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2月

(登場)人物列表→角色列表

動漫和小說的虛構人物,多稱為「角色」。因為有用戶首先使用「xx人物列表」的條目命名法,後來的用戶都跟隨,隱然成為慣例。我認為「角色列表」的意思比「人物列表」更加準確,故在此提案,把所有「xx人物列表」或「xx登場人物列表」移動至「xx角色列表」。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3:09 (UTC)

  1. (+)支持:提案者自動支持票。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3:12 (UTC)
  2. (+)支持:在動漫、小說等出版物問題可能不大,但到了電影、電視劇、舞台劇等表演藝術,「人物」本身的定義就很模糊,可以包括所有演員甚至幕後工作人員,用「角色」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Ws227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9:15 (UTC)
  3. (+)支持:應該統一名稱。ACG中的「登場」二字可否不用?—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9日 (日) 09:17 (UTC)
  4. (+)支持:打從我未註冊為編輯,第一次瀏覽時已經覺得不妥了,不過我以為這可能是拙劣翻譯……這個修改是有必要性的。我自己的條目也用角色(對我們來說)不用人物(對故事世界來說),除非是以故事角度來敘述內容,不過百科並不是小說,根本用不到。--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10日 (一) 08:30 (UTC)
  5. (+)支持:很多動漫的角色未必是「人」物。--ffaarr (talk) 2008年11月10日 (一) 10:13 (UTC)
  6. (+)支持。没什么说可说的~~—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10日 (一) 11:21 (UTC)
  7. (+)支持,角色的意思明顯更貼切。—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11月14日 (五) 01:57 (UTC)
  8. (+)支持,不錯的提案。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14日 (五) 03:26 (UTC)
  9. (+)支持不可能不支持『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5日 (六) 10:18 (UTC)
  10. (+)支持,角色的意思較準確。—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8日 (五) 16:19 (UTC)

討論

宮本すぐる的罷免投票結果

一年多年的罷免投票,遲遲沒有任何結果和決定,當事人還以和日本使館詢問作為不方便離職的說辭,罷免的檔案還被隱藏好一陣子。前陣子偶然看到管理員罷免紀錄,他的資料終於被放出來,稍後結果被改為罷免通過。

但是,在管理員列表當中,他仍然位列其中,那麼,這個投票的結果在一年多以後準備要怎麼解釋?或者是紀錄該如何更新?而又如何知道他的確沒有管理員的職權?換句話說,一年多以來,任何宣布都沒有。長時間沒有活動的至少還有個宣布,公開投票的結果反而被漠視?-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5:50 (UTC)

有鑒當時罷免方針並未製成,所有在此以前的投票(無論通過與否)均無任何約束力可言,而個人認為不應追究方針設立前的投票。現在如果閣下仍然認為他不適任管理員,則建議閣下依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重新展開程序。—J.Wong 2008年11月13日 (四) 16:04 (UTC)
如果沒有方針所以投票無約束力,那麼所有維基公開投票只要沒有方針,都可以依照辦理囉。此門一開,新的方針也不用想要通過了。更何況,投票的基本運作方針本來就存在,罷免投票的頁面的基本機制也存在,當初欠缺的一點是票數或者是比例。這樣就可以一筆勾銷的話,過去很多投票都可以被拿出來要求從頭來過。
當初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溝通,蒐集整理資料,提出的時候還因為有人一句話就延後48小時提出,投票期間還有人出來放話威脅,投票結果出來,管理員當中有人和當事人溝通,然後當事人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打發投票的結果,然後就此無聲無息。看到這種結果,誰會有力氣再去跑一次可能同樣徒勞無功的事情?最終的結果呈現的是中文維基的狀況,是其他人對所謂的管理制度的感覺和印象。-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7:46 (UTC)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宮本すぐる)
User:Cobrachen已是多年維基人了,也不是盲從附和的人,難道還相信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層嗎?早就該絕望了吧。把臭史翻出來,誰也不高興,須怕桀犬吠堯-- 維基·垃圾·管理員淨化維基百科編者有責 2008年11月14日 (五) 01:13 (UTC)
最近宫本有活动?是不是罢免通过或者自动离任了?(之前我看过记录 应该没问题 是通过了 通过了不应该再有权限才是,是现任管理员列表没改?)—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09:16 (UTC)
管理员权限还是有的。—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28 (UTC)
cobrachen︰我之所以說當時的投票沒有約束力是因為當時社群並未取得投票結果詮釋辦法的共識。至於方針設立投票,早就有結果詮釋辦法的共識,即方針,所以不會有您說的問題。另外,如果您這一次再罷免多一次,由於現已有方針,不會徒勞無功了。—J.Wong 2008年11月15日 (六) 02:02 (UTC)
不計算中立票數,當時都已經超過7成的贊成票數,管理員群不想當壞人,也不想決定是通過或者是沒有通過,整件事情就濫在那裡,如果這樣的投票結果,當事人可以隨便找個藉口賴在那裡,損壞的是整個中文維基管理群的形象。如果沒有人在意這樣的事情以及對於管理員未來執行勤務的評價和觀點,不會有其他人更想浪費時間再去進行一次。-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2:50 (UTC)
這樣說你是對罷免分針沒有信心嗎?--218.103.142.223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2:56 (UTC)
重點不在於對罷免方針有沒有信心,而是沒有力氣和時間去浪費。以前可以懸而不決,現在也可以有理由出現類似的狀態。-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3:26 (UTC)
誠然,從前沒有方針,投票最終無疾而終,投票沒有約束力,是事實也好,是藉口也好,本人認為這絕對是最後一次。雖然我不可說現在的制度已非常完善,但至少今昔已別。—J.Wong 2008年11月15日 (六) 06:35 (UTC)
(!)意見本人認為前次投票有約束力。但該次投票與現在距離已久且有新的方針,應再作討論,以免對宮本兄不公。-『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33 (UTC)
這段話不就突顯整件事情的矛盾與呈現出來的無法管理的狀況。有約束力但是可以不執行,不約束,把時間拖過去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好官我自為,擺濫一起來嗎?對他不公平?那麼一個管理員可以對原則方針視而不見,反而一點事情都沒有,對整個社群來說,公平嗎?如果這樣是對他不公平的,那麼今後也不需要提醒任何用戶遵守或者是尊重任何方針共識,管理員執行所謂的權責的說服力就會大幅縮小,選擇性的執行是一種公平的表徵嗎?
要說這是最後一次,那麼請你自己去跑一次整個流程,外加上受到恐嚇威脅,不少不怎麼正確的觀念跑出來,然後懸而不決,當事人隨便一個藉口就可以打發所有參與投票討論的人的意見,完全不管對於整個社群和管理員的形象的惡化影響,然後來談談這樣徒勞無功的事情你願意作幾次。-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15:27 (UTC)

方针区最近乱糟糟的东西太多了吧?

方针区最近真是乱七八糟,出的一大半讨论纯属私人对骂,连最基本的几个方针都没看完就发言。连繁简体版本分立都出来了,还有什么惩罚投诉处分等等等等。真想用Bot洗版得了,现在这个场面和论坛BBS垃圾场有什么区别啊???---121.29.188.95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1:48 (UTC)

沒什么区别-『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4:17 (UTC)
唯一的区别就是现在还没有公开、长篇累牍的骂娘而已,不过估计每几天出来个骂人的话,这日子也不远了。-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0:52 (UTC)

投票:拓荒特別貢獻的設立,要否將已重疊的獎科學、年代和政區特別貢獻取消?

修改建议--成立志愿专家小组来帮助评选和评议

我反对设立身份特权,但对“希望有更专业或更有质量的意见来帮助提高文章质量”这一点,和大多数人一样赞同。我也对现行条目评选和评议制度意见颇多,对比英文维基的评审之质量来常常感叹和羞愧。我认为现行条目评选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不能充分考虑一个有质量的评审的权重,用投票代替共识。
可能这里很少有人考虑过中文维基社区的总体评审能力。根据统计[1],每月编辑非常活跃的维基百科人(本月编辑100次以上)大约200~250人。我觉得最多一半人会做认真且有质量的评审。就我个人,我认为我每月只有能力认真按全部评审标准来全面评审两条优秀/特色条目。如果大家的平均能力和我相同,社区每月最多能提供200(=200/2x2)次有质量的评审。(我觉得实际情况可能远达不到这个上限。)理论上,所有的同意票都应该仔细评审过条目。按每月30个优秀条目(6票赞成),10个特色条目(8票赞成)算,每月至少需要260次有质量的评审。可见有质量的评审是怎样的稀缺资源。大家该好好参考其它语种的维基,思考一下现行条目评选和评议制度了。
不过这里先不纠缠那些大问题。我先提一些可操作性强且异议可能小的建议来增加有质量的意见出现的可能性。

  1. 分别在“特色条目评选/重审”,“优良条目评选/重审”,“同行评议”三处设立“专家/志愿者小组”。(三处和设一个小组也行。可参考en:Wikipedia:Good article nominations/Mentorsen:Wikipedia:WikiProject Good articles#Participants)大家志愿报名,志愿者分项列出自己可以提供帮助的地方。比如评选程序,专业知识(列明那些专业),格式编排,版权,图像,模板技术,等等。
  2. 在这三处的指导说明里加上针对提名者,评论者和管理者的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或指引。比如:
    1. 强烈建议提名者给专家/志愿者小组的成员,条目主要贡献者,相关专题参与者,相关兴趣小组参与者的用户讨论页留言邀请参加评选和评议,以增加获得有益建议或足够关注的可能。
    2. 鉴于真正认真的评审是耗时耗力的,设立可操作性强的门槛来帮助管理者和评审者快速排除不合格的提名。比如那些明显不客观中立,没有或缺少参考来源,需要清理的条目。可增设一个快速除名程序和除名区来节省评审资源。(可参考en:Wikipedia:Peer review/Request removal policyen:Wikipedia:Reviewing_good_articles#First things to look for

以上。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13:21 (UTC)

有无更具体的方针说明何种类型的blog或个人网站允许出现在外部链接中?

用戶DYK究竟由谁更新?

要求修改DYK的怪例

一个证明条目评选制度原则上和执行上弊端重重的典型范例

九龍塘站的評審討論

九龍塘站的评审讨论

--优良条目评选--

~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木木 (发呆中)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56 (UTC)

九龍塘站刚刚结束优秀条目的评选,结果是通过,简单看,即符合6票通过,又符合2/3多数。但如果仔细看看它的评选过程,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展现现行条目评选制度在原则上和执行上的诸多弊端的典型范例。
从原则上看:

  1. 有质量的评审被和随意的附和无权重的简单的相对冲或平均掉了。(即使是前面有人提出的评分制,也无法解决权重问题。)而英文维基里,是具体评审意见占主导来决定最后结果。
  2. 投票完全取代共识。方针,意见和讨论都完全不重要了。而英文维基里,投票只是标示共识程度的一个参考。
  3. 条目评审的“征求建议以利进一步提高”的初衷,被“热衷名誉,自我满足”所替代。一些提名者和支持者并不关心如何促进条目,只在乎结果和一时的兴趣。而英文维基里,评审者都细致负责的写下大篇幅的评审建议,提名者和热心编者也都留下仔细的回应和讨论,以及对应的修改。

从对现有制度的执行上看:

  1. 提名者,评审者,管理者都不执行“确认是否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实际上把“要求符合全部标准”变为“符合大多数标准”。
  2. “没注明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对票,在计票时,会被视为无效票”并没有认真执行,只有一个字的支持照样被计作有效票。

投票制先天的缺陷和社区的资源决定了不可能所有的评审者都认真按要求审核条目;现行的状况又排斥和促使有质量的评审远离。
希望大家能考虑一下借鉴英文维基的类似现实评稿的主审制,提出新的有效的条目评审制度来!—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06 (UTC)

    • 塔下人真是说出了我的心声,“借鉴英文维基的类似现实评稿的主审制”确实是保证评选结果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但可惜的是,在中文维基中,大家都趋向于避烦就简,而且也缺乏大量认真的条目评审人。就本人在维基的体验来说,要照搬英文维基中的制度很难。从现实中的国内的科学基金评审和美国的同类评审相比,就可以知道国人是多么缺乏对于评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的认识。以上只是本人的一点感慨,对事不对人,如有冒犯,请多多包涵。—Webridge传音入密 2008年11月19日 (三) 03:50 (UTC)
      • 而且,中文維基似乎缺少極度中立人士—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08:57 (UTC)
      • 英文维基的主审制要求评审者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至少要依据各条标准逐一表明意见。写的细致了就不像现在的短短几个字的评论那么好糊弄了。而且与现实不同,真要有人颠倒黑白,大家也都看的见,可以马上提出重审以及对评审者的申诉。主审制的好处是(1)评审细致,便于改进。(2)评审者的意见比重加大,可督促尽快改进。(3)评审者的热情和劳动得到保护,有利于促进更多人加入评审。现在是有能力的评审者懒得出来和fans打以少对多的口水战,还没有个结果。(4)节省稀缺的评审资源(尤其是在优秀条目评选时)。一般一两个细致的评审就可以指出大部分问题,没有必要让太多的人细致的把统一文章再看一遍,重复一些相同的东西。现实中一篇文章也不会为了尽善尽美要求太多评审者。坏处是(1)评审结果可能反复次数较多,尤其是在初期太多无经验评审者加入时。针对中文维基现状,可加设“评审者违规申诉区”限制一些明显违规的事件和用户。(2)管理者修改相应页面及归档的工作量可能会加大些。—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5:57 (UTC)

竟然發現冒名投票!

真是恐怖,本人明明沒有參與九龍塘站的優良條目評選,點開投票結果卻發現有我的一票!幸好冒充者不是很高明,與本人向來的發言風格有些分別,否則有可能連我自己也騙倒。讓我現在去調查一下是誰做的事。其實我最怕的,是可能還有其他冒名投票未被發現。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00 (UTC)

經初步查證,冒名投票發生在11月18日下午,受害者還包括另一名管理員Ws227,但此事一直未被人發現。涉嫌冒名投票的218.188.1.54讨论 | 貢獻)雖然未有其他冒名投票,可是我發現他曾編輯過筆俠的頁面,所以有機會是筆俠的傀儡。
该IP用户还更改了多个评选条目的评审记录,更常见的手段是简单的改变他人的投票表态,比如将(=)中立改为( ✓ )同意。建议管理员彻查各个条目评审计划的历史记录,看看有那些条目的评选结果被影响。也希望最后能向社区公布一下受影响的条目。可能任务有些重,可先重点查所有IP用户的更改记录。可利用“链出更改”并加上“隐藏注册用户的编辑记录”的选项。不知道有没有注册用户干过此类事?如果有,清查任务就重了。查完IP用户的更改记录后,不妨再先看看优秀条目评选的近一两个月的全纪录。这次事件也算是中文维基的一次重大事件了。--128.255.71.75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8:10 (UTC)
查了半個小時,暫未發現優良條目候選這兩個月內有其他的假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9日 (三) 18:47 (UTC)
另一方面,扣除被冒名的兩票支持,九龍塘站並不合乎優良條目的當選資格。我現在會去直接取消其資格。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07 (UTC)
(+)支持Jacky~TALK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10 (UTC)
已直接取消该条目的优良条目资格。—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19日 (三) 13:46 (UTC)
还是有注册用户干过篡改其它用户投票的事的,幸好被纠正,但不能排除还有其它case。建议至少彻查该用户所有对各条目评选页的修改记录。--128.255.71.75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22:00 (UTC)
另外,該條目的提名者及造假的IP已送交用戶查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9日 (三) 18:02 (UTC)
現在該做的似乎是「半保護」各候選頁。2014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11:25 (UTC)
不過半保護後,新用戶或IP便不能給(!)意見了,除非另有渠道給這些用戶間接參與評選,否則不太適宜半保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0日 (四) 11:39 (UTC)
刚刚发现连新条目推荐也有冒名投票的情况,见[2]。现在看来暂时有必要将各投票候选页保护。-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1:56 (UTC)
看來真的非半保護不可矣,我倒有個建議:半保護各個投票頁後,若IP和新用戶對某提名有(!)意見,到互助客棧提出,而後由自動確認用戶把該等(!)意見遷移到投票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04:06 (UTC)
用戶查核已有结果,现User:圍棋一級已被予以1个月之封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1日 (五) 16:02 (UTC)

一張有趣的圖片

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41 (UTC)

請問管理員有什麼資格刪除該圖片—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44 (UTC)

何趣之有,我看你更有趣。偏偏要挑衅人,挑起纷争,唯恐不乱。-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46 (UTC)
我不知我的编辑有何令你损失,竟把本人的编辑记录指控为与造票同等级,加以批判。和他说道理是没用的,仍会我行我素。-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4:09 (UTC)

(:)回應雖MediaWiki的軟件文字以GPL授權、內容以GFDL授權,但有關截圖內含有各公司的商標和IE的設計因此是該圖非自由。截圖不是侵權,但更改截圖是侵權。所以你在該截圖上加入說明語句是侵權行為。另外合理使用的圖片只可用於條目上。冀能解答。-『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38 (UTC)

补充封禁方针

DYK 为何非得是3000字(或以上)

分類排序的問題

優良條目的分類是否應調整?(2)

稍早我提議過調整優良條目的分類,不過似乎淹沒在討論串中了。我現在有另一個提議,目前中文維基寫體育條目的風氣繁盛,將來應該會有更多跟體育相關的優良條目。因此我建議將:

  • 大眾文化:體育運動
  • 職業人物:運動員
  • 團體:體育隊伍

整合為體育的大分類,這樣至少有22個體育優良條目。不知道各位的意見如何? hoseumou 2008年11月14日 (六) 22:14 (UTC)

支持

  1. 完全同意。—JNIV 2008年11月15日 (六) 01:26 (UTC)
  2. 同意--Teekkari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4:20 (UTC)
  3. 支持—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36 (UTC)

反對

中立

意見

 完成hoseumou 2008年11月22日 (六) 11:30 (UTC)

建议对特色/优秀条目评选的提名者提出一些限制

英文维基在特色条目评选的规定中对提名者要求“为了在FA评审过程中能应对评审者的反对意见,提名者必须对条目内容及其参考来源充分熟悉。如果提名者不是条目的主要贡献者,必须在提名前与主要编者联系。提名者被期望对建议和反对有足够的重视且回应迅速。(Nominators must be sufficiently familiar with the subject matter and sources to deal with objections during the FAC process. Nominators who are not significant contributors to the article should consult regular editors of the article prior to nomination. Nominators are expected to respond positively to constructive criticism and to make an effort to address objections promptly.)”而且,对提名限制“只有在前一个提名得到支持且充分的重视了评审者的意见后,才能开始下一个提名(Users should not add a second FA nomination until the first has gained support and reviewers' concerns have been substantially addressed.)”
我想这些限制是基于以下一些假定和考虑:

  1. 提名者应该是对评审意见的第一负责人,应该有能力且有责任首先对评审意见做出及时回应和按建议修改条目。提名者如果不首先承担责任,讨论将没有有效组织和回应,自然就会很快消失/沉没,或没有改正。目前很多条目评审计划(包括同行评议,条目质量提升计划)都对提名人无要求,实在是一大弊端。
  2. 如果提名者和评审者都是认真应对评审的话,整个评审过程(提出全面的评审建议,认真回应评审,做出相应修改)应该是耗时耗力的。
  3. “一次提名一个条目”的限制可以防止太多不负责任的提名,以及保证提名者和评审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一个条目,从而保证评审和条目质量。

反观当前中文维基的特色/优秀条目评选,一些用户短时间里大量提名,大部分评审变成了没有具体意见的简单投票(有过任何投稿经验的人应该知道,即使是通过的投稿,一般也有很多修改建议;没有评审建议的通过,不说明你质量高,只显示评审者的不负责任),即使有意见也得不到提名者的及时回应和相应修改。 我提议对特色/优秀条目评选做如下一些修改:

  1. 对特色/优秀条目评选设置“一次提名一个条目”的限制;(具体数字可以商量)
  2. 在指导中写明:
    1. 提名者必须对条目内容及其参考来源充分熟悉
    2. 要求提名者有责任对评审建议有足够的重视且回应迅速。
    3. 对意见如果三天内无回应,可视为提名人放弃提名,将提前终止评选过程。(时间限制可商议)

以上。—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23:35 (UTC)

這個提案的精神非常的好,現在許多提名與投票不負責任的現象太常見,優良與特色條目的審核標準過低,有的時候連基本的潤句和刪除重複用詞都沒做好,適當的規範提高負責任的態度是必要的。-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3:14 (UTC)
我认为现在评审的问题比提名更严重,想必条目都没认真读过就投支持票的大有人在。试想即使提名者随意提名,但绝大多数评审者能负起责任的话,情况就不会是现今这样。虽然现在出台了支持也要附加理由的方针,但基本没有成效,因为一个“很好”就已经成了被认可的理由(而且现在没有理由的支持票有时仍然被算作有效票)。不知能否设想出对评审的限制?—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16 (UTC)
过多的不负责任的提名,是在分散稀缺的资源,使得大家没有可能仔细去阅读很多条目,使得大多数条目无法得到充分的讨论。另外,即使偶尔有认真的评论,却无及时回应,更无对条目的改进,次数一多就打击了本来就稀缺的好评审者的热情。这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了。—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0:25 (UTC)

我想中文版也要加一加了這個特色主題,我個人認為理念不錯。特色主題是一個收集一些有質素的關聯條目(例如以化學、生物等分類,可細分。),特色或優良越多,該主題當選的機會就越大,但當選的主題不一定是要全部或有特色條目。一個特色主題是可以反映得到維基百科不同主題、不同部分也會有特色。其當選方針可參考en:Wikipedia:Featured topic criteria。本人已開始在這裡設計其頁面。最後,希望這裡只會有關於特色主題的討論,不關於的我會移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JNIV 2008年11月20日 (四) 06:31 (UTC)

想法不错,但不知道英文维基的方针是否能直接应用到中文维基中。不知能不能举个中文维基的例子,哪个(哪些)主题能符合这一标准?—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0日 (四) 15:15 (UTC)
个人觉得起码得等中文维基的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再增加一些,否则总结不出几个Topic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20日 (四) 23:44 (UTC)
实际情况不可行,英文维基百科的特色条目高达2036条,而且各范畴条目数也很平均,当然可以举办特色主题来吸引人,但中文维基百科未必可套用英文维基的方法,现在中文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只有147条,艺术及建筑占12条,历史占27条,那些较冷门的条目,如金融只有2条,法律1条,特色主题理念根本不可行,因为根本条目数量不足,多条目当选机会大,那麽少条目的便很难当选。请提意见者看看,中文维基的100多条条目可以和英文维基2000多条作相提并论?还要弄个什麽特色主题来了?中文维基百科不应有自己的特色麽?一定要跟着其他百科的方针?-218.103.251.245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0:40 (UTC)
對,英文维基百科的特色条目是高达2036条。我就是想希望用這個方法吸引人寫不同領域的特色條目。至於方針可以慢慢調較,因為英文那裡的覺誇張了點,要20%是特色條目,其餘是優良才能當選。—JNIV 2008年11月21日 (五) 05:57 (UTC)
吸引?现在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奖励等於三条新条目,但数量仍少得可怜。建了主题,吸引谁了?简直是未学行先学走,连基础未坚固却建立一些花巧的东西。-Tses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6:49 (UTC)
奖励有甚麼用?豈不只是掛上個模版,或是一些資格而已。我相信這個做法差不了「等於三条新条目」。還有,三條小作品都是條目,何必花時間去建條特色?—JNIV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37 (UTC)
奖励有什麽用,那建特色主题又有何用了?不就是把一些主题收集起来,加以分类,再搞个投票,投那个主题为特色了,毫无吸引,况且,还没有人会因此获得奖励,吸引那人了?瞧你,自己都说了建三条新条目好过建特色,那你认为会有多少人去参与建设特色条目了?还要搞个特色主题,简直是无聊。待维基百科条目多了才说吧。-Tses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0:42 (UTC)
两位维基人,都请稍安勿躁,都是为了维基好,慢慢说就好了,不要弄生气了就不好了嘛。—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21日 (五) 11:56 (UTC)
哪里有特色条目奖励等于三条新荐的说法??我怎么从未得到过此种奖励?—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04 (UTC)
哪里没有特色条目奖励等於三条新荐的说法?亏你自己为维基执行编辑也不知道。自己去看看吧。-Tses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00:53 (UTC)
其實這是適用於甚麼見習編輯等這一系列的榮譽,當中是要限定創多少條條目才拿到的,這就是其中一個增新薦的方法。JNIV 2008年11月22日 (六) 00:26 (UTC)

支持

反對

中立

建議成立一支特色/優良條目評選小組

目前特色/優良條目的評選,基本上任何上都可以投票,大部份投票者都是簡略看過內容甚至不看便投支持票,這導致一些根沒有有特色/優良條目水準的條目都入選,使某些人恨不得盡快把它複審,這種情況持續下去對中文維基特色/優良條目不利。有見及此,希望成立一支由40-50人組成的特色/優良條目評選小組,小組是由一班專業資源的維基人組成,只有小組成員才有權投票(非小組成員仍能發表意見,提名,或在複審中投票),同時優良/特色條目的過關票數亦會降低。

  • 建議成員條件
    • 當然成員
      • 管理員(所有管理員/行政員自動當選為小組成員)
    • 成員
      • 加入維基百科最少1年
      • 取得維基執行編輯資格或更高榮譽,總編輯量達5000次,最少1條條目為優良/特色條目取得5級維基創作獎或以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ragoon17c對話貢獻)加入。

保護頁面編輯許可證

優良條目的分類是否應調整?

