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存档/2018年

Manchiu在话题“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中的最新留言:5年前

滥用权限

已通知當事人為自身辯護。——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1 (UTC)

  • (:)回應
Special:diff/48329033:修改內容,不給出參考來源,這樣的編輯有甚麼用?
Special:diff/48328950:將「球面」改成「圎面」,不給出理由,這樣的錯誤編輯不算破壞,那算甚麼?
Special:diff/48174143:將標題改為連結,這是錯誤格式與非建設性編輯。
Xiplus#Talk不要吹毛求疵,沒事找事做。
無建設性跟「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我想還是差很多了,請見回退方針,這個於上次被提報應該就說過了。--Xiplus#Talk 2018年2月24日 (六) 02:48 (UTC)
  • 编辑摘要是给其他人看的。考虑什么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我想只需要问自己一个问题就好:假如您是完全不熟悉本站各类方针指引的新手,看到自己的编辑被回退,如果没有编辑摘要,您是否清楚它被回退的原因?如果清楚,那回退的就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否则就不是。--Antigng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7:40 (UTC)
  • (:)回應:路过。不是很懂各位释法和尚在讲什么经。这三笔编辑都没什么道理可讲的;咱们可以关注这三个条目,看看这三个新手会不会气急败坏回到条目中开战。真有那么理直气壮吗?--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26日 (一) 02:47 (UTC)

老陳閣下未能嚴謹使用回退權已非初犯,經過長時間停權後,根據上方發言仍能看出其對回退權使用的隨意與認知錯誤;據此,在下決定撤除老陳閣下之回退權,並禁止於6個月內重新做出申請。——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6日 (一) 04:22 (UTC)

老陈的回退没啥大问题,没必要撤权。--dqwyy (talk) Ohtori Chihaya 2018年2月26日 (一) 05:31 (UTC)
未见滥用本权限的行为。拒绝。-- Stang 2018年3月17日 (六) 04:59 (UTC)

此案中,當事人確實對於「明顯的破壞」存在一定程度的認知錯誤,「……今天一個國家國名被用戶擅自不經過討論更換……」在此案中顯然並未能滿足明顯破壞的定義,則回退權的使用存在可被認定的問題,惟再考量本案未經充分與當事人溝通、警告即被提出,在下決定依方針條款「……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做成警告決定,以上。——Aotfs2013 留於 2018年3月18日 (日) 05:09 (UTC)

  • Panzer VI-II讨论 | 貢獻
    狀態:   驳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这位用户自己在深度编辑争议中使用回退權回退非明顯破坏性編輯:Special:diff/48423659 在下是看到该用户在此条目加入大量违反非第三方来源内容。因为多年前在此条目讨论页有共识认为对于政治宗教敏感度极高的该条目宜遵守WP:第三方来源,因此,在注意到这个用户的编辑有违共识,在条目讨论页上,我针对被该用户加入的内容,一一指出其为非第三方来源,或者是来源中不具备的原创研究内容,在长期未等到回应后我才改动条目的。但这位用户动用了回退员的回退功能,把条目恢复到由其加入非第三方来源及由其添加的来源中并不存在的原创研究内容。我阻止违反共识的来源内容,希望更正其原创研究,并经过留言,这并非破坏。相反,这位用户不回应两周前我在条目讨论页上对其所加内容的留言意见,拒绝交流,直接回退,我认为是在滥用职权,破坏维基。这位用户对此回退功能的使用,符合解除權限方針中投訴原則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5日 (日) 16:54 (UTC)
 未完成:没有撤除权限之必要,不要因为自己和他人的编辑争议提起除权。--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2月26日 (一) 02:04 (UTC)
  • (:)回應:霧島聖管理员没有回应Panzer VI-II的违规事实。再者,大量违规、举报正是发生在编辑争议过程中,怎么会因为编辑争议就不能提请除权?更有重要的,正是因为发现该编辑在编辑争议中滥用回退员权限,才提请除权的。请霧島聖和其他管理员们从新考量,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6日 (一) 02:26 (UTC)
经复检,结果仍然为驳回。依据回退方针,“通过手工更改URL或是使用第三方程序或脚本,用户可以设定回退时产生的编辑摘要。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编辑摘要充分地解释回退的原因,回退功能可以用于其他任何情况”自定义编辑摘要的回退并不限于回退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Antigng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4:38 (UTC)
  • 谢谢Antigng管理员的复检和回复。容在下表达看法:该规则谈到“只要编辑摘要充分解释回退原因,回退功能可以用于其他任何情况”,该用户的编辑摘要是“无合理理由刪除符合編輯方針內容,屬於典型破壞”,但,就象我已经在提报中谈到的,我是在条目讨论页提出应修改的理由。(即:针对被该用户加入的内容,一一指出其为非第三方来源,或者是来源中不具备的原创研究内容)在下在提出理由后,经历多日长时间等待,未得到任何答复,才改动条目的。在下是给出合理理由,并非摘要中所说的没有合理理由,也非其所言的典型破坏。故,在下认为该摘要并不充分。在下现在有疑虑,认为该用户的编辑摘要并不符合规则中要求的“充分解释回退原因”。也即, 在下看来,该用户在对于条目讨论页上,对在下一一给出的合理理由不作回应的情况下,自定义了一则不充分的理由作为摘要,滥用了回退权。不知您能否再次审查?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3月3日 (六) 15:41 (UTC)
  • “充分”修饰的是“解释”,而非“原因”。您试图论证的“原因不充分”(或者用您的话来说——理由不充分)在逻辑上并不会导致“解释不充分”。一个简单的反例是,一位民科完全可以以不充分的理由充分地解释为什么他反对相对论。在这个案例中,当事人透过编辑摘要已然充分地说明他为什么执行这样的回退——换言之,看到这个编辑摘要,无须给他留言便可知晓回退的原因。无论这个原因事实上是否站得住脚,不可否认的是他已经将这个原因阐释清楚了。故而,没有理由认为当事人不当运用了回退权限。--Antigng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06:27 (UTC)
  • 谢谢管理员回应。就您对回退方针中“充分解释回退原因”一句的理解,因语言存在模糊性,在下看来也许您有所误会。比如,如一民科充分解释支持相对论的原因,这儿的充分两字,如您所言,也许是可认为是修饰了解释,因为民科所给原因很有可能不充分。但如是相对论专家爱因斯坦充分解释支持相对论的原因,那么的充分两字是可认为形容了解释,并兼顾形容了原因,(作为该领域专家提出的原因很可能是充分的)。回退方针中这一语句,意即回退员在其设定的摘要中应充分解释回退原因,我看来,这儿的充分两字可同时修饰解释及原因。作为回退权使用者,回退方针中要求“任何时候用户都应该谨慎地使用回退功能,因为回退同样是一种编辑。请确保回退后的版本不会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如回退原因不能成立则有违回退方针的要求。在下看来,对于回退方针相关语句的理解也应与解权方针相容。按解权方针,投诉第一原则即是蓄意犯规,试想,如充分解释(或者说精心构造)一个根本不能成立的虚假回退原因,按解权方针是应属于蓄意犯规。但如不注意规则之间的相容性,不注意规则条文的语境,那么语言本身的模糊性造成狭隘理解,可能会在重要的维基条目给滥权带来空间。个人看法,供您参考,谢谢! 小莲庄处士 2018年3月7日 (三) 14:16 (UTC)
  • 依逻辑,“支持相对论的原因”和“相对论成立的原因”不是一个原因,“充分解释为什么支持相对论”等同于“充分解释(自己)支持相对论的原因”,不等于“充分解释相对论客观成立的原因”。爱因斯坦可以同时解释两者,不意味着两者相同。所以您的观点“兼顾形容了原因”实际上不足以反驳我的观点,毕竟这里存在着两个“原因”。
  • 如果您想抛开方针的字面意思,探讨我这种理解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就请做一个思想实验:一般的撤销、乃至TW工具提供的回退,都可以将页面恢复至早前的版本。工具提供的回退,也可以快捷、批量地回退页面。系统提供的回退权限和工具提供的回退功能,根本性的差别就在于,系统提供的回退权限默认不带回退摘要,而工具提供的回退功能默认需要写摘要。事实上,我们从来没有、也不应有任何方针指引规范单次、且不使用回退权限的其他回退。如不涉及编辑战,又写了合适的摘要,不仅不违反编辑守则,回退本身就是维基百科日常运作B->R->D循环的一部分,有时候回退了才知道有没有争议,讨论才会展开。如果我们认为,一个用户,在BRD流程的R这一步,使用自定义编辑摘要的回退功能进行了回退,从而需要除权。那么不妨倒过来想一下,这样的除权能带来什么正面的好处。除了权,他一样能使用小工具,进行从操作的难易程度到起到的效果都完全相同的、带编辑摘要回退,而后者不违反也不应违反任何方针。可见除权起不到任何正面的效果。封禁不是惩罚、除权也不是。如果起不到正面效果,这样的除权就不应进行。为了不进行这样不必要的除权,回退方针当然不应该解读为“自定义摘要的回退也须受本方针限制,只准用于无争议的情形”。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英文维基百科的回退方针,其中受限的回退是“standard rollback”,不是任何涉及回退权限的回退。

