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优良条目评选/档案6

优良条目重审已并入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

如题,根据Wikipedia_talk:优良条目评选#建议合并优良条目评选和重审的共识进行此次合并。目前在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中还有6个条目正在重审。出于程序连贯性的角度考虑,这6个投票应沿用重审规则,待这6个投票结束后,即可关闭重审页面。即日起新提名重审的条目应采用重选规则,在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进行重选。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7日 (五) 06:48 (UTC)

感谢。--Gilgalad 2014年3月17日 (一) 16:36 (UTC)

建议为受封禁用户主编的优特条目设置特定保障安全期

今天提名了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优良条目重审,理由是其中许多内容没有来源,不但评选时就指出的没有补齐,主编还在GA通过后加入了更多的无来源内容,即“年表”一章。这个章节条目以前就有,但主编知道大部分没有来源,评选GA恐怕会被反对,所以在评选前先移除,然后等通过后再加进去。个人认为这样的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所以提出重审。

但这里出现了争议。因为User:Chinuan12623目前正在1个月的封禁期,所以他自己无法前来投票,只能到处发电邮请人前来投支持票。几乎所有的支持票中都指出,说主编现在正在封禁,无法回应更改之类,所以不应该提出重审,这样不公平等等。引用两位投票用户完全一样的话来说:“条目内容完善,个人认为重审要撤销优良条目必须要反对票6票以上才合理,另现在主编封禁中,不能回应,亦无法修改条目,现在提出重审至为不当”,或者是“且主编目前处于争议性的封禁中,无法做出回应也无法修缮条目,目前重审的时机不对。”,又或者是“主编正被封禁,未能回应及进行修改,提重审者可另有意图?”之类

虽然个人并不认同这样的“理由”,但考虑到有这么多人持这种看法,所以在此提议:为受封禁用户主编的优特条目设置特定保障安全期。即:

  1. 受封禁用户主编的优特条目在封禁期间不得重审;
  2. 如果不是受封禁用户,而是已经离开维基百科的用户,那么他们同样无法针对重审做出回应和改善,所以相应条目也不应该重审。

欢迎大家补充,也可响应主编的电邮号召,到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提名区#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多多支持,相信黄埔军校广大校友定能为这样一个条目通过这样的方式保住优良条目“头衔”、“标签”倍感自豪,对维基百科的敬佩又多了几分。如无异议,在下将把以上两条补入条目重审规定,谢谢大家。--6+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13 (UTC)

同前次一样,请勿拿您自己都真心不赞同的提议来发泄,我们不值得为您浪费时间。 此讨论串关闭。--211.138.45.14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18 (UTC)