維基百科接受灌水嗎?

如果維基百科不接受灌水, 為何這堆一式一樣的數字條目可以保留了兩年之久? 任何人經連結進入這種條目, 肯定會覺得受騙! 保留這種條目, 就是向新人和舊人說明, 維基歡迎灌水 --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05:55 (UTC)

你指那些數字條目?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1:48 (UTC)
是的. 如果"229是於228和230的一個自然數"都可以成為一個條目, 我可不可以寫一篇是(例如) "陳大文是一個人"? --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28 (UTC)
怎能夠這樣比較?只有「229」才是「228和230的一個自然數」,但「一個人」可以不是「陳大文」。如果要刪,英文維基有更多條目應該被刪,一些人口只有數十人的鎮也被機械人建立條目:「XX是美國YY州ZZ縣的一個鎮。」 Littlepotato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51 (UTC)
其實我不反對人們這樣創建條目,但如果那些條目沒真正的意義,只說一些會數學的人也懂的東西,我就寧見到條目數大減及滿版紅字也不去恢複頁面。本人希望這些人可以增添其內容,免令中文維基只有量,卻沒有質。JNIV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55 (UTC)
那麼只有「2134567848」才是「2134567847和2134567849之間的一個自然數」, 你又會不會寫一條2134567848? 「XX是美國YY州ZZ縣的一個鎮。」也比這更有意義, 最少可以告訴我XX在哪裏, 229是於228和230的一個自然數根本就是一句重言廢話, 連這樣都不知的人, 應該是文盲, 也不會來看維基百科了--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29 (UTC)
這類沒內容的條目刪了也無妨。--百楽兎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05 (UTC)
算是我捉錯用神了。可是229除了「229是228和230的一個自然數」這一句之外,條目還有提供質因數分解、羅馬數字、二進制及十六進制等資訊,因此這個條目不算是毫無意義的內容吧?當然,與en:229_(number)相比還有不少擴充空間,但留下來總好過刪掉它吧? Littlepotato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44 (UTC)
最怕就是有人說, "條目還有不少擴充空間, 先留下來", 但是過了兩年都不會有人擴充. 如果沒有人願意擴充, 便應該刪掉. 那些質因數分解、羅馬數字、二進制及十六進制等資訊用一些簡單的程序便可以自動生產出來, 根本不是什麼特別東西. 而更重要是, 如果"229是228和230之間的一個自然數"就可以成為一個條目, 那麼"2134567848是2134567847和2134567849之間的一個自然數"又可不可以成為一個條目?--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34 (UTC)
你始終沒有講清楚為何「如果沒有人願意擴充, 便應該刪掉」,刪了之後,日後遇上對此類條目有興趣編寫的人,便需要由零開始建立條目了。另外,英文維基是一個可以參考的對象:en:229_(number)存在並載有不少內容,證明條目有保留價值,因此可以成為一個條目;2134567848就得不到英文維基甚至任何網站的介紹,所以就不可以成為一個條目。 Littlepotato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6:58 (UTC)
在下认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11/22里面的数字条目是因为“无共识”才保留的。除了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条目,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只能执行已经形成共识的删除请求。如果阁下认为这些条目不应该保留,阁下可以再次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请求删除条目,如果阁下能够说服社群形成共识,同意删除这些条目,管理员将会执行社群的共识,删除这些条目。—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38 (UTC)
其實只要有人做一件很荒謬的事, 很快就可以說服大家要刪除這種條目. 他只要寫一段很簡單的程序, 就可以生產一大堆x是x-1和x+1之間的一個自然數, 以及一個有x的因數分解、羅馬數字、二進制及十六進制等資訊的模板. 如果中文維基真的那麼歡迎這種題目, 反正自然數有無限個, 他甚至可以把中文維基的條目總數推至世界第一. (我不是說我要這樣做, 雖然這是很簡單的事)--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34 (UTC)
這堆數字很像得罪了Johnson Lau…… 至少現在有一些質因數分解等的資訊。另外,你怎樣肯定瀏覽者會覺得受騙?我要"來源請求"。若把這些條目刪除,我覺得前來瀏覽的人會覺得更受騙;換轉來說,若你想瀏覽這些條目,你會想要甚麼資訊??我相信最主要的都是質因數分解、進位制,其它資訊都是例如「巴士編號」等,一些沒有甚麼關係的資訊。最緊要的是,這個百科全書是一個自由百科全書,若瀏覽者到來瀏覽,他們得不到他們想要的資訊的話,他們可能會自己編輯。另外,說到一些超大的數目例如2314324552,我不相信有人會瀏覽吧,不過相信一些較少的數目會有人瀏覽。—ACM 2008年11月22日 (六) 16:39 (UTC)
如果只是需要一些質因數分解等的資訊, 只需要一個條目, 全部列出來就好了. 你以為2314324552是超大嗎? 自然數有無限個, 任何一個自然數之上都有無限個自然數, 沒有任何一個是"超大"的, 如果可以容許229這樣的條目存在, 為何2314324552不可以? 你不相信有人會瀏覽2314324552, 又有什麼根據? --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7:03 (UTC)
我真的不夠你串了,你喜歡刪的就刪吧。但我仍保持保留。ACM
  • (:)回應(-)反对:要留意這類資訊的可擴充性是相當的大,例如數據、紀錄、數學特性之類的東西,搞不好會比日期條目要大。這些東西之所以需要留下框架,就是方便日後任何時候的補充,如公曆跟農曆的日期條目一樣。就閣下在提刪中認為這些條目永遠都不能獲得補充,這是很不應該的想法。因為只要文明尚存,這類資訊都會一直在增加;維基人尚存,這類資訊就有機會被補充,而且英文版不是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嗎?假如強刪了這些框架,日後人家需要進行大幅補充時該怎麼辦(或許我說的不太對,因為這些條目都有基本的內容,說是框架是太過了,至少有質因數分解,羅馬數字之類的,這些不能說是「沒意義」)?現在閣下可不是希望刪一兩個條目而是刪一堆喔。另外,之前有討論得過共識1-300內的數字應當保留,這就能夠保障這類條目不會被無限制地濫建(雖然個人認為限制應該推至1-1000,或者在超過300的條目用一個條目包含一百個數字這樣),故閣下無疑是多疑了。

最後,Johnson同學不斷強調數字條目是「灌水」以及「提刪會浪費到自己的時間」的說法相當不妥。這對於用心擴充這類條目(我指是資料紀錄等的補充)的人以及會認為這類條目有用的人是相當不尊重的行為,希望閣下能收回此類言論。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3:09 (UTC)

我有一個方法,像888都只有一個消歧義,本身該數字內容與數學沒有直接關係。—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1月23日 (日) 03:19 (UTC)

有甚麼樣的編者,就有甚麼樣的條目。在維基百科的規則下,就算你擁有博士學位,也未必可以壓倒中小學生用戶。--Mewaqua 2008年11月23日 (日) 03:32 (UTC)

  • 个人强烈(+)支持 最怕就是有人说, "条目还有不少扩充空间, 先留下来", 但是过了两年都不会有人扩充. 如果没有人愿意扩充, 便应该删掉这句话。—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25 (UTC)

那些農曆日子也差不多是這樣,難道又所有年初一至年廿九都合併至農曆正月這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00.156.91對話貢獻)於 2008年11月23日 (日) 19:35加入。

如果那些數字條目,有提及其他領域的話(例:765),就應該保留。小希~*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00:42 (UTC)

(!)意見如果数字条目除了相邻数字条目的链入而没有任何有意义的条目的链入的话,就应该可以被快速删除,因为相信不会有用户特地跑到维基百科来查个数字。—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4:14 (UTC)

保留,在Wikipedia:專題/數中已經有大量可參考的資料:

就差有心又有時間的人去擴充(這是個大工程阿)。--Peterjiang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4:09 (UTC)

可考虑使用机器人添加规则的内容--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0:16 (UTC)

關於快速刪除的標準及執行程序

非管理員有權自行移除自己提名的條目嗎

User:JackyCheung屢次自行移除自己提名的特色/優良條目,請問他有權嗎?--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59 (UTC)

JackyCheung一直是这样,无视法纪,很奇怪,那些好事的管理员却从不理会。看,他又重演更改别人用户页DYK数的事情,[3]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5:28 (UTC)
任意修改或刪除他人留言而屢勸不聽者已屬破壞。--百楽兎 2008年11月25日 (二) 02:37 (UTC)
  • 我已改變處理方法,使用HIDEH/HIDEF這種處理方法,不希望有人繼續借刀殺人,更不喜歡那些好事之徒乘機「抽水」,多謝合作,相信這種方法是最好處理方法,不過我相信說什麼也沒用,那些人又是要搞事了—Jacky~TALK 2008年11月25日 (二) 10:56 (UTC)

{{CopyvioNotice}}这里说“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可是,翻译有版权的英文文章也是“用自己的话”呀。—Wmrwiki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1:40 (UTC)

侵犯版权从来不仅限于 verbatim (逐字抄写),内容、观点、结构等极其类似的也是侵权。比如说某作家新写了一部英文小说,你把它全文翻译成中文出版,仍然是侵犯版权。从这点来说,维基百科的指导并不够全面、严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1:48 (UTC)
畢竟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而非文學作品,紀錄的是事實而非個人觀點,因此我覺得絕大部份於維基百科的侵權都應該屬於逐字抄寫(或只是稍為改少量字詞,但仍明顯見到抄寫痕跡)的類別。我個人認為目前的指引屬於可以接受,若然寫得很詳盡和複雜,新手反而不易看得明白。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5日 (二) 11:54 (UTC)

对于大量内容是机器翻译的条目应当如何处理?

尤其是大量的拙劣的机器翻译,以至于中文用户基本无法理解的条目,比如琥珀这个条目。我本来给他挂了快速删除的模板,却马上被管理员拿下。不过我也发现这种已经被编辑一段时间的条目已经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条件,那么对于这种条目我们应当如何处理,难道就是挂一个维基化的模板来挑战读者的耐心,让他们自己去翻译? —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4:14 (UTC)

你可以用{{RoughTranslation}}. 對付這種情況, 掛個模版比花精神爭論更好, 所以我很喜歡用{{fact}}和{{who}}, 這是比編輯戰更有效的工具--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5:51 (UTC)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删除看不懂的部分,看不懂的部分我想就算删除了也没有人回来反对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25日 (二) 22:40 (UTC)

有关“描述性内容”是否需要列出来源?以及“亲身考察”是否能作为参考来源?

最近就九龙塘站的参考资料问题和有些编者发生大量讨论。有两个问题需要听听社群的意见。因为这可能直接涉及到所有香港地铁站的条目,请大家多多赐教。具体讨论可参考讨论页

我可能有点标题党了。请大家在讨论时,尽量先考虑一下这里举出的实例和背景,以及看看相关讨论页,以防我有错漏之处。完全脱离背景,实例和上下文的讨论,很难达成共识,解决具体问题。—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47 (UTC)
  1. 有编者认为,如“车站楼层”,“车站大堂”,“车站月台”,“接驳交通”,等章节的内容是“描述性内容”,无需列出参考来源。我认为,由于所涉及的内容太多,需要提出资料以供查证其准确性,而且,如此多的内容说是完全是出于编者自己的描述,让人很难相信。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参考当时引出讨论的这个版本。这里可能更需要强调的是像这样全文超过1/2的内容(涉及可能几百字),如果以“内容是描述性内容,无需列出参考来源”为理由,是否应该?如果理由成立,则所有香港地铁站的条目的类似情况都可适用。推而广之,今后涉及具体建筑,地方,等条目,都可因为类似情况适用此理由。我的考虑是,退一万步,即使“描述性内容,无需列出参考来源”,是否应该很谨慎应用,是否能如该例子一般的使用?—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47 (UTC)
  2. 以车站出口列表,以及接驳交通为例,编者认为这些内容全部经过“亲身考查”的验证,而且无其它现有资料可以证明,所以参考来源应该是“亲身考查”而得的车站内相关标示。我觉得“亲身考查”有“原创研究”之嫌,不能作为参考资料,我曾经补充了一份车站周边地图来部分佐证那些内容,但被其他编者多次删去,并坚持要以“亲身考查”而得的车站内相关标示作为唯一参考来源。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以这个版本为例吧,大家请注意“车站出口”那一节的脚注1和6。当时,我觉得未给出来源的部分太多,就利用手边的资料补上脚注1来部分佐证该部分的内容,但有编者删去脚注1,给出的理由是“車站出口列表的內容根據九龍塘站車站出口指示牌排列,並非按車站街道圖,切勿胡亂加入非實質參考來源”。在之后的讨论中,编者又认为“亲身考察”足以作为参考来源,无需补充其它来源(至少是我加的那个来源)。我的考虑是,该列表涉及几十处地点,完全凭借“亲身考察”,可信度是否太低,外人如何相信其准确度?退一万步,即使“亲身考察”可用,是应该作为已有资料的更新,订正呢,还是可以完全取代已有资料?—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47 (UTC)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观点,所有香港地铁站的条目里的相似内容就都应该提请“补充来源”了。—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9:37 (UTC)

“亲身考查”是“原创研究”; 如果你的地圖是自由版權則不應刪去--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1:42 (UTC)
車站出口列表根據車站出口指示牌排的原因是因為周邊可寫的地點太多,因此港鐵主要編者們經過討論才決定以站內指示牌為準。其實來源早已提供:該車站的出口指示牌,這是「可查證」的,但卻不是「易於查證」。若果要求「易於查證」,那恐怕要拍攝大量的車站照片。—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6日 (三) 14:15 (UTC)
「列明來源」不能推向極端,“亲身考查”也有可接受的時候。維基百科非但沒有要求任何種類的描述都要有來源,而且事實上維基百科接受某些種類的經驗描述。例如假設某維基人看著旅遊書的介紹而在他未曾去過的某名勝條目中寫了「名勝的東邊有ⅩⅩ」,也附上了來源,但是昨天才去過的維基人卻能證實應該是「名勝的『西』邊有ⅩⅩ」,在此事例,不論如何「列明來源」,錯的還是錯的,“亲身考查”者的經驗完全可接受,而且不必以文獻佐證。--百楽兎 2008年11月26日 (三) 02:26 (UTC)
“亲身考查”应当是“原创研究”。至于百楽兎所说的情况,如果找不到文献佐证“亲身考查”的正确性,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把相应内容删除或放在对话页,等待将来有文献佐证的时候再添加到条目正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6日 (三) 03:04 (UTC)
那像列支敦斯登條目中的軍事一欄的去函求證算不算「原創研究」?—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1月26日 (三) 05:10 (UTC)
連百無一用是書生都這麼說,我真的懷疑中文維基百科上有多少人曾讀過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或者有多少人能區別「研究報告」與「事實描述」。--百楽兎 2008年11月26日 (三) 05:14 (UTC)
我懷疑是你沒有讀清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 「原創研究指的是由維基百科的編輯者最初開始的尚未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發表的研究。據此定義,原創研究代表未經發表的理論、資料、評論、概念和想法,以及被維基百科創辦人吉米·威爾斯稱為「小說故事或歷史闡述」的既有資料的分析和闡釋。」--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5:32 (UTC)
你的意見印證了我懷疑的「有多少人能區別『研究報告』與『事實描述』」。「事實描述」會牽扯到什麼理論、資料、評論、概念和想法?--百楽兎 2008年11月26日 (三) 06:02 (UTC)
支持百楽兎的观点,原创研究指的是非事实性的观点和资料,对于事实而言,其真实和准确性是不必权威证明的。关于这个车站的结构事实,是可供查证的(可以自己跑去看),所以不应被列为原创研究,即根本就不是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7:32 (UTC)
(+)支持:支持百楽兎的观点,原创研究指的是非事实性的观点和资料,或者对事实的主观认知,对于可被读者重复查证的客观事实而言,其真实和准确性是不必权威证明的。关于这个车站的结构事实,是可供查证的(可以自己跑去看),所以不应被列为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21 (UTC)


补充,正如同列明来源方针允许你指出在什么书籍能找到这个来源而不必找到这本书的电子版并链接过去一样。可以被重复验证的客观事实,不必是只需要点点鼠标就能查证的。—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7:44 (UTC)
觀點是非事實性的, 但資料也可以有非事實性的嗎? 請舉例子. --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8:59 (UTC)
「事實描述」就是資料的一種. 如果有人說"月球沒有嫦娥", 這究竟是你所謂的研究報告還是事實描述?--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8:59 (UTC)
(:)回應:窃以为“月球上没有嫦娥”在没有来源和可供查证的条件下,就属于原创研究的范畴,因为作者和读者都不可能亲自跑到月球上去核实是否有嫦娥在上面,即使上去过,也不知其住所,难觅其踪。—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10 (UTC)
(!)意見:請留意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有提到:「維基百科所要求的是可查證性,而不是真實性」,所以縱使車站裏描述的是事實,沒有提供來源的話,「維基百科就沒有容納這份材料的位置,即使你知道這的確是真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6日 (三) 10:24 (UTC)
(:)回應:关于这一条方针,我有认真理解,并在上面的补充说明中有提到:“可以被重复验证的客观事实,不必是只需要点点鼠标就能查证的”。窃以为,这个车站的结构是什么样子,与某本权威杂志上如何评价一样,都是可以被重复验证的客观事实,并不能因为实地考察这个车站的结构比核实某本杂志/书籍内容更难(并非不能)就否定实地考察这种查证的方式。并在此建议,应完善可供查证方针条文,列明哪些查证方式是可以被接受的。—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10 (UTC)
這裡不能放出第一手資料的原創研究,但我們非常鼓勵您統整、組織現有的第一手資料和第二手資料。事實上,維基百科上所有的文章都應該蒐集一手及二手資料,再據以為文。這不是原創研究,而是現有資料研究,是撰寫百科全書的基本功。

有時候,如果條目內容
1.僅包含理性的成年非專業人士也可以輕易驗證的描述性論述,而且
2.不加任何分析、歸納、闡釋及評斷,

維基百科也會有部分條目以一手資料構成,例如食神或新聞動態,但這些是例外情況。

--百楽兎 2008年11月26日 (三) 10:51 (UTC)

有一個問題:還沒看到九龍塘站給出一手資料,如果真的是參照路牌或指示牌去寫,好歹拍張照片去証明給人看有這些第一手資料,正如約翰四世大馬路條目中,有一句:
這句話也是我實地考察而寫,但我也要給一張第一手相片去証明才讓人滿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6日 (三) 11:15 (UTC)
(!)意見:窃以为,非原创研究的精神在于,读者是否可以查证这个事实,或者说这个事实是否已经具备一个充分的查证的过程。因为原创研究在相当情况下是未经充分查证的。这应该是维基百科拒绝收录的主要原因。所以窃以为,任何可以被读者查证的事实,就都不应列入原创研究的范畴。否则诸如盐是咸的糖是甜的这种事实也必须要去找一个权威书籍来证明这一点的话,显然是不现实的。—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24 (UTC)
我想起一個例子,不必去到月球那麼遠,如果有人寫「基輔地鐵1號線水上公園站設有10個出口」,算不算「可以被读者查证的事实」?(如果你有懷疑,大可以自己去基輔查證。)--Mewaqua 2008年11月26日 (三) 15:35 (UTC)
(!)意見:发现自己和大家都搞混了一些概念。Wikipedia:非原創研究Wikipedia:可供查證是两个维基方针,现在有混淆的趋势,我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这两者。那么在这里最后总结一下我的观点。其实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
1、亲身考察是不是原创研究,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Wikipedia:非原創研究上面写的很清楚:原创研究指的是由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最初开始的尚未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这里明确指出,是研究才受此限,那么研究是什么,后面有补充说明:原创研究代表未经发表的理论资料评论概念想法,以及被维基百科创办人吉米·威尔士称为“小说故事或历史阐述”的既有资料的分析阐释。当然,研究的定义我们不能限于列出的这些元素,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对客观事实的客观阐述,算不算研究?我认为不算。对于客观事实的阐述实际上在维基百科上随处可见,比如说在夜空中我们能看到XX星我们一般不能在白天看到月亮是因为……,如果这些都算原创研究,那可真乱套了。研究我觉得必须具备主观的元素,即XXX在这里发表了一段信息,这个不算原创研究,但,XXX在这里发表了一段讽刺YYY的信息这就有原创研究的嫌疑,因为讽刺YYY并不是一个客观事实,即你看到这个信息(事实)后,觉得带有讽刺的意味,这完全是你的主观感受。或者说,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解读(因为我完全可能不觉得是讽刺YYY)。
2、可以亲自考察到底算不算可供查证,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除非这个亲自考察并非所有有条件的人都能随意完成(例如作者是宇航员并宣称在宇宙中看到了长城,或者作者受邀考察了某个闲人免进的军事基地看到的东西)。因为亲自考察和查阅权威文献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足以达到人人可查证而确保其如果不可被查证或者捏造查证来源会很快被发现。事实上,作者如果捏造车站存在某根柱子,然后捏造说这是来自于某个权威文献,那么对于任何人而言,在查证这个权威文献是否有相关内容查证这个车站是否真的存在某根柱子上,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么?

