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回退不过三原则/存档1

最新留言:10年前由Bluedeck在话题3RR例外内发布

有關不正當的封禁

有關正式方針中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一事希望能在此做個討論,因為昨日有關台北車站編輯戰一事,相關人都被某管理員封禁,但是我發現其中有一人並未違反上述方針,但是他也遭到封禁,雖然當事者事後與該管理員溝通,經過該員的謬論主張並不介意被封禁,但是這些看在其他人眼裡不知道有何看法?有關Wikipedia:方針列表中的簡單說明,其中有關編輯戰有以下概要:「參考爭議的解決解決爭議,避免編輯戰的爆發。因為編輯戰可能導致用戶違反3回退原則或產生其他破壞行為,從而受到處罰。」然後在Wikipedia:回退的概要中寫著:「不要在24小時內對同一個頁面回退三次以上,否則管理員有權封禁您的帳號。」請問,上述封禁的狀況是否合適?如果合適,請該管理員說明封禁理據,並且將您認為的正確方針寫清楚於方針內。如果不合適,麻煩請檢討以這樣個人主觀意識的作法,這樣的管理員真的適切嗎?現在造成的影響可能是少數人,但是將來造成的影響卻是所有維基人的一大困擾!個人希望這裡不要再被說成是管理員為大的維基百科,所以提出這個問題請大家一起檢討。→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0日 (三) 19:55 (UTC)


每次百樂兔有事,都可以看到你替他站台,真的是懷疑你的中立性,難到百樂兔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1.22.230.77對話貢獻)於2007年10月30日 (二) 10:16 (UTC)加入。
當事者之一的我並沒有「實質性」違反回退不過三,我的回退皆在三次以內,我對於被「高標準」封禁沒有不滿,只要求今後也以相同標準檢驗User:台灣少年(或類似的編輯者)的回退(或近似)的行為。-- 百楽兎 2007年5月31日 (四) 12:44 (UTC)
自已被封為什麼要拖別人下水?
「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本人依照編輯戰情況實施。如果認為過於嚴苛,那麼可以考慮修改方針,往後無論多少條目,只要都沒有達到4次即不用執行。--RalfX2007年5月31日 (四) 13:07 (UTC)
請你仔細說明你的編輯戰、惡意破壞的定義是什麼?誰跟誰的編輯戰?編輯內容又是什麼?請清楚明確說出您個人的看法。→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03 (UTC)
本人認同Ellery判定台灣少年百楽兎發生編輯戰,百楽兎的回退情形是汐留3次、台北車站2次,編輯內容與摘要請見歷史。--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很好,感謝您能正面回應,這比起您以前的作為已經大有改善,給您正面的肯定。根據您的回應,您也認為百樂兔根本未違反3RR,而您執行封禁的依據是編輯戰或是惡意破壞,請問您,依照哪裡看出這個編輯戰有惡意破壞的行為?如果是因為編輯戰,請問您,為何以前有那麼多編輯戰的發生,但是卻只有違反3RR才會被封禁,換成您卻只要您認定編輯戰就執行封禁?維基百科的方針難道有兩套以上的標準?一套是您制定的,一套是大家的共識?→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4:11 (UTC)

↑你這個人真的是很莫名其妙,又不是你被封鎖,結果你的反應比當事人還激烈,很容易令人感覺,你壓根就是在挺他。竟然有錯就該接受處罰,而不是用這種方法來幫他解脫,希望你可以改善作風。

