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史:香港最早有歷史記載的教育機構是北宋進士鄧符協于1075年在錦田建立的力瀛書院。英國接管香港之初,香港政府並不熱心發展教育;教育政策只着重培養殖民地官員,以及宣揚英國威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人口飆升,教育需求隨之增加。在各方壓力下,殖民地政府才首次聘請國際顧問進行教育研究,促成了義務教育的推行。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正式移交,根據《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同時保障實行原來的教育制度,並由特區政府在原有的教育制度下發展教育。行政長官董建華在其每年的《施政報告》中都用大量篇幅解釋教育政策和措施,並著手推行教育改革。而其中最為爭議的就是學校課堂語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