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旦
生平
生卒年不详。少有才学,善于文辞。生性恃才傲物。[2]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戊寅科状元及第,[3]任将作监丞,通判昇州(今江苏南京),当时南唐僧人多数还俗,无家可归,在外流浪,胡旦耽心他们聚而为盗,将之收编,在脸上刺字,作为黥兵。迁左拾遗,直史馆。出为淮南东路转运副使,知海州(今江苏连云港)。一年后回京。因上《河平颂》触怒太宗,贬为殿中丞。又上《平燕议》,建议收复燕云十六州,受太宗赏识。以尚书户部员外郎身份知制诰。好友马周常诋毁朝政,攻击李昉,说他“赋诗饮酒,不闻备边,旷职素餐,有惭鼎辅”等语。众人疑为胡旦指使,端拱元年(988年)马周被流放渔岛,胡旦被贬为坊州(治今陕西黄陵)团练副使,又因私自去鄜州(治今陕西富县)谒见老师宋白,[4]被弹劾,再徙绛州。最后因坐宦官王继恩谋废太子事败,被贬安远军行军司马,又削籍流浔州(今广西桂平)。久之,以司封员外郎通判襄州(今湖北襄樊)。宋真宗泰山封禅后,升为祠部郎中。
晚年有目疾,双目失明,仍令人朗颂经史,以秘书省少监闲居襄州。再迁秘书监,卒于任上。得年八十。[5]因家境贫困,死后无以为敛,朝廷遂赐钱二十万。著有《汉春秋》、《五代史略》、《将帅要略》、《演圣通讼》、《唐乘》、《家传》等,皆佚。
家庭
妻:盛氏
子:
侄:
- 胡拱辰,尚书郎
注释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宋史》卷四三二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