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5:42 (UTC)

比较赞成Ivony的解释。原创研究针对的是主观事物,换句话来说就是需要人类去“研究”才能得出的东西。而客观存在的事物,包括人类普遍认知的公理,则不应该划入原创研究的范畴,因为其中没有“研究”可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6日 (三) 16:53 (UTC)
这个理解肯定不准确。因为我们根本无法定义什么叫公理,或者说即使有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也需要人类研究后阐述。举例来说,我现在宣称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以太存在,只不过麦克斯韦尔、爱因斯坦、玻尔这些小笨蛋们没有发现而已,现在伟大的我发现以太的客观存在了,难道这不是研究?难道这不是原创研究?难道维基可以以“客观存在”为理由收录这种谬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17:26 (UTC)
這裡主要是討論一些非常非常客觀存在的事物,小學生都能夠查證的,比如是車站有多少個店舖、有多少個出口這些客觀事實是完全可以叫一名小學生去查證的,不用叫十位科學家研究寫論文並宣稱這車站確實存在,不要扯到科技概念太遠了:)。—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6日 (三) 19:27 (UTC)
我觉得这里有两点需要厘清,第一就是客观事实不是感受观点结论或者其他(但这里也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些东西是研究),以太是否存在,乃至于原子核里面是不是有中子和质子,我们是不是蛋白质和其他碳水化合物构成的,这些都不是客观事实。这些都是根据各种试验的结果,经过无数科学家的论证得到的一个结论或者解释。如果这些东西没有被发表于权威文献,就可以视为原创研究(即使爱因斯坦本人演示给你看了)。并且,如果这些东西有不同的权威文献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或结论,维基百科也应当分别列出,这就是维基百科所强调的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性的精神所在(事实上这在维基百科上比比可见)。另外一个问题我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火星上没有生物,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火星上一定有生物,火星上是否有生物是一个未知事实。而要证明火星上有生物这个事实,只需随便找到一个火星生物就可以了,要证明火星上没有生物这个事实,却几乎是无法完成的。我们不能偷换概念,说:“如果是这样,那么现在在火星上没发现生物,是不是可以说火星上没有生物”。火星上没有生物是明显的原创研究,正确的阐述是现在还没有任何权威机构宣称在火星上找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以太和嫦娥是否存在是一个道理。—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2:30 (UTC)
其实只有“公理”这个概念存在,“客观存在的事物”这一概念才能存在:公理不过是一个科学体系中不需证明的前提假设而已(公理是有定义的,参看公理条目),例如从欧氏几何中的“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到量子力学中的“一个粒子态可用希尔伯特空间中的一个态矢量表示”都属于公理。我们之所以认为“客观事物”是如此,都是在这些公理成立的前提下得到的结论。因此“以太存在”这个命题既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公理(从这个前提得到的结论与更基本的事实观测不符,除非是在编写十九世纪的维基百科)也不能称作客观存在的规律(“客观存在”一词是建立在现有的科学体系之上的,从现有科学体系的公理出发,您只能得到以太不存在的结论);所以怎么看以太这个例子也不大恰当。其实用“客观存在的事物”这一概念有些含糊,过于宽泛,因为很多“客观存在”确实需要做很多研究后才能发现。我认为可以不算原创研究直接阐述的只有 1.公理 2.常识(当然关于常识的严谨定义我一时也想不出,但这里终归只是维基,大家能够大概理解是什么意思就好)—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7日 (四) 03:42 (UTC)

Suiseiseki你离题了。现在所谈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地理上的正确性例如“中国与俄罗斯接壤”的事实。但当前的问题是如果这个“事实”不是“多数人”所认知,那在维基百科这个资讯是否必须列出参考来源。 -- 同舟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4:32 (UTC)


是否可以另開一頁討論此問題? 此段已經太長, 長得難以回覆. 不過"而客观存在的事物,包括人类普遍认知的公理,则不应该划入原创研究的范畴,因为其中没有“研究”可言。"這講法很有問題. 根據這講法, 連"月球有沒有嫦娥"都不算是研究了--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4:29 (UTC)

严格的原创研究规则不可行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最严格的“原创研究”规则不可行。理论上讲任何一句话,如果最终没有任何可查证来源,都难逃原创研究的嫌疑。但是事实上如果采取这一标准的话,中文维基百科至少马上少掉一半甚至更多的内容,所以我们不得不放宽这一尺度。

各位认为有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就真的这么有信心这个世界的“真理”“公理”“事实”都是如此明显的?科学界例子不谈,那就说什么地铁出口。难道不存在一个地铁出口标号只有一个,但是实际上有两条不同的楼梯,通到两个相距较远的地方,以至于有一部分人将其作为两个出口的例子?或者有的出口半路上可以通到某一家商店,很多人实际从商店大门出入地铁,但是并不一定会有独立的出口标号。这些到底算一个出口还是两个?80%的人算一个,20%的人算两个的话,算不算客观存在的事实?

所以事实上百科按照我的理解的真正规则是:有争议的原创研究绝对不能收录,如果有人提出争议解决方法就是可查证原则。有很多地铁站就那么一二三个出口,任何人都不会去争辩这个事实,这种情况实际上有人去过写下陈述,就已经足够了,从百科来说也不必深究这到底是原创研究还是原创陈述,因为不现实不可操作。但如果出现可能有争议的解读,比如上面举的例子,实际上就不能简单的把问题归结于“客观存在”,因为张三认为的客观存在并不一定是李四认为的客观存在。这种情况下,最后决定争议的就是可查证的资料,或者说各种可查证资料的权威性对比。—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8:45 (UTC)

(!)意見:我觉得这里混淆了两点,就是事实和表述方式。一个地铁站的出口是不会改变的(事实),至于如何计算这个出口数量(结论),这个的确会引起争议。我也同意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即使表述上存在问题,也可以被接受(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预见所有争议)。但是如果存在争议或者误导性,那么我们应该做的是更清晰的表述客观事实避免宣布结论。比如说,我们可以不必说这个地铁站有多少个出口,而直接说这个地铁站可以通往如下地点:XX大街、XX商店……,避免自己需要去发明一个统计地铁站出口数量的方法(原创研究)。或者如果这个地铁站有一套自己的标明出口的方式,直接引述之。—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0:07 (UTC)
还有一点,我认为很多人忽略了,就是原创研究并不仅限于原创内容(即使是转贴的观点仍然是原创研究)或者仅限于文字表述。比如说上面那个什么某条路上有多少家店营业的例子,实际上你即使去拍了照片,仍然不算可查证,严格说仍然是原创研究。因为即使这张照片在维基可以随手查证,但是实际上仍然是未在有公信力媒体发表的内容(维基禁止自我参照所以维基就不算)。而且对于同一张照片的解读更加可以有所不同,一张照片上只有两家店营业就表示真的只有两家店营业,那我早上5点去很多大马路拍照所有店都关着难道就表示这条路上全部停业了?所以,比如说有人认为实际上有第三家店也在营业,在维基应该做的不是要求后者去拍第三家店营业的照片回来对质(因为这就是公开鼓励原创研究了),而是移除原有内容,直到找到可查证的相关信息为止。
无争议,睁只眼闭只眼。有争议,可查证为准。有争议且无可查证资料的内容,不写。最不可以的是把争议用原创研究(诸如维基用户自己去拍摄取证)的方式解决。—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4:26 (UTC)
(-)反对:原创研究仅限于原创的内容,原创研究不是指未经证实的研究,转贴的观点不适用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适用Wikipedia:中立的观点。—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23:58 (UTC)
讨论请签名。我就碰到过有人在百度贴吧发表原创研究,然后全文转贴到维基百科的。转贴并不能改变原创研究的性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0 (UTC)
(:)回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是在其他媒体发表自己的原创研究再在这里引述,这样才算为原创研究。即使我们很难去界定在其他媒体发表的研究是否就是引述的人的原创研究。比如说爱因斯坦在XX贴吧说我觉得X理论就是垃圾,你引述过来宣称爱因斯坦在XX贴吧宣称X理论是垃圾,这只能说你引述的东西难以被证实,而不能说这是你或者爱翁的原创研究。所以这样引述事实是完全没有问题的:“X月X日,在XX贴吧有自称是“爱因斯坦”的用户宣称X理论是垃圾,爱因斯坦本人和其他研究机构现在尚未就此发表任何看法”。其不适用于Wikipedia:非原創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23:58 (UTC)
补充,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个原则值得注意,那就是善意推定。即使这个理论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在其他不可靠的媒体发表的研究然后又转载到维基百科,我们应该相信作者本人并非出于恶意,并非在明知不能发表原创研究的情况下采取先发表于其他媒体再绕回维基百科,在这一点上Msuker似乎犯了善意推定的错误。—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0:10 (UTC)
上面的举例不太恰当。xx贴吧的来源属于不可靠来源,而且也不能算作媒体。另外,我怎么觉得大家讨论的是可靠来源,而不是原创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8日 (五) 03:18 (UTC)
Ivony 完全误解了原创研究的概念。任何未发表或者任何未被广泛认知的研究,不管作者是谁,在维基百科都算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8:02 (UTC)
显然,原创并不等于被证实,这完全是两个概念。—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14 (UTC)
原创研究也不等于不负责任的言论,很多人对于其原创研究的结果的正确性都觉得是可以赌咒发誓的。—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18 (UTC)
原创研究在维基百科指的就是未被接受、未在有公信力的媒体发表的理论和观点。-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0:55 (UTC)
(-)反对:原创研究的定义上写的很明白:“原创研究指的是由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最初开始的尚未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阁下明显是断章取义的理解。
所以说中文维基这点连共识都不是。因为作为正式方针的英文版本从来不问始作俑者,只看内容是不是 unpublished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49 (UTC)

如此这般的编辑摘要,是否允许存在于维基中?

请大家看一下星際大戰三部曲:西斯大帝的復仇这个条目最近两次的编辑历史,我不认为留下这种编辑摘要可以算作文明行为——我确实有一个单词错译了,但我不认为这几句的翻译有差到他所谓的程度(而且他在条目中新添加的“狗屁不通”也并不合乎百科全书的语气)——,并请求管理员删除这类带有冒犯性的编辑摘要。—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53 (UTC)

据在下所知,有Oversight有权利删除某一历史版本或审查被删除的历史版本,管理员并无此权限吧?—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29 (UTC)
我知道管理员有权隐藏某些历史版本,但我并不是在请求删除或隐藏他的修改。我对他的修改并无意见(“狗屁不通”除外)。我只是认为这个编辑摘要违反了维基文明的方针,理应得到处理。—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51 (UTC)
這個破壞者的編緝摘要包含「I hate chinese!」,更應該被刪除。-『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05 (UTC)
无独有偶,我说的那位编辑者的他的用户页也声明“I hate Hong Kong Cantonese.”,虽然这种行为貌似还够不上用户页方针所指的滥用,呵呵—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19:08 (UTC)

如何处理用户Tszho1997的行为

用户Tszho1997,在新荐条目跆拳道事件中,他明显多次作出错误决定。先私自更改本应由管理员来更新的DYK条目数,由4条私自改为5条,请问维基百科是否容许他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他解释为「看到管理员有错误,不应更正吗?」,可笑的是,DYK方针页写上为多人以上不算新荐,他还装模作样地说是管理员有错,责任不在他,在管理员身上,多厉害。另外,原来用户可以私自为其他用户更新DYK数,他私自为JackyCheung条目数更新,这是多麽的离谱!姑勿论条目数可否两个人分享,他竟然自行为其他人更新DYK条目数,请问,维基百科原先由管理员作的DYK更新,是否改为由用户更新了?还可抛出一句管理员有错来掩饰自己罪责?维基百科社群何时赋予用户Tszho1997替其他用户新条目更新的权力了?

他的这样例子,难道可以视之无睹?下一次有用户私自为其他人更新,是否不用处理了?是否容许他们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话,看来,维基百科的所有方针也不需要了,因为根本无人去遵守、理会!-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03:17 (UTC)

夠了沒有?還是要罵嗎?好,你就慢慢來。—JNIV 2008年11月20日 (四) 06:16 (UTC)
对不起,还不够,这件事明显就是你不对,必须有个说法,否则维基百科的方针规则更不为人所遵守。-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20日 (四) 12:45 (UTC)
其實任何人都可以可以更新DYK数(包括IP用戶),冀能解答。-『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50 (UTC)
嘿,可笑。法律没规定不可以杀人便代表你可以去杀人?什麽叫任何人也可以更新?那我替你更新为100条行不行?他明显就是违规,私自为其他用户更新。不屑回应。-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5:33 (UTC)
DYK不是必须只有管理员才可以更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6日 (三) 02:29 (UTC)

有關無版權資訊或來源圖片的處理

現在對這些圖片的處理是發現者於圖片掛上{{no source}}或{{no license}},再通知上載者進行補充。七日後,如果上載者仍未補充必要資料,就由管理員予以刪除。由於要等候一星期,本人建議修改以上兩個模板,把掛上模板的圖由分往速刪候選改為提交至當天的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以方便管理。這可避免因為檢查者忘記於加入模板時填寫日期以造成混亂,漏刪或誤刪,也可避免某些用戶私下移去模板而造成漏刪。故提報至此,讓大家討論是否作出以上的修改。—J.Wong 2008年11月23日 (日) 17:01 (UTC)

我倒是认为应该缩短这两个模板的速删时间,例如改成5日后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4日 (一) 12:51 (UTC)
Commons也是7天,不过鉴于很多用户在Commons往往不活跃,缩短时间较可行。—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8日 (五) 01:15 (UTC)
在下愚昧,請問「很多用户在Commons往往不活跃」與本地速刪時間縮短與否有什麼關係?—J.Wong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24 (UTC)
我想 他想说,在这里比在commons活跃,那么可以缩短本地缩短时间--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2:23 (UTC)
呃,的确是这个意思。最近表达变差了。但是{{no license}}不是对新文件可以速删吗?—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8日 (五) 12:41 (UTC)
一般會給予七日時間讓上載者補充必要資料。—J.Wong 2008年11月29日 (六) 01:37 (UTC)

請問有沒有人反對本人在上面的提議,若無,本人希望盡快付諸實行。—J.Wong 2008年11月30日 (日) 01:35 (UTC)

(+)支持,这样的确便于管理,也可以明确为上传者提供时间补充版权信息。—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30日 (日) 11:20 (UTC)

同行評審可否放在條目評選那裡

如題,因為那區沒有人上線,我的中文非常差,所以寫的文字也會一塊塊的,所以為了想人給意見,才會去故亂參加評選。若果「同行評審」的連結放在那處,到那裡的人或會增加。 —Jacky~TALK 2008年11月24日 (一) 13:27 (UTC)

我建議把「同行評審」加進Template:進行中的內容評選中,同行評審通常都是通過了優良將提交特色的話,那麼加在模板上也應該可接受,增加鍵入頁面而又不礙各個版面運作。--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30日 (日) 07:33 (UTC)

快速刪除的提刪者資格

根據Wikipedia:删除守则#投票人资格,匿名用戶和新建用戶(未符合「註冊滿7天、編輯次數達50次」條件)不能提請投票。不知這項資格是否也適用於快速刪除?或是快速刪除是否也該以相同標準限制提刪者的資格?—Alberth2~汪汪 2008年11月26日 (三) 07:56 (UTC)

似乎不是的。在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首段中有明确说明“任何维基人发现了这类页面,他们可以在该页面上加上{{delete|理由}}的模板申请快速删除”,所以非自动确认用户应该也可以加入速删模板。—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6日 (三) 13:44 (UTC)

我會提出這個問題請大家討論,是基於以下幾個原因:

  1. 快速刪除也是從刪除守則延伸出來的一種刪除方式,所以刪除守則對於投票人的資格限定,應該也可以適用於快速刪除。
  2. 過去一個月中,確實也發生過有人故意使用IP或新帳號,企圖讓某些條目被快速刪除
  3. 由於快速刪除是種不需經過長期公開討論的刪除方式,為了避免刪除的濫用,快速刪除的程序應該要比一般的刪除討論更為嚴謹。

Alberth2~汪汪 2008年11月29日 (六) 03:05 (UTC)

的确值得讨论。但是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说,在下以为即使限制了提删者的资格,也无法防止“企圖讓某些條目被快速刪除”的行为发生。若能发觉提删用户为非自动确认用户,那么此类被视为破坏的行为也可以被发现。
另外,在{{delete}}中有这么一句话:“如果本页明显不符合可以快速删除的标准,或者您愿意修复此页,请去掉此警告(页面为您本人创建除外)。”。但在方针页中无法找到相关的语句。—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30日 (日) 13:45 (UTC)
个人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杜绝非自动确认用户粘贴速删模板,能做的就是在屡次粘贴后视为破坏,按照破坏处理,其实其本质也就是一种破坏。—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2月1日 (一) 21:47 (UTC)

毫无编辑记录者亦可授予维基荣誉了?

请问各位维基用户,毫无编辑记录,而且还是今天才加入的新用户,可以无缘无故授予维基见习编辑荣誉了?

用户Tszho1997,竟然无视维基方针政策,为两名新用户,而且是毫无编辑的用户,授予见习编辑荣誉,这种行为,是不是违规了?

[4][5],大家从两名用户的编辑记录看到,两名用户毫无编辑次数,但User:Tszho1997却可以为他们两加上维基见习编辑荣誉?他拥有特权?可以为毫无编辑的用户授予荣誉了?

这样是不是挑战Wikipedia:维基荣誉定下的规则了?是不是挑战维基的方针政策了?连管理员也不有这样的权力,为从未编辑的用户、兼加入未满七天的用户授予荣誉,请问User:Tszho1997是否有特权?65.49.2.153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35 (UTC)

哦,原来如此,茅塞顿开!原来可以随便给别人加什么专家奖大师奖资深主编的,太好了,谢谢澄清!—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17 (UTC)
那上面Tszho1997的行为算遵守还是违背了该试行规则呢?—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06 (UTC)
明显就违规了,那些管理员仍要纵容、包庇吗?65.49.2.93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04:12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11/24

我找不到把对 牧师 (魔兽世界) 的共识理解成删除的理由—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10:27 (UTC)

共识是合并。但是魔兽世界职业列表中的牧师部分的介绍远比牧师 (魔兽世界)详细,因此就只好删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1日 (一) 15:04 (UTC)


维基百科应设置非歧视方针

准确的表达

维基百科不接受任何针对特定种族、特定民族、特定地域或特定宗教的歧视内容。—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

(为便于大家阅读,我给争议分段加了小标题)—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39 (UTC)

我的最初提法

問:非歧视原则应当是维基百科的基本方针之一。这包括:不发表任何针对特定种族或民族或阶级的歧视性言论。不直接或间接发表这些言论,也不以可能是伪造的历史表达歧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00:00 (UTC)

现有方针已经足够

(:)回應Wikipedia:文明#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已有相關規定:「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34 (UTC)

現有的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已經足夠-『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5日 (六) 10:13 (UTC)
我认为,这些方针并没有完全涵盖对种族、民族、地域或宗教的非歧视要求。—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
设置歧视方针?那些人连[Wikipiedia:不要人身攻击]的方针都不遵守了,歧视方针谁会遵守?简直是白费力。花多些时间去抓那些人身攻击、违反现有方针政策,又逍遥法外的用户好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3:58 (UTC)
請不要人身攻擊。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9:58 (UTC)

讨论

注意到中国大陆开放后,很多人将文革红卫兵那套作风带来。人身攻击、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建议设置非歧视方针。凡涉嫌歧视的投诉,在一定权限内执行先删除后讨论恢复办法。 是否可行,请讨论。--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1:22 (UTC)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只是针对如下群体或言论:极端民族主义者,粉饰文革错误,攻击与歧视特定地域、特定种族、特定民族,等等,缺乏理性讨论态度,人身攻击与纠缠。—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32 (UTC)

什么叫做“一定权限内”、“先删除后讨论”?121.29.188.97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18 (UTC)
可能的做法:1. 凡是有歧视投诉的,由管理员转到讨论页。2. 增加模板“可能涉及歧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
阁下指的是歧视性内容还是歧视性言论?—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22 (UTC)
似乎不大好分。内容与言论应当是密切联系的。—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

“谴责文革的人才是文革思维”?

可笑,自己第一句话就是严重的地域、政治歧视,用在任何用户的身上的话就是人身攻击。说实话,当今世界每天口口声声把文革挂在嘴边骂的人,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文革,或者自己的行为就非常符合文革的思路。举例来说,扣帽子就是文革最重要的手段。什么道理都不讲,先把某些维基用户扣上一个文革红卫兵的帽子,看你还能洗清不。—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6:14 (UTC)

这么急于对号入座?看来阁下心虚理亏?—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21 (UTC)
“很多人将文革红卫兵那套作风带来。人身攻击、民族歧视、种族歧视”,这不难道不是事实吗?看看汉族条目,看看汉服条目,看看满族条目和清朝条目的历史,还有诸多类似内容,这要还不是红卫兵,世界上就没有红卫兵了。—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9 (UTC)
好样的,我连你和谁有争论都不知道,只不过非常不满你这种一杆子把其它用户打为什么“红卫兵”的做法,就已经心虚理亏了?
“你敢反对维基对歧视的大批斗运动?”“难道你还不认识到目前维基阶级歧视问题的严重性?”“你反对的动机何在?”“是不是心虚理亏?”“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请看上面我的话:当今世界每天口口声声把文革挂在嘴边骂的人,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文革,或者自己的行为就非常符合文革的思路。—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8:01 (UTC)
你这么怕听“文革”两个字吗?还有,请不要滥用维基百科符号。谢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
我要批判的正是这类攻击性歧视性做法。—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
“我连你和谁有争论都不知道”就跳出来激烈指责?很好,符合红卫兵传统。—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4 (UTC)
不要在我的发言段落间插话,否则容易造成发言者的混淆。我愿意对于任何段落加粗,提请其他读者注意,也不需要你的审批与核准。
我并不知道你和谁有争议,但是我仍然激烈的指责你的言辞,因为你口口声声要“批判”歧视性的做法,但是开口就把别人侮辱为红卫兵,又把责任归咎到整个国家和国家政策,我看到这种做法就相当不满。继而你再要把我对于你随便侮辱其他用户的不满,上纲上线到“心虚理亏”,请问你的做法与文革的许多迫害有什么区别?反对你歧视性、侮辱性言论的用户,就是“心虚理亏”?你打着反歧视的幌子,却公开地域歧视、人身攻击,我非反对不可。
至于我是不是怕听“文革”两个字,你怎么不去看看现在文革条目首段第一句的概括是谁写的。我最怕也是最鄙视的,是很多现代中国人(包括一些海外华人)自以为是在立场坚定的否定、批判文革,其实自己的言论行为恰恰是文革思维的真实再现。至少有四五个学者曾经说过,文字狱、文革、土地革命等等一直都在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中,只不过爆发的时间、方式、程度不同而已。—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0:49 (UTC)
所以谴责文革就是文革?所以谴责红卫兵就是红卫兵?—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14:39 (UTC)
不要篡改前提,我的观点是谴责文革的人不一定就不是文革思维。在方针页第一句话就莫名其妙把别的用户称为“红卫兵”,就有非常严重的乱扣帽子、人身攻击的嫌疑,而直接把任何问题归咎于“中国大陆的开放”则更加是明显的地域、政治歧视,为中文维基现在的方针所不容。这两点你还要争辩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23:41 (UTC)
你的意思是说,恶劣的歧视与大陆长期恶劣文风无关,而是维基百科网友固有的弊端?可我看到这里涉及中国的非中立性歧视性文字,与大陆BBS的极端言论一模一样。—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0 (UTC)
至于“你还要争辩吗”的说法,我觉得很可笑。如果你不是文革作风,会这样急于堵我的嘴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0 (UTC)
请注意,是你在第一句发言就侮辱某些维基用户(我至今不知道指的是谁,但不论是谁都有其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言论权力),然后大力宣扬地域、政治歧视。我现在问的是,你是否承认你所说的第一句话,已经严重违反了维基现有的禁止歧视的方针?恶劣的歧视,在其它页面我可能没有看到,但是在本页面开口就骂别人文革红卫兵、然后把责任归咎于中国大陆的开放的,我只看到了你。偏偏自己还要提出什么反歧视方针,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4:42 (UTC)
我怀疑,急于对号入座的人,正是在条目中拼命塞入歧视内容的人。又何必羞羞答答呢?—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6 (UTC)
如果你发现任何人发表歧视性言论,请在条目或者本方针页提出。但是,你认为别人有歧视性言论,并不表示你自己可以借此机会大肆进行地域歧视、人身攻击。我还在本页检举其他用户人身攻击呢,但是并不表示我因此可以开口骂娘。—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23 (UTC)

Red16的不满

对话页 供诸位参观了,区区一星期,几位管理员辛苦—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6:23 (UTC)

阁下计划中最大的贡献,该不会是让维基百科陷入歧视官司和知识产权官司吧?你希望因为听了你的建议,维基百科破产吗?—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16 (UTC)
我想之前在用户页 已经解释的够清楚另外,美国的歧视官司不是那么好打的(虽然输了的确可能会被判例赔上天文数字),我更不信国内有人去美国打这官司(记得是要到州法院还是联邦巡回法院一级?下级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么?),而且能够最终打赢(请参考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一句国家无答责打死多少人了?),每个州的情况还不一样,基金会在佛州,有必要研究该州相关法律条文?—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6:55 (UTC)