--Antigng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16:11 (UTC)

  • 谢谢您耐心回应。可是我看来1.回退方针中的“充分”两字是一般说来形容“解释回退原因”,并非只形容解释两字。如看作只形容解释,有时也成立,这与主角的身份资历及中文的模糊性有关。回退方针中要求“任何时候用户都应该谨慎地使用回退功能,因为回退同样是一种编辑。请确保回退后的版本不会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所讨论那一次回退的版本是回到有该回退员原创内容的版本。2.如是一般用户使用工具回退或撤消,那么并非是维基回退员在履行职责。如该用户此前多次添加有违共识的(非第三方来源)及原创内容,并在不回应讨论情况下撤消或回退他人的操作,那么,在下看来,可认为是发起了编辑战,甚至疑似在破坏条目,应举报到WP:VIP。但,作为维基授权的回退员,如在其编辑条目过程中,先是加入非共识以及原创内容,再是多次撤消他人操作,进而使用系统赋予的权限自定义并不充分的摘要,在不回应讨论的情况下,回退并指控正常编写条目的用户在破坏,在下认为显然有滥用回退员的权限之嫌,故宜申请撤权请管理员明辩。撤权之后宜考虑举报。这相当于国内人大代表或官员利用职权腐败,往往是先撤消代表资格或官员职务,再追究法律责任的。这是在下个人愚见,如有不对处请指正。小莲庄处士 2018年3月14日 (三) 03:45 (UTC)
  • (:)回應:您好!谢谢提问,我没说德国之声是原创内容,关于其加回原创内容,可见Special:diff/48278607,该用户的操作把其先前增设的栏目“暴力与威胁”恢复到“反對法輪功的組織和法輪功團體都曾對對方使用暴力或進行威脅“这样的内容,所提供的路透社来源The battle for Hong Kong's soul通篇是谴责亲共组织在香港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和威胁,该用户编写的内容并无来源支持法轮功团体使用暴力或威胁一说(所给的苹果日报来源也是谴责亲共组织香港青关会和台湾爱国同心会的暴力威胁),故此说属于原创研究。我自2月12日开始在条目讨论页/其用户讨论页/本人的用户讨论页,试图与其交流,但这位用户长期不回答条目讨论页对于这一点的交流。并删除我在其用户讨论页的留言,在我本人用户讨论页上这位用户有过回应但避而不答为何非要加入来源不支持的原创内容。关于德国之声,由于考量到所摘录的德国之声报道是原文引述镇压一方中共江派对于法轮功的妖魔化攻击,完全是中共来源及观点,并非是来源于德国之声自身的观点,在下看来不符合多年前在此条目讨论页对于政治宗教敏感度极高的该条目宜遵守WP:第三方来源的共识,故当时在下也删除了,关于这一点以及其它我删除或修改的每一则内容,请参见条目讨论页我对此一一说明。 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3月19日 (一) 03:05 (UTC)
@Panzer VI-II

確實有方針為依據。--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4月25日 (三) 08:23 (UTC)

在下一個版本即補上相關模板,應善意推定。毋須除權。不過請Panzer VI-II留意。--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5日 (三) 08:59 (UTC)
@Panzer VI-II不妥當行爲不屬於明顯破壞行為,在下相信依閣下的正常智力與分辨能力,定是能夠輕易分辨這兩者的差異的。--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4月25日 (三) 09:19 (UTC)
  • 屈原蟲讨论 | 貢獻
    狀態:   拒絕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這個用戶運用回退權限回退本人昨日使用ip45.64.240.163於香港浸會大學條目上進行明顯具建設性的編輯[2],請管理員重新審視是否應取消屈原蟲的回退權限。

按方針,回退權只應在毫無理由確認為破壞的情况下使用,針對本人的有可能為具建設性編輯(即更正錯誤) 和有在編輯摘要解釋因由不應使用回退權限,此乃濫用權限,且不知悔改(竟在上文惡人先告狀),反映當事人尚欠缺經驗,不適合擔任回退員,請求管理員考慮予停權或除權。謝謝。

指鹿為馬,指博雅大學浸會大學是研究型大學,牛是豬[3][1]

用户提交證據,編輯摘要解釋完全無視。

--Howbunbun留言2018年5月17日 (四) 17:47 (UTC)

拒絕。利用自定義編輯摘要行使回退權不是濫用--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9日 (六) 10:37 (UTC)

参考資料

  1. ^ 關於浸大-願景與使命. 香港浸會大學. [2018-03-21]. 