这是您的意见,如不赞同请登录提出,不提,我就会把这两条加入优良和特色条目重审规定。--6+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24 (UTC)
如果您不赞同,请让第三名用户重启讨论。--211.138.45.14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27 (UTC)
Yeah, so you're in charge here right?--6+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46 (UTC)
我关闭是因为您在拿自己不赞同的提议发泄,您已经有过先例。退一步,假设提议通过,您的又发泄期过了,再改回来更浪费社群精力。我不对您的提议做评价,只对关闭这串讨论负责,您要自行加入提议自然您负责。另外请不要反复自行重启讨论,这违反WP:3RR,其他编辑若认为不合适自然会重启。--211.138.45.14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5:58 (UTC)
I don't accept something that you think I can't have a say here.-_6+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6:21 (UTC)
刚才是您第3次回退,若继续回退您将违反WP:3RR。如果您看不懂中文请不要参与中文维基百科讨论。--211.138.45.14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6:26 (UTC)
阁下未免有些过于自信和霸道,似乎他人提出一个提议到底是否合理就是您说了算,任何人提出提议,您都有直接关闭的权力,他人如果不同意,也只能等其他编辑来重启。而且您还可以勇敢地以IP来对抗,因为他人会违反3RR,您一个IP自然是永远都不会违反的。--6+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1:06 (UTC)
  • 取消关闭。奉劝少数人恪守礼仪、不要重蹈覆辙。要关闭也是管理员来关闭。--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06:05 (UTC)
    • 少数人,呵呵。目测其他两个人应该快出来了。。。我奉劝你做你现在该做的事情,高中生沉迷于网络无意义的口水战和编辑战对你的成长没有好处。方针也并未规定“关闭讨论”必须由管理员执行。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31日 (四) 06:33 (UTC)
      • 这是最后一次警告。如你继续这样的行为和言论,5天对你来讲远远不够。—Kou Dou 2014年7月31日 (四) 09:10 (UTC)
      • 同感-请勿拿您自己都真心不赞同的提议来发泄,我们不值得为6+这无聊议题浪费时间。1.拿封禁(还是有争议封禁)期间主编的条目来重审,本是不道德,或另有意图,这周就仅6+拿C君的红印花邮票与陆官二个条目来砍,红印花多数人不知新制度,让你以1张反票(无人附议)而撤掉11张支持票的红印花优良条目(依现行公民营议案,“没人附议”之提案根本连案就成不了),这是现在重审的漏洞,当初以6票获选,至少也要6票反对才能撤销,这是比例原则;6+现再提,“陆官”重审,社群已有警觉与防范了。2.没人说创建与翻译之质量应区分标准,那是不必要的。3.已淡出及永离之编者条目也不是不可再审,真差的还是要拯救或重审。所以说此议题是不存在,要似6+等此心态之人自律而已。重点是再下一个区块,重审优特之反对票数需在6(8)票含以,当初是以6(8)票获选,也必须以6(8)票才可撤,是比例原则,要尊重前一次之获选决议,不可再有以小吃大之不合理状况发生。建议关闭此议题讨论,社群移往下页讨论-评审与重审在同一处评审不变,但重审要撤销优特条目之反对票数需在6(8)票含以上之讨论。111.253.76.161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7:27 (UTC)

WP:OWN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6日 (三) 10:24 (UTC)

如果发现优特条目存在侵权的话,怎么办?

目前正在参加特色条目评选的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经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判定存在侵权,共计94102字节的内容删除了83451字节,主编User:Ebay5678创建的另外两个条目也因侵权目前正在进行存废讨论,同时主编因CU结果已经封禁,无法重写(改写)条目内容。

但是:这个条目之前已在2014年6月28日通过GA评选,成为优良条目。同时,侵权并不影响FA评选,所以再过13天后,如果投票结果是通过,那么这就将成为特色条目,我就会将其存档到FA轮展并很快展出。

根据GA评选的规则,一个条目在一次评选后有一个月的“安全期”,这一期间不得再次参选(无论评选还是重审)。

程序上的确如此,我只是感觉起来有点奇怪,因为之前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同时此条目已在6月5日和7月9日两度通过DYK评选登上首页展示,另一主编User:Chinuan12623也已封禁,无法重写(改写)条目内容。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1、如果优特条目经确认存在侵权,那么其相应优特资格是否还成立,如果成立,那么相应的重审,是否还受一个月安全期的限制;2、如果不成立,是否有补救、申诉措施,还是直接撤消,用户重新编写后再行提名评选;3、如果没有程序规定,是否应该建立相应程序,即:如果存在XXXX、XXXX、XXXX类别情况,无论投票结果如何,条目都不能通过?我对这个XXXX的现行建议是:存在侵权、全文无来源(或无脚注),如果还有别的应该加上的,也请大家补充。

无论怎么说,这应该可以算是一个悲剧和耻辱,希望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6+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8:49 (UTC)


你是在捣乱吗?--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01 (UTC)

为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有必要建立一个紧急废除GA、FA程序。--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8:59 (UTC)

希望有人来改写这些侵权的内容。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5日 (二) 09:03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Qazwsaedx --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9:16 (UTC)

