛裡不應該有羞恥和恐懼,如果J兄的心血是為義人做義事而付出,J兄不應該會陷入目前的煩惱和痛苦中—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49 (UTC)回复
非常多謝您珍貴的分享。無誤,吾現為一預科生。
其實我真的不明為何旗人總喜歡人身攻擊,挑起筆戰,而且措詞強硬。(只為感覺,希望旗人不要介意,亦請勿作出任何回覆。謝謝!)其實您的勸告(論點),我在互助客棧(我對它的感覺與您於用戶頁寫下的對互助客棧的感覺相同^^)中亦曾見過。不過他的目的為何?使用心計的目的只為追求維基百科中那虛無的榮譽?而且我在此事上頗為固執,我仍然是相信他。對一個人的評定應是長期的,單憑此事,要下任何定論,實在有點鹵莽。好,足夠了,不談我對旗人及卓別林的感覺了。
談些別。「不可含怒到日落」,我非常贊成,不過人總是知易行難。只要有反思的能力,路是不會枉走的。我也聽過令一句,給予一些站在十字路口,陷入決擇的痛苦的人︰時間總不會被浪費,每一條路的風景也不同,每一條路也可令您學會不小。令,小弟有些孤陋寡聞,請問"first thing first"的意思是?
只希望日後的維基百科小些戾氣。討論時,不要用些過激的語氣,否則,討論就變成浪費時間。
因要細心咀嚼,遲覆了。抱歉。—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9:06 (UTC)回复
Xtctjames的回應2007年9月2日 (日) 11:09
回應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4:44
回應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10:46
好的,在此之討論告一段落,電郵談吧!—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11:14 (UTC)回复
非也,十字架的路是難行的,通往天國的門亦是窄的。即使我非義人,為義人做義事是難的,為主在世上作工尤甚,請J.Wong小心異端所言。—Chaplin 參謀部戰績 2007年8月31日 (五) 08:57 (UTC)回复
回應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5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5 (UTC)回复

無題

Chaplin︰

我已看過您於Xtctjames及我自己討論頁中的留言。在適當時候為自己申辯,不是一樣壞事。但是過份的申辯,只會做成他人之誤會。在我閱讀Xtctjames的回應時,我發現了這個回應︰「非也,十字架的路是難行的,通往天國的門亦是窄的。即使我非義人,為義人做義事是難的,為主在世上作工尤甚,請J.Wong小心異端所言。—Chaplin ♨參謀部 ★戰績 2007年8月31日 (五) 08:57 (UTC)」您的反應,令我聯想到幾個可能性或感覺︰
  1. 您非常珍惜我們之間的友誼,不想我誤會。
  2. 您不相信我。您意為我的立場非常容易動搖(可說是朝令夕改)。事實可從這次「風波」中反映,事實是本人的立場由始至終未曾改變。都是相信您已改過。
  3. 「無私顯見私」
  4. 不希望我知道這事實