--云间守望上海地铁25周年 2018年6月14日 (四) 13:51 (UTC)

始乎有些編者缺乏經驗,根本不需要使用權限也可以移走對展示該校特點沒有特別作用的來源和錯誤的內容[5],也没有動用過權限,如何濫用呢?對於該人行為表示遺憾,本人表示不解,建議該人以商議解決爭議。

本人編輯見: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浸會大學是否一間研究型大學,是一個事實性問題

不是就不是,官方網站已將浸大的角色/定位講得好清楚、全面。

也即是「研究、教學和社會服務」並重。[1]

另一個被移走的報章稱浸會大學同時擴展教學研究,有註明發展教學,所以無偏重研究[2],是研究教學並重,不是研究型大學,來源證明的東西和內文不一致,所證明的內文不正確,自然可以一併移走。

順帶一提,浸會大學校長的話頁面有註明浸會大學係博雅大學。[7],所以不可能是研究型大學。事實性錯誤移走好正常。

--Howbunbun留言2018年5月16日 (三) 15:42 (UTC)

其他浮動IP45.64.240.163編輯與本人無關。

--Howbunbun留言2018年5月16日 (三) 16:17 (UTC)

  • (&)建議:閣下已承認使用傀儡ip45.64.240.163進行編輯,已違反了《傀儡方針》,理應被封禁。而ip於多個條目所作的編輯屬於非建設性,可見這不是一個可信的用戶,因此建議管理員考慮是否除去這位用戶的回退權。屈原蟲留言2018年5月17日 (四) 12:12 (UTC)

我建議她了解下傀儡的定義,再指控本人。

第一次會有用户跑出來話自己所示用的IP編輯不是破壞/具建設性不應該被回退而被指為傀儡。(是傀儡就不會用真身為昨日自己用IP編輯進行解釋)

莫非你就是210.6.10.XXX分身?User: Together as one

老實說,你們的用字有點相似,即加入一個率直的論述但無證據支持。

--Howbunbun留言2018年5月17日 (四) 17:44 (UTC)

指鹿為馬,指博雅大學浸會大學是研究型大學,牛是豬[8][3]

参考資料

  1. ^ 關於浸大-願景與使命. 香港浸會大學. [2018-03-21]. 
  2. ^ 浸大制定十年大計 聘百教員拓展教研. 星島日報. 2017-11-27. 
  3. ^ 關於浸大-願景與使命. 香港浸會大學. [2018-03-21]. 

--Howbunbun留言2018年5月17日 (四) 17:56 (UTC)

首先,先不考慮內容問題,您可不可以解釋一下為何您要使用IP而非帳號作回應?另外,User:打倒學店與您的語氣也相似,請問與您是否有關連?謝謝。—AT 2018年5月18日 (五) 07:49 (UTC)
  • (~)補充:已經在使用者討論:Howbunbun提出邀請,Howbunbun有須要就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與其的關連作出回覆。近期小弟在香港專上教育擴充院校升格的章節,加入1990年起多所院校獲政府批准升格為大學的內容及來源資料後,在香港理工大學編輯後遭到Howbunbun語帶恐嚇不准再改[9],之後Howbunbun在香港專上教育發起其所謂的反擊,由於小弟早於週日已經在使用者討論:Howbunbun要求Howbunbun通過協商處理擴充院校升格章節令他感到不快的地方[10],很遺憾Howbunbun拒絕回應更單方面實施其所謂的反擊,大篇幅針對個別院校作出負面評論和編輯,於是小弟再次向Howbunbun尋求協商,但發現其他維基人指出Howbunbun涉及匿名破壞,因此在此提供近期查閱條目後發現的情況。
(1) 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針對香港多間教資會資助大學及自資院校,對於理大、城大及浸大在大學排名有不錯的表現很感冒,堅持加入「全中國137間登上QS綜合排名的大學之一(前700強)」淡化上述大學有較高的名次[11],Howbunbun竟然會對這個破壞者的編輯和應配合,兩者的留言都表明擴充負面內容恐嚇其他維基人不要再編輯[12]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又多次針對自資院校加入大量負面材料,香港能仁專上學院[13],香港珠海學院的多個版本更被指破壞及被管理員隱藏[14]
(2)158.132.0.0是屬於香港理工大學的網域,但多筆編輯很巧合都是針對香港多所大專院校,尤其是幾間自資院校加入大量瑣碎的負面內容,Howbunbun也曾留言會用負面內容「直接搶攻」這些院校[15] [16]
  1. 香港浸會大學: 158.132.166.109讨论 | 貢獻)在一個小時內接續Howbunbun刪除浸大有關是研究型大學的內容[17]
  2.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158.132.167.16讨论 | 貢獻)配合Howbunbun加入及加強有關能仁學院收生不足的內容[18]User:打倒學店同樣配合加入「具爭議性的重大事件」[19],又譏笑能仁學院[20]
  3. 香港樹仁大學:158.132.167.49讨论 | 貢獻[21]
  4. 香港珠海學院:158.132.232.163讨论 | 貢獻[22]158.132.167.113讨论 | 貢獻[23]158.132.167.16讨论 | 貢獻[24]158.132.167.42讨论 | 貢獻[25]
(3)158.132.166.109讨论 | 貢獻)在香港教育大學加入教大校友宣傳,但在比立勤國立大學加入野雞大學[26],在香港浸會大學移除研究型大學[27],一連串編輯都在今年3月發生,香港教大是Howbububun最常編輯的條目,而這些IP與Howbunbun的行徑吻合,都是為教大包裝,移除其認為不利於教大形象的有來源內容,Howbunbun曾被其他維基人提報破壞[28]
(4)158.132.0.0作為香港理工大學擁有的網域,被匿名者不斷用來打擊香港多間大專院校,但唯獨多次唱好香港教育大學,在教大加入的全部都是製作美好形象的描述[29] [30]。香港理工大學允許香港教育大學人士可使用理大提供校內網絡上線,所以理大網絡可被利用作身份迷惑,有人在理工大學進行攻擊香港其他大專院校的編輯時故意不登入自己賬號,令人以為是理大人在維基百科攻擊其他大專院校,意圖隱藏操作者的真正身份。
(5)Howbunbun的用戶頁竟然有158.132.33.247讨论 | 貢獻)參與表達其本人感受的修改,在相對封閉的用戶頁有這種編輯是很可疑的。
(6)Howbunbun加入嶺南大學排名比樹仁低的內容[31]49.130.130.122讨论 | 貢獻[32]User:打倒學店加入相同的「中國137間QS大學(700強)」被移除後 [33],Howbunbun竟然配合再次加入相似的內容[34]
Howbunbun在上面自稱:「其他浮動IP45.64.240.163編輯與本人無關。」,但是在多個香港大專院校條目的編輯顯示,很明顯有同一人利用理大的158.132.0.0網絡,45.64.240.163及49.130.130.122的流動網絡都高度介入這些條目,都是美化香港教育大學,同時不斷用大量陳雜的負面消息打擊其他的香港高等院校,語氣及編輯引導方向都與Howbunbun和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極為相似,Howbunbun本身曾威嚇將會對香港四間院校以負面內容進行攻擊[35]。Howbunbun身為回退員在香港各大專院校的編輯已經很偏頗,經常移除有來源內容,並加入引導性的描述,又用多個IP匿名打擊教大以外的教資會大學及自資院校,現在更出現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這個具有破壞性的賬號。回退員如有濫用IP及賬號控制條目編輯方向及針對多間大專院校進行打擊,還用上打倒學店讨论 | 貢獻)當破壞者,有系統干擾正常的編輯,事態是十分嚴重。所以希望Howbunbun能就User:打倒學店及以上IP,尤其是158.32的關係作出回應。@屈原蟲Howbunbun同時知會兩位當事人,謝謝!--Link You留言2018年5月20日 (日) 08:40 (UTC)