已ping所有支持者。--打击破坏者2014年7月15日 (二) 09:21 (UTC)
最大的漏网之鱼啊,或许应该制定条目在侵权的情况下应该自动剥夺优良或特色的资格,这样也算是亡羊补牢。—AT 2014年7月15日 (二) 10:31 (UTC)
学DYK,FA,GA评选增加一个如果因为侵权问题可以搁置评选,如果没有改善(或因此被删除)就紧急停止评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5日 (二) 11:27 (UTC)

GA、FA、FL评选规则修订草案

  •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无参选GA、FA、FL的资格,提名均无效。
  • 在参选GA、FA、FL时,或获选GA、FA、FL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GA、FA、FL评定,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 在获选GA、FA、FL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该条目GA、FA、FL评定立即失效。不再进行重审,直接移除GA、FA、FL标记,并在讨论页说明该标记由于参选前条目内容侵权而移除。
  • 在获选GA、FA、FL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GA、FA、FL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修订建议如上。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5日 (二) 11:50 (UTC)
GA、FA、FL中不能存在侵权内容应该是wiki常识,但在Wikipedia:优良条目标准等中也没有明确的体现。在GA、FA、FL的评选流程中,也没有明确侵权问题的处理方法,该草案是为完善流程而作。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5日 (二) 13:27 (UTC)
(+)支持--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23:27 (UTC)

支持--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23:34 (UTC)