個人在處理編輯戰時,盡量以保護條目代替封禁,因為有時有無違反WP:3RR真的蠻難拿捏的。RalfX的處理也許有瑕疵,但並不是那麼嚴重。就我的看法,該些條目確實有編輯戰的發生。注意不是單純回退才是編輯戰,只要對於條目的某些部份不能達成共識而導致不斷修改,也許文字表述方式不同但描述的意義相同,也是編輯戰。--Jnlin討論2007年5月31日 (四) 14:17 (UTC)
嗯,這個部分以後還是不要碰好了。另外寫在WP:3RR的方針既然爭議這麼大,或許修改掉以求和平。--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請理解,封禁是一個相當嚴重而且必須要非常慎重的問題。這個網站不是屬於哪位個人的網站,在既有的規則之下大家遵守我沒意見,但是哪些人認為他自己最大,他有權決定一切那就是個大錯特錯的嚴重問題。為什麼執行封禁,因為某些用戶可能暫時無法理智,所以騷擾到其他人所以沒辦法的狀況之下先暫時封禁。但是有人如果認為自己的主見勝過大家的共識與方針,而且這個人還是有管理權限的使用者,那他所影響的就是整個制度的混亂,他所騷擾的就是所有參與維基在共同創作的所有人。我認為這樣的管理員絕對不適任!→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28 (UTC)
還有,編輯戰幾乎常常都會發生。有時候是故意,有時候是不小心。無論什麼狀況都好,既然有規矩就應該照規矩走。如果哪些人認為這個規矩他不認同需要推翻,隨時可以提出來檢討。而不是以個人的主見去隨意封禁某個人。我到現在為止的資歷雖然不算多,但是據我所知實際有違反3RR才封禁。如果說只要有編輯戰就封,請問有過多少人都是該封而沒封的?煩請計算看看!規矩就是規矩,不是哪位管理員說該那樣定就那樣定。→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4:33 (UTC)
「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請認清楚這條但書,在回退加上編輯戰的情形才適用。--RalfX2007年6月1日 (五) 03:35 (UTC)
雖然當時沒有明言,但其實這個做法是大有問題的,因為所謂的「編輯戰」一定是一個人以上,如此一來,只要發生雙方回退導致編輯戰的情事,那麼雙方都會被封禁。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看似有合理之處,但卻也很不公平。例如若有搗蛋者刻意以回退引發編輯戰,此時封禁雙方是不合理的,因為搗蛋者不在乎被封禁,但卻達到了讓對方被封禁的目的。
順便請RalfX兄參與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台北車站的編輯戰的討論。-- 百楽兎 2007年6月1日 (五) 04:10 (UTC)
這裡沒人說三次以下就是可以被接受,什麼是極端的情況,麻煩請您依照您的看法開解一下?這個但書並沒有正式的明言規定3RR之下只要管理員認為是極端就可以封禁!您知不知道,為了您這樣一封,有多少規矩因您而廢?有什麼標準可言?以前曾經編輯戰過的、今後發生編輯戰的,又要以什麼標準去看待?→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4:17 (UTC)
同時也麻煩請您自己參考一下,當時哆啦A夢在討論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之下,您自己擅作主張刪除了所有編輯內容,假使我也認定您這是一種極端的行為,並且刻意要引起編輯戰,試問這樣的狀況您該不該被封禁?又例如您為此被封禁,請問您心中服是不服?→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04:08 (UTC)
我再舉個例子,現在您主編的日語書寫系統被提出優良候選,但是我確認為您裡面所有內容都沒有明確寫出來源,目前我只放上一個章節,事實上還有更多章節我都認為有問題!我再繼續去找出我認為需要質疑的所有部份,放上所有我認為沒有來源或是需要來源請求的模板,請問您以您的看法認為我算不算極端的行為?再者,這個條目目前被許多沒有任何人質疑的人提出贊成票,所以非常遺憾的將會變成一個沒有清楚明確來源的優良條目,不過請放心,如果我所說的內容持續沒法改善,我一定會提出優良重審,並且加上所有我認為需要質疑的地方,那樣的話我算不算極端的行為可以將我封禁?→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04:16 (UTC)

不正當的封禁分段

我把Wikipedia:封禁方针提升了,希望能够更加明确和简洁。各位如果感兴趣去审查审查。-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日 (五) 09:10 (UTC)
我感到尚嫌不足!而且有些地方還是有其盲點跟矛盾。先以這個個案來說,百樂兔跟台灣少年明顯是互相回退,但是百樂兔在沒有第四次回退之前已經在客棧中發出訊息,希望檢討。反觀台灣少年他不顧一切,明顯的違反了3RR。請問您以這件事來說,認為百樂兔是在破壞故意引起編輯戰所以需要封禁嗎?→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9:41 (UTC)
我想原虎胤這個條目為例子,也能討論看看。→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09:47 (UTC)
有時要數一個人回退了多少次,很容易混亂,而且方針越來越多,管理員很漏眼是難免發生,大家總會諒解從錯誤中學習。有時候,簡單一句道歉,比強辯來得容易、直接、有信服力。--Kevin 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21:10 (UTC)
Kevin wong您好,其實這個事情不是漏眼,您可以由該管理員與「被害者」的對話還有封禁紀錄看見狀況。不過,我覺得事已發生,當然如果該管理員也覺得不妥,去向被害者說聲道歉是基於禮儀。但是該管理員依然有權可以認為他的處置並沒有錯誤。所以我認為標準不同應該要檢討,今天百樂兔他是個資深者,他為了和平所以有說明並不介意,但是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其他新進人員,難保又是一場大的爭議甚至是破壞。必須要明定出清楚的標準,不能是誰說了算。→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6日 (三) 09:11 (UTC)
  • 當事者不再回應了?沒關係,一樣可以繼續討論。在我的認為,該項方針中所說的「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理應是指類似這個連結中某位用戶的那種行為,各位看倌可以參考一下那連結裡面某位用戶雖然只有回退了兩次,但是他其他的編輯都算是屬於同一個性質的極端動作。而上面百樂兔被封禁這個事件卻很明顯不是,而且百樂兔還有在第三回之後提出討論的要求,然後居然因此被封禁!執行封禁者居然還以自己的判斷凌駕於共識,以他個人的超高標準來封禁其他正常用戶,無論當事者事後或許已經不介意被封,但是這樣明顯擾亂次序與規則,我覺得實在非常不妥當。→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3日 (日) 08:23 (UTC)
  • 我想請管理群組以及其他貢獻者能多多檢討這個問題,並不是我一定要咬著這個問題來質問某人。理由是目前的該項管理方針出現了這個與以往不太一樣的處置,所以我認為大家需要重視,以免到時候有人寫著寫著忽然就被封禁還不知道原因。無規不成矩,在中文維基制定必要的規章是維護整個中文維基百科,但是規矩必須明確清楚,不清不楚連管理員本身都搞不清楚狀況,那要其他新進的人如何遵守?或是大家以為這樣的問題只要管理員認為就可以,沒必要檢討與改善?如果這樣,那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會失去了編寫的意願了。→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6日 (三) 01:57 (UTC)
其實我來講這個事情實在有點尷尬,因為雖然我接受被「高標準」封禁,但也覺得這個處置有些問題,而且也不想從一個囚犯變成冤獄受害者 (笑)。
總之,有些問題不是像數學這麼合理、有標準解答,所以除非是有迫切性的危害,否則行動前先徵詢各方意見總是比較妥當的。言盡於此,有緣人聽之。-- 百楽兎 2007年6月6日 (三) 08:53 (UTC)
題外話,這位管理員他會徵詢各方意見,但是他的習慣就是不理會其他人的反對聲音,一意孤行。這點就是我為何在他的管理員投票時提出反對票的主因。→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7日 (四) 03:45 (UTC)
誰呀?這樣的人能當管理員?難怪那麼多罵聲—59.124.112.10 2007年6月12日 (二) 07:32 (UTC)