17:52 (UTC)

本人剛剛回來,便收到12個信息指控,看來要花點時間處理了。

--Howbunbun留言2018年6月2日 (六) 05:02 (UTC)

解釋一下,該回退是回退IP的宣傳性編輯,見刪除歷史。該IP用戶創建大量宣傳性內容,當中有條目被我以G11提出快速刪除。故查看編輯。因為綜合格鬥確實並不是傳統武術,並且亦有添加宣傳性連結,故本人認為是明顯破壞,亦因此動用回退權。--1233( T / C 2018年6月16日 (六) 04:47 (UTC)
  • 未有明確來源表明張預東在香港出生,亦未有來源證明東東為藝名,僅為暱稱,BLP方針表明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故使用回退權。--B dash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6:08 (UTC)
  • 相關條文應該用以移除有爭議內容,請問爭議之處是?動用該條文,應該兩個條件都要符合,包括有爭議及缺乏來源。目前似乎只符合其中一項條件——缺乏來源。《回退功能方針》指出其他類型回退應該附備解釋,以備考查。--J.Wong 2018年6月16日 (六) 06:51 (UTC)
阁下的编辑根本违反规定,跟阁下讨论恐怕又要花上好一段时间。作为一名编者,我绝对支持Zest的决定,并强烈反对除权。--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6月30日 (六) 12:11 (UTC)
Zest可是連一句討論都沒參與就假定讨论恐怕又要花上好一段时间?如果凡事都不用溝通,那麼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Ellery也就不該被解任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13 (UTC)
「跟阁下讨论恐怕又要花上好一段时间。」XD 你明明很常來找我。--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6日 (五) 12:45 (UTC)
這次是我按錯按鍵(按到滾輪中鍵),我也認了,不用回退功能我也會用tw的撤銷,我前一筆說了真的不需要,Wolfch和靜雨你也是各種忽略呢,你知道我在tg你可以隨時來找我,用戶頁也可以,我跟你討論過幾次了,每次只要我支持你就把我當朋友,不支持就把我當敵人,這次的提報就是報復性提報。--Zest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2 (UTC)
原來是按錯啊!那就算了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5 (UTC)
我沒有忽略靜雨 >"< 我還應Wolfch的要求在討論區開討論等靜雨來分享他的編輯理念呢。QQ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6 (UTC)
個人認為嘛:導航模板不應包含站外鏈接的,自然是回退明顯非建設性編輯。--1233( T / C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7 (UTC)
Zest,我在編輯摘要有邀請你來討論區了,一定要在下親自登門拜訪才算是有誠意嗎?QQ--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9 (UTC)
首先,It's gonna be awesome!君行為,即於導航模板內加入外部連結,明顯有違《外部連結指引》應避免連結第十七款。縱觀編輯紀錄,可見呈請固執己見,屢次漠視其他編者。雖然其他編者未有指出該舉動有違指引,但遇到其他編者提出異議,呈請理應停止繼續加入鏈結。呈請行為不當之甚。對於屢起違反指引之舉,而且有數位編者認為該舉動並不合適,則可謂已近乎擾亂以闡釋觀點。如只是基於《回退功能方針》所訂原則為「僅可用以回退明顯非建設性編輯」,且固執己見並非破壞,而發出警告,誠然欠妥。乃予以例外,此案不予受理,駁回。--J.Wong 2018年7月1日 (日) 03:46 (UTC)

2018年7月28日 (六) 14:01 (UTC)

  • 1233讨论 | 貢獻
    狀態:   警告及停權十天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理由:對巡查工作極不認真,查Special:日誌可發現,該用戶雖然巡查經驗不多,但巡查速度卻相當之快。再仔細檢查,發現巡查出現錯誤率極高。比如,僅以今晚的巡查爲例,就有以下錯誤:
  1. 五级村明顯侵權而未掛侵權驗證,甚至在內文雜亂無章的情況下沒有掛維護模板。
  2. 阮氏越南,明顯正確的重定向被G3仍然標記爲「已巡查」。
  3. 斯罗维尼亚,問題同上
  4. 东洋棉花,未與wikidata連接
  5. 櫻內梨子,未與wikidata連接
  6. 2018年匈牙利大奖赛,未與wikidata連接
  7. 男朋友_(電視劇)關注度標記爲「發明創造」,說明此用戶對關注度方針缺乏最基本的認知。
  8. 在未對巡官作任何考證的情況下就草率提刪。
  • 僅僅今晚就已有七八個錯誤,而且該用戶已就任一段時間巡查員,很難相信該用戶真的在善用自己的權限。與此同時,在在下進行提醒後,從作答也可以看出該用戶對方針缺乏基本理解(是因為該條目本人認為是寫出來的,僅此而已),甚至對巡查的工作都缺乏正確認知(「本人不太認識Wikidata 的連結方法」),極不負責任(關於快速刪除的,掛了以後自然會有管理員查看,我只是要確保其不在未巡查頁面),因此在此請求撤銷其權限。--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28日 (六) 13:57 (UTC)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28日 (六) 13:57 (UTC)