三個差的可能性或感覺。本著假定善意,我的選擇是第一個可能性。希望我的固執是沒錯且盼您明白我的意思。—J.Wong 2007年9月1日 (六) 15:26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0 (UTC)回复
旗人君,J.Wong君提出的其實是物極必反的道理,這不能叫朝令夕改,再說,萬一朝令有錯(比如說董建華的「八萬五」:D),夕改何妨?這才是大義,這同樣值得我們深思喔 ^^"
很明顯,大家的動機都是出於正義感和愛維基。世上很少戰爭是「正義」跟「邪惡」對決的,更多時候是「一種正義」跟「另一種正義」對決,而「邪惡」站在哪裡呢(就像以巴事件和美國的關係^^")……這樣說吧,宜小心審視,但不直輕率斷言 ^_^
誠如前述,把戰線扯得更闊,只會讓當事人更易逃脫,打個比喻,如果「六四」事件我們只指控當時政府清場不用防暴武器而用殺人武器,那麼六四元兇就很難開說過去的了,只是更多人把指控扯得太遠,不集中,六四元兇反而有很多機會把自己的做法說成大義所在,或者裝成受害者,也引來更多不察的好心人支持六四元兇了(其實馬力也是個好人^^")。互助客棧的討論結束後,很多朋友(包括孔明居士等,其實還有更多更多……)對事情都有更深刻的冷靜反思和新觀察角度,如果這樣下去,事情必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所以,我們也是時候放下火氣,自己也做點功課如何?
畢竟,十年樹木,樹苗栽種了,也得給時間札根成長喔,愛之深,除了責之切外,還有很多不同的幫助的手法的 ^^
以前有位老師教導我說做人要「義正辭婉,理直氣和,得理饒人」,不錯,義既正,理既直,其實真的不必辭嚴氣壯,只有義歪理曲的,心裡感到不踏實的,才要辭嚴氣壯,或以壯聲勢有之,或以之洩憤有之,或擾亂視聽有之,不一而足(看阿扁這種壞小子就知道),至於哪種人才會得理不饒人(甚至還沒得理已經不饒人了),大家在互助客棧已經有深刻的體會和見識了,實不心再贅。
幾位都是好人,乞請給小弟賞個薄臉,不要再「一種正義」跟「另一種正義」對決了,這徒令親者痛,仇者快,作惡者竊笑並有機可乘,何苦?旗人君以為如何?
btw,小弟在互助客棧有一項關於「有沒有『蒙族旗人』的查詢」,旗人君既為旗人,也給點意見,指教指教如何?:)—Xtctjames 2007年9月2日 (日) 11:45 (UTC)回复
  • Xtctjames君既然這麼說,事情就交給您善後了。『蒙族旗人』再找時間聊。
  • Wong128hk你若真是(只為感覺,希望旗人不要介意,亦請勿作出任何回覆。謝謝!),「亦請勿作出任何回覆」就是句不上道的廢話。--  旗人 2007年9月2日 (日) 15:13 (UTC)回复
君稱本人之言論為廢話,即閣下根本不懂自我檢討,亦不願接受他人之批評。您亦沒有想過他人打下此句之原因。(請勿再作出任何回覆。)—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3:47 (UTC)回复
  • 沒錯,百分百的廢話,有沒有想過他人打下此句之原因,根本不懂自我檢討,亦不願接受他人之批評。回不回由不得你,你以為你是誰?不可理喻! --  旗人 2007年9月3日 (一) 05:05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5:08 (UTC)回复

實在對不起,J.Wong兄,也許我引起了你的誤會,但我並非不相信你,也不是之後的幾點。另,你不需用「您」來稱呼我,不用拘束嘛!-Chaplin 參謀部戰績 2007年9月2日 (日) 09:52 (UTC) 回复

毋須道歉,我沒有為此嬲怒。我只是希望你知道人應該在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否則只會令人產生誤會。我的選擇已表明,不多說了。—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10:45 (UTC)回复
謝謝你。—Chaplin 參謀部戰績 2007年9月2日 (日) 11:00 (UTC)回复
客氣了。—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14:33 (UTC)回复

另,我知道您還有一些傀儡戶口正在運作。雖然維基中沒有明文規定不許用戶使用傀儡,勸一句︰「沒有必要的,請盡快停止運作或對外公怖此為您的傀儡。擁有傀儡的用戶而不公開的不太能給其他用戶安全感,且也難於令人信服。」—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4:58 (UTC)回复

關於此事,傀儡是不能公佈的,不過該傀儡早已停止運作,因為新手歡迎的測試亦早已完畢,但該傀儡用戶一直是祕密,一定不能公佈,但我可以保證,它已停止運作。—Chaplin 參謀部戰績 2007年9月3日 (一) 09:29 (UTC)回复
奇怪,我真懷疑我的對話頁是否已被人監視?這次旗人問了我想問的問題了。盼Chaplin回覆。—J.Wong 2007年9月4日 (二) 05:35 (UTC)回复

街燈電箱150號有2項訊息給您

您好!以下是2則重要訊息,煩請 閣下閱讀:

第五次動員令──最佳條目評選

第五次動員令已經結束,並正進行動員令最佳条目评选,歡迎您前往參與。

緊急:User:石被提名罷免

維基管理員User:石提名罷免,但理由有爭議,懇請 閣下前往協助調停。謝謝!