RalfX 很可悲耶。。給一個說法都給不出來,霸著位子做甚麼品質的事情啊

Philip,Cloudcolors恳请大驾光临,指明何为回退不过三!

今日Elegance被Cloudcolors以屡次违反回退不过三封禁一月之后,Philip还要删除Elegance的发言?有不当措辞可以更改,连说话的机会都要剥夺么?眼见着阁下一干人等不愿与他人沟通便擅自删除他人编辑,更制造理由封锁ID,对于反对之声便大行权力之便,怎可让人信服!以下为Elegance编辑历史:

  1. 2007年12月12日 (三) 05:47 (历史) (差异) 中国共产党‎ (修改條目須說明原因。管理員是否想“製造編輯戰”?)
  2.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44 (历史) (差异) 中国共产党‎ (PhiLip 這不是你第一次破壞條目內容了,是否想藉機讓條目被封鎖?請自重。)
  3.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12 (历史) (差异) 中国共产党‎ (任何的共產黨條目都可以加上這篇文章,請站在正義的一邊,不要違背良心。文中更提到中國共產黨害死數千萬中國人的史實)
  4. 2007年12月12日 (三) 00:20 (历史) (差异) 中国共产党‎ (身為管理員,竟公然違反規定?)

以下为Philip的编辑:

  1. 2007年12月12日 (三) 02:31 (历史) (差异) 小 中国共产党‎ (取消Elegance (对话)的编辑;更改回Mongol的最后一个版本)
  2.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04 (历史) (差异) 小 中国共产党‎ (取消Hanteng (对话)的编辑;更改回Cloudcolors的最后一个版本)
  3.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56 (历史) (差异) 中国共产党‎ (见User_talk:异国风#关于加入文库文章链接)退回本人编辑

Cloudcolors请您解释为何Elegance就是违背回退不过三,Philip就是在维护维基呢?Philip阁下甚至在禁了Elegance之后,连发言的机会都不给又是出于何种考虑呢?您们若如此之闲,可否释疑数日之前提出的问题[1]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4 (UTC)

谢兄台,您确定Elegance是在回退么,还是被删除之后自己又重新添加?真正的回退者Philip可以免除此条款么?“但这并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如果你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在你24小时内第四次回退后,管理员就可对你执行为期24小时的封禁。如果有几伙人违反此规则,管理员应该平等地看待各方。”又有何理由封闭Elegance一个月呢?多谢解答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8:14 (UTC)

看看Elegance從創建帳號至今的所有編輯歷史再來討論吧,他連同這次已經是第四次犯3RR了,如果他真的是一個願意理性溝通的人,為何一再違反規定??對於執行封禁的態度,違反就是違反,沒有任何理由,即使是管理員,違反我照樣封禁,法輪功也許令人同情(至少在我接觸百科前),但看你們這樣一昧的破壞百科規距的態度,與不惜違反規定也要一意孤行的做事方法,我實在很難再同情。這裡是百科,百科有百科的規定,如果無法遵守這些規定,那麼百科並不歡迎這類的人,百科也不是你們發表你們意識形態的地方。—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3日 (四) 09:13 (UTC)
我在此沒有指責的意思,而是向你說明事實,因為你把對與錯都弄顛倒了,請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問題在於那些擁護共產黨的管理員輪流把揭露中共惡行的內容破壞掉。我把它加回去,這當然是對的,你身為管理員,也應該這麼做。而你沒有去制止那些破壞條目的所謂管理員,卻和他們一起聲稱我過三,這豈不是把黑的講成白的、把白的講成黑的了嗎?--Elegance 20:12 2007年12月13日 (UTC+8)
Elegance,对方是否拥护共产党是他们的自由,对此事有不同的理解也实属“正常”,如果一股脑的将自己的理念强加给他人效果也不会好,这个道理您是懂的,可能欲速则不达吧。而且不管目的是什么,最大限度的符合社会要求不也是对我们的要求么,维基的原则是要尊重的,不同意我们可以慢慢来,在讨论页进一步解释,要相信大家最终是会有理性来判断的,您说呢?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9:27 (UTC)