不要将问题推到內地用戶身上

我倒是很希望某些用戶不要一見維基百科有什麼問題就煞有介事地把問題推到內地用戶身上,之後就向大家鼓吹什麼「封鎖維基是好事」或者把維基百科分裂。--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1月15日 (六) 06:29 (UTC)
阁下这段言论,可以理解为红卫兵思维。—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8 (UTC)
我来自内地,我清楚的看到最近与我一样来自内地的某些用户在大搞歧视。我不希望恶习输出。—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28 (UTC)
只说一点,一般中国大陆居民从来不会称自己来自内地。—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23:44 (UTC)
这么武断,本身就是红卫兵派头。当然,有人怕听这个。过敏得很。—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3:02 (UTC)
如果各位能够勤快一点把那些方针订好,就没有必要在这边吵什么歧视了。 百乐兔事件过了一年了,那个封禁方针还没达成共识,366天 能不能把你的精力放到那边去啊?!--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1:20 (UTC)

本页面就有具体例子

维基不允许人身攻击和各种歧视,是毫无疑问的。不过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就算有人攻击了、歧视了,又怎么样?具体的例子本页面就有,结果有人装聋作哑,有人插科打诨,更甚至有人助纣为虐说什么你当作看不见就好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8:06 (UTC)
如果不精心维护这个环境,任何一场在美国法院的的歧视起诉都可能导致天文数字的赔偿。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自由百科全书永远消失?更重要的是,大量的歧视内容充斥在条目中,将导致维基百科丧失公信力。—366天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9:19 (UTC)

其實還需要討論嗎?只要有可靠來源就行了。維基的公信力在於有容乃大,她能容下正面與負面的內容,只要兩面都有可靠來源。偏見並不存在於個人,只存在於觀點,偏見換個觀點看就是正見了,如果你認為有可靠來源的內容為偏見,你應試圖去找相反的意見去補充條目,也有另一方面的意見。相反若你認為內容不可靠,可以掛模板來取代無意義的討論,更可況是與維基中最會歧視的編者在討論,實在是太沒意義。122.100.156.91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1:18 (UTC)

这样理直气壮却连ID都不肯留下?(366天)--60.16.163.2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6:48 (UTC)

I agree with Msuker --FACC No. 3 of 2007 2008年12月6日 (六) 15:38 (UTC)


对于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针的解读

开一个新段落来专门讨论这个方针吧,希望能达成共识并将讨论结果添加进方针页面,也希望能结束这个方针的尚未达成共识状态。我在下面逐条列出我对这个方针的解读,请大家也逐条回应支持或者反对,而不要回应整个段落。—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

原创研究不是指未经证实的研究,原创研究的原创的含义应该是:研究的结论是有作者或者作者参与的团队所得出的,而不论这个结论是否被证实。举个例子,上帝是不是存在,这就是一个不可能被证实的结论。不能认为上帝是信徒的原创研究。所以,原创研究与研究结论是否能够被证实,没有任何关系。—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
其实,上帝有个结义兄弟,叫韦小宝。虽然我们不能证实这点,但是这不是原创研究。对了,其实上帝还欠我表弟钱,不过这也不是原创研究,因为这不是我提出的,是我表弟提出的,我只是转述而已。—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4 (UTC)
这个就很明显了,首先如果你要发表这一点,就要确保这一点的可供查证性,例如公布你表弟的联系方式,为你表弟组织演讲和研讨会,请CCTV进行报道然后引述。其次,这个在中立的观点中也有明确的解释,如果某个观点只有极少数人(如仅有你表弟)持有,那么这个观点是不应被录入维基百科的。但无论怎样,你的引述不算你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0:18 (UTC)
那以后所有的blog都可以拿出来作为“非原创研究”的辩护了。你完全误解了什么叫原创研究。这个原则不是考虑版权、作者,是考虑内容。英文版原创研究尤其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出现频繁得多(相比中文基本都是政治立场相关的内容,偏重社会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表面上看还都是有一两个什么大学的链接的,但是基本都是大学生的个人网页等,因为没有正式发表于同行评审的学术刊物上,全部算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47 (UTC)
原创研究不包括客观事实的客观陈述,这样的客观事实很多,例如盐是咸的太阳是从东边升起的。在这里我想澄清的是事实与结论的区别,事实是不可能引起争议的,可能引起争议的表述都是其中包含某种结论。比如说:“NASA宣称尚未在火星上发现生命迹象”,这是一个事实,“火星上没有生命”,这是从这个事实推导出来的结论。那么无论在任何时候,这个事实是不太可能有争议的,而结论就有可能有争议。再比如:“约翰四世大马路在X月X日X时X分只有两家押店在营业”,这是一个事实,可能引起争议的:“至今约翰四世大马路只剩两家押店仍在营业”,这是前一个事实的推论。关于这种结论是不是认定为原创研究,我下面再提到。—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
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比如说,“深圳市在香港的北方”,并辅以地图说明,就不能认为对地图的解读是一种原创研究。因为地图解读的方式并不是作者独创的。同理,作者在不同营业时段对“约翰四世大马路的押店营业状况进行考察后”,得出的“约翰四世大马路只剩两家押店仍在营业”结论,也不能视为原创研究。如果可能引起争议,只能采用更精确的描述(如何确认只有两家营业这个结论的)和提供更多的可供查证的资料。—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
西班牙也在香港的北方。不过台湾在香港的西方,不信你一直往西走,绕一圈就到台湾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8 (UTC)
地圖根本不會這樣解讀,你這種解讀解讀方式就正是「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7日 (四) 19:03 (UTC)
那地图应该怎么读?有规则吗?谁能定义?难道又是什么“客观存在”理论?西班牙为什么不算在香港北方,难道它的北纬不比香港高?台湾为什么不在香港的西方,难道你往西走到不了台湾?—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56 (UTC)
个人认为研究方式的非独创性不能决定结论的非独创性,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仅用研究方式的非独创性不能作为非原创研究的充分条件。—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01:03 (UTC)
(:)回應:我们还是来举具体的实例吧。我用两个例子来说明为什么过程和方法的独创性更重要。比如说,我发明了一个证明勾股定理的方法,这个方法的结论是非独创的(勾股定理是一个早已被证明的定理),但是如果这个方法是独创的,读者就不可能确认我这个方法是否正确,它很可能是由一个错误的方法推导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所以结论的非独创性不能作为非原创研究的认定标准。另一个例子是质数,一个数是不是质数的有很多非独创的验证方法,但是某一个具体的数是不是质数这个结论却很难确保这不是独创的,因为我们不能确保这个结论被其他人得出过,这样就会阻止作者在文章中举例说明。故而,结论的独创性也不能作为原创研究的认定标准。—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2:48 (UTC)
您的意思是,如果我通过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得到了某个质数,即使他人未曾得出过此类结论,我将它写到维基上这仍然不属于原创研究了?我理解的您的意思是,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已然将所有“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排除在原创研究之外。那我们设想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如果某物理学家通过非独创的实验方法得到了一个独创性的结论,这个结论自然还未曾发表到任何刊物上,他却突发奇想立即将它写进了维基百科(OK,也许还有ArXiv),那么按照方针这个结论只能是原创研究,但显然与您认为的“原创研究不包括非独创的研究方式的结论”相互矛盾。—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33 (UTC)
容我插个队。我觉得这个的确不算原创研究,如果他能够提供查证的方法(Wikipedia:可供查证)。并且,其实我认为这种例子不会存在,因为大多数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得到的结论都是可预见的并且已经被公诸于世的。我们还可以加入一个补充说明来使得这个更为完善,即非独创的研究方式并不包括使用一种或多种非独创研究方法透过某种独创的过程进行的研究。或者说,即使研究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的方法都是非独创的,但这些方法的组合方式或者研究的过程是独创的,也不是非独创的研究方式。举个例子,比如说某人宣称其使用初等数学的原理和公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就算其整个研究和证明过程全部使用的是已经非独创的研究方法,但这个整体的过程是一个独创的方式,这样就可以被认定为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21 (UTC)
这样的话,您的方针解读确实应该照后面的补充说明来改一改,因为所谓“研究方式”通常的含义就是指研究的方法和手段,而不包括研究的对象。事实上,当今科学界(至少是物理学界)所发表的论文中的大部分,都是依靠非独创的研究方法去研究一些独创的(意为未曾研究过的)课题,并得到了独创性的结论,我本人也体验过。而使用独创的研究方法所得到的独创性结论只是少数。但不管怎样,如果一个物理学家将他的独创成果直接写入维基,由于还没有任何可供查证的来源,这个只能算原创研究,应该没有争议吧?—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1月29日 (六) 01:38 (UTC)
根据我的统计,全世界身高超过2米的人一共有123万4567个。请注意这不是原创研究,因为你要知道一个人是不是身高超过2米只要用尺量一下就好了,然后一个个数过来就好了,明显是小学生都会的非原创方法。对了,我还有一个博客专门阐述这个问题,所以更加说明这个不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56 (UTC)
很好,这的确不是原创研究,但显然您保证其可供查证,而且显然,用尺量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地球上的人都在不断的长高、变矮和死去。。—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9:05 (UTC)
这都不算原创研究,那就没有原创研究了。所以我说你的理解完全错误,我也不必多费口舌了,自有公论。最好你再把这个观点弄到英文维基去晒晒。-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0:53 (UTC)
我们讨论的目标是达成共识,并非要用一个观点去盖过另一个观点,中文维基百科和英文维基百科之间也不存在任何从属或者优越的关系。原创研究的定义上写的很明白:“原创研究指的是由维基百科的编辑者最初开始的尚未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你的观点明显是断章取义的做法。另外:“那就没有原创研究了”也是很不负责任的言论,在这次讨论中,我不断的提出了各种原创研究的例子。而且很显然的,如果阁下真的有办法在同一时刻用尺子测量地球上所有人的身高,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种测量的方式绝对是阁下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2:04 (UTC)
奇怪了,为什么要同一个时刻?我说过同一个时刻吗?我只说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我说过哪一个时间点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53 (UTC)
和Msuker辯過一、二次,Msuker總有為辯而辯的缺點。什麼是可被接受的事實描述,「包含理性的成年非專業人士也可以輕易驗證的描述性論述」此一觀點已於Wikipedia:非原創研究中述明,請Msuker基於此點論述,而不是盡舉一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例子。再者,即使是可被接受的事實描述也不是不可被質疑的,但要質疑的有道理,而不是以「原創研究」、「無文獻來源」作質疑的理由。我覺得這是一些用戶把「原創研究」和「可查證」原則推向極端後的盲點。--百楽兎 2008年11月28日 (五) 13:06 (UTC)
「包含理性的成年非專業人士也可以輕易驗證的描述性論述」是例外,所以需要特别说明。即这种情况的论述,按照一般原则是属于原创研究的(比如说甲地铁站有三个出口,因为从来没有人发表过这个统计),但是实际上维基无法完全排除此类“研究”,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严格的执行不可行。但是,这个例外并不可以推而广之到所有的非原创方法做出的研究都不属于原创研究。任何一个人,去数一下某个城市马路上一共有多少家超市,都是原创研究,不管你的方法是否原创。—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46 (UTC)
那么这已经不是是不是原创研究的范畴了,我们完全可以用无数种理由拒绝“我只说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我说过哪一个时间点吗?”在维基百科的出现,比如说维基化没有意义,甚至于无法理解其含义,这样子的东西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去考究这是不是原创研究,在我们使用这个方针之前就已经被否定了无数次了。那么原创研究无论怎么理解都不会影响这种东西不被维基百科收录。—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07 (UTC)

现在本来就是要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原创研究。要用其它规则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就问你:“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是不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12 (UTC)

抱歉,我首先就没法理解你在说什么,故不能发表任何看法。“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这是一个结论么?还是陈述一个事实,阁下脑子里忽然一闪而过了这么一个想法这个事实?—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32 (UTC)
原创研究包括结论和陈述事实,甚至方法,总之只要是未在有公信力媒体发表的内容都是原创研究。现在这么简单、极端的一个例子,你都不能发表任何看法,那以后维基社群还如何使用“不允许原创研究”的规则甄别筛选内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5:48 (UTC)
请不要轻易下断言,请记住我们是在进行讨论,其目的是达成共识。而不是告诉大家,是的,就是我说的这样,就这么简单,与之不同的都是错误的。而且,我觉得继续执着于这种所谓的极端例子的讨论其实与讨论“我杀了上帝是不是算谋杀”一样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已经明白无误的指出了阁下的荒谬,即:那样的东西根本用不着我们来确认是否是原创研究。这如同法官用不着研究如果真的有人把上帝杀了算不算谋杀罪一样。—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1 (UTC)
還是沒走出盲點…
“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是研究。
「我发现此地鐵一共有6個行人出入口」不是研究。
數數有難易之別,難的需要用到科學手法去分析驗證,這叫研究;易的只要是理性常人即能以常識為之,便不到研究層次。M君試圖以極端之例做反證,但卻忽略其本質上的不同而歸於同類,這是盲點,也是詭辯(Sophism)。--百楽兎 2008年11月29日 (六) 03:21 (UTC)
“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当然是研究,而且是非常明显的原创研究。但是按照User:Ivony的理论,这就不是原创研究了,因为你用的方法是非原创的。可见这个理论的谬误。—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05 (UTC)
恕我冒昧,就我看来,阁下在讨论中不断的抛出自己的原创研究主观观点,无论是向西走能到的地方就是西方还是用尺子可以量取全世界人的身高都是阁下的原创研究吧,此本毋须言明事实,已有多个维基人对阁下的荒谬做出了解释,然阁下视若无物,一味的强调自己的观点,实已难以继续讨论。关于阁下的所谓的极端的例子,不过是阁下脑子里胡乱冒出来的想法,不论是阁下之表弟的言论还是阁下对地图的误读,以至于阁下足不出户已然用尺子量过世界每一个人的身高。都非常人所为,所能为。维基百科的任何一个方针都不需要适用于毫无根据的言论,需要我们使用方针来解读的首先就不可能是阁下所列举的任何理性的维基人都不会写在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如果阁下认为这些所谓的极端的例子有必要讨论,请先保证这些例子中的任何一个放在条目上不会被其他维基人视为破坏性修改。—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29 (UTC)
原创研究方针所针对的是编辑者确实的一个研究过程或者研究结果,而不是编辑者不负责任的言论,换言之至少要有研究过我们再来审核是否是原创研究,而不是如阁下所发明的那样将脑子里瞎想发表于维基百科的所谓研究结果。—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33 (UTC)
你一再曲解该规则的针对对象。非原创研究,从来不考虑研究内容到底是不是荒谬,哪怕是可以得诺贝尔奖的内容,只要是原创研究,维基都不能收录。我举的例子当然荒谬,因为都是极端的原创研究的例子。但是正是这么荒谬的例子,按照你的理论,都不能单独以“原创研究”为理由排除出维基百科,反而要考虑什么“破坏性修改”“有研究过”这种莫名其妙毫无根据的判定标准。维基看到的是实际的研究、结论,比如“世界上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2米”,而不是为达到这个结论其作者付出的努力究竟是5分钟5天还是5年。
你要不荒谬的例子,上面已经提到过,几乎任何大学的硕博学位论文都可查证,你认为维基百科从现在开始应该发展成学位论文观点展览馆吗?针对这种类型的内容,WP:NOR是不可或缺的规则。但是你试图将转载的原创研究列为非原创研究,又试图将用非原创方法达到的原创研究列为非原创研究,就是严重损毁 WP:NOR的基础和可用性。如果WP:NOR真的要按照你的解读去执行,就是一个废物。—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16 (UTC)
我很有兴趣知道一篇没有任何独创性的文章是如何称之为论文的,如果阁下是我大学的老师,那该有多好。“论调味盐的多寡对于菜肴咸味的影响”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论文题目。—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22 (UTC)
原创研究不包括对文章的创作和修辞手法,显然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数学手册,如果因为避免原创研究而将所有的文字完全客观化陈述是不可取的。对事实的表述加入创作和修辞手法只要不影响到读者对事实的理解,就不应该视为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6:50 (UTC)
完全同意Ivony...的理解。—hose'neru(Talk) 2008年11月27日 (四) 18:45 (UTC)

WP:NORWP:V的关系

这是维基百科三个核心价值中的两个。就如英文版所陈述的一样,两者关系非常密切。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区分删除某一个观点的原因到底是WP:NOR还是 WP:V。绝大多数违反WP:NOR的内容,必然也不满足WP:V的要求。反过来大多数满足WP:V的内容,基本上都不算原创研究。

但是,WP:NOR之所以有独立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它可以起到WP:V起不到的作用。比较现实的例子见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有关学位论文的讨论。硕博学位论文从可查证性来说是一流的,中外各大正规大学图书馆都有长期存档,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有大量的原创研究。所以,NOR的作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将满足WP:V的内容无情的踢出维基。

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能够清楚的分辨什么是原创研究,什么不是原创研究,而不是屡屡牵涉到其它原则。否则,WP:NOR就变成一个傀儡,无法独立起到一个规则的作用了。如果连上面的几个昭然若揭的原创研究的例子,都不能给出明确的判定的话,这个规则还有什么作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6:14 (UTC)

请注意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针:WP:NPOV,所谓的昭然若揭不过是阁下个人的观点罢了。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方法可以客观公正的来界定这个方针,而不是每次都请阁下来确定这个东西是不是昭然若揭的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6 (UTC)
NPOV 是neutral point of view,并不是no point of view。在某些可以有明确结论的问题上,根本不存在什么NPOV的问题。“我发现世界上一共有1234567个人身高超过两米”,除非已经在有公信力的相关媒体发表,否则一定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10 (UTC)
还有一点,WP:NPOV是用于对于条目内容的判断和审查,并不是对于在讨论页发表观点或者在方针指引理解执行上的限制。举例来说,维基社群如果规定某种行为是破坏,则这种行为在维基就是破坏,不管是不是有观点认为它可能不是破坏(除非修改规则)。从判定、执行上来说,如果70%的人认为是破坏,30%认为不是破坏,则结论就是破坏,而不是“可能是破坏,可能不是,不能发表意见”。—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32 (UTC)

非原創研究是應該怎樣才能證實其非原創的?

我有些疑問:1.我們被懷疑是原創研究時,我們應用甚麼來證明自己編輯的內容不是原創研究?用我們的常識?親身經驗?相片?還是……?2.所有的維基人都可以懷疑條目內容是否原創研究,而這些懷疑往往是倚賴個人經驗,那麼對於一些已有可靠來源的可供查證的內容(但只有兩個那麼少),我們還可不可以懷疑其原創,如果可以,我們對於那些依個人經驗而非相反觀點的更可靠內源來懷疑其原創的內容,又應該以甚麼樣的方式證明其非原創研究?用更多人的個人經驗?用權威人士的個人經驗?3.1+1=10並沒有錯,錯是錯在你沒有說明這是二位進數。在閱讀一個條目的陳述與自己的觀點相矛盾時,我們可懷疑其原創研究,然後我們應該做甚麼?應該讓更多人的經驗來表決?應該給你一個二位進數的書?還是更簡單的去找一個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曾直接描述過此事實。例如汶川大地震#評價中,很多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表示肯定,我曾對此懷疑過,結果是得到7個來源。我們對於此一描述,應該依賴大多數人對這件事的觀感(誰去統計?),給予更多的來源(只有7個正面評價那麼少,我能給出最少8個負面評價來源,我又不知這算不算原創研究),還是給出2個直接描述過很多國際媒體表示肯定來作為證明?怎樣的做法才能證明其非原創研究,並且中立?--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8日 (五) 17:18 (UTC)

你所說的「很多」是修辭問題,與是否為原創研究無關。不認同此修辭的話可以改成「A媒體、B媒體、C媒體等7家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表示肯定」,也可以改成「國際媒體對中國政府此次的救災行動評價不一,誰誰肯定,誰誰批評」。方法一是修辭的具體化,方法二是維基百科所說的「中立的觀點」。--百楽兎 2008年11月29日 (六) 03:37 (UTC)
我的問題1是問甚麼是非原創研究,若果被懷疑是非原創研究應該怎樣才能證明其原創或是非原創。問題2是怎樣才能合理地懷疑其非原創研究,需否提供證明其為非原創(因為現在大多數都是靠自己認知,可是自己所知有限不一定正確),或者即使已經有了證明,仍可以懷疑其原創嗎?問題3是問用怎樣的非原創證明才能解決其懷疑原創,我們可以通過看了7個來源來總結其很多嗎?或者以兩個標明“很多”的證明來肯定其很多?可能例子舉得不好,我試著再換另一個例子問--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9日 (六) 06:43 (UTC)
这样来说,其实维基百科的各个方针所侧重的方面都不一样,它们有可能有重叠的地方,有可能一条信息同时违反多个方针,但有时候我们没必要去分那么清楚。首先对于任何一个结论而言,其依据应该是Wikipedia:可供查证的。但是依据是可供查证的前提之下,还要受到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的约束。那么为什么非原创研究中有提到:“最好的做法是试图将你的想法在同行评议的出版物或者有公信力的新闻媒体出版,然后将你的贡献以中立的方式叙述”。这个我觉得应该这样来理解,即一个东西你是凭借可供查证的依据进行原创研究的结论,那么它是原创研究,但如果这个结论本身就是可供查证的,那么就不是原创研究。—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1:55 (UTC)

原创研究与否判定的基本规则是最简单的,即该内容有没有在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发表过。“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如果从来没有任何可查证来源记载过这个内容,得出这个结论只不过是因为某用户亲身去了一次ABC地铁站(或者是听人说、或者就是瞎猜),这就是原创研究。从原创研究的性质上来说,“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和“上海所有地铁站一共有300个出口”“全世界所有地铁站一共有3万个出口”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全世界所有地铁站是否真的有3万个出口,还是1万个,还是10万个,是根本无关的。原创研究原则从来不考虑原创研究的质量、达成难度、可信度等等。任何人在维基写全世界所有地铁站有3万个出口,我们都可以以“原创研究”为理由删除,即使他真的花了20年时间认认真真统计了这一点,但与我坐在沙发上用20秒时间随便杜撰出一个数据的地位是完全相同的。

那么,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收录“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这句话呢?答案是可以的。理由是上面说的WP:NOR中明确的例外:“仅包含理性的成年非专业人士也可以轻易验证的描述性论述,而不加任何分析、归纳、阐释及评断”。但是,请记住这是例外,而不是普遍规则,而且该例外必须在容易验证的前提下。所以由于一个人无法轻易统计一个城市或者全世界所有地铁站的出口总数,这样的内容就不能收录在维基百科。至于这种统计采用的方法是不是原创,是完全无关的,只要非专业人士不能轻易验证的未发表内容,就是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39 (UTC)

关于原创研究是否本身必须是原创非转贴,请看WP:NOR

制定非原创研究这一方针一开始是为了应付一个实际问题:例如“民间科学家”及小白等某些人所持有的理论甚少有人认真看待,却希望将他们的理论写到维基百科上以吸引眾人的目光。这很明显不应当是维基百科应有的内容,却很难用其他方针加以反对:民间科学家通常会引用他们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以提供可验证性,然后选择一些难以证实为假的理论。但正因为业界专家并不认真看待他们的理论,使得他们几乎没有机会在有公信力的同行评议中发表,于是我们才得以引用本方针。

“民间科学家通常会引用他们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以提供可验证性”,可见WP:NOR的关键作用是在我们无法使用WP:V的情况下。转贴“缺乏公信力的公开资料”,诸如BBS、学位论文、百度贴吧,并不能改变内容属于原创研究的性质。—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4:47 (UTC)