(+)支持,完善条例,这才是社群正常的工作之一。——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6日 (三) 02:25 (UTC)
(-)反对,条例不宜过于繁琐。现有的“若发现被提名条目侵犯版权,则条目可无需继续评审直接视为不合标准”这句话就可以包括上面修改草案的很多内容。草案第3条“在获选GA、FA、FL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该条目GA、FA、FL评定立即失效”不合理。评选时不仅包含对侵权内容的评定,也包含对未侵权内容的评定。如果移除侵权后已经大变样,也不能判定剩下的就一定不合格。应当重审--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9:10 (UTC)
但现在的规程并没有说明在评选结果得出后发现条目侵权该如何操作。现在大家不明确怎么处理上述条目就已经说明当前规程的内容并不完善,需要更明确的指引。
GA、FA、FL的评定是对评选时条目所具有的内容进行的。若评选时的内容已包含了侵权内容,则这个评定本身就对侵权内容进行评定。而当侵权内容被移除后,这个评定自然是站不住脚的。好比在圣诞树上挂饰品,若圣诞树的枝叶被剪掉了(条目侵权内容),饰品(评定)怎么可能还完好的挂在树上。同时,现实规程规定在评选结果得出后一个月内不得进行重审。所以,将内容已出现大幅变动,且不能确定其内容质量是否依旧符合要求的条目放置一个月后再进行重审,也是不合适的。所以草案第三条在逻辑上并没有缺陷,实际操作上也更高效。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7日 (四) 20:04 (UTC)
个人以为,真正不合理的是“条目放置一个月后再进行重审”。无论条目侵不侵权,发现不符合要求,就立即重审嘛。要论圣诞树的比喻,枝叶被剪掉了,但还有没剪掉的枝叶吧。如果那些饰品是挂在没剪掉的枝叶上呢?如何判断呢?就让重审来判断吧。不应当一刀切。操作效率很重要,但公平也要兼顾。--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03:53 (UTC)
限制重审的频次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的反复重审。如果取消这条规则,那这样问题如何解决?乌拉跨氪 2014年7月22日 (二) 15:55 (UTC)
反复重审的话不可能说一票就把条目审掉。还有其他维基人。而一个人的精力并非无限--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23日 (三) 13:22 (UTC)
重审和评选都一样,这和精力有限无限无关,是说浪费资源。个人认为如果评选期间没有发现,之后发现也应立即取消资格这点只要做出规定,应该不至于有什么争议。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审查,GA、FA是范例不是荣誉,如果都侵权了,还有什么范例二字可言。--6+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6:58 (UTC)
阁下误会了。我说“精力”云云只是针对乌拉所提“反复重审”的疑问而发的。侵权内容发现了,删除即可,但剩下内容,则仍需判断。这不能认为是浪费。--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2:47 (UTC)
只要事先在规定中警示,就没有什么关系。重新送交评选同样是“重新判断”。我知道你是针对反复重审而发,我其实觉得与反复重审相比,反复评选才更要命。GAFA不是DYK,不是用来鼓励编写的地方,而是宁缺勿滥。我觉得重审导致一个明明符合标准的条目撤消,比让一个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条目当选,情况要好得多。撤消了,再参加评选就是。所以我很反感用什么“重要”、“辛苦”、“知道了马上改”之类理由来非要保住一个条目的优特标签,我认为和他人看到这样一个条目,觉得原来这样就是编写范例的危害相比,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6+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3:34 (UTC)
我了解优特条目是要讲质量的,所以,我不会一有人邀请,便去投票,在过去也从来没有给任何一个侵权条目投过支持票。但是,是否“明显不符合标准”,是完全主观的--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03:30 (UTC)
当初上海市的怎么判定呢?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16日 (三) 12:41 (UTC)
上海市是有人诬陷的?不太清楚……,至少现在新法不管旧案,除非现在仍有侵权,现在可以重新提出剥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7日 (四) 00:49 (UTC)
详情请见Wikipedia talk:特色条目评选/上海市。我想问的是当有一大群人反对的时候要怎么办。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19日 (六) 13:12 (UTC)
(!)意见:翻译自其他语言维基的条目没有注明来源,是不是也算侵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9:37 (UTC)
先网络资源确认第三方来源,若雷同可提删,若不雷同,请验证与比对后决定是否加注资料来源。野原久秀茶会! 2014年7月28日 (一) 19:55 (UTC)
(+)支持--ZLC.lclc 2014年7月26日 (六) 08:22 (UTC)
(+)支持--6+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6:58 (UTC)
(+)支持,另外需特别(※)注意有些活动或地标条目,可能会有涉入该事件的当事人参与编辑,然后擅自加入主观来源(如: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基准上加入主观来源是严重违反WP:CITE方针的,老实说DYK等级以上的提名,有这等状况的话,先撤提名,再调查涉入者是谁,轻则警告,重则封禁。野原久秀茶会! 2014年7月28日 (一) 19:55 (UTC)
(+)支持--CHEM.is.TRY 2014年7月31日 (四) 18:56 (UTC)
(+)支持:但除名前应由其他维基人作复核。--Peter Yeung 讨论·贡献·报告 2014年8月6日 (三) 11:17 (UTC)

移讨论红印花邮票被6+以1张反对票撤销了原11张支持票的优良条目,请问这算什么重审?

查看了本页6月28日的优良条目得票,获选是13比2,也就是说扣抵后有“11张支持”票。见6+在违反提名条目的重选规定~在7月15日到7月22日重审“已保留优良”条目,按规定在“8月22日”前是不得再提出重审,重审本应无效。好笑的是6+重头到尾一人唱无脚戏“投1张反对”票,也没人跟它应喝投反对票,可能多数人连我也认为现在版本没提重审的必要,只要“反对票没6票”就没过,而保留资格,所以连E君都没想到有必要去投支持票,有些人问要否投支持票也予婉谢,这反倒被6+以他仅有的1张反对票,推翻了原优良条目社群的11张支持票,小鱼吃大于,是制度有问题?还是6+在走法律漏洞?114.26.165.240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17:43 (UTC)