(+)强烈支持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8日 (六) 14:03 (UTC)

我認為有些事情要說清楚:快速刪除(G3)半身直接巡查即可;wikidata連接在使用手機的時候比較困難,在電腦上會比較簡單,且亦作出了清理,其他的問題確實是本人一時回應其權限申請時疏忽所致。--1233( T / C 2018年7月28日 (六) 14:10 (UTC)

關於關注度,本人認為該條目有關注度問題但是沒想到有更好的分類,於是本人認為該節目屬於撰寫出來的東西故以創造走關注度。你說我侵權出錯這個我認,巡官走提刪有問題是本人對 WP:110.29看得太多,其他的已解釋。--1233( T / C

  • 原本我掛一掛模板沒空維護,不過既然戰車提出了,我就把剛剛遇到的問題提出來,這些都是此提報前的問題,男朋友 (電視劇) {{Notability}}和{{Notability Unreferenced}}不混用;夸夸皮特萨瓦克的標點符號和{{bd}};藤子海敏的時間來源格式,然後你看一下右邊資訊誆的導演和主演的連結、內文括號半全形,先進交通管理系统半全形(沒發現繁簡混用),守望時光缺分類。閣下經常沒巡查到分類,不過我偶爾也會看到你放沒有分類的模板,這應該不是不知道是沒注意了,你要在18分鐘巡查完27個條目沒意見,但也漏太多了。上面提到的只是我隨手點幾個想看的,其他都沒有複檢。--Zest 2018年7月28日 (六) 14:18 (UTC)
  • 有些東西確實是本人出錯;另外用手機巡頁面確實比較難注意到分類  囧rz……,其他的我在清理--1233( T / C 2018年7月28日 (六) 14:27 (UTC)
    • 手机巡查的话请开启“桌面版视图”之类的选项,使用与电脑端相同的界面来操作。我曾用手机app巡查过,仅限于挂CSD、添加模板和改善内容,标记已巡查则留待他人。对于指控中提到的“明显正常却标为G3”,我的意见是:巡查员在自己的领域之外未必能分辨是否是真的恶作剧,且新页面巡查方针里提到“任何被提交快速删除的页面,一般来说不需要浪费多个人的精力来多次重复检查”属于可以被标记为已巡查的页面,故此项可以接受,唯能做得更好。而未与wikidata链接则不属于严重错误。--Tiger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0:22 (UTC)
  • 呈請所列均確有其事,除「斯罗维尼亚」。搜之於網可悉當為「斯洛維尼亞」。不過速刪理由亦是有誤。上列數量頗多,而且的確可以證明巡查草率。參考2017 § Trymybestwikipedia2018 § H2244932,兩案均為多番警告後依然固我而除權,而翻查1233君討論頁及本處存檔則未見警告紀錄,乃予以嚴正警告。然而,嚴正警告未及反映事態嚴重,乃外加處以停權一週。--J.Wong 2018年7月29日 (日) 00:51 (UTC)
    理由:我認為警告+停權一周凸顯不了本人昨天巡查時發生的一些問題。本著負責任的精神,本人特此請求延長停權時限至10天。meow.
    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08:25 (UTC)
  • 合併提案。既然有此要求,乃改為警告及停權十日,至八月八日止。--J.Wong 2018年7月29日 (日) 09:28 (UTC)
  • @Wong128hk期限已至,可復權。--B dash留言2018年8月9日 (四) 02:50 (UTC)
  • 建議延長至十四天。還想安靜寫寫條目不過看來應該寫不到的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8月9日 (四) 14:24 (UTC)

@Walter Grassroot謝謝你詳細解釋﹗我看到你以回退權大量刪去模板,又沒有註明原因,以為濫權,現在已明白,因此撤回呈請。我個人不建議用回退權刪模板。--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03:44 (UTC)

  1. 恶意提删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亨利·帕德
  2. 错误挂侵权模板(已经过版权数百年的古籍):包括石得一[45]
  3. 错误挂关注度模板,比如下雨地震說[46](目前该条目已经通过达到GA优良条目标准)
  4. 极为喜欢使用快速提删,包括:
  1. 能兴集团[47](被其他用户驳回转为普通提删)
  2. 林德官代天府
  3. 紫君(被其他用户驳回转为普通提删)
  4. Primovula rhodia[48]
  5. 韓國通用汽車[49]
  6. 張登及[50]
  7. 卵梭螺亞科[51]
  8. 張占魁[52]
  9. 锥螺科[53]
  10. 以及他人用户页面User:Howard. .0226[54],以上均被其他管理员或巡查员回退其错误操作。
  11. 南端出版社[55]
  12. 卡爾科塔王朝[56]
  13. 星被海牛科[57]
  14. 康震[58]
  15. Amiga 1000[59]

@Walter Grassroot謝謝閣下提醒﹗能兴集团在我看來屬於公司的宣傳,已被管理員直轉送至存廢討論。林德官代天府我提報侵權後,確實曾被管理員刪去,但後來編者重建,但已不是侵權。Primovula rhodia原先是沒有作用的消歧義頁,後來編者改為重定後,所以沒有被速刪。User:Howard. .0226在我看來仍然屬於中傷他人的頁面,因為字句負面又指向真實姓名。石得一確實我由於我經驗不足,未能意識到古典文獻的版權是公開的,但經此一事,則對維基版權有更深的認識,不會重犯。--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03:58 (UTC)

