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培筠
生平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内阁奉上谕:谢培筠著赏给工科进士[4][5]。
民国2年(1913年)5月3日,派成都造币厂化验科科长[7]。
民国13年(1924年)10月14日,署四川省实业厅厅长[8]。
民国23年(1934年)12月21日,任四川省政府委员[9]。
民国25年(1936年)4月11日,免四川省政府委员,另有任用[10]。
民国25年(1936年)6月13日,派四川省第十六区行政督察专员[11]。
民国26年(1937年)3月18日,兼任四川省第十六区保安司令[12]。
民国27年(1938年)10月1日,署四川省茂县县长[13]。
民国28年(1939年)3月7日,免本兼各职(四川省第十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4]。
民国28年(1939年)5月12日,免署四川省茂县县长[15]。
参考文献
- ^ 《词林辑略》卷十一,第4页
- ^ 《宣统四年春季职官录》,内阁印铸局编印,京师翰林院,第7页
- ^ 晏春元. 綽斯甲土司制度概述. 西藏研究. 1989年S1期: 104.
- ^ 谢培筠,年27岁,四川增生,游学日本毕业,“阿穆尔灵圭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等第及出身事奏折”,《历史档案》1997年第2期
- ^ 《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九月初三日,第1055号,第2页
- ^ 上谕:此次引见之廷试游学毕业生进士江古怀、何育杰、锺世铭、刘冕执、俞同奎、高胜儒、凌春鸿、吴乃琛、孙昌润、罗忠诒、刘国珍、刁作谦、陈祖良、梁赉奎、陈训昶、董如奉、林葆恒、叶可梁、朱天奎、韩楷均著授职翰林院编修;诸翔、王蔚文、谢培筠、季新益、罗听余、汪果、孙多钰、薛宜琪、崔潮、吴鼎昌、刘先䳲、沈王桢、方擎、刘庆绶、赵世瑄、廖炎、杨寿桐均著授职翰林院检讨;朱公钊、张嘉森、胡骧、黄曾铭、唐在贤、锺伟、薛楷、方时简、韩振华、江顺德、屠密、严恩棫、彭炳、张修敏、杨德森、朱葆勤、黄瀛元、席聘臣均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两广官报》
- ^ 《政府公报》,第371号
- ^ 《政府公报》,第3075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1622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2020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2074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2306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89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133号
- ^ 《国民政府公报》,第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