  • 这是今年才通过的新制度,不论重审还是评选,都一视同仁要求要6张支持票才算维持或入选优良条目;旧有标准的确是像你说的,重审要有6张撤销票才会撤销,但被认为重审很少人在看(以前没跟评选合并),一些有问题的优良条目要撤销却总是凑不到六张票;所以今年才通过新制度,比照特色条目,评选与重审合并一起审,每次审都当作是全新的审查,得有六张支持票才能维持。--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7月30日 (三) 04:54 (UTC)
    • 新制度有漏洞,像6+对此条目很感冒,要每二个月就来提重审一次,只要有一次关注此条目的人没留意,可能就被他砍了,管他前一次是十几二十人支持获优当选,钻此漏洞是不尽合理,会出现同此次的状况,条目内容虽极具水准,因不知新规定,没来投票,就主提重审的一张反票,而不合理的否定优良条目的资格。114.26.165.240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06:45 (UTC)

关键是最初重审的人,是我们霸气十足的“乌拉”管理员

关键是,该条目被拉下GA是必然的,当初,是那位在中文维基向来说一不二的乌拉大大管理员提起重审的,所以被拉下GA是必然的。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7日 (四) 08:45 (UTC)

居然质疑乌拉?真是作死的节奏!223.104.1.86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02:06 (UTC)

关于“瑞典”优良条目被撤的争议

既然有人提出了争议,本人不免在这里插上一脚。正如大家可以在瑞典的讨论页上看到的,该条目于2007年7月19日入选优良条目,当时的标准没现在严格。依照现行标准,该条目缺乏大量来源,不符合优良条目。到了2014年5月20日,才有人给条目挂上来源模版,却没人去重审。本人获悉情况,于2014年7月12日将本条目提交重审,但7天的投票期内,除了提名人票外,没有其他人投票,结果被IP用户以“0支持,1反对”撤销。本人在此有两个疑问:(1)如LZ所述,优良条目重审标准不明确,究竟仅存在提名人票的情况下,显然不符合“如果有至少6个投票认为条目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包括提名人票。如有人认为不符合,1票不符合抵消1票符合),该条目就会入选为优良条目,或免于从优良条目除名”,这样该裁决是否无效,该条目是否维持优良条目状态?(2)IP用户有没有权利执行优良条目的处理?这就是关于LZ的条目,及本条目所存在的问题。--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8月11日 (一) 15:51 (UTC)

红印花邮票重审撤优良条目争议,讨论评审与重审在同处不变,但要撤销优特条目之反对票数需在6(8)票以上

请重新讨论要重审废除优(特)条目必需有“反对票6(8)票”以上。不是每个人像6+一天到晚拿翻译条目来优特区,可24小时关注。一般人提优特还会请些社群来关注,若质量达标准有幸成为优特条目也是维基之福。然若似6+此种趁主编封禁期间偷袭提重审,对方是无法修复及回应之心态就很可议。很多人不常逛优特区,或还以为重审要6(8)反票才撤,所以才有“红印花邮票”被6+仅有的1张反对票,推翻了原优良条目社群的11张支持票之荒缪情况(请看现在版本质量甚佳),如同6+说主编的电邮号召到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提名区#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多多支持,那如没请关注,是否又同“红印花邮票”被6+仅有的1张反对票,推翻了原“陆官”优良条目社群的9张支持票?不是每个人都像6+一天到晚拿翻译条目来优特区可24小时关注,以前还有“优特条目拯救小组”,对照6+一天到晚来砍删优特条目是格外讽刺,6+要有心贡献应是修编拯救,但反把优特条目都砍到剩他的翻译条目来充数,真是“中文”维基要的虚量,是6+要的虚名吗?6+在上面说“如不赞同请登录提出,不提,我就会把这两条加入优良和特色条目重审规定”,他权力这么大,这样这可以修成规定?而原来“重审要有6(8)张撤销票才会撤销”,现改成“每次重审都当作是全新的审查得有6(8)张支持票才能维持”,是否也是6+所提,量身订做,好快速消灭非我族类之优特条目。故请恢复重审废除优(特)条目必需有“反对票6(8)票”(含)以上,好让社群把重点改放在“修编拯救”优特条目上。122.118.52.45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1:43 (UTC)