@屈原蟲,因为这次有Outlookxp仁兄面子,我不继续纠缠。至于你是女性,我难听的就不说了 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4:13 (UTC)
  • 凌雲讨论 | 貢獻
    狀態:   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者
    理由:近期创建或大幅修改的条目中出现大量错译,其条目需要其他维基人巡查。
    1. 哈伯气泡
      1. "我们在一个大的、非线性的、金呼求刑的空洞中心附近占据了一个耶月的位置,这一建议最近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被做为替代暗能量的一种方法"
        "The suggestion that we occupy a privileged position near the center of a large, nonlinear, and nearly spherical void has recently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as an alternative to dark energy."
        有一理论认为我们处于一个巨大的非线性近球形空洞中心这样一特别位置。该理论近来作为暗能量的替代理论吸引了众人关注。
      2. "空洞与这些资料有紧密的关联"
        "voids are in severe tension with the data."
        空洞与前述数据有巨大出入。
    2. 本地板
      1. "本地板是天文学中包含银河系在内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中的星系、本星系群的一些成员和银河系共用一个相似的本动速度。"
        "The Local Sheet in astronomy is a nearby extragalactic region of space where the Milky Way, the members of the Local Group and other galaxies share a similar peculiar velocity."
        天文学上,本地板是一段银河系、本星系群成员及其他星系拥有相似本动速度的河外空间。
    3. 本地空洞
      1. "空洞确实的范围尚不清楚,但它至少横跨4,500万秒差距(约1.5亿光年),甚或速度可能达每小时150到300 MPc。"
        "The precise extent of the void is unknown, but it is at least 45 Mpc (150 million light-years) across, and possibly 150 to 300 h−1 MPc."
        空洞确切范围尚不清楚,其大小至少应有45Mpc(1.5亿光年),可达150到300 h−1 MPc。
         是一个由哈勃常数换算的常数,不是小时的倒数。
    -Mys_721tx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18:13 (UTC)
  •  完成,确实有问题。--Kuailong 2018年9月14日 (五) 19:57 (UTC)
  • 屈原蟲讨论 | 貢獻
    狀態:   提醒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巡查权
    理由:近期多次做出明显不当的巡查(1.将没有母分类的Category:街道列表标记为已巡查;2.将姜濤 (香港)提报G3;3.将康震张本美和霜 (医药)提报G11;4.将卡尔科塔王朝提报G13;5.将刘国伟因“广告”提删;6.将石得一中引用《宋史》的内容判断为侵权),足以证明其尚不具备做巡查员所需的能力。(顺便ping一下当时授权的管理员。@Manchiu
    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 2018年9月12日 (三) 09:07 (UTC)
    • (~)補充:抱歉,霜 (医药)那个是我看错了。--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 2018年9月12日 (三) 09:10 (UTC)
    • @AT(:)回應卡爾科塔王朝石得一之前已有用戶提報於此,管理員已處理,請勿重複提報;姜濤 (香港)我沒有提g3,當時已即時回退,請看清楚編輯歷史;張本美和原先內容不長,但含有大量宣傳字眼,如「以10歲之齡闖入」、「榮獲U15級冠軍」、「闖入U18八強」、「震驚日本桌球界」等,條目字數不多,但已包含大量宣傳字句,再看條目原作者的編輯歷史[60] 張本美和是他唯一的編輯,編輯傾向可作為參考,而且條目原作者在我掛模板後,長時間一直沒有改善,而一直要到最近才由其他人動手大筆改寫。後來經過與社羣討論,我明白符合關注度的條目,遇到用語不中立時,提刪要特別小心,我會多加注意,不會重犯。康震是符合關注度的,但看看初建的內容[61]主要羅列自己的學歷、履歷及得獎成就等,基本上與求職信履歷沒有差異,又可慮到康震對社會沒有甚麼重大貢獻或影響,整個條目即使重寫,也只是個人履歷,因此才提刪。我看到社羣認為值得保留此條目,我也依從共識,沒有異議;經過此事,我明白符合關注度的條目,遇到用語不中立時,提刪要特別小心,我會多加注意,不會重犯。Category:街道列表其實不只香港街道列表、本人已加入澳門街道列表,不是沒有母分類。我巡查了三千多次,竟出現以上幾次巡查爭議,我明白可以做得更好,更仔細,往後會多加注意,不令自己重犯。--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12日 (三) 09:48 (UTC)
    • 劉國偉的條目內容主要為羅列大量經歷及履歷,有打廣告之嫌;再者,條目的關注度也成問題,不符合維基收錄標準,因此我提交存廢討論,討論中,有用戶建議走關注度,暫時不以廣告提刪,因此我依共識關閉存廢討論,並在條目上掛上關注度模板,見[62]。--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12日 (三) 09:56 (UTC)
    • (&)建議警告了事。我也知道巡查3000次一定会出错,但是希望不要持续,因为有过一次被提REVOKE。以上建议望管理员采纳,既然人都认错了,也承诺不会再犯,警告应该够了,无需除权,但是如果持续,就需要除权了,希望谨慎巡查,毕竟很多维基人已经提出您的巡查不是很理想。--Cohaf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09:59 (UTC)
  • @屈原蟲我没有,而是说需要更加小心处理事情,毕竟在管理员申请以及现在除权申请有些条目的处理不是非常理想。我不能断言您明顯沒有但是可以说的是巡查时候可以更加小心点。确实有很多条目的处理都存在问题。所以我才建议警告而非除权,我希望您可以加油,不要为了这些事情而搞坏关系。我的确有很多您处理不当条目的例子,但是念在情感,交情上这就不提了,请无需每个反对意见都回复得这样,毕竟我们都是有在社会上打拼的人,知道事情往往都有高有底,这就是最低,希望可以从低点提升。至于RFA的反对票,我看情况可能会撤回。以上,谢谢!--Cohaf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23:28 (UTC)
    • (?)疑問
  1. 您mute召唤AT干嘛?我可以知道吗?
  2. 康震教授没有知名度?拜托编辑之前谷歌一下好吗?
  3. 就算只列出履历,又符合哪一条删除指南???
  4. “10岁闯入比赛”、“闯入八强”如何是宣传???
  5. 最重要的是——您每次都说遇到巡查争议都会自我检讨,保证以后不会重犯,但为何屡次不见成效,且居然在这等巡查能力下去选管理员?请告知。--超级王NYC, Sept. 11, 2001 2018年9月12日 (三) 10:00 (UTC)
    • 我承認mute召唤AT不是太恰當,我往後不會再以這個方式召喚人,謝謝你提醒﹗坦白說遇到這個被人解除權限,我確實很擔心自己的處境;我對AT較信任,因為他不怕得罪人;Manchiu也是我很信任的人,但我知他工作忙,未必有空處理。
    • 康震教授和張本美和很知名,也符合關注度,我之前只注意條目用語是否中立,而去決定是否屬廣告;經過這幾天的討論,我明白對於符合關注度的條目,提刪廣告要特別審慎,不會重犯。