显然Msuker完全没兴趣与大家讨论和达成共识,只是希望能够将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大家和维基百科罢了。就在不久前刚指出对条目的一次断章取义的解读,现在又开始更严重的断章取义了,原创研究的研究两字都可以忽略变成任何没有在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发表过的内容都是原创研究了,对于这一点我只能理解为维基百科其实是维基文摘。—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03 (UTC)
那么,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收录“ABC地铁站有3个出口”这句话呢?答案是可以的。理由是上面说的WP:NOR中明确的例外……。但是这个例外中明确写着,不能包含归纳评断,数出有多少个出口是归纳,而断言其有且只有3个出口(尽管这里只是说有3个出口,但别人绝对不会理解为至少有或者最多有而只可能是有且只有)是评断(如果要按照阁下的从严推定的方式的话)。何况,正由于这个所谓的补充说明中的轻易根本就难以界定所以才引起这么多的问题。我是不知道阁下为什么一定要取用条文的例外去解释问题,而不是条文本身。阁下无非认为每时每刻都有很多人希望将维基百科变成他们的宣讲场地,所以我们必须要将一切没有被具备公信力媒体发表的东西全部排除在外,然后再由一些专业人士来审核解读哪些东西恰好落在了例外的范畴内。在此再一次提醒阁下请“善意推定”。—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44 (UTC)
有關如何解決對非原創研究的質疑而提出證查內容,誠如Ivony...所言,只要是對可供查證內容的直接描述,而不是用可供查證的內容來研究得出結果即可,我想表達的也正是這個意思。--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30日 (日) 07:17 (UTC)
奇怪了,我发表我的观点就是“没有兴趣与大家讨论和达成共识”,你什么一点两点三点四点的观点就是共识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14:31 (UTC)

谁解封User:JackyCheung的自己来处理吧

人身攻击封禁一个月,然后几天内解封。解封了干什么好呢?继续到我的用户页人身攻击咯。

内容如下,已经从我的用户页删除,编辑历史请看这里

你在阿德姆·拉贾季奇中,不顯示該球員名字的原來語言,此做法是嚴正錯誤的,希望你能有所改善,今次我幫你改了,拜託你下一次自行注意!!!—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5 (UTC)

除了以上之外,原來還有泽·阿尔西诺和埃贝尔·路易斯·库奇,我已經在阿德姆·拉贾季奇示範了一次,現在給你一個小小練習題,將以上兩個條目改回正確格式,看看你懂不懂,若果你懂,以後也要使用這種格式,若你不懂,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創建條目,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對你有幫助,亦不會被視壞破壞。

若你不懂,不用怕,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放心,我非常有耐性的,我保證教到你識為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9 (UTC)

如此屡教不改、倒行逆施的用户,请管理员(尤其是提前解封他的管理员)斟酌处理吧。—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09:57 (UTC)

啊!JC又是的,有沒有搞錯呢。可是提前解封他的管理员(J.Wong)好像是獲得了JC在郵件中的申訴才解封的,我相信大部份管理員都會明鑒的說(例如是小周J.Wong人神之間RalfX菲菇Ws227等等)。—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05 (UTC)
這樣也不用刪除我的留言吧!對我太恨了!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1 (UTC)
每次復出都出來點火頭,無言..。以前早已私下勸告他用詞請收斂一下,豈料不但不聽,最後我也間中被jc攻擊...@@。—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4 (UTC)
哈哈,好心被雷劈……真慘呢的說。—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5 (UTC)
tszho1997,我对你并无太大的意见,也看了你的用户页知道你还是个小学生,所以更加可以理解某些言论。但是在这件事上首先你过去的立场让我不可能接受你的观点,同时也希望你想想你自己说的“方法”你自己能不能做到。从上次的讨论来看,你可以劝别人在被骂的时候当作看不到,实际上在误以为我说你的时候马上自己就坐不住了。宽容是美德,但是并不是责任,也不是没有限度,一而再再而三。
11月份方针页存档-到底“处分”谁

:又跳出来一个,最无耻的莫过于整天在旁边煽风点火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講者無意,聽者有心。不是說Msuker你就可以了。—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8 (UTC)
那你倒是看看上面这么多东西,一会Rusmek 一会skurem 再来什么麦苏加。维基用户难道连自己用户名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18 (UTC)
我教你一個方法──就是令你自己覺得這些是廢話,不用看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3 (UTC)
省略很多内容后
幻想?幻想什么?上面这么多留言、攻击都是假的?插科打诨,自欺欺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22:23 (UTC)
我有功擊過誰? —JNIV 2008年11月15日 (六) 01:29 (UTC)
他说的不是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那是說誰?我都是想問清楚。萬一是我就不好了對不。—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6 (UTC)
明明与你无关,你为什麽要插手来讨论?还要问是否牵涉自己?-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评论:可见教别人无视人身攻击容易,自己真的做到无视可能的人身攻击就难了。
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0 (UTC)
噢,明白了。可是我太衝動了,有時也控制不了自己。不過就沒有JC那麼嚴重呢。—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8 (UTC)
當不關你事的事就叫你不要理,不關他人的事,他人偏要理,算是什麼公理。—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4 (UTC)
  • 我絕對沒有人身攻擊,我只希望能耐心教導各位使用錯誤格式的維基人。新人我也做過,不懂格式我也常是,所以我只希望各維基人做出正確的事情、寫條目使用正確的格式,你可知道干是整理錯誤格式也是好需要花時間的,我自己替你整理一個也覺得麻煩,所以希望你可培養出一種自己的事自己做的責任心,別勞煩其他維基人幫你拾頭拾尾。—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17 (UTC)

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

那是不是以后还要有叔叔、爷爷、老祖宗?—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3 (UTC)
可能張哥哥會變成這些名銜呢。對不對,Msuker?—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0 (UTC)
真對不起,我不應自稱哥哥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經常去做義工,我服務那間復康中心的小朋友常這樣叫我,剛才我就是去做了義工,一是抽離不了。可是不要以為這樣便能轉移目標,將你錯格式的行為拋諸腦後。—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9 (UTC)
算了,User:Cychk有目的和預謀,針對性破壞條目一案又不是幾天就解封了。你請一些管理員為民請命等於對空氣說話,除了些微看不到的震動外,又有甚麼可以給你?—未來港三丁目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20 (UTC)
能达到什么目的?能匡正中文维基出现随意人身攻击、侮辱其他用户的现象。当然,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也不见得是毫无用处。至少其反面可以说明中文维基实际纵容人身攻击呢?总之,通过案例的解决可以说明维基社群的态度,比两个用户私下里骂街有意义得多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37 (UTC)
  • 我只想耐心教導維基人使用正確格式,我之前也是經常錯格式,常勞煩別人替我修正,我感到很內疚,所以我現時已經全面檢討格式問題,並希望儘量減少各維基人格式錯誤之問題,否則有時連自己錯了也懵然不知啊!

就像這個:

#1978年9月15日可自動生成「出生年份」分類和「在世人物」分類,詳情見Template:bd的介紹

#在維基百科,有關人物名稱的分隔號,如前所述必須使用「·」,而非「.」 #你用的連結「威廉二世」、「阿爾克馬爾」是連不上預定的條目,因為威廉二世條目乃一消歧義頁,而阿爾克馬爾則為AZ阿爾克馬爾所在城市,遇此情況需用顯示名字的code,如阿爾克馬爾

#Template:中文譯名是用以列出各華語地區所用的球員譯名,由於該模板不會受字詞轉換影響,可讓讀者了解各地譯名之別。—hose'neru(Talk) 2008年7月8日 (二) 15:19 (UTC)

老實說若沒有hoseneru的講解我怎會明白呢,不過我還是不太明白—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28 (UTC)

你要讨论一件事,为什么要掺杂人身攻击?(事实上这个模板过去都是包含中外文全名的,至少有几百个条目采用着一格式,只不过9月份在并无讨论的情况下模板被修改了。)现在我也没兴趣与你解释什么模板不模板共识不共识,这里只讨论User:JackyCheung在屡次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后,在提前解封期间,再次出现的到我的对话页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5 (UTC)
你喜歡討論對自己有利的議題別人便要跟隨嗎?將自己屢次(我看到的至少三次)錯誤格式的行為漠視嗎?我好心好意向你講解,你什麼呢?我不求回報,但萬萬沒想到有人恩將仇報!!!
就當我說哥哥錯誤了,但我要說明一點,我說那麼多也只是希望你能遵循正確格式編寫條目,難度這樣又算是人身攻擊嗎?好,我「張小朋友」現在對你說,如果你不懂格式的話,我必定會教你,希望你不要為區區小事鑽牛角尖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0 (UTC)
你已经太多次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从我个人来说,不接受你的道歉。而且,人身攻击就是人身攻击,并不是我骂了你然后道歉就不是人身攻击了。任何用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等等犯这种错误,我想都应该以善意劝导为主。但是你已经不止第八次第十次了,更何况根据封禁纪录:

2008年11月27日 (四) 15:10 Wong128hk (对话 贡献) JackyCheung (对话 贡献)已被解封 ‎ (用戶已透過電郵作出承諾不會再犯)

一个月的封禁只执行了两天,还承诺什么不会再犯骗取提前解封。一星期内就到别人用户页自称“张哥哥”!—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8 (UTC)
我都不想說的,可是我只看到「貢獻) JackyCheung (對話」呢,有甚麼特別?—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5 (UTC)
不要以為你說什麼「不接受你的道歉」就可以逃避你不遵循格式編寫條目這個不當行為!!!—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1 (UTC)
大哥,不要弄亂頁面的排版吧。—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4 (UTC)
話就是這樣說,可是我們不應懷疑管理員的判斷及能力啊。—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2 (UTC)
請你不要未經准許擅自更改我對「逃避你不遵循格式編寫條目」如此重要的字句的縮細,現在一來,人家怎會見到我放大了字,怎會改這些錯誤行為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09 (UTC)
我本來是設定了7號字的,你現在變成3號字,就像我叫他不要使用錯誤格式7次總比3次有效吧—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1:13 (UTC)

我也不理你在說甚麼了。可是我認為Msuker有句說話是對的:

维护用户页,人身攻击的用户没有资格在这里发言

輯錄者: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1:14 (UTC)

在下希望大家都能够冷静地参与讨论

在下详细地阅读了有关MsukerJC这一次争议的社群讨论,在下认为这件事情的起因是JC认为足球模板在使用的时候必须包含球员名字的外文,而Msuker认为不需要。JC认为Msuker不熟悉编辑,到Msuker讨论页提出自己的观点,但是在提出观点的时候,JC使用了“张哥哥”这样的词语,而这个词语被Msuker认为是一种冒犯。

在下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张哥哥”这样的称谓通常不会发生在成年人之间。所以,Msuker认为JC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下也注意到:JC在这里曾经做出这样的解释:“真对不起,我不应自称哥哥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经常去做义工,我服务那间复康中心的小朋友常这样叫我,刚才我就是去做了义工,一是抽离不了。”出于善意的假定,在下愿意相信JC是一时抽离不了角色的失言。

在下建议JC向维基社群声明收回引起争论的留言,并且向Msuker道歉。在下希望JC今后发言的时候能够注意一下措辞,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在下也希望Msuker在收到JC的道歉之后,能够接受JC的道歉。如果可能的话,在下也同样希望Msuker能够收回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言论,和JC和解。

Msuker和JC都是对维基百科做出了很多贡献的维基人,在下衷心地希望这两位维基人能够放下过去的争执,融洽共处,为维基百科做出更多的贡献。

引起争议的模板使用问题,如果Msuker和JC无法取得共识,在下建议这两位维基人可以把问题提交到这里,由社群讨论取得共识。—小周(XiaoZhou)留言2008年12月5日 (五) 05:00 (UTC)

其實,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兩人並非在這次討論才生起嫌隙,因二人早已在對條目命名問題「積怨」已久,小周(XiaoZhou)留言)你可以參考八月份左右二人的對話和互助客棧方針中的討論來了解來龍去脈。抽離角色之說亦不能解釋,難道大家可以說抽離不了當老師/警察/醫生/黑社會的角色對其他維基用戶作出不友善的對話嗎?—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5日 (五) 06:59 (UTC)
虽然在下根据善意推定的原则相信JC的解释,但是在下认为:即使JC是一时失言,但是他的留言让Msuker感觉受到冒犯是事实。所以在下才建议JC向Msuker道歉,并且收回不恰当的言论。他们两位的争执,在下也有了解,但是在下相信丘吉尔首相的名言:“如果纠缠于过去与现在,我们将失去未来。”在下不希望看到Msuker和JC这两位对维基百科做出了很多贡献的维基人因为这些过去的事情相互怄气,这样无论对他们二位,还是对中文维基百科都不是好事。在下也相信,中文维基社群的大多数活跃维基人都希望看到Msuker和JC融洽共处。—小周(XiaoZhou)留言2008年12月5日 (五) 09:19 (UTC)
抽离不了角色的理由太牵强,不能令人心服,而且JC与Msuker说话时,可明显看到其充满怒气,语言无礼,如果这是所谓的“不能抽离角色”,原来他是这样对待小朋友的,这不是一个很可怕,没有爱心,完全不称职的义工吗?最好的方法是,JC郑重的向Msuker道歉,不必找任何理由,直接认错就可以,找理由反而显得没有诚意。至于他们的争论,可交由社群讨论取得共识。--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6 (UTC)
道歉?人家早说了绝不会向有关人士道歉,还是想想如何解决吧。—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0:55 (UTC)

第三次世界大戰 · 第一次維基大戰正式結束,多謝收看《溏心風暴之維基之爭》,切勿存檔。—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szho1997對話貢獻)加入。

互助客棧/方針是不是該禁止關於爭執的討論?

互助客棧的頁面有以下字句:

  • 方針:討論維基的重要方針、政策
  • 技術:討論維基程序的技術難題
  • 求助:有編輯上的問題嗎?歡迎進來提問
  • 其他:聊天以及不適合在其他版面討論的話題

由此看來,「互助客棧/方針」是不應該關於爭執的討論,對吧?

關於爭執的討論,似乎屬於聊天,或是不適合在其他版面討論的話題,是不是應該發表、或移動到「互助客棧/其他」呢? hoseumou 2008年12月5日 (五) 14:37 (UTC)

(+)支持:完全同意。並建議在所以頁面中也禁止有關爭論,包括「互助客棧/其他」也在內吧。或許可以專開一個頁面叫爭論,這樣不想看的人就不用去看了(例如是我),如果不是的話會有很多元組,Load也比較慢。—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4:44 (UTC)
那就要看争论的主题是不是方针政策了。诸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这是不是维基的重要方针、政策?方针执行上的种种问题是不是也是方针的一部分?更何况如果引起争议的具体事宜就发生在方针页,难道不应该在这里讨论解决?—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5:23 (UTC)
似乎要開一頁「Wikipedia:互罵客栈/方针」。本頁的名稱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明顯地有著討論、協作、互助的意義。請停止這些爭執。但本人(-)反对禁止關於爭執的討論-『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5日 (五) 17:24 (UTC)

(-)反对讨论也是解决争执的方法。所以应该可以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让跟多人参与讨论--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7:51 (UTC)

完全(+)支持,我早就想说了,这页乌烟瘴气的,讨论没有错,可是某些用户性格使然,说着说着就开始人身攻击啦、撒泼闹事啦、最后被封禁啦、时间到了接着讨论啊~而且全都落落长,看得人直眼晕,就跳过跳过,完全没起到讨论的作用。
啊P.S:我可没有影射谁哦,听说过捡钱的可没听说过捡骂的,别又说我人身攻击什么的啊~——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6日 (六) 12:45 (UTC)
(+)支持和网络上其他任何一个论坛所出现的一样的、根本不会有结果的争论,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纯粹是在浪费系统资源—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12月6日 (六) 16:49 (UTC)

希望能取消「布」字的繁簡轉換

布的局部繁體是佈,可是,在大部分情況兩字為通用,例如公布、佈下天羅地網等,但不通的則有太多了,例如佈拉格、石頭剪刀佈等等,希望能正視並取消該字的繁簡轉換,謝謝 —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14 (UTC)

請舉出例子。依本人記憶,無此等轉換。-『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3日 (三) 17:26 (UTC)

“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是否可以考虑作为指引

Wikipedia:投票/使用參數的模板必須要有中文使用說明已经投票结束,投票结果否决了这项提议。但在投票过程中,有维基人建议将“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作为一项指引,不知道大家的意见如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iaoZhou對話貢獻)於2008年10月12日 (日) 17:58加入。

(+)支持。--百楽兎 2008年10月13日 (一) 02:48 (UTC)
(+)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00 (UTC)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50 (UTC)
(+)支持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6 (UTC)
(+)支持:以「提倡」的方式推動中文的使用說明。—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0月13日 (一) 14:02 (UTC)
(+)支持非强制性的指引方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0月13日 (一) 14:11 (UTC)
(+)支持:這類模板若無使用說明很難讓人明白參數用法。--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7:39 (UTC)
(+)支持——¤  2008年10月25日 (六) 19:22 (UTC)
(+)支持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14:37 (UTC)
(+)支持,一些没有说明的模板总是要我花一大堆时间去研究,很累下。——白布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8:07 (UTC)
(+)支持,不是理所當然的嗎?另外這個應該寫進哪個方針中?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14日 (五) 03:38 (UTC)
(:)回應: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方针或者指引要求“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如果讨论结束之后,社群同意将“模板创建者尽量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作为一项指引,在下建议将这个指引添加到Wikipedia:模板指引。—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09:23 (UTC)
(+)支持『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00 (UTC)
(+)支持——Atlaslin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3:40 (UTC)
(+)支持:至少達到指引級別吧。YunHuBuXi 2008年11月24日 (一) 08:44 (UTC)
(+)支持。--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4日 (一) 12:10 (UTC)
(+)支持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44 (UTC)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11月29日 (六) 17:21 (UTC)

如沒有反對在下將按以上共識把相關指引寫入至Wikipedia:模板指引。-『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6日 (六) 15:29 (UTC)

 完成『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8日 (一) 09:52 (UTC)

抗議「百無一用是書生」被無理掠奪

長久以來,「百無一用是書生」之用戶名被掠奪,其實是封殺,不但人們不可以登記,連使用類似名字也會迅速被誣陷為「破壞」,所發表的聲音立時失蹤。究其原因,因為我們並不是真的有一知名用戶,其用戶名為「百無一用是書生」,而只不過是有人簽名檔愛用這句話而已。這絕對不是用戶名字,不能魚目混珠,不可以說構成了與其他用戶之名字的混淆。簽名檔也亦隨時都可以改,不像真的用戶名字般,有確切的識別。但因為他一人在簽名檔用這話,就使其他人喜歡這話也不能使用,更不可以做用戶名,憑簽名檔就禁止別人取名,在人們眼看這只是無理掠奪。

這篇抗議本來應使用「百無ー用是書生」的名義發佈的,但只會有人趁機誣陷我為破壞,然後把我的抗議聲音全數「和諧」掉,只好以IP發言。--218.103.32.100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06:07 (UTC)

  • 如果維基真的是理性開明講道理,就不要再刪除我的帳號和聲音,誣陷之為破壞。有人喜歡了這句話,不等於其也人無權喜歡。有人使用了它作簽名句子(而不是帳戶名字),不等於其他人不許使用作帳戶名字。簽名句子是隨時可以修改的。簽名句子與帳號是不同的,並不能稱為冒名或違反方針。好,現在且看維基人們真的是理性開明講道理,還是專權霸道的再次封殺我的帳戶和我的聲音。--百無ー用是書生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06:13 (UTC)
  • 「易令人誤會是其他活躍用戶」的用戶名或簽名檔理應禁止使用,難道不用「百無一用是書生」(或類似)去註冊就不能編輯嗎?題外話,諸如「陳克勤最無恥」的簽名檔也應禁止使用。--Mewaqua 2008年11月9日 (日) 07:35 (UTC)
    • 用戶名是不能轉換,簽名檔卻可以隨意轉換。如果認為「易令人誤會是其他活躍用戶」的用戶名或(可隨意轉換的)簽名檔理應禁止使用,應一視同仁,不能只是管理員才有特權。不過果真嚴格執行後,必然會六國大封相--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8:38 (UTC)
  • 閣下似乎在鑽「法律」隙。首先,所有維基內的方針指引都是建基於社群共識,方針的寫成的方便大家去遵從。我們當然地要遵從方針指引的文本意思,但更不可忽視是它背後的精神。只顧文本意思,而置其背後精神於不顧,閣下不過是玩弄著文字遊戲。明顯地,此方針的設立是為了防止因為多位用戶使用同一名稱或簽署而做成混亂,更防止有用戶冒他人之名發言做成誤會。閣下已做了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了。—J.Wong 2008年11月9日 (日) 11:19 (UTC)
    • 如果是社群共識,既然現在有投訴指出當中有問題,為何不說清楚些?說出來的條文就是條文,所謂的「背後精神」不可以隨意解釋,作為有漏洞時的推搪借口。這問題還是應認真檢討。--小狼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42 (UTC)
    • 在我看來這並不是明顯的。原文我看不出精神上也要保護一個能夠隨意轉換的簽名檔Wikipedia:用户名只是保護用戶名,不是你的簽名/口號/別名等等。題外話,隨意伸延定義或闡釋也是很危險的事,所以現時法律的闡釋權不是交給立法者,而是法官。--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8:38 (UTC)
    • 很簡單,每人一個用戶名、一個簽名檔,讓簽名檔跟用戶名保持一致就可。皇帝老子的名諱得避忌,難道連年號也得避?-- 維基垃圾管理員 ─淨化維基百科,編者有責 2008年11月10日 (一) 10:51 (UTC)
  • 如果百無一用是書生是屬於Shizhao專用的,那就直接去創建一個然後重定向到Shizhao就好了,別留個陷阱在那給人跳。—bstle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45 (UTC)
    • 這樣即變相說每個人也可以利用簽名檔霸多於一個或多個用戶名?如果Shizhao喜歡"百無一用是書生"這個名字,這樣倒一開始便注冊這個就夠,為何又要霸著Shizhao不放呢?--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8:38 (UTC)


簽名檔與用戶名一致化之提議

User:albeit之提議,代為提出如題之建議讓大家討論及表態。—J.Wong 2008年11月10日 (一) 13:02 (UTC)

(-)反对。這爭端的本質是有用戶沒事找事。有些用戶名是為了迴避已被註冊的帳號而取的,並不適合作為在討論中幫助識別的簽名使用。--百楽兎 2008年11月11日 (二) 02:46 (UTC)
同上原因—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35 (UTC)
(=)中立有好有壞,好的地方約六成、壞的四成—Jacky~TALK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1 (UTC)
不支持,但是反对霸占签名档用户名。--刻意2 2008年11月13日 (四) 11:00 (UTC)
(!)意見:我不認同是「沒事找事」。的確簽名檔可以更改,如果不是由簽名檔問題著手,而是反而擴大限制用戶名,會有連帶禁止了許多用戶名的可能性。這問題還是應耐心檢討。--小狼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42 (UTC)
(+)支持, 簽名和用戶名不一致, 其實令人難以知道發言者的真正身份, 難道要每看一個留言, 都要看看他的用戶名吧? 最少, 應該規定為"用戶名, 簽名", 例如"Shizhao, 百無一用是書生". 沒有人應該有特權, 用一個戶口佔兩個用戶名; 除非是每個人都可以這樣做. 沿用已久的也就算了, 但我仍應為任何人的簽名檔必需顯示用戶名, 對新手來說也更易理解--Johnson Lau (留言) 2008年11月22日 (六) 17:40 (UTC)
(-)反对沒用。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9:53 (UTC)
(+)支持,知名的管理员他的签名档被人用做用户名了会被别人发现,那些不知名的怎么办。所以要统一。--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1:16 (UTC)
(+)支持,注冊時又霸佔了一個名,簽名檔又可以霸佔另一個名,還可以隨意轉換,即是可以霸多個用戶名;維基本來是一個百科,搞什麼個人化簽名檔,簡直是自找麻煩--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6:38 (UTC)
強烈(-)反对:統一化簽名完全抵觸了維基自由開放的精神。對於有用戶與某活躍用戶的名稱相似,我不認為需要作出規範,其實「書生」可以多於一個,「百無一用的書生」也不一定只有一個。個人以為,沒有人因為可先將自己的簽名檔命名為「書生」,而以這種「先到先得」的概念禁止其他人叫「書生」,這將妨害了其他人為簽名檔命名的自由。相反,我們應當關注的,是防止有人惡意冒認他人,並在維基作出破壞,這種情況下,惡意命名者才應該受到處罰。另一方面,我個人亦反對扼殺維基編者在用戶名或簽名檔上的任何表達自由(包括表達政見),只要簽名檔不要過長以致減慢整體下載頁面的速度,簽名檔名用戶名應保留容許用戶自由發揮。其實,既然一個自由社會都可以讓人人自由表達意見,「自由的維基百科」在這方面就更不應該加以拑制。—ClitheringMMVIII 2008年12月9日 (二) 16:59 (UTC)

