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第十二届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简称中共黑龙江省委,是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格言口号
为人民服务
第十三届
2022年5月—2027年

现任委员
书记许勤
副书记
2
梁惠玲(女)
张安顺
常委
11
许勤(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梁惠玲(女)(省委副书记、省长)
张安顺(省委副书记、教育工委书记)
刘惠(政法委书记)
徐建国(统战部部长)
杨博(组织部部长)
何良军(宣传部部长)
于洪涛(哈尔滨市委书记)
赵忠(省军区政委)
陈少波(常务副省长)
边学文(纪委书记)
徐向国
秘书长徐向国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省级地方领导机构
行政级别正省级
授权法源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设机构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联络方式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实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电话号码+0451 8262 2351

中共黑龙江省委由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黑龙江省的工作,定期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1]。中共黑龙江省委成立于1952年5月,现任省委书记许勤

沿革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承担下列职能[2]

  1. 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
  3. 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5. 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6. 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7. 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设置工作机关13个,相关职能办公室2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3个。中共黑龙江省委设置下列机构[3]

职能部门

(省委组织部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牌子。省委宣传部挂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牌子。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办事机构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办公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挂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省教育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派出机关

(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直属事业单位

(省委党校挂黑龙江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牌子。省档案馆挂省档案局牌子。)

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

(省委机要局挂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省国家保密局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组成人员

历届省委书记(或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届省委(2012年5月-2017年4月)
第十二届省委(2017年5月-2022年5月)
第十三届省委(2022年5月至今)

参考文献

  1.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地方组织. [2016-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6). 
  2. ^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0-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9). 
  3. ^ 质量云. 总汇: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图表). 搜狐网新闻. [2019-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