以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12日 (三) 10:17 (UTC)

(※)注意@CopperSulfate你一直沒有與我溝通,聽了人家的笑話,就誤以為真,就直接申請除权。--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17日 (一) 13:23 (UTC)
并非只有除权一种处理方法。--Br2 2018年9月17日 (一) 23:22 (UTC)
@屈原蟲(:)回應
1.我并非没有与您沟通,以下就是我与您的沟通:
2.我并不只是“聽了人家的笑話,就誤以為真,就直接申請除权”。我的申请除权是有依据的(依据就在最上面)。--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ꙮ918防空警报:呜 ~ ~ ~ ~ ~ ~ ~ ~ ~ ~ ~ ~ ~ ~ꙮ 2018年9月18日 (二) 06:51 (UTC)
@Brror确实并非只有除权一种处理方法(“我仍认为至少应该暂时她的权”)。--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ꙮ918防空警报:呜 ~ ~ ~ ~ ~ ~ ~ ~ ~ ~ ~ ~ ~ ~ꙮ 2018年9月18日 (二) 06:51 (UTC)
话说@CopperSulfate,NOIP考完了吗?--隔壁超級王 「♂」Wang Next Door 2018年9月18日 (二) 08:48 (UTC)
前几天才开始报名。--Br2 2018年9月18日 (二) 09:01 (UTC)
首先,希望提請人先通過討論頁進行溝通,不要一上來就直接要求解除,請在溝通不果的情況下才考慮提請解除權限。同時,也請被提請人改善自己的巡查模式,提請人的理據不無道理,如果您的巡查持續處於這個水平的話,今後除權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敬請注意。以上,謝謝。—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6:13 (UTC)
  • BenedictusFX讨论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員
    理由:濫用權限
    自動巡查豁免不是我本人加上去的,而且有些立場極其親共的用戶擁有比本人大得多的橫幅區進行重複的意識形態灌輸,但卻能夠保留自動巡查豁免,這是怎麼回事?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就擅自刪改本人的頁面不僅僅很不尊重我本人,而且這已經是第三次有人想用盡一切不讓所有人看出這是基於政治立場的操作來用盡模糊的藉口來想辦法刪掉我的頁面,我本人在此提出撤銷他的回退權!他本人非管理員,沒有權力更改掉系統給我的自動巡查豁免權!

User:真相永不落

我被前面的編輯誤導了,我以為是剛剛的編輯結果是兩個月前,真是失禮。-Neville Wang 煩請關注 2018年10月7日 (日) 11:23 (UTC)
希望提案人以及被提案滥权者可以解决互相的误会,和好。--Cohaf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11:27 (UTC)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完成。——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31日 (三) 14:47 (UTC)
 完成。——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31日 (三) 14:47 (UTC)
 完成。——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18日 (日) 23:38 (UTC)
使用者已於2018年2月18日回歸,已無除權必要。——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18日 (日) 23:38 (UTC)
依方針一併持去使用者所持之巡查豁免權及IP封禁豁免者權。——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18日 (日) 23:38 (UTC)
 完成。——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18日 (日) 23:38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23日 (五) 02:12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7日 (三) 01:31 (UTC)

再有半年权限到期,没必要这会除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12日 (一) 02:23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12日 (一) 02:24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12日 (一) 02:25 (UTC)
Shizhao,你沒有更改此提案的狀態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07:29 (UTC)
9月自动到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14日 (三) 03:54 (UTC)
已除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03:28 (UTC)
已除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03:28 (UTC)
已除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03:28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0日 (二) 00:57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7日 (二) 02:28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7日 (二) 02:28 (UTC)
 未完成.9月6日自动到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7日 (二) 02:28 (UTC)
@Shizhao我認為有期限的權限也不能豁免於Wikipedia:解除權限方針的活躍度規定。--Xiplus#Talk 2018年3月27日 (二) 05:17 (UTC)
只是觉得没有可预见的什么负面影响的话,不差几个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7日 (二) 12:13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9日 (四) 02:07 (UTC)
已完成。-- Stang 2018年4月1日 (日) 04:59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0日 (二) 00:12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17:10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17:10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23:11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23:11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23:11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3日 (一) 02:28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3日 (一) 02:28 (UTC)
 完成,已除權,感謝該用戶貢獻。--小火車留言2018年5月6日 (日) 09:37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0日 (四) 23:32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9日 (六) 10:58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1:0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1:0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01:0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0:5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0:5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0:56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0:56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00:02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23:37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2:35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2:35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6:19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6:19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6:19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5日 (四) 16:19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6日 (五) 00:00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6日 (五) 00:00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7日 (六) 03:20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8日 (日) 12:53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8日 (日) 12:53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8日 (日) 12:53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2:46 (UTC)
已除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01:32 (UTC)
 未完成,活跃用户。--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13:31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23:38 (UTC)
 完成-- Stang 2018年7月21日 (六) 18:44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1:14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1:14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22:59 (UTC)

 完成。-- Stang 2018年8月2日 (四) 10:44 (UTC)
由Manchiu完成。-- Stang 2018年8月15日 (三) 03:47 (UTC)
完成。-- Stang 2018年8月15日 (三) 03:47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9月12日 (三) 09:12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3日 (一) 07:21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30 (UTC)
 未完成, 12月有编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30 (UTC)
Shizhao,這是去年12月的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14日 (五) 13:01 (UTC)
谢谢提醒!巡查豁免权限是否有必要免除,我不太确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4日 (五) 13:43 (UTC)
 完成。—AT 2018年12月14日 (五) 17:46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24日 (一) 06:33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24日 (一) 06:33 (UTC)
@Bluedeck^。 Stang 2018年12月24日 (一) 06:08 (UTC)
我可以确认这个权限没有任何需要了。已经除去。Bluedeck 2018年12月26日 (三) 21:49 (UTC)
(!)意見:應該在通知用戶一個月後再提報。--Xiplus#Talk 2018年12月18日 (二) 10:33 (UTC)
这个权限似乎没什么影响,有必要去除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8日 (二) 11:30 (UTC)
方針問題,其實是符合除權條件的。但根據這個討論,因此機器人提報不包含確認用戶和巡查豁免,以及提前一個月通知,不知為何現在又打破了。--Xiplus#Talk 2018年12月18日 (二) 14:31 (UTC)
有通過嗎?明顯就沒有共識可言啊[69]。--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20日 (四) 11:16 (UTC)
確實沒有不能除權,但通知應作為程序之一。--Xiplus#Talk 2018年12月20日 (四) 11:27 (UTC)
除不除权毫无影响的情况我觉得大家应该达成共识不予提交才对。但是既然符合方针那么这就是有效的提交。但是也是没用的提交。要是有管理员愿意除权,那么除权是完全合规的,要是谁都懒得除权,我觉得也不是个问题。Bluedeck 2018年12月26日 (三) 21:52 (UTC)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

