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观察使公署
上海观察使是1914年2月至6月设立的上海地方行政负责。
中华民国 上海观察使公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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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1914年 | |||||||||
首都 | 上海 | ||||||||
常用语言 | 汉语 沪语 | ||||||||
政府 | 政府 | ||||||||
上海观察史 | |||||||||
• 1914 | 杨晟 | ||||||||
历史 | |||||||||
• 建立 | 1914年2月 | ||||||||
• 解散 | 1914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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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民国2年(1913年)1月,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等命令,宣布废府州,存道县,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区划体制。道官名为观察使。民国3年(1914年)2月,设置上海观察使,由特派江苏交涉员杨晟兼任。1914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省、道、县官制,规定置道尹,为一道行政长官,沪海道驻上海县。[1]
参考文献
- ^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2021-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5).
先前机关: 沪军都督府 |
上海最高行政机关 1914年2月-1914年5月 |
后继机关: 沪海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