Cloudcolors,谢谢回复。请问Elegance此次到底是否是回退?如果不愿理性沟通,又何必每次重新填写(而不是回退)并注明理由呢,也请看看条目历史到底是谁经常毫无理由的删除回退别人的编辑。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扮演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人格,您我他对法轮功如何在这都不能逾越维基之外不是么?可是兄台此次对维基原则的漠视和无节制的使用,又哪点符合维基呢?强迫给与违反3RR的罪名,又任意违禁一个月,其中到底是基于维基的哪条原则而行呢?!百科不是我们发表意识形态的地方,也不是您的是吧?Elegance只是引用了维基文库中的“共产党是对人类最大的危害”这一著作,您觉得不合适大可以在两次回退后与大家在讨论页说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先封禁,然后再在讨论页解释说明。这不是维基原则的一部分吧?阁下深以维基人自居,应该更加包容不同的理念吧?这样牵强的理由又怎能说是在维护维基呢?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0:37 (UTC)

1.請兩位先移駕Wikipedia:回退#一般回退方法

撤销任何一处更改都是回退。例如,如果某人删除了一个句子,你又把那个句子重新写上,就是一次回退,不论删除那个句子的人还做了什么其他修改,不论你在改回的同时还做了什么,也不论在这之中又没有其他人修改过该页面。

就我對上述方針的認知,這回3RR認定是沒有多大問題的。
2.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只是擁有「系統操作員許可權」的維基用戶」,就我對這條文的認知,或管理員或行政員的大小及重要性與兩位完全相同,因此「揭露中共惡行」「擁護法輪功」的或能力或義務或權利看來也是相同的。兩位不必也用不著加太多企盼或期許給管理員。
3.閣下若對被封禁的日數與強度有意見,個人認為可尋找另位管理員申訴,就我淺薄的維基經驗,若言之有理,這些是可以更動的。
4.如此解釋,如果還不滿意。兩位可以稍候幾週,等正進行中的管理員或解任或罷免方針出爐後,你們儘可以提出提案來或解任某管理員或罷免某管理員,只要兩位不滿意且戰戰兢兢地認真抓活躍管理員們辮子,相信一週內提出幾個或罷免案或解任案是沒有問題的,即使沒通過,相信也會蠻熱鬧的。不過,懇請到時通知我,我會在圖書館找資料或寫條目之餘,來這邊來看看熱鬧。--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4:24 (UTC)
  1. 谢兄台回复。如果按此规定处罚Elegance,我没有话说。但按此规定,有位管理员朋友似乎比Elegance回退的还要多,而如今差别对待让人有不公之感。
  2. Elegance对管理员是有着期许的,希望通过此次Elegance也会总结。但我也同时注意到个别的管理员似乎对Elegance很有成见,针对其编辑连基本的解释都懒于出示即告删除,此次更是施以重手,也希望管理员能借此机会与我等好好交流,针对平时在维基上的不妥之处给与指点,期望Cloudcolors朋友能予以重新考虑对Elegance的处罚。毕竟封锁的本意不是为了禁止某人而是防止冲突升级,而如此不断地增加封锁时间恐怕不会达到目的。真心的希望您能与Elegance认真沟通,有什么不满都提出来。
  3. 解任或罢免之类的不是我们申诉的目的,正如给Cloudcolors用户页的留言一样,如果双方能借此打开双方的心结,消除长久以来的误解,才是我希望的。我理解管理员的辛苦工作,也理解Elegance对管理员的期许,在我看来双方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缺乏畅通的交流所致,管理员是从管理的角度,Elegance是从个人公义的角度,而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我一直相信如果双方都能保持耐心平和的语气,也许就不会发生该事件。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6:00 (UTC)
針對第一點,個人認為管理員對破壞或疑似破壞頁面的所做的回退,並不涉及3RR。--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25 (UTC)

昨天下午学校停电搞坏了我建的网络服务器,修了一天才彻底恢复,因此现在才上来答复。第一个问题,回退不过三是以24小时为限的,因此在24小时以内回退次数超过三次才算是违规,根据中国共产党条目的修订历史,只有Elegance在24小时内回退超过三次,而且该君此前已多次违反3rr,故Cloudcolors对其的封锁是完全正当的。

第二,我删除Elegance言论的原因是其在申诉中发表了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内容,部分引用如下:

天理昭彰,法网恢恢,善恶必报。这个诽谤神佛、危害众生已久的恶势力将在未来的一年内解体,可能还撑不到奥运,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想想看你在这关键时刻都做了些什么,不要让你自己留下遗憾。“中国的良心”高智晟、“香港的良心”陈方安生,都不会轻易在恶势力面前低头,你们还迟疑什么。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13日 (四) 17:51 (UTC)