  • Wikipedia talk:优良条目评选#建议合并优良条目评选和重审。不是他提的,会这样弄是因为特色条目也是这样评选,行之有年;之前重审分在别的页面,然后都比较少人看,重审的效率不佳才有人提这个方案的。--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7月31日 (四) 04:25 (UTC)
  • 感谢这位热心IP用户前来提出,我已在上面提议“受封禁用户主编的优特条目在封禁期间不得重审;”和“如果不是受封禁用户,而是已经离开维基百科的用户,那么他们同样无法针对重审做出回应和改善,所以相应条目也不应该重审。”,阁下只需多发几个电邮找人来支持,通过成为规则之后,像在下这样一天到晚来砍删优特条目之辈就再也不能够重审你们这些高水平的原创条目了,非常感谢。--6+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5:07 (UTC)
  • (!)意见:讨论-评审与重审在同一处评审不变,但重审要撤销优特条目之反对票数需在6(8)票含以上,这是比例原则,要尊重前一次之获选决议,不可再有以小吃大之不合理状况发生。111.253.76.161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7:27 (UTC)
  • 真是无法无天,强烈要求恢复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的GA地位。Gz deleted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9:19 (UTC)
    • 原创条目参考来源方面的要求,应该合理降低。翻译条目的要求则维持不变。因为两者就好像创作和抄书的分别,前者是创造性的,后者是机械性的,不能同等待遇,否则就连维基都变成共产世界了。凡是不支持共产世界的都应该支持这个提议。Gz deleted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19:24 (UTC)
      • 早就看不惯6+的作风,一天到晚死抄书就想称皇帝。别忘了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你英文条目翻译水平怎么的高,也不能阻碍原创条目的发展。个人建议适当降低标准,鼓励原创优良条目,翻译条目评优标准提高,统一条目重审与评选标准。同时敦促@Jarodalien:不要以个人标准,推翻优良条目。--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 现在的事实情况是:刘嘉交好了一些比较狠的管理员,然后。。。维基百科:人(shao)人(shu)可(ren)编(kong)辑(zhi)的,自(liu)由(jia)的百科全书。(以上全为笑话,若有冒犯任何用户在此致歉。)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2日 (二) 07:12 (UTC)

不过就是撤销一个标签,有这么多怨气?少一个标签是让谁少了都少财产了?少了几斤的肉还是血的?没写好的要怪不欣赏的人吗?真是奇怪。-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18:47 (UTC)

  • 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可以看到,当时投票的共识是:提名时成立"支持"票多少,重审成立"反对"票就有多少,也就是当时成为优、特条目时的门槛是需要"6、8票支持",而重审撤消也应该有"6、8票反对"才可通过。当时讨论是合理的公平的,也是尊重前次投票人之看法。怎到现在变成仅提名重审之1张反对票,就可以推翻前次11人认同之优良条目,不可思议。6+以此砍掉的优特条目不计其数,二年后他可自豪剩下九成没被砍掉的都是他的外翻条目。中文维基是要拯救优特条目,而不是以1、2票来结束优特条目,让大量抄录翻译的优特条目充斥其中。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5:13 (UTC) 