以上訊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註:這個訊息是從User:Cdip150/PKMSG透過「subst:」語法所產生的文本,可能會與其他人的訊息重複。

Seen.—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0 (UTC)回复

SOMEBODY SET UP US THE BOMB

IT'S YOU.
CATS:HOW ARE YOU GENTLEMEN!!
CATS:ALL YOUR BASE ARE BELONG TO US.
CATS:YOU ARE ON THE WAY TO DESTRUCTION.
WHAT YOU SAY.
CATS:YOU HAVE NO CHANGE TO SURVIVE MAKE YOUR TIME.
CATS:HA HA HA HA...—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103.137.179對話貢獻)於2007年9月5日 (三) 00:46加入。

Seen.—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1 (UTC)回复

J.Wong君遭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不自知。可悲!

上智者洞燭機先不被人欺,中智者遭人欺後能自知,下智者人欺且自欺,J.Wong君遭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不自知。可悲! -  旗人 2007年9月5日 (三) 17:12 (UTC)回复

旗人君,無論現在事情發展到哪個階段,我的確看到J.Wong君有向您作出釋出善意的舉動,我們也來投桃報李如何?^_^
又,樓下的討論您有興趣參與嗎?^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58 (UTC)回复
可能本人入世未深,以至被人玩弄於股掌中也不知。或是君過慮。—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4 (UTC)回复

我們可不可以透過討論達改動或補充維基的編輯方針

想請教,如果目前維基的編輯方針有可以補充使之更完善、更能消除爭議的地方,我們可不可以透過討論達致改動或補充維基的編輯方針?(有點像修憲 ^^")

有興趣的話,不妨也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的「條目命名該積非成是嗎?」一起研究研究如何? :)

我們既然人在這裡,身負其職,要做的就是幫助改善維基這個計畫和維護學術良心。我相信,無論是哪個宗教的,只要本著學術良心發言,都不影響中立性的,不然,難道黑人提出要為黑人爭取人權就不中立嗎?希望J君不要拘於個人宗教取向而擔心中立問題^^"—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58 (UTC)回复

Talk:拂曉的討論,已遭遇到编辑历史被清除的刪除改動了,文明友善的討論總是會遇到傷害...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0:31 (UTC)回复

個人比較支持「正確性」優先。
至於talk:拂曉的歷史被刪去,本人深表遺憾。本人建議您至Wikipedia:頁面恢復請求中提請恢復,本人不知事件來龍去脈,幫不上手,敬希見諒。—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10:03 (UTC)回复

talk:撒但的表決暫時還是兩票對兩票的時候,已經有人把「撒但」條目移動為「撒旦」了。這種漠視表決結果的舉動,是不是違規行為?—Xtctjames 2007年9月8日 (六) 16:10 (UTC)回复

在維基百科中,討論的共識是凌駕於投票的結果,而討論中的共識已算明顯了。您嘗試把整個翻看一次。在討論中有一個轉捩點,即小山君於2007年9月6日 (四) 15:11 (UTC)的發言,在此以後,大家已經改變了態度。既然共識已經得出,投票已是非必要。投票只是表達眾人共識的一種方法。
或是,定下一投票時間,後掛上模板待一眾維基人表決,後以一個更大更多人的共識推翻這一次移回的決定。建議在互助客棧中的討論結束後進行。—J.Wong 2007年9月8日 (六) 18:08 (UTC)回复

第三次巡迴定聚

遲了通知大家,不過我想你是住在屯門區的,因此也會出席吧?聚會詳情已經公佈,請立即報名!!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7日 (五) 10:50 (UTC)回复