感谢回复。我没有否认Elegance过三。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Philip阁下在回退别人的编辑可曾与别人沟通解释,这种针对性的回退又该怎样理解呢?您觉得您是在正常行使权力,可是这种简单的做法难道不会带来破坏条目的联想么?“但这并不表示回退三次或者三次以下就肯定可接受。在极端情况下,即使用户在一天内回退次数未超过三次,由于编辑战、恶意破坏,也可以被封禁。”而且维基仅规定24小时封禁,而这次居然达一个月,很明显是管理员的主观意志吧。联想到上次Cloudcolors封禁的“理由”,不由得让人引起利用手中权力打压不同声音的联想。所以我才希望Cloudcolors能够放下身架主动沟通,要知道强制永远是改变不了人心的。对于Elegance的留言,您认为不妥的地方删去就好了,何必将申诉的请求也一并删除呢?您觉得您是在理上,那何不与其善意的沟通呢,要知道您是管理员啊,这样的举动您觉得合适么?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19:08 (UTC)
我认为User:Cloudcolors的封禁是适当的,根据Wikipedia:封禁方针的规定:“防止破坏性的行为,一般封禁期限为24小时,重复违犯则可以逐渐延长,最长一般至1个月”,User:Elegance已经是第四次违反3RR,显然1个月的封禁期限是适当的。--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12月14日 (五) 06:35 (UTC)
敬天信神,相信善惡報應,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精神,被馬列無神論主義掏空了中華民族的內涵,還能是中國人嗎?把善惡報應的警世之言污衊成政治宣傳,這種事也只有馬列之徒做的出來。
我打從一開始就不承認什麼封鎖的,這種事情根本不應該出現,條目內容被破壞,公然破壞條目的人逍遙法外,對與錯被顛倒,這就如同警察專門抓好人不抓壞人。--Elegance 10:02 2007年12月14日 (UTC+8)
還是一句話,去瞭解Elegance過去所有發言行為,他已過度對法輪功有太強烈的本位主義,如果可以好好溝通,就不會有4次3RR被封禁,在這之前並不是沒人和他溝通過,但如果有任何效果,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所以我並不會考慮任何降低封禁時間的要求,而且也不接受任何管理員降低我原本的封禁的時間,因為這樣做完全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並且,如果還有下次,封禁時間就會是更久。如果您覺得如此不合理請考慮不要在百科編輯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4日 (五) 00:06 (UTC)
ps.我曾說過,我本來是對法輪功抱有同情的,在服役時甚至曾跟主管學過一些,但在百科待得愈久,從部份法輪功信眾的言行,我就愈難跟修行者或是真、善、忍這些核心價值思考在一起,您們的行為同時也在百科裡面代表你們的形像,你們可以悲情,可以不服,但不要忘了,維基雖然以自由為名,但在自由之前,必須要有法治做基礎,而不是沒有限制的自由,如果連這些百科最基礎的規定都想要去衝撞,那麼,著實很難讓人百分之百的相信您們所受的不平,百科不是你們挑戰的目標,你們選錯標的的,請仔細想想。—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2月14日 (五) 00:14 (UTC)
呵呵,我並不會考慮任何降低封禁時間的要求,而且也不接受任何管理員降低我原本的封禁的時間這句話好硬啊。另外,我也不認同「從部分法輪功信眾的言行,我就愈難跟修行者或是真、善、忍這些核心價值思考在一起」這句話。我信賴Cloudcolors行使管理職務的智慧,但建議在行使管理職務盡量避免這些硬梆成見。--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1:43 (UTC)
呵呵,'如果您覺得如此不合理請考慮不要在百科編輯',您这么说我让我觉得您觉得合理的就是合理的,其他质疑者只能离开,这应该不是维基的原则也不是您的本意吧。本次事件的起因是Elegance添加一维基文库中不利xx的文献,而某管理员就以侵犯版权为由删除,而后一干人等的删除干脆连起码的解释也懒得出示,如果不是其他管理员牵扯其中,这种针对性的无理由删除不会让人觉得破坏么?反倒是现在以Elegance的身份为由大作文章,非要将此与法轮功联系在一起,更说我们在挑战百科,这里面的道理是什么呢?Cloudcolors,我对您没有任何偏见,这是本人第一次与您打交道,还是缘于几次与您留言无任何反馈才不得已留言至此。如果您愿意可否愿趁此机会与Elegance深入交流打开长久以来的心结,开诚布公的谈谈对Elegance还有何不满,如果因Elegance而让您对法轮功有何成见,我想他也会非常自责的。不知您意下如何?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2:35 (UTC)
  • 今早又重看了中國共產黨條目,就我觀點,發現Elegance用在此條目的心力頗為不值得,也容易引起爭議。個人建議是請Elegance及其相同看法者,可將心力挪移至其他﹔你們認為有興趣的條目。比方法輪功根源的佛經理論,氣功理論,或者中國鄉鎮所在現有資訊,甚至大紀元時報上記載的任何時事百科條目。--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2:02 (UTC)

参见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Isnow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3:12 (UTC)