(:)回应:这段有误导的嫌疑,的确有这个共识,但却是2008年的,我上面就有2013年新的共识,既然有新的共识,你旧的共识拿出来就没有意义,而只拿旧的共识出来搞得好像现在共识是这样一样....另外,“中文维基是要拯救优特条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所以优特条目选上了就不能撤销了?重审的意义当然不是撤销,而是希望引起注意让大家在重审期间能把条目品质恢复,但是现在大部分的重审条目品质都离标准甚远(因为维基近年标准不断提高),都没什么机会恢复,所以自然得撤销;而拯救优特小组的设立意义只是负责通知原主编或是其他人来注意这个重审,原意仍然同于重审(为了让条目品质恢复),而不是跑来投反对撤销票。--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8月22日 (五) 12:21 (UTC)
翻译又怎么样?多少从日文翻译过来的东西,文法,用词惨不忍睹,中日文夹杂。这种东西,也只有网络时代才可能轻易的大量出现。你以为翻译很好翻吗?听过信雅达三个字吗?翻译要是这么容易,为什么会有专门从事翻译的工作?你觉得简单,来,翻译一篇给大家看看你有多少本事。
不过就是一个标签,写不好,怪读者喔。-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5:52 (UTC)
此外,请不要老拿票数作为理由。中文维基的条目投票,充斥着连条目都没有仔细看就投下的,理由千篇一律的赞成票,这种赞成票的数量愈高,反而显示出:
  1. 投票用户对于规则的忽视。
  2. 投票用户对于分辨文字用词上的能力有难度。
不断拿出翻译不如原创,只能摇头苦笑,尤其是中国的用户,要不要看看你们有多少的中文书籍是翻译的,而且是翻译书但是未经授权或者是根本不显示是翻译书?有本事写的好,翻译,原创都要花心血。写不好,不仔细看条目,怪其他的读者?-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7:20 (UTC)

这一段讨论的开始,说穿了,就是自己没留意,错过了就要狂叫跳脚的典型。投票是公开的,有人限制上面几位去投票?有人把你们的票取消了?涂掉了?而且最后总结的是一位IP用户,在整个过程中,你们有7天时间去投票,有人去投了吗?也就是说,当时有一个正常的程序去跑,没有人有动作,发表了一些意见之后也没继续追踪下去,如果有任何问题,应该在当时就停止整个程序。好吧,就算是当时没有注意到,没有投票,疏忽了。不过就是一个标签,拿掉了,再提名就好了。没有这个标签,中文维基是要关门了?资料要消失了?你们的年终奖金会有损失?无法升迁?老师要给鸭蛋还是什么的?拿翻译当作攻击的借口,很低的啊。-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7:56 (UTC)

明确GA、FA、FL评选间隔期起始点


GA、FA、FL评选里面的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一个月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这里能否加几个字明确一下,一个月内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从上次提名之时开始,还是从上次提名结束之时开始?比如说,上次提名投票是1月1日至1月15日,那么下次提名是2月1日就可以提名,还是要2月15日才能提名?--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5:13 (UTC)

好像以前有说过,好像是提名开始的时间,不过我也希望再次明确一下,并且清清楚楚写到方针里。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5日 (五) 07:45 (UTC)
没有这样的好像,阁下是特色内容中第一个,也是目前仅有的一个在这个时间提名的用户。--7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08:26 (UTC)
  • "中华"不是第一个,6+自有前例还装傻。提优特与重审均不得一个月内重提。

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重审6+留言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UTC)。 投票期: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UTC) 至 2014年7月29日 (二) 09:25 (UTC)。 此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故提交重审,理据:上次乌拉跨氪提出的重审,但与已有程序不符,新的规则又还没有制定,本人认为程序公正胜于事实公正,故上次的重审无效。此条目通过的优良条目评选是2014年6月21日至同月6月28日投票,根据用户金善贤所开先例,这时(即7月21日起就可以)已经可以提出重审,故重新提名。1、条目因侵权删除不少内容;2、经主编者自行要求,已有大量图片从维基共享资源删除;3、存在原创研究、段落无来源、遣辞用句欠中立、非百科全书语言风格。6+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9:25。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4:51 (UTC)

楼上大可当众说谎,我说的是提特,不是提优。--7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15:57 (UTC)
  • 提优或特、重审也一样,一个月内不得重提,是你在玩规定说谎吧!重审红印花时,你以提名票之首日计,怎不疑问,现遇红印花推特了,反倒质疑是提名票首日或结票日,你当社群是傻子,让你耍。

摘规定: 1.特色条目评选、特色条目重选 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一个月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 2.优良条目候选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1)提名过优良条目评选但未通过;或者(2)提名过重选并被撤销优良条目资格,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3.优良条目重选: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1)提名过重选并保留优良条目资格;或(2)提名过候选并获得通过,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6日 (六) 23:37 (UTC)

