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导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为从七品。训导职能通常为辅佐教授、州学正或县教谕,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主要功能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各卫武学训导

顺治二年。裁京卫武学训导二人。康熙十五年。复设京卫武学训导一人。康熙三十二年裁。雍正三年改京卫武学为顺天府武学,四年罢武学之制。

经制训导和复设训导

清代训导分为经制训导和复设训导,经制训导、专用岁贡候选之人。复设训导,用岁贡二人,由廪生捐纳一人,岁贡教习一人,教习轮用二人之后,将肄业期满之岁贡优贡选用一人。

清代全国的训导

训导。有经制训导。复设训导。府学于教授外、州学于学正外、县学于教谕外、各设训导一人。

  • 顺天府于汉训导外、增设满洲训导一人。
  • 直隶之承德、宣化、奉天之奉天、锦州、昌图、吉林之吉林、长春、山东之泰安、武定、沂州、曹州、山西之蒲州、泽州、朔平、江苏之松江、徐州、安徽之颍州、湖北之宜昌、湖南之沅州、永顺、陕西之兴安、延安、榆林、甘肃之西甯、新疆之迪化、四川之甯远、夔州、嘉定、雅州、广西之泗城、镇安、云南之广南、开化、东川、昭通、贵州之铜仁各府、直隶之保安、奉天之辽阳、复、甯远、义、山西之保德、隰、沁、岢岚、吉、应、江苏之太仓、泰、安徽之寿、湖北之归、陕西之甯羌、绥德、葭、甘肃之肃、安西、狄道、固原、甯、河、静甯、民、灵、四川之茂、广东之连平、钦、崖、广西之河池、东兰、左、永康、甯明、归顺、养利、奉议、云南之姚、云、南安、马龙、元江、宣威、镇雄、贵州之贞丰、平远、各州、直隶之阜平、宣化府属七县、山东之益都、荣成、海阳、山西之祁、徐沟、交城、繁峙、浮山、临晋、万泉、黎城、陵川、甯武、右玉、武乡、榆社、河南之汜水、涉、淇、巩、渑池、桐柏、正阳、确山、卢氏、宝丰、伊阳、江苏之长洲、昆山、常熟、吴江、华亭、娄、上海、武进、无锡、宜兴、盐城、江都、崇明、嘉定、安徽之凤阳、蒙城、江西之永甯、福建之古田、寿甯、湖北之汉阳、保康、东湖、长阳、兴山、巴东、恩施、湖南之石门、慈利、嘉禾、沅江、黔阳、通道、桂东、衡阳、泸溪、辰谿、麻阳、陕西之麟游、洋、西乡、沔、洵阳、府谷、安康、肤施、安塞、吴堡、神木、甘肃之靖远、平凉、华亭、甯夏、甯朔、西甯、武威、镇番、永昌、张掖、山丹、灵台、镇原、文、徽、高台、陇西、安定、中卫、四川之新繁、郫、新津、冕甯、邻水、兴文、永川、荣昌、铜梁、梁山、奉节、开、东乡、遂甯、蓬溪、荣、德阳、安、汶川、丹棱、荣经、芦山、黔江、西昌、盐源、筠连、长寿、三台、广东之始兴、长甯、海丰、昌化、陵水、感恩、广西之来宾、宜山、云南之罗次、嶍峨、广通、江川、师宗、元谋、新平、永善、贵州之都匀、仁怀各县、止设教授学正教谕。不设训导。
  • 其余府州有教授学正。县有经制教谕者。各副以复设训导。惟福建之永春州、四川之会理、资州、珙县、贵州之正安州、遵义、桐梓、绥阳县、皆为经制训导。
  • 县有复设教谕者。各副以经制训导。惟顺天之甯河、山西之永济、凤台、河南之南召、淮甯、四川之华阳、云南之河阳、顺甯、南甯、丽江、贵州之安化、镇远、永从、普定、普安、馀庆、龙泉、铜仁各县、皆为复设训导。
  • 府州县无教授学正教谕者。设经制训导。惟山东之泰安、惠民、兰山、菏泽、博山、山西之虞乡、神池、五寨、江苏之元和、新阳、昭文、震泽、镇洋、宝山、奉贤、金山、南汇、阳湖、金匮、荆溪、阜甯、甘泉、东台、铜山、安徽之凤台、阜阳、福建之霞浦、福鼎、湖北之施南府、宣恩、来凤、利川、湖南之清泉、芷江、陕西之靖边、榆林、怀远、甘肃之平罗、古浪、敦煌、四川之大甯、巫山、乐山、新甯、定远、彭山、广东之陆丰、防城各县、广西之西隆州、西林县、云南之普洱府、宝甯、邱北、文山各县、贵州之永甯州、兴义县、皆为复设训导。
  • 厅有教授学正教谕者。四川之叙永、广东之阳江厅、副以经制训导。浙江之定海、广西之上思、云南之景东、蒙化、永北、腾越、镇沅厅、副以复设训导。惟甘肃之洮州、甯灵、四川之松潘厅、止设教授不设训导。
  • 黑龙江之呼兰、广西之百色、贵州之郎岱厅、止设学正不设训导。
  • 奉天之新民、凤凰、 兴京、吉林之宾州、五常、山西之归化总管七厅、河南之淅川、湖南之凤凰、南洲、四川之理番、广东之连山、贵州之普安厅、及山西之平定州乐平乡、河南之荥泽县河阴乡、兰仪县仪封乡、贵州之开泰县锦屏乡、止设教谕。不设训导。
  • 厅无教授、学正、教谕者。吉林之双城、伯都讷、江苏之海门、江西之莲花、定南、湖南之乾州、晃州、永绥、陕西之孝义、甯陕、定远、留坝、甘肃之化平川、循化、贵德、新疆之镇西、四川之越巂、懋功、马边、雷波、江北、城口、云南之威远、巧家厅、及山西之朔州马邑乡、徐沟县清源乡、潞城县平顺乡、陇西县陇西乡、四川之铜梁县安居乡、泸州九姓乡、各设经制训导一人。
  • 奉天之金州、浙江之玉环、陕西之潼关、佛坪、汉阴、四川之石砫、云南之思茅、他郎、安平、龙陵、贵州之松桃、仁怀、水城、八寨厅、及安徽之凤阳县临淮乡、甘肃之隆德县庄浪乡、正甯县董志乡、各设复设训导一人[1]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一百一十六》

参考文献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1. ^ 《大清会典》(光绪朝)礼部 卷三十一仪制清吏司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