當然﹔當然,創建條目或改善內容的目的可不能是為了宣傳法輪功。--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12 (UTC)
不错,同样不能是为了宣传xx。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异国风, 正当你为Elegance开说时,Elegance又发表「敬天信神,相信善惡報應,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精神,被馬列無神論主義掏空了中華民族的內涵,還能是中國人嗎?把善惡報應的警世之言污衊成政治宣傳,這種事也只有馬列之徒做的出來。」这种如「天理昭彰,法网恢恢,善恶必报。这个诽谤神佛、危害众生已久的恶势力将在未来的一年内解体,可能还撑不到奥运,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想想看你在这关键时刻都做了些什么,不要让你自己留下遗憾。」的不理性评论,类似的善惡论是不该出现在Wiki,连在讨论区发表都有问题。异国风你很尽力帮Elegance在Wiki立足,但他很明显不肯合作。-- 同舟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3:36 (UTC)
我不认为是不理性(理性很大程度上是主观概念,而不存在客观标准)的评论,但认为在此页或许是不适宜的(参见以上留言)。我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回护Elegance如何,对于此事我认为双方存在长久以来的心结,希望双方能借此机会沟通,建设性的在维基工作,是我的愿望。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关于Elegance最初在中国共产党增加的共党是人类最大的敌人以及后来陆续增加的其他文章,我在Talk:中国共产党列举了一些其他的文库文章。抛开版权问题,如果共党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可以加入中共条目,那么Talk:中国共产党中所列出的文章同理都应该加入中共的条目。一句话,开此先例,这样加下去还有完没完?—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14日 (五) 04:05 (UTC)

Philip,本人对您长久以来对维基的维护工作一直深表钦佩,可是这次您为何不愿早点在讨论页声明呢,几次无任何理由便予以回退,在使Elegance被封以后,又开始声明您的理由,可是Elegance已经不能发言了。您这样做能让大家参与讨论么?我相信您也不会是为了维护xx有意为之,可是换作是您的编辑几次被他人无理由的回退,您又会作何感想。此事对错与否我们可以在讨论页探讨,就像您现在做的一样,这样不是很好么。还是那句话,如果此事不是若干管理员牵扯其中,这种针对性的无理由的回退会不会让人觉得是在破坏。Philip,正因为您是管理员才对您的行为有更高的要求啊,在这里讨论也是相信大家会存在集体理性的可能,解决大家在此事上的心结,决不是批判更不是推定背后的动机。希望您能继续坦诚交流对Elegance的看法。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12:53 (UTC)
你这话听起来很奇怪,似乎我们一致都认为User:PhiLiP有罪,获得了你的谅解之后才变得清白似的。请注意,这只是你的观点。我们并不认为User:PhiLiP的做法有任何问题。请不要为自己制造“辩论胜利”的效果。--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5日 (六) 01:34 (UTC)
也请注意您自己的观点,不要过度阐释。说过很多次了,希望管理员们能考虑此问题中的沟通方式。如果大家误会一直存在,辩论胜利又有什么意义呢。异国风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0:41 (UTC)
想善意提醒諸如Elegance等數位關心中國共產黨及類似條目的維基用戶,維基是極不鼓勵使用傀儡編輯條目,如果一再使用傀儡用戶或未登錄之IP來違反3RR規定甚或避開3RR甚或破壞頁面,儘皆違規行為。使用傀儡不得當﹔經人檢舉後,不但會遭CU,經證實,管理員也會適度封禁。而其編輯過程之你們相關條目相關編輯所使用之未登錄IP可能也會被連帶與你所使用之主帳戶名稱或傀儡帳戶連結,這都是不甚好的。希望各位新維基用戶能稍加注意一下。--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03:46 (UTC)

他可两次绕过封禁发言,管理员不能坐视啊。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4日 (五) 07:05 (UTC)

我只是過客,不是管理員,不過我想說兩句:以Elegance的行為論,Philip只是用3RR罰他停數天已屬寬容。就我而論,我會乾脆當是破壞論處,恐怕他是會不停的給停了。--Samuel Curtis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03:52 (UTC)

Policy-en

3RR是“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是一项正式方针,但在中文维基百科尚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为什么还会有用户因3RR而遭封禁?另外,为什么"按照惯例,公开地揭发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并不合适"?——虞海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08:17 (UTC)

中文维基方针建设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3RR实际上是取得共识的。但是若所有不是正式方针的就不遵守,中文维基就几乎是没有规矩可言了—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1:20 (UTC)

5RR

我个人建议5RR而不是3RR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6:53 (UTC)

请注意,按照惯例,公开地揭发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并不合适

这是什么鬼东西!!管理员执行封禁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强烈要求解释!!!!!! 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1:44 (UTC)

他們根本不給解釋的,看看上面的Wikipedia talk:回退不过三原则#Policy-en,個把月了也沒人回復。在維基裏,如果你不追問下去就沒人理你,如果你僅在討論夜裏追問也沒人理,你要是敢動條目的内容就可能遭到封禁,而封禁你的理由往往恰是你正在反對的而提議取消的“方針”。這話雖然說得悲觀了點但有時確實是這樣。如果你真有此志向,就去元維基提出吧,那將是一件工作量極大的工作,和過去的“告禦狀要夾釘板”一樣,不過雖然難,卻有可能有效。——虞海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7:04 (UTC)
并不是说公开揭发管理员不合适,而是被封禁后用其他账户(包括IP)编辑维基百科是绕过封禁。在封禁期过后可以自由对管理员提出您的意见—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1:18 (UTC)

