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林事件

学林事件(韩语:학림 사건)是1981年通过军事政变掌握实权的全斗焕等新军部势力对学生运动团体中反国家团体处以惩罚之事件。该事件名称的由来为当时名为全民学联(全国民主主义学生联盟)的大学生团体于大学里的“学林茶馆”召开初次聚会,也有警察将如森林般茂盛的学生运动组织一网打尽的一层意思。

保健福祉部李泰馥等24名长官被以创立全民学联与全民劳联之嫌疑强制逮捕,非法拘禁并阻断与辩护人及家属的探监,以水刑、电刑、甚至对女性嫌疑人以强奸威吓等虐待行为强迫其招供等等。上述事实在法庭曝光后,审判部拒绝承认该事实,并以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判定有罪,并宣判处以有期徒刑1年至无期徒刑,最终于1982年确定该判决。

另外,当时二审陪审法官黄祐吕曾被任命为韩国社会副总理朝鲜语대한민국의 사회부총리教育部部长,亦对于受害者表示遗憾。

再审

2009年,韩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朝鲜语대한민국 진실·화해를위한과거사정리위원회发表,“通过长时间的非法拘禁与拷问捏造事件”、“首尔地方警察厅明知有上述之非法行为也没有进行调查、法院也未借由被告人之法庭陈述审理案件即宣判有罪。”,宣告国家需对受害者道歉并建议再审。

2010年12月再审,首尔高等法院刑事5部对该事件被告人等宣判无罪并免于公诉判决,“我对因司法部的过失而遭受痛苦的被告人表示歉意。希望这一判决能够成为一个小小的安慰。”再审相关判决于2012年6月于大法院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