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聘(1522年—?),字道行,号澜亭湖广永州府道州人,医籍,明朝政治人物。

黄廷聘
大明四川道监察御史
籍贯湖广永州府道州
字号字道行,号澜亭
出生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何氏
亲属(子)黄应元、黄应兆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湖广乡试第五十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八名,三甲第十九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江西南昌府推官,三十八年(1559年)调四川成都府推官,四十一年(1562年)考选四川道监察御史,四十四年(1565年)巡按浙江,同年出为贵州按察司佥事,途经湖广衡山县,对知县陈安无礼,陈安发现黄廷聘行装中金银财货。黄廷聘惶恐请罪,方得归还。然而此事传到京师,被都察院左都御史张永明揭发弹劾,同年十一月明世宗诏命黄廷聘冠带闲住[1][2]

家族

曾祖黄文钺;祖父黄琳;父黄大义,母周氏。具庆下[3]。弟黄廷卿、黄廷恩、黄廷思、黄廷惠。

参考资料

  1. ^ 《万历野获编·补遗三》:御史墨败 世宗末年,宠赂滋彰,上下相蒙,无闻以赃吏上闻者。至嘉靖四十四年,巡按御史浙江黄廷聘回籍,过衡山县,不礼知县陈安志,陈怒发其箧,得金银诸物甚夥,廷聘惶惧逊谢,始还之。其事传闻入都,掌院左都御史张永明发其状,上命廷聘冠带闲住,台长可谓能举其职矣。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二》: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削原任御史黄廷聘职闲住。廷聘自浙江巡按代归,道出衡山,不礼于知县陈安,安怒,发其行装,得所携金银货物,廷聘皇恐逊谢,乃复还之。事闻,左都御史张永明劾其骫法黩货,大坏宪体,遂坐斥。
  3.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登科录》:医籍,治《易经》,年三十五岁中式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第三甲第十九名进士。二月初七日生,行二,曾祖黄文钺,知县;祖黄琳;父黄大义;母周氏。具庆下。妻何氏,兄廷裳,弟廷制;廷表;廷襄;廷卿;廷策;廷恩;廷思;廷箴;廷惠。由国子生中式湖广乡试第五十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四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