WP:3RR

Wikipedia talk:回退不过三原则,有人对挂{{Policy-en}},而执行3RR封禁有意见,加上此页面内容在中文维基已基本达成共识,故在此提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为正式方针。公示期1周,若此期间无人反对,则通过此页面为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6日 (日) 07:50 (UTC)

暈,原來這個居然還不是正式方針,大力(+)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1:49 (UTC)
(+)支持Wcam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13 (UTC)
(+)支持:我也暈了,又一個我以為已成方針的規定……—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29 (UTC)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3 (UTC)
(+)支持:我已經暈了@-@—Fire Jackey 2009年4月26日 (日) 12:51 (UTC)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6日 (日) 13:03 (UTC)
(+)支持其他還有許多基本方针没有成为正式的方针—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14:33 (UTC)
(+)支持,當然支持— Άndrew (✉✍) 2009年4月26日 (日) 16:06 (UTC)
(+)支持:支持,中文維基的方針也該好好擴充與整理了。-David Jackson(talk) 2009年4月26日 (日) 17:41 (UTC)
(+)支持:是否应根据英文版本再行扩充?--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4月26日 (日) 17:59 (UTC)
(+)支持:驚!我一直以為它是正式方針!—Iflwlou [ M {  2009年4月26日 (日) 18:22 (UTC)
支持--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03:33 (UTC)
(+)支持這原來不是正式方針。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27日 (一) 09:48 (UTC)
(-)反对 我将是唯一反对的人么?我想知道“回退不过三”的“”该如何判断?例如我为了达到不能回退不过三的原则,我可以在完成的词条主要意思的撰写之后,在平白无故地编辑三次到四次,请问又该如何撤销呢?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7日 (一) 10:04 (UTC)
没看懂你的最后一句话--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10:32 (UTC)
一次回退可以回退许多版本。—Ben.MQ 2009年4月27日 (一) 11:00 (UTC)
- -!原来可以这样回退的啊。—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8日 (二) 01:07 (UTC)
(+)支持,反编辑战的有力武器啊~——03® - ™ - 2009年4月27日 (一) 11:55 (UTC)
(+)支持:現在未成方針即是未能完全理所當然地遏止以回退作破壞行為的用戶吧。域奇(UTC) @ 2009年4月27日(一)20時13分 (HKT)
(+)支持,這個是保護維基百科和平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14:34 (UTC)
(+)支持:很多英文維基方針都應該在中文這裡形成共識。—Tlrmq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09:36 (UTC)
(+)支持,應該成為方針。—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9:46 (UTC)
(+)支持 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5月1日 (五) 09:09 (UTC)

請關注有人組成「戰隊」打編輯戰的現象

例如[2]。管理員及社群不應縱容「你回退他两次,我回退他两次,他如果回退四次,他就违反了3rr,他就被封禁了,而我们没事」的想法。--Mewaqua 2009年9月4日 (五) 12:29 (UTC)

回退不過三:應該改為每個問題(issue)的回退不超過三次。

如果以一個條目24小時內一個人只能回退三次,那麼在激烈的編輯戰中,想保護條目的人甚麼都幹不了(他會數著自己是否到三次,然後沉默)Ivantalk (留言) 2011年2月22日 (二) 14:15 (UTC)

還有一個問題,回退封禁處罰的追溯時間有設定麼?Ivantalk (留言) 2011年2月22日 (二) 14:19 (UTC)

提议修订WP:3RR

将其中的所有“条目”替换成“页面”,以避免自相矛盾的情况。参见英文版。--达师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08:02 (UTC)