回應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13:42 (UTC)回复

半保護

Hi!注意到您的用戶頁遭到無聊的匿名用戶攻擊,因此暫時幫您用半保護狀態鎖起來,假如您覺得無此必要或是過段時間後想要解除,歡迎隨時跟我或其他管理員說一聲。—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8日 (六) 18:34 (UTC)回复

感謝及時之保護。—J.Wong 2007年9月8日 (六) 18:39 (UTC)回复
留言
關於您的請求,由於保護跟封禁不一樣,沒有預先設定期限到時會自動解除的機制,因此如果方便的話,請到時您覺得差不多該解除時再通知一聲,不好意思我沒有辦法幫您一直注意日曆數日子的啦。—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9日 (日) 09:35 (UTC)回复
回應
封禁功能的期限欄是一個下拉式選項欄位,可以選擇不同的封禁期限與程度,但是保護功能的期限欄只是單純的一個文字訊息輸入框,直覺來看那比較像是使用該功能的管理員所留的一句訊息,而非時間設定機能。如果該欄位真的有時間設定的功能,很慚愧我還真的不知該怎樣使用呢!我查查看是否哪裡有說明文件解釋這方面的細節,如果找不到,可能就要麻煩您請其他比較內行的管理員幫忙設定了。抱歉。—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9日 (日) 09:49 (UTC)回复
回應

|)|@0 (|{0|\|6 x|@0 _||

7|{3 5||V||o|_3 |33|_|3\/37|{ 3\/3|)\y |/\|0|)\|): |3|_|7 7|{3 |o|)\|_||)3|\|7 |V|@|\| |_00|<37|{ |/\|3|_|_ 70 |{|5 60||\|6. --  旗人 2007年9月8日 (六) 20:23 (UTC)回复

| /\/3\/3/2 7#()(_)6#7 (_)'|23 (_)/\/|)3|2574/\/|) 1337. $33/\/.—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5:04 (UTC)回复

|\/|0\/3 0|\|, 83 #4ρρ¥.

I>[] |\|¤+ \_:_/4z+|=- (u)0®[- -|-1|\/|ë aye{\}|) 3[\]€[z(γ,Ψ ()/\/ {#/-\|º|_][/V, /|\0\/€ ¤/\/, )3ë (-)^[]D|*λ. --  旗人 2007年9月9日 (日) 06:09 (UTC)回复

()#! $()/\/\3 6/2||o 4|23 4|o|o3412. 7#47 `/ | [4/\/'7 /=(_)11`/ (_)/\/|o3/2574/\/|o \\/#47 (_) $4||o.^^ :P—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6:21 (UTC)回复


Hardcore 1337: |)0 |\|07 |/\|@573 |V|0|)\3 7||V|3 @|\||) 3|\|3|)\6y 0|\| (|{@|o|_||\|, |V|0\/3 0|\|, |33 |{@|o|oy.

Advanced 1337: I>[] |\|¤+ \_:_/4z+|=- (u)0®[- -|-1|\/|ë aye{\}|) 3[\]€[z(γ,Ψ ()/\/ {#/-\|º|_][/V, /|\0\/€ ¤/\/, )3ë (-)^[]D|*λ. --  旗人 2007年9月9日 (日) 06:56 (UTC)回复

()|{! (_)'/23 /2|6#7. 7#3 |/\/[||o3/\/7 #4|o |o4553|o. 4/\/`/\\/4`/, 7#4/\/|{ /=()/2 (_)'/23 4/o\/|53. 4/\/|o /v\`/ [()/v\|o(_)73/2 |$ (_)/\/4/313 7[] $#[]\\/ 6/233|{ 41|o#4|337. $() /v\4/\/`/ 6/2||o.^^—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7:51 (UTC)回复

是時候專心為升學而努力了^^"—Xtctjames 2007年9月9日 (日) 17:21 (UTC)回复

()|{! | \\/|11.—J.Wong 2007年9月10日 (一) 09:13 (UTC)回复

刪除投票和請求

不好意思打擾您一會,怎麼會有這麼多的程式碼在這裏?我看這似乎是用subst語法上的錯誤,望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9月20日 (四) 19:38 (UTC)回复