各位少安毋躁,又有最新进展

偶尔点了一下最近更改,居然又有新发现了。有兴趣的不妨去看User:JackyCheung/麥生,部分内容摘录如下,请社群继续考虑吧。

可是直至12月,肇事者仍我行我素,我在瀏覽足球條目昤發現,肇事者在創建條目中堅持使用錯誤格式,那時我不以為然,便在那條目中修改成正確之格式,因為我還不知道那人過往創建的條目之臭史

說出了哥哥兩字,不論任何原因,我也是犯下錯誤,但事實上,我說話的態度自問已經大大改進,比8月還處於新人期的進步了很多。那人是善於在狡辯過程中挑釁別人的用戶,當然不會放過任何機會,在客棧方針裡將我所說的移動過來,並加上「附言」,不斷指責我的不是,當然部份一向將我視為眼中釘的用戶亦借機進來「抽水」一番。

不是我不想矛盾平息,实在有人决不肯罢休。—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0 (UTC)

可能是他寫下關於維基的Blog而已,不涉及人身攻擊就行了,舒發自己的感受都有限制?—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0:37 (UTC)
不能这样说,他写的东西令其他人不舒服,只顾及“舒發自己的感受”而不理其他人的感受,这也太自私了。--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5日 (五) 10:54 (UTC)
那又是。聽說他還想去推新薦呢。可惜卻沒有參考資料,很難當選的說。—JNIV 2008年12月5日 (五) 11:13 (UTC)
那又請問你們在討論方針,還是在聊天?即使抓到殺人犯都枯且在法庭上有自辯的機會,如果連這麼一椿小小事件都沒有自我辯解的機會,那就真的是沒有善意推定了。他也只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並沒有歪曲事實,只是觀點的不同,維基百科枯且能容正反兩面的評價內容(即使你看了某種觀點會很不舒服,這還是中立的),你無法立場他人的立場想而無法舒懷,建議你最好還是不要看,但是並不能因此而不讓他人辯解,除非他描述的與事實不符(而不是觀點與你不符)。--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5日 (五) 16:09 (UTC)
如果“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当然没有问题,但其描述用词非常无礼,说人“過往創建的條目之臭史”,什么“那人是善於在狡辯過程中挑釁別人的用戶”,根本与叫骂无异。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文字叫“僅僅是站在一個不同的立場上描述事件”,那个人就是在扭曲事实。--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1 (UTC)
在我看來這單純只是觀點問題,並沒有扭曲事實。--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7日 (日) 06:22 (UTC)

是不是该有一个像英文维基中间那样的仲裁委员会了--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2:50 (UTC) [6]

大前提是有自願介入紛爭而又能中立分析事件的人,至少到現在仍看不到有如此積極又有中立的人存在。--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7日 (日) 06:22 (UTC)
要弄一个含沙射影但不指名道姓的恶意人身攻击,我想并不难。维基社群是否默许这种行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8:20 (UTC)
他把事件描述得这么清楚,所指何人非常明显,已经与指名道姓无异,我个人认为他的那篇文字,应该删除。维基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维基的编辑争议不少,若所有人都像他这样在用户页面上写同样的文字,维基将永无宁日,此歪风绝不可开。--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1 (UTC)
這罵戰比《溏心風暴》好看。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9:52 (UTC)
退一步海阔天空,两位当事人请休战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6日 (六) 11:42 (UTC)

第三次世界大戰 · 第一次維基大戰正式結束,多謝收看《溏心風暴之維基之爭》。—JNIV 2008年12月7日 (日) 01:45 (UTC)

休战不可能了吧?JACKY同志好像誓不罢休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0:06 (UTC)

他们之间的争论其实很小事,看看这里,不过是为了全名那里用中文还是外文,据我所知,这在维基根本没有方针规定,何来JC所说,用外文原名就是“绝对正确”的格式?然后这是“对维基非常重要” 的格式,Msuker甚至连小周都不了解其严重性?完全是他个人说个话,引起争论正是因为他这种不想好好讨论,也不说道理,只是一味坚持自己意见,然后创造各种经不起理性考验的理由,又不遵守维基礼仪的态度。我不认为Msuker要对这次的争论负责什么。--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7日 (日) 05:50 (UTC)

他们之间的争论很小事,但可否在个人页面写文章批评人就不是小事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维基的争论不少,若容许这样的行为将永无宁日,各位的意见如何?有没有相关的方针?--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7日 (日) 05:50 (UTC)

其實以樓主的想像力,取代倪匡當小說家更好吧。這裡罵個狗血淋頭後又分不到一文錢的稿費,你不如投書給出版商吧,反正現在出版商都快在金融海嘯中被淹沒—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2月7日 (日) 09:21 (UTC)
看到了吧,人家不再说话,却又有人来来个挑衅,唯恐不乱。还要在此不忘暗讽一下。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0:02 (UTC)
还有任何人不就事论事,而进行人身攻击挑起事端的,将直接封禁不再警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7日 (日) 15:36 (UTC)
唉唉,JC堅持己見就是不守禮儀,幫他說話的就是挑釁,還要封禁呢!Msuker堅持己見就是有道理,幫他說話的就不算挑釁,這種情況下還要討論嗎?當然不要,連道理都不給人說,只要幫JC就是挑起事端,社群根本已陷入瘋狂不理性狀態,如此過份的恐嚇誰要討論!122.100.214.77 (留言) 2008年12月8日 (一) 05:11 (UTC)

“蛮夷之民”观念是否适合出现在维基百科条目中?

中国条目中有以下文字,我曾经删除而被恢复。原文如下

在中国条目正统中华文化中,有尊王攘夷的观念,春秋大义中的华夷之辩,不以种族为标准,而以文化义礼作量度,蛮夷之民接受华夏文化可以融入到中华民族当中,“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这种以文化为标准的观念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壮大和统一。
我认为,“蛮夷之民”在汉语中含有明显贬义。这不但指中国少数民族或周边民族,也曾经用于蔑称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也就是说,维基百科公司的美国投资人都是“蛮夷之民”。这样不好。大家应当相互尊重,不能只问来源不问是非。(366天)--60.16.163.2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16:47 (UTC)

这是阐述传统观念,并不是说现代的正确观点。在用词方面,维基各页面对于“蛮夷”等在现代有歧视含义的古词的使用还是很注意的,请看诸如Talk:繁体中文中的相关总结。如果你不用“蛮夷”等词汇,反而不容易阐释相关内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30日 (日) 14:37 (UTC)

只要觀點中立就可以。-『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7日 (日) 10:41 (UTC)

中立的观点并不表示可以使用歧视性词汇。比如我如果在一般条目这么写:“日本这些蛮夷的科技水平还是现代世界较为领先的”。观点中立,但是用词不当。
反之,如果描述的是中国古代与周边的关系,南蛮东夷西戎北狄只要使用得当,并且注意语境及加注说明,就是合理的用法。如果你要把“诸葛亮平南蛮”形容为“四川地区的汉族与云南少数民族发生武装冲突”就是牺牲历史真实性与客观性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1:54 (UTC)
正是你的意思-『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9日 (二) 05:28 (UTC)

用戶名與簽名檔的規範討論

一直以來百科上久不久都會出現不適當的用戶名或簽名檔,然而反覆不斷出現一些爭論,希望就此進一步得出共識,使百科上大家可以做到互相尊重。較早前發現Wikipedia:用戶名好像沒有成為方針,可以由這方面開始討論。另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簽名檔與用戶名一致化之提議Wikipedia:在討論頁上簽名Wikipedia:如何設置簽名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08 (UTC)

不如也對簽名的長度作限制吧!有些用戶的簽名很長,五顏六色又有圖片,部份甚至連貢獻頁也放進去。個人認為簽名中有名字和對話頁的連結就已經足夠了。--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1月23日 (日) 03:19 (UTC)
本人以前的簽名是非常複雜,甚至自己觀看也覺得眼花。最後改為現在的版本"-『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3日 (日) 04:20 (UTC)"。請支持簡約簽名! -『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3日 (日) 04:20 (UTC)
抱歉,一样不认为封禁有关用户名是合适的处理方法,书生的权利要保护,新注册用户也是,这个只是书生的签名 不是他的用户名—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6:47 (UTC)
  • 我認為,用戶為了統一在其它語言維基百科註冊的用戶名而使用英文名字註冊,但在中文維基百科用中文作為簽名檔,是可以接受的行為,這種「一個用戶佔用兩個名字」不需要杜絕。--Mewaqua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3 (UTC),後有修改
    • 我建議限制新註冊用戶必須在註冊時選定簽名檔(往後只有一次更改的機會),舊用戶必須在限期內(兩星期?)選定簽名檔(往後只有一次更改的機會)。實際可行嗎?YunHuBuXi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5 (UTC)
  • 無法更改的簽名檔那算是什么簽名檔?一個簽名檔只能視為是暫時的,人家第二天或許改用了其他名字,不能拒絕其他人注冊這樣的名字。如果你不想其他人注冊這樣的名字,那么你自己便注冊掉,或者建立這樣的一種制度:每個用戶可以選定一個固定的簽名檔(但還是可以自由使用其他簽名檔),使其不能被其他用戶注冊(這實際就是一個用戶兩個用戶名)。--刻意2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32 (UTC)
  • 其實我在新手時(2005年)都有疑惑:簽名不是用以識別哪一個用戶嗎?為甚麼簽名可以與自己的用戶名毫無關係?但後來我當然也習以為常了。對於用戶名及簽名完全不同的問題,我真是想不到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法(明文禁止的話將會影響不少人,但新例不追溯舊用戶又無法徹底解決有關問題),所以也許「維持現狀」會是最少爭議的做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3日 (日) 13:08 (UTC)
  • 慨括一下:1.不應用引起混亂識別的簽名;2.不應太過花俏、冗長;3.不應用於人身攻擊。這樣?--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4日 (一) 06:56 (UTC)
  • 再修改一下樓上的敘述:
  1. 不得故意混淆與其他用戶之識別。(或嚴格版:簽名檔需以真實用戶名稱作為起始)Alberth2~汪汪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06 (UTC)追加括號內之文字
  2. 顯示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字元。(長度還需要討論吧)
  3. 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汪汪 2008年11月24日 (一) 08:30 (UTC)

  • 似乎這裡大部份都對方針的設立抱正面態度,除上述提及的外,大家對現有的Wikipedia:用戶名版本有其他認為需要修訂、加強的嗎?補充一下我認為髒話、穢語以及近似的、以及容易令人聯想的(這個可由社群和管理員斟酌)也不應作為用戶名或簽名檔。之前就有以此封禁過一堆用戶名稱的往例,例如英文近似音的粵語髒話。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4日 (一) 14:30 (UTC)
用户名和签名档的问题还要考虑一点:就是用户名与签名档同名的时间顺序问题。这包括两种情况: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需要区别对待?尤其是第二种情况,故意冒用的可能性很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26日 (三) 02:39 (UTC)

    • 如果根據上方Johnson Lau的提議,或根據Alberth2草議的「簽名檔需以真實用戶名稱作為起始」,那麼不管是先有用戶名還是先有簽名檔,新格式都可以改為「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或「Shizhao,(其他文字)」。由於識別的重點在於前方的「Shizhao」,因此無論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情況,都可以解決。而這樣做,既可以解決受人質疑的「一人霸兩名」之問題,亦可保證簽名檔必定能供識別(因為正如其他人所言,簽名檔可以改的,假設 Shizhao兄有一天不以「百無一用是書生」而用「秦時明月漢時關」作簽名檔的話,就可能不容易被識別。而新做法下,無論Shizhao兄用「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還是「Shizhao,秦時明月漢時關」,別人都可以識別),因此統一改用新的簽名檔方針確有好處。--Syaoran,小狼 2008年11月26日 (三) 12:40 (UTC)
  • 我觉得签名档的原则应该是用于标识自己的身份,若在此原则下便可以合理运用,若签名档明显不是为了标识自己的身份而是其他目的就应该不被支持。所以窃以为签名档应该具备唯一识别原则。即任何用户有义务保证自己签名档可唯一识别,如果两个用户都要使用同一或相似签名档互不相让就各自将用户名加在后面。
  • 可以被识别为不同的签名档应该确立一些原则,例如文字的颜色、大小、字体和其他样式以及以图代字的区别都不认为是有效的可辨识区别。---Ivony...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7:06 (UTC)
我不是基於自身利益而發言,對我來說換個簽名也無妨,我一點也不堅持,但我覺得「即時解封那些純粹因與簽名檔相似而被無辜封禁的用戶(例如:百無ㄧ用是書生、百樂兔、電燈160號)」這個意見實在是荒謬至極,因為「百無ㄧ用是書生、百樂兔、電燈160號」3個例子都是被惡意創建的傀儡,竟然也能被認為「無辜」。
我不否認現行做法可能會有無辜的情況,但有問題的帳號大多是惡意傀儡,這是事實。--百楽兎 2008年12月4日 (四) 03:01 (UTC)

維基本來就只是一本百科全書,早就不應搞什麼個人簽名檔這一回事,維基今次可算是自己找自己麻煩。
最徹底的解決辦法是全面取消簽名檔,只留用戶名就夠,但現在這麼多人已對這種玩意愛不釋手(包括管理員),要撥亂反正談何容易?--Litt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6:58 (UTC)

在英文维基的正式指引中,有这样的描述:
Never use another editor's signature. Impersonating another editor by using his or her username or signature is forbidden. Altering the markup code of your signature to make it look substantially like another user's signature may also be considered a form of impersonation.

简单说来,不准使用其他用户的用户名或签名作为自己的签名;使用代码令签名实际上看起来像其他用户的签名,也可被视为是同样的模仿行为。虽然目前中文维基并无相关确立的方针指引,但这种用户名的创立明显是bad faith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43 (UTC)

{{Wiki user}}

在用户页的非自由版权图片? (© & ™ All rights reserved, Wikimedia Foundation, Inc.) —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1:57 (UTC)


嚴正聲明:用戶Msuker多次誹謗、人身攻擊及無故搧風點火的低劣行為不能再容忍

本人在較早前在此用戶Msuker的討論頁中加了一些建議字句,且態度非常有善,並加入一些鼓勵性的說話,可是此用戶竟然無視,並以誹謗腔說出「屡教不改、倒行逆施」的字句,我感到異常地失望,為了不讓各管理員誤會,加上自己已經容忍該用戶多時,特發表此文。

Msuker屢次對人不對事的行為,對此我實在有苦也說不出。我全心全意照顧新人,接受老手的建議,為維基寫條目,卻萬萬想不到因指導用戶而被人聲討,現在被指導者還要小事化大,有人明白我的心情嗎—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3 (UTC)

你有點錯了,Msuker兄不是新人呢。他怎樣也是2007年加入的說。—JNIV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6 (UTC)
我表面上也是2006年加入的,可是我加入的原因只是為了看條目時設定為「港澳繁體」,免得看見什麼羅納爾多、克利斯蒂諾羅納度等等,要善意推定啊,我2006年、他2007年加入也不代表我比他更是老手,就像2007年加入的hoseneru兄也常教導我—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3 (UTC)

你在阿德姆·拉贾季奇中,不顯示該球員名字的原來語言,此做法是嚴正錯誤的,希望你能有所改善,今次我幫你改了,拜託你下一次自行注意!!!—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5 (UTC)


除了以上之外,原來還有泽·阿尔西诺和埃贝尔·路易斯·库奇,我已經在阿德姆·拉贾季奇示範了一次,現在給你一個小小練習題,將以上兩個條目改回正確格式,看看你懂不懂,若果你懂,以後也要使用這種格式,若你不懂,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創建條目,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對你有幫助,亦不會被視壞破壞。

若你不懂,不用怕,我張哥哥可以教一教你,放心,我非常有耐性的,我保證教到你識為止。—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09:49 (UTC)

这是“態度非常有善,並加入一些鼓勵性的說話”?自有公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7 (UTC)

User:JackyCheung注意自己的言論,雖然這次還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但也是不甚禮貌的發言--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0:49 (UTC)
對不講理的人不需要禮貌—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4 (UTC)
請樣不叫有善叫什麼?是不是要我用十個感嘆號對你說話?「先由已創建的條目做起吧」不是鼓勵嗎?我至少做到了不人身攻擊,可是你老早便標籤了我。大哥呀,每個用戶我看見他條目不對便會提醒,怎會理對象是誰?你在我心目中並不重要,我本來沒必要提醒你的。—Jacky~TALK 2008年12月3日 (三) 10:57 (UTC)
你跑到我的用户页来自称“张哥哥”,就是人身攻击,所以你没有做到“不人身攻击”。—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1:26 (UTC)
清大家讨论的时候对事不对人,这样会减少很多吵架的机会。另外,華德禹的签名“陳克勤最無恥”是否有人身攻击和spam之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2 (UTC)
从一开始就是对事才不对人,後来才演变成骂战,最後导致两名当时人被封禁。-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5:37 (UTC)
JC這類行為已經不是單數,若持續下去需要長期封禁--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3日 (三) 15:48 (UTC)
其實好像是雙數。—JNIV 2008年12月4日 (四) 08:20 (UTC)
一個人是對罵不成的,每次都針對某一人顯然不公平。這次就讓雙方的頭腦都冷靜一下吧。--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3日 (三) 16:09 (UTC)
我不認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處理雙方爭執時屢屢以各打50大板作結。我不知道User:Msuker是否也罵了什麼而被判決封禁,但在我看來,User:JackyCheung才是禍首,每每在言論中摻雜以謾罵、諷刺性語句。--百楽兎 2008年12月4日 (四) 02:45 (UTC)
維基百科應該鼓勵以牙還牙,因此只封禁禍首User:JackyCheung就好。--122.100.131.147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9:24 (UTC)

有關User:MsukerUser:JackyCheung被封禁一事

昨日,兩者分別以「屢次擾亂維基秩序」及「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為由被管理員Ws227處以三日封禁。在下對此表示反對,故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與其商討此事。經過這討論已後,決即時予以解封。惟本人因私事未能即時解封他們,當要因令兩位受影響的用戶被多封了接近一天以致歉;而管理員Ws227亦不再適宜處理此事,故亦無予以解封。另外,本人之前曾對其他管理員許下承諾會就User:JackyCheung的行為作出監管督促,但此事亦反映本人有失信的地方,就此亦向受影響用戶道歉。

另外,本人與Ws227商討過後,亦希望對User:MsukerUser:JackyCheung作出以下建議。

User:Msuker︰ 維基百科是以社群共識運行的,故請閣下務必尊重既定有關格式的共識撰寫條目。亦請閣下多多接納其他用戶所給予的意見,姑勿論其語氣用詞如何。倘他對閣下有所冒犯,請找管理員或至此處提交討論。另外,在維基百科中,請閣下務必秉持善意假定的態度闡釋其他用戶的留言,不要預先標籤某用戶且以此批判該用戶。
User:JackyCheung︰對您的進步,吾等當予欣賞。但不足之處仍然存在。請閣下務必繼續努力。另外,在提醒其他用戶時,請用更為友善的態度,更要避免不必要且易於令人誤會的稱呼或用詞。

在下認為再盤纏於過去之事,對兩位的改善是於事無補的。故在下僅希望各位於下面以鼓勵代替責罵,列出兩位用戶需要改善的地方並鼓勵他們作出改善,或作出補充。謝謝。—J.Wong 2008年12月4日 (四) 10:19 (UTC)

這次的事件應該到此為止,Ws227封禁的理由不太適合導致兩位被封禁的確是有失誤。兩位雖然都爭吵得很激烈,但是都沒有違反規則,不過這樣的場面也是社群不愿意看到的,我們都不能要求你們怎樣做。但是只能懇請你們不要繼續下去。

Musker是個資深的維基人了,而且是個很聰明的人,也貢獻良多。及時對方言語間有得罪,但是應該緊緊相迫嗎?這樣導致大家都不開心。

JC其實是個成長得很快的新人,在短時間內就貢獻了多條品質優良的條目,但是也應該學會尊重和包容,更不應該經常都氣急敗壞地出言不遜。—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2月4日 (四) 14:14 (UTC)


条目上的争议,我从来不介意。对于我认为正确的观点,我一向会想方设法辩护,如果因此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我觉得是编辑范围内正常的事宜。但是,对事不对人,是最起码的原则。我倒是请问和我有过争议的多位用户,我有过任何一次人身攻击吗?诸如上面发言的 Πrate,我就与他有过不止一次争议,但是他在这里和在WS227用户页的发言就非常有原则,我对此表示敬意。当然如果以后有条目相关的争议,我并不会因此就放弃自己的见解,这完全是两码事。
至今为止只有JackyCheung一人对我不依不饶、持续不断的进行人身攻击。10-11 月份基本上是每过几天我就可以在几个公共页面看到自己用户名的不同版本,和什么“行为惨不忍睹”等字样出现在我完全没有参与过的讨论中。其中还有一些是我之后在重新审查此事时才偶然发现的。我想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请问这里有谁希望自己或自己的用户名被人在维基各处拿来耍的吗?这次他承诺永不再犯,提前解禁,然后不到一星期又到我的用户页来“拉关系”,这次索性要做我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回答上面1jlz2,你不希望看到我在这里讨论JackyCheung针对我的行为,其实我更不想。谁希望在莫名其妙的地方看到自己的用户名被拿出来遛的?谁希望别人到自己的用户页来“X哥哥教你”“给你个练习题”的?但是,除非他主动停止这种举动,请问我能怎么办?—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6 (UTC)

前因后果

请问我哪里违反了共识?足球模板使用,如果有人希望讨论,我难道会阻拦?现在我采用的格式至少在维基存在了不止一年,实际上是9月份的时候被修改了模板而造成的问题。当时并没有任何讨论,更别谈什么共识。但是,现在这根本就是次要的问题。如果任何人认为我的条目编辑格式不恰当,当然可以提出,但是显然不是以人身攻击的形式!

标题

反观管理员Ws227,在20分钟内变换三种借口四次对我进行封禁。第一次,理由是“无故删除条目内容”。我删除了哪个条目什么内容?如果没有,这种无中生有的指责是什么性质?我马上email他,他可能自觉理亏,马上改成“屡次进行挑衅”。我再email,请指出挑衅行为,难道在方针页举报其他用户对我人身攻击算“挑衅”?他再次更改封禁理由,说我“屡次扰乱维基秩序”。我之后多次email,询问到底扰乱了什么秩序,无果。
后面的事情才叫有趣。我email Shizhao解释情况,Shizhao 解封,6分钟后WS227第四次封禁我,理由仍然是“屡次扰乱维基秩序”。然后他在User talk:Shizhao留言如下:

User:Msuker曾多次挑起事端,擾亂社群秩序,屢勸不改,已引起多人不滿,這次封禁三天應不為過,若不封禁會令互助客棧無日安寧,請尊重本人決定--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5 (UTC)

封禁是针对破坏的,不是针对持不同政见者的。--Wing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8 (UTC)
他的問題已不是不同政見的問題,而是故意挑起事端且態度欠佳,已經是擾亂維基的秩序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9 (UTC)
Msuker的問題已經持續多月,由今年五月開始就一直用挑釁的語氣與不同維基人爭執,而不少人都有跟他溝通過,但他依然沒有改善,若不制止恐怕社群的混亂情況會越來越嚴重--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13 (UTC)
封禁期已經由五天減至三天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55 (UTC)


振振有词,然后无视我多个要求回复和解释email,转而到我的用户页留言。

請注意討論態度 看見你經常與其他用戶爭執,並且經常發表挑釁言論,以後請注意發言,否則會被封禁--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3:33 (UTC)


最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情发生了大约四、五个小时之后,他去User talk:Πrate留言:

關於User:Msuker的言論 印象中User:Msuker經常發表挑釁性質言論,並與多名維基人爭執,請問詳細情況如何?有相關連結嗎?--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6:59 (UTC)

哈,原来他连到底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就执意封禁,还叫其他管理员“尊重”他的决定?尊重什么决定?凭“印象”的胡乱决定?