(+)同意--Zhxy 519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0:02 (UTC)
(!)意見:是否应包含豁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1:12 (UTC)
只有很少的情况需要豁免,如自己的用户页。但是这可以以后再讨论。--达师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11:20 (UTC)
但既然你提出修改至“页面”,就必须在现在讨论豁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11:37 (UTC)
首先,方针的意思“本来就是”页面,只不过里面“写的是”条目而已。其次,除了用户页、用户讨论页之外真的没有什么好豁免的。第三,如果现在讨论豁免,又要碰关于用户讨论页归属的争议话题,提案很可能最后不了了之。所以请先允许我把大洞补上,再考虑小洞。 --达师218372 2012年8月7日 (二) 16:59 (UTC)
(+)同意--張樹人留言)- LGBT協會 2012年8月7日 (二) 23:47 (UTC)
(+)支持,并且不反对在修改后才讨论例外状况--Lakokat 2012年8月8日 (三) 02:22 (UTC)
(?)疑問:即是不只限於條目,而包括所有頁面(例如討論頁、模板等等)?--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2:46 (UTC)
是。--达师218372 2012年8月8日 (三) 06:30 (UTC)
(+)支持乌拉跨氪 2012年8月8日 (三) 08:39 (UTC)
(+)支持,看不到反對的理由。--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8:44 (UTC)
(+)支持,听说过有用用户页刷回退来刷自动确定用户,应该也要注意,其他页面没意见——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8日 (三) 08:49 (UTC)
(!)意見:用戶對自己的用戶頁和討論頁應該有絕對的編輯權。--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8:51 (UTC)
但未结束的讨论,如果删除对方留言便是无礼,这点应该值得商榷。--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8:53 (UTC)
用戶應有決定如何處理已閱留言的自由,不竟討論頁可視為用戶的個人信箱。--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8日 (三) 09:10 (UTC)
你看,我还没打算弄这个呢就开始了。--达师218372 2012年8月8日 (三) 09:26 (UTC)
在用户页上打编辑战不多见吧,而破坏则不在考虑范围内。--Fkj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6:54 (UTC)
(+)支持,但自己的用户页和讨论页可以例外。(不过回退他人的提醒与警告允许视为拒绝沟通)--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9:00 (UTC)
(+)支持。恩横?--氢氧化钠 NaOH 2012年8月8日 (三) 11:39 (UTC)
(+)支持,支持修改。--Jasonzhuocn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16:48 (UTC)
(+)支持,理由同铁铁的火大了。--Lanwi1(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6:18 (UTC)
支持WP:编辑战里的3RR段落就是写做“页面”。--Kuailong+ 2012年8月11日 (六) 10:25 (UTC)
(+)支持,同Lanwi1。--★kira★(o∩_∩o ) 2012年8月11日 (六) 16:32 (UTC)
(+)支持--CHEM.is.TRY 2012年8月11日 (六) 16:49 (UTC)
(+)支持--Fkj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6:54 (UTC)
(+)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8月13日 (一) 03:10 (UTC)
在“页面”被明确定义之前(-)反对ɧ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3:34 (UTC)
(+)支持--2011wp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5:27 (UTC)
(!)意見已没有太多反对意见,是否可以确定。--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7:37 (UTC)


(?)疑問如果自己回退自己的编辑呢?--119.141.21.235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9:30 (UTC)
请参考3RR定义哦,亲★--鹿目圆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2:19 (UTC)

3RR定义中关于用户页的豁免讨论

延续已经结束的讨论话题,讨论一下用户页及用户讨论页应该如何豁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3:19 (UTC)

  1. 其他用户在该用户页讨论页添加的警告模板不可3RR?乌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7:50 (UTC)
    用户页?对话页的话倒该觉得那个不断添加重复警告的人骚扰用户。--Jimmy Xu  ·  ·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0 (UTC)
    写错了。乌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3 (UTC)
用户页在上一个讨论之前已经例外,WP:3RR,您可以直接开题讨论用户讨论页的归属问题。 --达师218372 2012年8月20日 (一) 17:13 (UTC)
  • 警告又不是一定要贴在那里当耻辱柱展览,反正移除就证明至少知道有人发警告了,这就行了。坚持回退、一定要把警告留在别人讨论页上的人才是真正讨人厌的。--Kuailong+ 2012年8月23日 (四) 08:27 (UTC)
警告引发3RR的机会相对较少,一般是互删留言。还是将重点放在删留言的问题上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8:40 (UTC)
即使没有用“撤销”链接,直接删掉也算revert吧。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9:02 (UTC)
用戶的私人頁面,他喜歡怎樣,誰也無權過問。--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3日 (四) 09:15 (UTC)
谁真爱弄的话,去开页面 Wikipedia:用户警告/<USERNAME> 然后要警告的时候只在user talk贴“请前往Wikipedia:用户警告/回退不过三原则/存档1阅读给您的提醒”得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9:23 (UTC)

讲一个利用3RR原则构陷新人的故事

某新人创建了一个条目,某甲管理员立刻给加上了Copyivo模板,于是此新人努力修改了条目的内容,修改了词语,补充了新的来源。某乙管理员立刻跑来做了3次回退,而此新人也对应了撤销并修改了3次。这样立刻触发了所谓的3RR原则,某乙管理员立刻封禁此新人3天。后来通过申诉,某丙管理员,将封禁改为了24小时。因为现有的规则中,不允许公开说明管理员的ID,所以我只得隐去了他们的ID,但既然是堂堂正正的执法,怕什么曝光呢?有心人可以去我的主页自己看看。 这个故事中,有几个问题,

  1. 怎么判断一段引用的文字触犯了Copyivo,原文是非公有领域,明明来自公开网站,这个究竟怎么判断?
  2. 某甲做动作之前,并未作出任何善意提醒,也不给作者辩解的机会
  3. 某乙立刻(几分钟内)作出了后面的3次回退,并未作出任何善意提醒
  4. 某乙滥用职权(过度处罚)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因为不能提到他的ID
  5. 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所以矛盾的双方是两个编辑,而不是一个管理员和一个编辑,当一个(通常是两个)管理员对战一名编辑的时候,这个原则是否有效?

根据以上的故事,如果你讨厌一个人,你可以每天去给他的条目加两次Copyivo,而对方拿你束手无策,当然,如果你有个同伙,那就更完美了。你的级别越高,权利越大,你越可以享受上帝的感觉,随意的合法伤害别人。Hier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6:36 (UTC)

3RR例外

以前的例外裡有寫自我回退測試性編輯也在例外之列. 不知這一規則現時跑到哪裡去了?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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