感謝提醒,模板已被修正。J.W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03:17 (UTC)回复
我測試過還是有問題啊(希望您不介意我test您的東西,如有冒犯先sorry,見這裏),我查過原來是#switch沒有用subst:而發生的問題,望再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9月25日 (二) 09:24 (UTC)回复
不介意,我正需要意見,多謝您。但是我自己測試時,沒有這個問題(見)。不知是我測試錯誤,還是......望指教。令外,在此模板後簽署,簽署就會被自動換行(見此),有沒有辦法修正呢?祝 中秋節快樂。—J.Wong 2007年9月25日 (二) 11:07 (UTC)回复

您測試的時候的確有誤,因為您沒有用subst:替代來測試。另外自動換行問題,在中間應該要改成這樣:

...
|r=[[Image:Symbol redirect vote.svg|25px]]已'''重定向'''。
|m=[[Image:Symbol merge vote.svg|25px]]{{subst:#if:{{{2| }}}|'''已合併'''至{{{2}}}。|'''已合併'''。}}
|#default={{{1}}}}}<noinclude>
<nowiki>{{subst:User:Wong128hk/tool}}</nowiki>
...

關大括弧和<noinclude>之間不留換行,這應該沒問題。還有我發現在開頭的#switch:語法漏掉了subst:去替換,建議把這句改成:

...
----
:{{<includeonly>subst:</includeonly>#switch: {{{1|}}}
|nc1=[[Image:Symbol neutral vote.svg|25px]]討論中最後意見發表...
...

那麼用{{subst:User:Wong128hk/tool}}的時候就不會有多餘的程式碼。我估改成這樣應該OK了,再有問題歡迎再提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3日 (三) 18:43 (UTC)回复

行了。非常多謝您的意見。—J.Wong 2007年10月4日 (四) 09:58 (UTC)回复

討論開始

是否要有罷免制度的第一主題:「投票名稱」已正式開始,請支持推動投票的朋友加入討論。-- 百楽兎 2007年9月30日 (日) 01:10 (UTC)回复

閱。—J.Wong 2007年9月30日 (日) 03:20 (UTC)回复

維基研究協助

Wong128hk您好,我是就讀於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的學生邱家緯,目前正進行一項對兩岸三地維基人的研究,需要許多維基用戶的協助。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維基年會發表過,也訪問過來自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的維基用戶。現在更需要大量的問卷資料輔助,希望您能夠提供維基的編輯經驗。這份問卷只需要花您兩分鐘時間,但是對維基領域研究有很大貢獻,謝謝您的幫忙!

這份問卷的詢問範圍僅於編輯過程與經驗,不涉及私人資料,請您安心。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挨家挨戶去留言的份上,幫幫我吧!—櫻花猴 2007年11月4日 (日) 11:56 (UTC)回复

已完成。近來現實生活忙碌,連上來的時間也幾乎沒有,更別說可以看到您的留言和填寫問卷。希望我不會太遲。—J.Wong 2007年11月12日 (一) 12:48 (UTC)回复

謝謝你幫我填寫問卷

你好,Wong128hk

真的很感謝你抽空幫我填寫問卷!

這份問卷因為需要大量的維基用戶幫忙,所以我才會挨家挨戶的到用戶面頁面留言,希望沒有打擾到你。

最後,謝謝你的幫忙!如果可以的話,請幫我轉寄給認識的維基用戶,感謝!-櫻花猴 2007年11月13日 (二) 07:0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12月23日 (日) 11:24 (UTC)回复

文言维基bot

你提到的文言维基上的两个bot,早已经被其他steward赋权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2月5日 (三) 12:14 (UTC)回复

在本人向您作出授權申請時,兩個bot並未被授權。無論如何,多謝您的回覆。—J.Wong 2007年12月23日 (日) 11:32 (UTC)回复
返回“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3”的用户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