我上线,发现别人在我的用户页人身攻击,始作俑者还是连续两次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的用户,我没有任何其它过激举动,只不过删除了我用户页的人身攻击内容,然后直接在本方针页反映情况。所有言论都在上面,请各位自己去看。挑衅了什么,又扰乱了维基什么秩序?维基的秩序应该是怎么样的?像WS227这样闪烁其词20分钟找三个不同借口维护秩序?

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19 (UTC)

其實如果不滿意管理員,可以到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申請。無須在方針這裡浪費時間。—JNIV 2008年12月4日 (四) 14:25 (UTC)
那人真的厲害,將人家給他的建議刪除,並堅持錯誤格式沒有錯,行為實在很正確,我終明白你做人處事的原則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9 (UTC)

依照Wikipedia:封禁方针故意挑起事端且態度欠佳从来并非封禁的理由,一个管理员若犯这种错误,竟然以此理由封禁用户,其有做为管理员的资格令人质疑。而且在上面看到他竟然封禁理由一改在改,显然其封禁行为并没经过深思,很是儿戏,以“印像”就轻易封禁Msuker,非常的失职,甚至令人怀疑有滥用管理员的封禁权力之嫌。建议Msuker应仔细研究他有没有滥用管理员权力,若有应该提出解任。--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4日 (四) 15:51 (UTC)

下面Ws227已经承认错误,那这事就算了,别再犯同样错误就好。--真實事求是() 2008年12月4日 (四) 16:08 (UTC)

建議變成被罵,真好笑

是沒錯,我所說的「哥哥」是我的不是,可是,好像有人連自己錯格式還懵然不知,我早在給他的留言中提及若又不明白可詢問我,可是他並沒有「不恥下問」,相反是在這裡批鬥我。

來維基是為了條目,而非為了吵架。User:Msuker你好好聽住,你現在的格式還是錯,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究竟如何呀,不依格式,還在大大聲說話,到底知不知道我那麼激動對你說的原因?到底你明不明白自己返了什麼錯誤?

若我不以為然,我幹麼要向他留言?現在卻在這裡大事宣揚。

其他維基人又是的,根本自己不知道來龍去脈,還自以為什麼都知道,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Msuker至今還不知自己返了什麼格式錯誤!!!

說了一聲「哥哥」就叫人身攻擊,還借意叉開話題,將Msuker犯的嚴重錯誤蓋過去,真的說不通。

IP用戶122.100.180.129說的非常對,我不在此多多解釋了。—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37 (UTC)

吃了花生那麼久,是時候出來說兩句。像這種明明自己錯了但就只會抓著別人的某些缺失罵個不停又不肯面對自己本身的人我遇過。其實只要閣下在維基的言行可以謹慎一點的話,就不會給別人機會去支開話題了(這次事件的討論串很長,我沒有全部仔細看一遍,說錯了什麼先道歉。)--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3 (UTC)
你的說法我很同意,避重就輕。不過我又是的,說什麼哥哥呢,就這樣被人那出來週街說,真不好受—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48 (UTC)
好笑,你说模板该怎么用就该怎么用?我现在使用的格式,中文维基至少使用了两年,至少有数百个条目都采用。难道你说错就是错?—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1 (UTC)
現在還不知自己錯什麼,天呀—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4:57 (UTC)
是否在Template:Football player infobox中包括englishfullname,至少在2006年底前就有争议,从来没有共识。2007年1月到2008年9月期间一直是有的。2008年9月份Shizhao突然修改去除的,当时没有任何讨论。你凭什么说之前的模板格式是错误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1 (UTC)
我那裡說你englishfullname錯?請你瞪大自己雙眼看清楚!ws227對此用戶的封禁非常合理,犯錯還在強撐,到現在還理直氣壯,我說什麼都沒用啦—Jacky~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3 (UTC)
在有englishfullname的情况下,fullname一栏就是输入中文名或者外文全名的中文译名。到底谁没搞清楚,就自以为得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05 (UTC)
JC,你要對人作出建議,不用哥哥前哥哥後,在維基各方的對話是平等的,沒有什麼尊卑之分,你這樣將與Msuker方面的對話變成不對等,變成你尊他卑。我不認為這是人身攻擊,但卻是很不禮貌的對話,容忍量高的一笑置之,否則另一方必定會因為覺得很不受尊重而很生氣。—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4日 (四) 15:14 (UTC)
別人給了你們機會,還不去好好珍惜,說得直接一點,真的死不足惜--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4日 (四) 15:17 (UTC)
好,谢谢你的表态。—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5:47 (UTC)

請兩位的吵架到此為止。實在維基中的事沒什麼不可客客氣氣的談論,又何必大動肝火呢?

Jacky︰我在上面已經建議過您,請您對其他用戶作出建議時,用更為友善的態度。在下懇請閣下接納本人意見,停止這一場吵架。

兩位︰「孤掌難嗚」、「Know your own faults before blaming others for theirs」,兩句都不是什麼深道理,大道理,我相信兩位會明白的,請兩位細心想一想。—J.Wong 2008年12月5日 (五) 01:29 (UTC)

題外話:請不要破壞格式!-『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31 (UTC)

拓荒特別貢獻的分類

我認為應可分為:

  1. 科學特別貢獻(現有的科學特別貢獻,包括數學化學生物等)
  2. 文娛特別貢獻(包括體育動漫電影遊戲音樂書藉等)
  3. 歷史特別貢獻(包括各地、各時域的歷史)
  4. 地理特別貢獻(包括地勢地質、各種地貌、世界分區等)
  5. 區域特別貢獻(現有的政區特別貢獻加上國家城市和小型分區〔如尖沙咀皇后大道中〕等)
  6. 宗教特別貢獻(包括宗教哲學神話等)
  7. 政治特別貢獻(包括政治和各項主義〔如共產、民主〕等)
  8. 經濟特別貢獻(包括經濟金融企業股票等)
  9. 工程特別貢獻(包括建築地域等)
  10. 特別領域特別貢獻(所有其他領域)

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0:13 (UTC)

本人認為不需設一個規定,如果不是跟創立以上的獎項沒分別。—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0:31 (UTC)

另外,本人建議拓荒特別貢獻獎未來應用於授予那些於現行三領域獎所未涵蓋的領域作出卓越貢獻的用戶,至於於現有獎項已涵蓋範圍貢獻的用戶,則授予相應獎項。—J.Wong 2008年12月9日 (二) 10:39 (UTC)

(!)意見:個人的意見是,不管怎樣的分類法,都會有分類的涵蓋範圍不一、有領域因無法歸類領域被歸類於其他…等現象,如同特色條目、優良條目的分類。例如:上述分類缺少了戰爭軍事、人文學科、藝術,而科學、文娛的範圍過大。

另外,可以得到拓荒特別貢獻的用戶,一定是專精在某些特定範圍,上述分類法過於籠統,不足以標明這些用戶的專長領域。就現在提名拓荒特別貢獻的三個用戶,個人建議直接{{SpecialTH|領域代碼}}標上其專精的領域,例如:User:Hwoarang17就是{{SpecialTH|蛇}}、User:凌雲就是{{SpecialTH|天文}}、User:Clithering就是{{SpecialTH|香港與英國政治}}。不然,在預提名期的時候,各位提名者與被提名者協調出自己的領域代碼。 hoseumou 2008年12月9日 (二) 12:36 (UTC)

本人建議keep住兩個字的限制,比較整齊。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2 (UTC)
可作蛇類、香港與英國政治則想不到,建議以政治取代。—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9 (UTC)

本人倾向于不分类。另外,上面提出的一些领域,是否与“拓荒特别贡献”设立的初衷有所偏差,也和其它一些特别贡献奖有重复?拓荒特别贡献的页面指出:“拓荒特别贡献用于表彰那些在很少人参与的个别领域”。--Teekkari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4:39 (UTC)

本人贊成減少重複。用戶於三領域獎所涵蓋的範圍作出特別貢獻就應授予其相應已有領域獎。至於拓荒則應用於那些未有被涵蓋的範圍。—J.Wong 2008年12月9日 (二) 14:57 (UTC)

维基百科方针挂一漏万

维基百科方针挂一漏万,维基百科方针的未尽事宜,由维基人本着善意互相尊重友好协商的原则,冷静地,进行协调,达成共识解决。毕竟大家都是来为维基百科这一自由的开放的知识库添砖加瓦。

--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2月10日 (三) 05:00 (UTC)

一個人噎過魚骨,然後你要他怎樣做?你的意見會是“不要因噎廢食”然後去啃骨,而我的意見則是“挑完骨再食”。實際上從來沒人要噎過魚骨就不允吃魚,不過不會先解決問題就大喊不要因噎廢食而噎死就是很有趣的做法了:那是要多聽意見去解決問題,而不應該固執己見而拒絕思考問題。

--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51 (UTC)

在中文维基百科关闭$wgRestrictDisplayTitle全局变量的请求

各位,鉴于当前中文维基百科已被标题字词转换的缓存问题困扰很久;而MediaWiki软件从1.14版本起,已提供了关闭“$wgRestrictDisplayTitle”全局变量以实现完整标题变换的功能。亦即当“$wgRestrictDisplayTitle”变量被设置为“false”时,{{DISPLAYTITLE:title}}魔术字可以提供无缓存问题的标题转换功能。如此再结合字词转换功能(如{{DISPLAYTITLE:-{zh-hans:维基百科; zh-hant:維基百科;}-}})便可解决现有的标题转换缓存问题。由于修改后台设置需要到bugzilla进行请求,而请求bugzilla需要我们社群的共识,因此在此向各位提出如上请求,望各位留下您的宝贵意见,谢谢。

备注:该变量关闭后管理员将会对{{noteTA}}系列模板做出相应的调整,使用该模板的条目无需作出任何修改,因此请勿担忧该方面的问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1日 (五) 05:37 (UTC)

备注2:请负责存盘的维基人暂时不要将本页存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5日 (五) 12:28 (UTC)

支持※Support

  1. (+)支持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5:51 (UTC)
  2.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45 (UTC)
  3. (+)支持—有利無害。-『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1日 (五) 07:51 (UTC)
  4. (+)支持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1月21日 (五) 15:22 (UTC)
  5.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1日 (五) 16:20 (UTC)
  6. (+)支持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22日 (六) 04:17 (UTC)
  7. (+)支持,找不到反對理由,請盡快實施。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22日 (六) 11:45 (UTC)
  8. (+)支持:很期待。YunHuBuXi 2008年11月23日 (日) 07:08 (UTC)
  9. (+)支持:更希望一些被強制轉成繁或簡的字可以正常顯示回來。--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1月24日 (一) 06:36 (UTC)
  10. (+)支持:但以Bugzilla的效率,可能今年之內都未能搞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1月24日 (一) 12:13 (UTC)
  11. (+)支持:百利而無一害。--Syaoran,小狼 2008年11月24日 (一) 13:22 (UTC)
  12. (+)支持:能越早實施就越好—Altt311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5:30 (UTC)
  13. (+)支持J.Wong 2008年11月26日 (三) 10:33 (UTC)
  14. (+)支持,问题是bugzilla的效率很值得怀疑。--Jimmy Xu578·+ 2008年11月26日 (三) 14:45 (UTC)

反对※Oppose

  1. 台灣鐵路管理局 EMU500 區間車.140.128.148.217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05:09 (UTC)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4日 (四) 07:50 (UTC)

中立※Neutral

意见

應盡快提交至Bugzilla。-『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22日 (六) 12:33 (UTC)

bugzilla:16427.—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2日 (六) 15:11 (UTC)

希望不要造成建立重定向时的麻烦.另外,启用"不转换链接标题"的用户将受到怎样的影响?~--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04:38 (UTC)

这个只是条目内部的显示,不会影响到链接标题的进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7日 (四) 11:10 (UTC)
我是说看不到原始标题,不便于建立重定向(重定向对繁简要求特别严格)--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04 (UTC)
第二个问题呢?--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5:59 (UTC)
第二个问题是显然会有影响的,但这是mediawiki的bug,可以修也应该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28日 (五) 07:42 (UTC)
按不轉換或按編緝便能看到原始标题-『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1日 (一) 04:19 (UTC)
"不转换"确实能使-{}-不起作用,但DISPLAYTITLE似乎仍能影响标题显示--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05:35 (UTC)
按不轉換或按編緝便能看到原始标题-『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5日 (五) 17:12 (UTC)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这个变量是做什么用的?--Dnwk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8:09 (UTC)

mw:Manual:$wgRestrictDisplayTitle--Liangent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2:12 (UTC)


关于不活跃管理员的解任

使用機器人前請務必申請許可

注意到Yinweichen讨论 | 貢獻)未經許可使用機器人創建了大量正文未滿50字的小行星條目。請想使用機器人的用戶務必先申請許可,使用機器人創建條目也請滿足正文至少50字的基本要求。--百楽兎 2008年12月11日 (四) 05:00 (UTC)

建議封禁機器人及刪除所有不夠五十字的條目,簡直是在做無聊東西。希望維基重質多過重量吧,這樣下去簡直是在亂來。—JNIV 2008年12月11日 (四) 08:42 (UTC)
他只是測試-『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42 (UTC)
事情沒有這麼嚴重吧?? 況且事前封禁機器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Hello World! (誰搶劫了我的乳酪)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00 (UTC)
(!)意見:不是事前封禁吧?上面的意思是「在使用的時候未取得批准的機器人應該予以封禁」,這個應該沒多大爭議。至於機器人創建的條目需要符合小小條目的要求的的提議,本人先表示(+)支持Altt311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24 (UTC)
先教導他正確使用機器人的方法及需要的手續吧,循循善誘比較容易解決問題。另外補充一點,現時該用戶使用機器人所作出的貢獻都是以該用戶的名義,而不是機器人帳戶的名義進行。故對該用戶及快速創建的條目的處理可能需要討論。—Altt311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24 (UTC)


询问处这条新主张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应予撤销。

原文:“请不要使用方言文字发言,以让每一个人看得懂您的发言。”其理由也是荒谬的,若“一个人”看不懂某条问题,便成为此条问题不得提出的理由?我也看不懂高等数学问题,是否可要求发文者用小学数学术语来重新发问? —58.63.153.23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19 (UTC)

請你注意內文是「请不要使用方言文字发言」,並不是你所謂的「高等数学问题」。—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09:33 (UTC)
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就是使用现代标准中文。—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40 (UTC)
大师天纵奇才,生而知之。尔等凡人岂可与大师“协作”?尔等当随小女子五体投地,顶礼大师,方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56 (UTC)
不要矯枉過正就是了,比如「埋單」、「老婆」、「幾時」、「雪糕」等本來/早已成為規範中文的詞匯了。YunHuBuXi 2008年12月9日 (二) 11:44 (UTC)
那麼請問閣下是不是不會用現代標準漢語書寫?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來自不同的地方,香港、澳門、台灣、中國大陸...不是每個人也懂得特定的方言。閣下的發問別人看不懂是閣下的損失。高等數學本身就是困難的,但閣下的問題令人難懂的不是問題本身,是表達的方式。--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1:56 (UTC)
方言文字属不属于中文?若要普通话一统天下,可以去开个普通话维基。中文不包括方言?如此狭隘,像什么话!——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2:34 (UTC)
那麼請閣下(以前)在學校上中文課的時候,老師是教閣下標準漢語還是方言文字?--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2:43 (UTC)
高等数学之于方言,正如小学数学之于普通话。你们若膜拜普通话,可以比照simple English之例,另立普通话维基。现在既然名义是“中文维基”,就不要挂羊头卖狗肉。至于问题看不懂是谁的损失,我的损失我自己负责,何用你来干预,明明是窥视欲统治欲无法抑制,却打起“为你着想”的旗号,岂不被明眼人笑死!特别是询问处这种地方,难道不懂普通话便不得发问?多此一举,为蛇添足!——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2:49 (UTC)
高等數學的困難在問題本身,閣下的問題困難在表達方式,豈能作比較?你可以把方言換成標準漢語,但log就不能用加減乘除來表達。--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2:59 (UTC)
你想当然罢了。方言同样不可能换成普通话。好简单,你将“你今日弗弗地”呢句粤语换成普通话我睇过?——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06 (UTC)
粵 語:都唔知咩係「弗弗地」,咁你又係唔係「弗弗地」呀?
書面語:本人並不知道甚麼是「弗弗地」,這樣閣下又是不是「弗弗地」呢?—JNIV 2008年12月9日 (二) 14:17 (UTC)
你的书面语缘何比原文多了“本人”二字?另外不要动不动用阁下,搞得好象是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交谈一样,须知维基又不是奇幻小说。说到底,还是无法换成所谓“标准中文”。——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9 (UTC)
我是香港人但從來沒有聽過什麼「弗弗地」。--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2月9日 (二) 13:09 (UTC)
【弗弗地】,猶如【short short地】也。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2:40 (UTC)
香港人?乔宝宝都系香港人啦。——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6 (UTC)
重有:何谓“方言文字”?“睇”算唔算?“唔”算唔算?“老公”算唔算?“唱K”算唔算?“啥子”算唔算?“瞀里”算唔算?“屙”算唔算?“甭”算唔算?“孬”算唔算?“系”算唔算?你地既圣典《新华字典》入边都收埋唔少呢D字,又算唔算“标准汉语”?——58.63.20.96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3 (UTC)
請不要使用非現代漢語書面語,這應該大家明白了,無須再爭辯--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2月9日 (二) 13:18 (UTC)
於詢問處,我建議省去此等勸喻字眼,反正不明者的不會答。其次有心助人者,與其加上勸喻字眼,不如譯題。正如有人在詢問處貼上日文問題,我相信不會有人寫此種勸喻字眼,而是好心譯出來助人。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2:50 (UTC)
维基不是编辑者的维基,更是全世界阅读者的维基,而我们编辑者存在的意义在整个计划中就是为了让维基阅读者看懂中立真实可考证的条目内容,而且,条目内容需要被如此规范的话,不可避免其他的一些语言也需要被尽量规范,因为很可能阅读者也会使用其他功能。还有如果把中文维基无限外延到其他方言而不受限制,那明显就是侵犯了其他阅读者的权益,如果只因为某人国语或者普通话存在障碍,我们多数人应该能理解,但是要在聚集了全球华语编辑者、阅读者的维基上使用自己区域的方言,明显是对他人侵犯,这不是你发言就是你的地方,这里任何的功能都是为了维基计划的继续延续和发展,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理由通过方言来妨碍他人知情维基内的内容(不仅仅是条目、方针内)。以上我是如此理解-孙学 (留言)
維基內容與詢問處等討論應分開處理。內容當然語文無可置疑,但討論問答又係另一回事。如果不明白的語文根本無需要答。偶爾亦見到英文問答,卻未曾見到有類似的勸告字句,可見侵犯其他讀者權實在言過其實。有見過英文維基討論寫上中文,如果不明便無人回答,有人明白亦會用上英文回答,從來無什麼勸告字眼。會否有的維基人對部份語言太過敏感呢?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4 (UTC)
“會否有的維基人對部份語言太過敏感呢?”——正是我想说的!恐怕某个订立这条例的人难逃此嫌疑。——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47 (UTC)
粵語以至閩語有不少詞語是來自壯侗語系(當然有些其實是英語譯過來,如fit),不要期望中國北方人會看得明白。如果可以的話請避免使用。--Hello World! (誰搶劫了我的乳酪)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12 (UTC)
此非何種語文問題,而係有雙重準則,雙重態度。英文發問從未見有同樣勸告。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
英文维基禁止中文用户名存在。--Keyi 2008年12月13日 (六) 08:01 (UTC)
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人在方针页长篇累牍的用英文参与讨论的。这不是双重标准问题,而是对于故意与非故意行为的不同态度。—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0:00 (UTC)
“如果可以的話請避免使用”,我是否可理解为:如果不可以,那么可以使用。就如同“搶劫乳酪”同学也用疑似来自日语的“的话”一样。另外也请“搶劫乳酪”同学不要歧视中国北方人的阅读能力。——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02 (UTC)
首先,如果使用方言者确实是不了解维基的新人,这个规则放在询问处醒目的位置就很有必要。如果任何人真的难以用标准中文表达,或者偶尔露出一两句、一两个词汇的方言,我想任何人都会善意推定。但是,实际上非常喜欢用方言的往往并非不了解规则,也并非无法使用标准中文,例子这里已经有了。之前还出现过在方言中夹杂人身攻击的例子。对于这种故意损害中文维基协作基础的做法,显然我们不应该纵容。—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7:09 (UTC)
何種語文與人身攻擊兩者並無關,不應混為一談。如果用某種語言人身攻擊乃「故意損害中文維基協作基礎」,那用規範漢語人身攻擊就不會「故意損害中文維基協作基礎」?很明顯,人身攻擊才是重點,規範漢語與否根本無關係。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4 (UTC)
怎么会无关,我写上海话骂人,你能看懂吗?你看不懂的话能确定我在人身攻击吗?如果维基社群一大半用户看不懂,显然很难对于这种行为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岂不是等于纵容人身攻击的内容存在?—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06:59 (UTC)
我不介意你用何方話。如果我不懂,你罵又有何意思?你甚可以寫法蘭西文,諺文來罵我,我一字都不懂。上述情況如何處理?正常做法我不理,或請維基友譯給我聽。如果連我都看懂係人身攻擊,某程度已相當通用,早已有人處理。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
骂人并不是只骂给对方听的,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了其他听众。比如我和另一位懂上海话的用户,在维基用上海话大骂别人,大多数人看不懂,当然无从处理。但是如果有其他能看懂的用户看到了,尤其是不了解维基规则的新用户、非注册用户,对于维基的形象是什么影响?哦,原来维基是可以用方言的,哦,原来维基是可以骂人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0 (UTC)
极之赞同HenryLi。所谓疑罪从无。搞到那么敏感做什么?再说,个别极端例子怎能用来代表全部?一个人一次用你看不懂的方言骂你,则所有方言询问都是在骂你?甚至所有看不懂的询问都是在骂你?呢种宁可错杀三千的暴戾之风,是从边许传入维基的?——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08 (UTC)
偶尔一次真的有表述困难的人用方言提问,我想任何人都会善意推定。请问一个人一次有表述困难,则所有的方言发言都是因为这个原因?你在这个页面反复使用方言的目的何在?因为你无法使用标准中文表达你的观点?为了与其他的用户交流,争取在社群达成共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0 (UTC)
既然提到善意推定,你应当去补习。看不懂对方写什么,就推定对方在骂人甚至骂你,这又是乜意推定?——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34 (UTC)
善意推定只对于没有表现出故意或者恶意的人来说。像你这种明明可以使用现代标准中文,却故意在方针页反复、大量使用方言的行为,无论怎么推定也无法说明你的“善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明显不善意,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对于你表现什么善意。—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
说得好!——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47 (UTC)
你们何以如此糊涂?长篇大论,南辕北辙,这就是你们的思维能力?听清楚了:询问处与条目不同,询问处系面对所有人,你如何能推定使用方言发问者并非无法使用所谓标准中文?此其一。何谓标准中文?标准中文唔系死既,本身亦在不断变化,此其二。提问者亦有权选择其回答者,此其三。若然你睇唔明,唔好答咯!你若唔答唔自在,米请人翻译咯!有几闲呀?咩叫做兼容并包啊?乜叫做海纳百川啊?啥叫做有容奶大啊?是不是有了权限就要搞政变啊?要把维基变成真理部啊?变成苏俄制大学啊?以后中文维基是否还要设立党支部,搞搞先进性啊?——58.63.148.145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28 (UTC)
我看如果你在的话是需要党支部。你想法确实不够先进……= =|||——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11日 (四) 04:14 (UTC)