已获得解封,所以无需除权。--云间守望 2018年1月30日 (二) 05:52 (UTC)
用權確有失妥,解封理由抑非封禁疏失,故予以警告。——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31日 (三) 14:49 (UTC)
只是繁简破坏,个人认为与巡查豁免关系不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9日 (一) 07:21 (UTC)
巡查豁免也会标记编辑版本已巡查吧?虽然好像没什么用。--Kuailong 2018年1月31日 (三) 15:51 (UTC)
未见用户滥用此权限,本次封禁与“巡查豁免被滥用”无关,故拒绝。-- Stang 2018年1月31日 (三) 16:32 (UTC)

 完成多次被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7日 (三) 03:41 (UTC)

这和IPBE有什么关系?--云间守望 2018年2月9日 (五) 14:13 (UTC)
“多次被封禁”不代表用户存在滥用本权限的行为。予以撤销书生君的移除权限行为。-- Stang 2018年2月9日 (五) 15:01 (UTC)
 未完成,未发现新建条目有大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22日 (四) 07:35 (UTC)
 完成,依方針撤權。——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4 (UTC)
 未完成,未发现新建条目有大问题。创建小小条目很正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22日 (四) 07:35 (UTC)
  • 今天下午我在IRC看到有人讨论这个请求。处理该请求的管理员认为“创建小小条目”很正常,但是在中文维基百科,过期小小作品是删除的理由。如果一位用户多次创建小小作品,且:1、没有及时扩充;2、没有自行挂小小作品的模板。那么他的巡查豁免权在客观上会阻碍过期小小作品被及时地删除。因此,依巡查豁免权的精神“减少巡查员的工作量”,不应认为创建大量小小条目的用户可以无条件地保留巡查豁免权限。--Antigng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2:02 (UTC)
  • 不仅仅是小小条目,这位创建的非小小条目也有其他问题。--Tiger(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3:55 (UTC)
(-)反对,無理封禁。--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3月24日 (六) 06:33 (UTC)
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Manchiu,請不要只留簽名。--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4日 (六) 11:32 (UTC)
  •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貢獻
    狀態:   嚴正警告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DGS-Bot 提报问题 2018年3月30日 (五) 16:15 (UTC)
    此用戶二○一七年時,已經獲得過警告,指其人身攻擊、無禮行為、擾亂及違反善意推定原則行為多年來反覆不息,屢勸不改。此次再因無禮行為及違反善意推定原則被封。IP封禁例外權持有人縱然未必需要如巡查權及回退權等站務權限持有人般時刻秉持善意推定原則及待人以禮,但此等原則乃為本站基石,任何用戶均不應屢次觸犯,視相關方針指引為無物。IP封禁例外方針定曰︰若然用戶「有可信證據證明或關注的濫用」,則可以予以除權。雖然此點或者會有人爭議,IP封禁例外權濫用應該是指濫用權限以規避《傀儡方針》規管。但前述方針指出濫權包括「授權的管理員有所利益衝突」。所以此處濫權不應作出過於狹窄解釋。而且如此狹窄解釋亦違反前述基石及方針指引。任何IP封禁例外權不當行為如符合《解除權限方針》「蓄意犯規」、「草率行事」、「執於己見」及「沒有悔意」以上投訴成立與否判斷原則兩個或以上,而且屬於屢勸不改,反覆不息,就算政策環境再特殊,此處處理該等投訴或覆核時,亦絕不應該將前述特殊政策環境因素過於放大。故此,予以嚴正警告,若然再犯,必從嚴處理。--J.Wong 2018年3月31日 (六) 04:47 (UTC)
封禁與權限無涉--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17:14 (UTC)
 完成。-- Stang 2018年4月19日 (四) 10:01 (UTC)
封禁與權限無關--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5日 (三) 08:59 (UTC)
未見濫用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6日 (三) 05:19 (UTC)
拒絕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6日 (三) 05:19 (UTC)
(-)反对,無警告下封禁。--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5月29日 (二) 03:12 (UTC)
已解封。--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3:31 (UTC)
  吐槽:等封禁结束也有半年没编辑记录了,怕是会满足不活跃IPBE用户的标准  囧rz……--Super WangLeave a note 2018年6月2日 (六) 05:36 (UTC)
如果他被admin認可是可以縮短甚至解禁的。--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6月3日 (日) 09:54 (UTC)
 完成--Aoke1989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1:14 (UTC)
  • Panzer VI-II讨论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理由:根據解除權限方針列明:"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員、巡查員、大量信息發送、巡查豁免、大量帳戶創建、檔案移動以及IP封鎖例外的權限,如此做的用戶在移除操作結束後的兩個月內不可再次申請該權限。管理員會在對用戶授權時酌情考量該用戶的權限變化情況,遊戲上述自行除權規則的用戶可能會招致封禁。"我看的是用戶在移除操作結束後的兩個月內不可再次申請該權限+管理員會在對用戶授權時酌情考量該用戶的權限變化情況,本人對這個的解讀是:兩個月内不能申請+兩個月後如果再申請才要看該用戶的權限變化情況;簡單來説是,根據方針,該用戶也不應該在兩個月内獲得IP封禁例外權/巡查權/回退權+兩個月以後申請的時候也要將該除權的行爲列爲授權的考慮因素之一,故該用戶現在不應該擁有IP封禁例外權。故申請解除權限,並至少與2018年9月才能夠獲得權限。
    1233( T / C 2018年7月28日 (六) 11:04 (UTC)
  • WP:IAR可是你自己最喜歡提的,比如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站務獎/Techyan,沒必要這麼快就自己抽自己一耳光吧?--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28日 (六) 11:28 (UTC)
不相关。-- Stang 2018年8月20日 (一) 08:29 (UTC)
 未完成,误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3日 (一) 07:20 (UTC)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完成。-- Stang 2018年1月4日 (四) 15: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