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男童绑架案
莺歌男童绑架案是在1998年7月20日发生在台北县莺歌镇(今新北市莺歌区)的1起绑架案,凶手张增标因为负债问题,得知邻居家家境富裕,因而萌生歹念,但是在囚禁男童过程中不慎将男童闷死,因此而毁尸灭迹。
莺歌男童绑架案 | |
---|---|
位置 | 台湾台北县莺歌镇光复街1号2楼 |
坐标 | 24.954548,121.351617 |
日期 | 1998年7月20日 下午4点30分 |
目标 | 陈昱捷(6岁) |
类型 | 捆绑之后被塞到车箱 |
武器 | 胶带 |
死亡 | 1 |
主谋 | 张增标 |
动机 | 债务问题 |
犯罪背景
凶手张增标任职铸造工厂工人长达15年,家里有1个妻子名为张吕丽秀,因为听信他人怂恿股票好赚,到处参与标会,再将标来的钱,全都投资于股票,希望能大赚1笔,不料却血本无归。因为投资的7、8百万全都是借来的,在债主逼债的压力下选择铤而走险[1]。
事发经过
在1998年6月25日,这名凶手因为债务问题辞职。过了25天之后下午4点30分,凶手驾驶HU-9911三门自用小客车到地下停车场在车内思索如何要解决债务。过了30分钟之后,他要前往3楼住处拿取电子记事簿时,他在1楼铁门处看到陈昱捷,尽管当时,幼稚园老师把男童送到门口之后就离开。他在四处无人的情况下因此有了动机,这名凶手从男童之后摀住嘴巴,以环抱方式拖到地下停车场车内,拿出胶带封眼与嘴,捆绑手脚之后置于后座,随后驾车离开,往树林镇柑园方向行驶。因为在男童的幼稚园背包找不到任何联络方式,于是他就把背包丢弃到河滨公园,并且询问电话。第1次未能联络到,凶手再来责问,他才获悉了电话号码。
晚间6点58分,他用自己的移动电话拨打给男童家中,并且要勒赎2,000万元。在晚间8点,他在新竹县关西休息站的公共电话拨打。晚间10点26分,他再次拨打电话。随后到某日下午4点05分,陆续拨出了9通电话,最后赎金降为200万元。在这段期间在树林镇5金行购买1桶10升汽油桶,以备饮水使用,并且驾车往北二高三峡交流道南下。
晚间8点,抵达了新竹县关西休息站,将车辆停在偏僻处,并且下车购买矿泉水给男童饮用,随即驾车前往住在新竹市的姐姐,在当时凶手姐姐并不知道他已经犯下绑架案。晚间10点20分,他返回关西休息站枯坐下[2]。
7月21日凌晨1点,他发现有警车巡逻,于是就把男童从后座塞到之后车箱,但是男童不断用脚踢行李厢上端隔板求救,凶手在等巡逻车离开之后,将原本前绑的双手改为反绑,将双脚向前弯曲,用胶带缠绕全身,以免防止挣扎与求救,再以不透气的帆布袋套到肩部,然后放到之后车箱。
凌晨4点,从关西休息站出发,行经北二高,从莺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在土城、板桥、树林漫无目的地绕行。早上6点,驾车经过树林镇山区“13宫”附近,他见4下无人,把男童从后车厢抱出,喂食了2口矿泉水,在放回之后车厢。下午1点30分,在树林镇树新路再次喂食矿泉水。
过了30分钟之后,男童因为双手双脚反绑,被包裹在帆布袋内,他无法活动,因此缺氧而导致死亡。过了2个小时之后,他要前往板桥途中,他发现男童没有动静,在树林镇环河道路旁停车查看,发现男童已经被闷死。下午4点05分,凶手把车停在板桥火车站附近,再到府中街21号之前,以公共电话拨打到男童家里勒赎,通话完毕之后他发现附近有警方埋伏,所以因此就没有再连络男童家属。
晚间6点,在某处的永盛加油站购买10升的汽油,并装入先前买的汽油桶内。过了5个小时之后,凶手再次开往某处电线杆旁的空地,把男童尸体搬出之后,放置在空地,以汽油淋洒,然后点火燃烧,在燃烧过程中,他因为听到狗叫声,他以为有人,在烧完之前逃逸。
在1天之后凌晨2点,他把车停到莺歌火车站之后站附近,然后他步行到住处。凌晨5点40分,有路人发现焦尸并且报警。上午8点,凶手在住处储藏室休息,他疑似听到门铃声,他立即躲进衣橱内。傍晚5点,这名凶手被逮捕。
在2000年4月27日,台湾最高法院判处张增标死刑定谳,同年6月26日,因时任法务部长陈定南签署执行死刑命令,随后这名凶手在晚间台北看守所刑场枪决伏法。
参考资料
- ^ 老 谢. 請注意現金流動性的問題. 今周刊88期. 今周刊. [2005-06-26].[永久失效链接]
- ^ 89年台上字第2197號|擄人勒贖等罪案件|民國 89 年 04 月 27 日|最高法院刑事裁判. [2011-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