既然询问处这条新主张“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那么你的编辑让别人看不懂就不是“涉嫌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了么?— 吃死  Talk  2008年12月11日 (四) 10:11 (UTC)

当然是两回事。一个问题你看不懂,还有别人看得懂,即使没有人看得懂,也是发问者自己的损失,试问你损失了什么?然而,因为你看不懂,所以不允许发问,则显然损害了发问者的利益,而你又并未得到利益,显然是损人不利己,所以我说该主张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这个主张事实上无法执行,只是某些人闭目塞听的一厢情愿。在询问处,你永远无法禁止发问者与答问者使用方言,那条东西用黑体可怜巴巴的写在上面,其存在也只是为了宣布其不起任何作用。毕竟这里不是机器人维基,各位写规定的大爷自己的中文也标准不到哪里去,语病别字时时有,而这也就是活语言的本来面目。——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16 (UTC)
“ 无法禁止”和有正式的规则是两回事。就好像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道德准则,但是你仍然无法“禁止”反道德的行为出现,但是这并不表示这些道德准则就不应该存在。偶尔一次无心或不知情的使用方言,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无需“禁止”,不过可以加以“劝导”。但是像你这样故意在方针页大篇幅使用方言,就是公然挑战中文维基的行为准则和协作基础,应该加以谴责。—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8:00 (UTC)
既無聊,又無必要的言論應盡快存檔。(如果有人認為我這句話是「族群文化歧视、狭隘落伍」的話可以找我)—JNIV 2008年12月11日 (四) 14:57 (UTC)
语言文句因其自身特殊性是沟通的重要方式,如果按兼容并蓄来看,兼容了地方语言而排斥了其他地方的编辑者和阅读者的阅读知情权利,明显是在排斥更多数人的合理权利,这就和众多国家把法定语言作为法律规范等文件所用文字一样,如果用少数人的语言,明显侵害了更多的人的正常权利。所以除非你在方言后加用“通用华语”(也妨碍正常运作),或者把中文维基的方针改变成中文某地区的维基,否则就不要继续侵害其他使用华语(普通话、国语。。。)的维基用户的权利。-孙学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6:02 (UTC)
我建議不回應不懂之語文,或請人譯文,一切不曉的語文等同非本維基所用語處理。(順帶一提,孫君好象將權利之概念本末倒置,權利係任何人皆通用,不論為多數或少數。例如宗敎自由權利,不過因敎會大細,人數多寡,信與不信而有所分別。知情權指官方的保密、審查、對當事人有損害,當事人有權知道狀況之權利。知情權乃個人對官方的權利。除非你想論及維基官方人物,否則講知情權就不倫不類。)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7:37 (UTC)
说起来容易。那请问你现在是不是愿意以“非本维基用语”为理由将这位IP用户在方针页所有的方言发言做适当处理?还是睁只眼闭只眼,以免得罪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7 (UTC)
如處理英文法文日文等一視同仁,有何難?--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
既然不难,请先处理了再讨论。不要光说不练。—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
我怀疑Msuker的基本语文阅读理解能力。没有人在询问处发问,会要求必须由你作答,你看不懂的问题即与你无关。如果一条关于高等数学的问题你看不懂,你可一言不发,而一条以方言提问的问题你看不懂,亦可一言不发,我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你究竟损失了什么?你的什么利益被发问者揩了油?——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48 (UTC)
因为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不是高等数学。中文维基的协作基础是使用标准中文。—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
孙学同学所言知情权,查实似八卦权多D,思之令人失笑。若他的说法成立,则所有人不能在他面前以他听不懂或听不清的语言交谈,否则就是侵犯了他的知情权。——58.63.151.23 (留言) 2008年12月11日 (四) 18:26 (UTC)
故意在维基使用方言,就是对于社群整体的不尊重。—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07:43 (UTC)
如果你的社群是蛮横的不尊重少数成员权益的中世纪社群、暴民社群,那么使用方言确实是对你的社群的不尊重。——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43 (UTC)
  • 我个人还是解释下吧,宗教等会妨碍他人吗?基本不会,起码在法律上是不该因为某人信仰某宗教而导致他人信仰受侵犯。而言论则不一样,有其排斥性,即你使用了非通用语而是狭义地方语言在一个公用不可代替的地方且不进行翻译,明显是侵害了其他人的权利,这就如同明显涉及他人权益时,如法院内部会为非通用语当事人聘请翻译。

当时私下,两个使用狭义语言的人进行私人谈话,不涉及他人的利益或者谈话对象仅仅是双方,那么无需进行干涉。 但是请再次看看维基是私人是某人的维基吗?在公用领域,为中文维基发展所用的维基网页上进行两者私人谈话是明显妨碍维基上的对话等是为维基计划服务,如果不是私人谈话,我认为任何维基使用者都有权可以知情,起码不能用狭义地方语言来妨碍知情。 维基是公用的维基,任何在维基的活动都该为维基计划服务,所以纯私人的、故意妨碍他人知情的都是不正确的。-孙学 (留言) 补:疑罪从无仅限于审判,但是在法律规范上恰恰相反,在不影响目的的情况下通过构筑规范来防止犯罪可能或者疑罪出现,最明显的是金融规范里,因为如果不是严格的制度的话,宽松的会计制度必然导致能以取证,从而使一些不法者漏网。所以在判决上是按疑罪从无的精神,但是从规章建立上,一般都要往防止无法他证及防止可能出现的漏洞,当然不是无限防止来妨碍正常的事务开展。 至于58.63.151.23所言的“若他的说法成立,则所有人不能在他面前以他听不懂或听不清的语言交谈,否则就是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公共领域,且可能涉及我个人利益的话,你故意使用我不懂的言语,不是侵害我知情吗。 请再次认清维基和私人谈话的不同-孙学 (留言)

孙学请把你的版面整理清爽,否则你的思维也不见得不混乱。——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39 (UTC)
孫先生好。有幾點比喻不當。
第一,此處無人代表官方,以法庭比喻不當。就算如你所講,法庭會為不同語言之當事人提供翻譯。傳譯為法庭提供,並非當事人自己去提供。如果維基百科有如法庭,那維基百科就要為各種語言之維基友提供翻譯。
其次,若以公眾地方作比較。公眾地方更不見得一定要用某一種語文。假如外地人來到北京而不懂規範漢語一樣可以談話,甚至演說。唐人到巴黎一樣可以以自己語言談話表演。
況且,知情權為「官方」對個人之事情。此處並無維基官方代方,隠藏令眾維基友受損之事宜,知情權根本不合用。你我他都並非維基官方人物,知情權更不合用。
第四,此處並無法官,亦無陪審團。眾人亦非法律專才,實在不必以法庭自居。故意不故意,乃主觀憶測,亦有違維基百科善意推定原則。
--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


假如有個不懂中文,只懂英法德荷俄日文的維基人來這裏發言,相信不少懂英法德荷俄日文的維基人會把它翻譯成標準書面語中文。若有個非標準書面語中文的發言,由其他人把它翻譯成標準書面語中文就可以了。-- 維基·垃圾·管理員潔淨維基百科編者有責 2008年12月13日 (六) 03:13 (UTC)

也从来没看到过有人在方针页长篇累牍的用英文参与讨论的。这不是双重标准问题,而是对于故意与非故意行为的不同态度。—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0:00 (UTC)

实际上你愿意为这位明明能够使用标准中文的IP用户做翻译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07:26 (UTC)
这位“维基·垃圾·管理员─洁净维基百科,编者有责”同学的主张显然是开明而善意的。实际上还可以更进一步(实际上是保持维基询问处原有的好状态),不做翻译也可以,谁能看得懂而又愿意回答谁来回答。毕竟,如果有人提出高等数学问题,也无需由其他人将其“翻译”成中学生也能理解的版本。——58.63.20.201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6:55 (UTC)

各位此處並非討論個人恩怨,而是討論方針。原則不因人而異。其人通曉何種語文,與原則無關。此處討論重點為,遇見非本維基語文之提問等,該如何處理。本來各非規範漢語之語文,處理一視同仁,就十分簡潔。若再加上推斷別人動機如何,根本係多此一舉。--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17 (UTC)

上面已经说过,请你先处理了再说难不难。—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27 (UTC)
何者你想處理?--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17:06 (UTC)
本页面本讨论内所有方言性质的发言,请以“非本维基语言”进行甄别删除。—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5日 (一) 07:41 (UTC)
為何要刪除?刪除係你自己的主張而已。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02:44 (UTC)
因为你自己说的:“我建議不回應不懂之語文,或請人譯文,一切不曉的語文等同非本維基所用語處理。”所以请处理,不要听之任之,然后说“不难”,看人挑担不吃力。—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07:42 (UTC)
我建議詢問處,如果不懂就可以忽略,或請人譯字。請問忽略或者請人譯字有何難?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1:52 (UTC)
  • 法庭里的人会故意使用地方语言来导致其他人的认知语言上的障碍吗?
  • 在公众场合进行私谈是可以使用自己方言的,但是涉及对象是在方言使用者外的他人,有人还很失礼地用对方听不懂的方言吗?
  • 维基上的任何活动都该是被参与者和使用者知情的,除非影响维基的计划进行。
  • 目前已知大多数语言都可以相互翻译大意,尽管少部分部分词汇存在缺漏。
  • 维基计划本身依靠维基基金(公益)和参与者维持,明显是个目的意义上的公器,也是每个人参与计划者和使用者该监督的。而“故意”使用能导致其他使用者不能正确理解维基本身,明显是破坏了维基计划的百科知识共享。
  • 维基基金是因其公益等目的而被免税的,所以也该是形式上的一类公器。
  •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在互助客栈里发表言论不属于帮助维基计划,那么与互助客栈本身的建立是为了维基计划服务的意愿是相驳斥,“维基不是什么”里已经告诉我们维基不是纯粹的社交平台,一切维基上的社交都是为了维基计划服务,之外的应该交给即时聊天工具或者其他的网站。
  • 使用部分人看得懂而大部分人看不懂的方言有助于维基计划吗?(窃以为是妨碍吧)
  • 总结下:维基是公器,维基上的行为该为维基计划服务,而为维基计划服务的行为应该符合公器的标准:知情。而“故意”使用能导致大部分人不能知晓含义的方言,明显在妨碍维基计划,所以不该在维基上使用。

PS:

1.高数不在讨论范围,因为不存在“故意”。

2.母语为外语的人,也不在讨论范围,因为也不存在“故意“,并且互助客栈有一处专门应对这类情况了吧

和很多维基人一样很关注这个方言可用论最后大家对此的看法,因为如果所有人使用自己方言的话,中文维基直接解体或者交流将出现巨大鸿沟.不能使用中文的朋友想在互助客栈留言请用这个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

-孙学 (留言)

孫君,坦白講,你寫的文字莫說一針見血,連直接亦談不上。你放下一大堆乾草,要別人在草堆找出你幾眼針所在,實在浪費他人心力。請問你知道題目嗎?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1:52 (UTC)

不要使用方言文字发言,以让每一个人看得懂您的发言。”——这是建议,而非强制规定。当然可以在询问处用方言发言,然后由他人翻译即可;但建议用现代标准汉语提问,这样既可以方便回答者理解问题,也可以避免翻译可能导致的意思缺漏,利己利人之事,何乐而不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2月16日 (二) 04:57 (UTC)

此乃原則問題,從未見詢問處內,英文提問有類似勸告。若以孫君之邏輯,寫上句者明顯『故意令對待語言方式有差異』,不過我就不打算猜度其等人之動機。詢問者都只不過求答案。勸喻者往往寫下勸喻,卻不答不譯,為喊而喊,一句空話對眾人有何益處?很多時不久已有充實回覆,此句寫顯得更廢。若是我,曉答就答,不曉答不答,不就是更好麼。之不過,我十分明白,即使討論下去,都不能改變部份人對待語言有差異之行為。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1:52 (UTC)

此乃原則問題,從未見詢問處內,英文提問有類似勸告。

这是本末倒置的论点。实际上由于经常出现问题的不是外文,而是方言,所以有必要在询问处特别强调这一规则。如果你认为英文提问的出现频率也很高,也是值得中文维基重视的问题,不妨提议添加英文的类似说明。但是,因为没有英文相关内容,所以就要反对针对方言的规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就好比因为中国俗话说“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而没有包括“抢劫判刑”或者“欺诈有罪”等等,难道就可以因此把“杀人偿命”这句话也一并取去掉?—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14:05 (UTC)
(請小心比喻,既非殺人,又非欠債,又怎可相題並論。比喻往往與原事距十萬丈遠,是為陷阱,為歧路,小心小心。況且殺人未必要填命,欠債亦未必要還錢。)我只係提出此句無必要性。同時亦顯出個別語文不一而行,要有改善之處。對我來講,如何處置,無影響,反正我只係答題人。只道出原則問題及提出解決方法。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7日 (三) 11:19 (UTC)
这不叫比喻,这叫类比,不是修辞手法,而是逻辑推理手法,所以并不涉及是否可以相提并论的问题,关键是两者的原则是否有可比性、可参照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中华文化的熟知规则中,并没有针对其它很多常见的不容许的非法行为,诸如欺诈、抢劫等等。但是,我们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质疑推翻这个规则的合理性,不然的话等于是要求任何规则必须涵盖所有相关方面或类似事物,不可以有任何缺漏省略,否则就无效。
同理,“不要使用方言”没有涉及“不要使用外文”,但是这也不是质疑“不要使用方言”这个规则本身的理据。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加入“不要使用外文”,请另外提议供社群讨论。但是没有加入“不要使用外文”,并不表示“不要使用方言”这个现有规则就不合理或者应该被无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7日 (三) 12:58 (UTC)
  • 简直是故意挑事。这里有方言维基,想宏扬方言文化的人请至各方言维基!另外,请不要把自己说得好象代表了所有方言使用者的意见似的!你能代表谁?!这里有自己的方言而反对在交流中使用方言的人多得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2月17日 (三) 02:17 (UTC)
    • 先生,你又代表誰?連題目亦未看清就放辭,交流亦談不上,先生之言論豈不就係如題落入狹隘之流。一個人之言論,只代表自己思想,誰亦不代表誰,尤其在維基百科之內。回到論題,論題根本不觸及宏掦何者文化,不能理解何以要論及宏揚文化。誰人訂下「維基百科,海納百川」?難道連討論之善意都欠奉。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7日 (三) 11:19 (UTC)
      • 先生,我看你是没看明白我的话吧。我还真就是一个代表,我代表有方言但不主张在与其他地区人交流时使用的人。既然你认为“一個人之言論,只代表自己思想”,我的例子也恰恰证明了这个人的思想无法用到别人身上,那您还坚持自己的意见干什么?wiki有什么必要向个人的思想让步?您对“維基百科,海納百川”的理解难道就是“wiki一定要为我个人制造方便”?另外,我的方言并不像粤语一样有自己的“编码体系”,您想想,方言里连文字表达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套的就那么几种,我们难道还要为这几种方言制造更大特权?--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2月18日 (四) 12:01 (UTC)
      • 各位觉得把这句改成“尽量不要用方言发问”是否便可以接受?本身这一条的出发点便是方便各地用语不同的维基人,就好象在meta上自然要倡导用英文交流一样,并不是说英文是标准,而是因为懂得英文的维基人相对最多。—Ben.MQ留言-貢獻 2008年12月17日 (三) 11:24 (UTC)
现在的原话是:“請不要使用方言文字發言,以讓每一個人看得懂您的發言”。有这个“请”字在,已经有很明确的劝说、鼓励的性质在,我不认为这句话有什么必要修改为“尽量”。
不然倒可以写个笑话了。甲说:“谢谢大家光临,请坐。”乙暴跳:“我屁股痛,不能坐,你叫我请坐什么意思?!”甲说:“那不请了,大家尽量坐。”于是矛盾化解。有必要吗?—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7日 (三) 13:11 (UTC)
首先要解决的是使用方言在询问处是否合适,以后再谈如果不合适该怎么建立方针等。
  • 询问处本来就是维基百科条目之外的延伸,当然还是属于维基计划。如果以所谓的歧视来抗议,那么条目正文是否也可以用歧视来抗议使用繁简两种现代华语呢?
  • 如果条目不可以使用方言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呢?只因为不影响到维基计划么?维基的资源使用免税的慈善资金换来的,某人的方言发言如果不影响维基计划,为什么该存在于维基整体里?
  • 如果某人的方言发言影响维基,为什么不用自己可以用的国语普通话呢?(又是因为歧视?那为什么条目不用呢?)

-孙学 (留言)

關於User:Dowba屢次回退並大幅刪除野草莓運動條目的內文一事

請先參考:野草莓運動
請先參考:Talk:野草莓運動
該社運已於日前結束,然而User:Dowba對此條目進行不少刪減,故此我希望廣邀維基人在此進行討論。—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2月10日 (三) 05:18 (UTC)

除了大幅度的刪除對該社運的批評以外,增加明顯是支持該社運立場的內文,這也能叫做中立?(詳見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我在編輯該條目時從未刪除不合我的立場的敘述,該用戶卻這樣做,不知維基社群有何看法?另外,該用戶還在修訂紀錄頁面寫說「...把一些不是存在於媒體上沒有實質重要性的參考資料拿掉」,存在於媒體上便一定具有參考性?有沒有實質重要性豈是全由該用戶判斷?該用戶應已符合不文明的行為,望請維基人能協助柔性勸導。—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2月10日 (三) 16:33 (UTC)
野草莓運動本身有討論頁,而且就此事大家都在善意討論中(Andrew,你有提出討論嗎),請你們把意見放上討論頁中。—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16 (UTC)
另外,我不在台灣,但有報導指野草莓運動被馬英九政府驅離,[7],之後又再集結,該是未結束吧。—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19 (UTC)
Andrew說「不文明的行為」,我看過該網址,我認為Andrew太過言重。有關「沒有實質重要性」一點,很明顯,百科全書不能把「沒有實質重要性」的東西寫進條目,這個也是中立性要求的一部分,[8],我們在寫條目的時候「對某一觀點描述的篇幅應當與他們受到該議題的專家或當事人(野草莓運動條目沒有專家,只有當事人)的關注程度成比例」是十分重要的,但我也有於討論頁告訴Dowba,「萬一漏了一點重要的批評,就是對讀者不敬了」的問題,這樣比起「各打五十大板」的偽中立好得多了。這裡決不成「不文明的行為」如此嚴重的指摘,而是大家對百科全書應如何編寫的判斷上有所不同而已,因此,應該返回討論頁討論。—Kittyhawk2(談♥) 2008年12月13日 (六) 05:28 (UTC)


为什么只有特色列表

或者说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优良列表?参看存档内容,摘录书生的一句发言“特色列表与特色条目最大的不同是,列表项目基本不能为红字”。由于很多内容并非自己所写,要保证没红字,只怕是达不到啊(中文版还有很多条目空着是事实)—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05:47 (UTC)

早前我也問過……哎,現在連特色優良也分不清楚,談何容易!—JNIV 2008年12月14日 (日) 14:00 (UTC)
我一直誤以為優良和特色其實是彰顯條目質量中的一環,隨著條目質量的提升,或資料變舊而有調整,不過應該是我搞錯了,可能特色和優良只是6票和8票的分別而已。--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6日 (二) 06:13 (UTC)

維基官理員以公權力干預資訊內容,統一口徑,不再需要公眾寫手

梁詠琪的頁有個大笑話:(保護中的內容並不一定正確。溯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看看曆史便知道,管理員特意回登反轉復到這個版本再進行保護!不是直接封存!根本就是有取態,要以這個版本為準!這種家長式管制,向權貴屈服,統一發放資訊,以公權力打壓言論的做法,實在令中國人羞恥!不過也難怪,廣東話維基也做同樣的事,可恥!--Onethe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13:40 (UTC)

維基係講可靠來源之地方。你就算到英文維基百科,都會一樣(英文維基都是寫1976)。每一個維基百科,除非有有力證據,否則極之有爭議的問題,都會回到未有大爭議前之狀態。廣東話維基百科那處,都一樣聽候你的證據。因為係生人傳記,人家所寫的,正常情況下都比其他人估計有力。--HenryLi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16:43 (UTC)
当出现编辑战而导致页面被保护时,页面可以被回退至发生编辑战之前的一个无争议版本。另外,FYI,您的编辑在英文维基已经被作为破坏回退—Ben.MQ留言-貢獻 2008年12月15日 (一) 03:24 (UTC)
把有爭議條目回退到發生大爭議前是正確做法,可惜不是所有管理員每次都會這麼做,選擇性回退的情況多的是。但這次管理員Gzdavidwong的處理手法無可非議。-- 維基·垃圾·管理員潔淨維基百科編者有責 2008年12月15日 (一) 04:14 (UTC)
从该争议本身来说,是某娱乐记者根据自己据说看了的某个娱乐节目得出的结论,即梁咏琪实际出生于1972年而不是1976年。具体分析我很早以前就在条目讨论页说了,按照生者传记标准,首先要质疑该媒体的公信力,其次即使是这篇新闻也要考虑其唯一来源和根据据说是梁咏琪本人的言论。且不说这个节目或言论是否存在,或者梁咏琪本人是否之后澄清误会(事实上由于该报道或媒体没有公信力这件事除了在维基根本没有任何人关注,根本无需艺人澄清什么),即使是她真的说了自己的生日是1972年,该记者可以理解为“为了怕算命不准说出真实年龄”,为什么不可以理解为“为了怕算命太准故意虚报年龄”?
这是争议本身,也就是一件平常的事。但是某些编者对于此事的态度却实在是令人乍舌。某编者回退的理由他自己概括如下:现在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官方的,一种是民间说法,“维基以非官方的原则取民间说法”。维基哪里来的这种古怪原则?!这是把维基当成什么了?小道消息集散地?还是针对主流舆论、权威媒体的圣战?那是不是官方说肯尼迪被奥斯瓦尔德枪杀,所以肯尼迪就是被外星人杀死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5日 (一) 07:57 (UTC)
如果「梁咏琪自己在某節目說生於1972年」是真的,那麼把這件事寫進條目或納入腳注也無妨。不管1972或1976何者為真相,在能證實之前,兩個存在的事實可以並存。--百楽兎 2008年12月15日 (一) 14:27 (UTC)
是否写入这条信息取决于生者传记标准,某不知名网络娱乐新闻的一篇报道,没有任何已知的影响力,而且其本身唯一的论据是据说该人物自己的言论,能够满足WP:V吗?我个人认为不能。尤其是娱乐新闻界,这种东西都要写的话,只怕所有的艺人条目都要成为“绯闻垃圾桶”了。—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15日 (一) 17:25 (UTC)

可能你遇上編輯戰還不多吧!有取向的回退並不是第一天發生的事。至於維基百科不需要公眾寫手,你可以選擇去偽基百科、香港甚麼大典之類去寫,他們還需要公眾寫手:然而我不保證他們會不會有取向地給你回退。 還有最近維基百科比較容不下兩種以上的意見,似乎沒人要提供你這樣的選擇:你最好先備足證據(記得要「可靠」來源),然後你也最好不要計較他們願意相信的版本是真還是假,加上你的編輯內容和來源就好,總之兩種都寫。當然大前提還是要有可靠來源。--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2月15日 (一) 19: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