我这里提的是明确言辞,不过您请继续,让大家看看资深集邮人士的水平。不如再到处去留言拉票来一起说说看,显示一下您的“民意支持”。--7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1:34 (UTC)

另6+质疑"维基"的红印花水平,要大家看看资深集邮人士的水平?那就烦请社群拨空参考,节录百度互动台湾百科红印花条目,该内容一样又乏善可陈,相信点阅比较后,大家会以维基的红印花为傲。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3:51 (UTC)

修订起始时间点

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
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
  1. (+)支持,自提名起间隔时间太短,仅2周。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7日 (日) 16:07 (UTC)
  2. (+)支持:提名一个条目进入评选,本应是评选结束这个提名动作才结束。--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6:13 (UTC)
  3. (+)支持:从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可以看到,所谓一个月指的是投票完成后4个星期。所以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7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2:55 (UTC)
  4. (+)支持:时间太短。--The student ch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38 (UTC)
  5. (+)支持为结束后一个月。参照“距离”的定义。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18日 (一) 06:32 (UTC)
  6. (-)反对:此投票未经社群讨论就径行,是很不当之举。楼上有三人本反对红票条目,现不避嫌还无事纷扰:1.乌拉有过错提重审红票条目时机案例,2. 6+更扯,自己提起重审红票条目即以提名票首日计,不知有何立场现在提起改变。3.现在绝对多数投红票支持票者,皆以条目内容达标为由,无人以此而质疑。在条目质量达标与这个二个月里有二前例之状况下,我(+)支持支持推优特"以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计算",乌拉、K与6+身为管理员与资深编者,莫再无事纷扰不避嫌惹争议。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5:41 (UTC)
  1. 参照距离定义,一般而言,两座城市,都有一定的范围面积,之间的距离并不是按照各自范围内最近或最远的距离,而是按照点对点(市政府驻地)的距离定为两座城市的距离,所以按照距离定义,应当是点对点,即开始对开始,结束对结束,过程对过程,一个月。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7:19 (UTC)
    按照达师对于“距离”的理解,北京、天津和廊坊三座城市之间的距离是“0”,中央近期大力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京津冀一体化”按照达师的想法就是完全浪费了,呵呵。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7:26 (UTC)
    (!)意见中华爱国阵线的比喻有趣而贴切。按hat600的“定义”,中国和俄罗斯的距离也是"0"。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3:12 (UTC)
    行政区划不等于城市。三个行政区划间距均为0,而三座城市之间的距离显然不是0。我真不知道哪贴切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0日 (三) 16:40 (UTC)
    “行政区划之间的距离”。。。笑。哦,抱歉,忘了,达师是管理员,他说“不是”,那“当然不是啦”。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1日 (四) 01:24 (UTC)
    诉诸人身。奇怪了,还没说不过呢就连反驳都不会了,直接扣帽子?我说的话和管理员权限有半点关系?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2日 (五) 03:50 (UTC)
    距离:①在空间或时间上相隔;②相隔的长度。(《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如果您连“隔”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只能认为您中文水平不足了。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2日 (五) 03:59 (UTC)
    还在模糊概念,你的论述都是你个人已经定为是“下次开始时间点距离(相隔)上次结束时间点”的前提下。还有,“行政区划的距离”,或许是达式新发明?算了,反正我不反对以后按照下次评选开始与前次评选结束相隔一个月,另外就是,不要去和达师理论,这是前辈的忠告。还有,达师先生,别动不动就说人家“诉诸人身”,别人犯不着,你也没那么金贵。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2日 (五) 04:14 (UTC)
    @中华爱国阵线hat600说“三个行政区划间距均为0”;按hat600的“定义”,中国和俄罗斯的距离,固然是"0",亚洲和欧洲的距离,也是"0"。A和B距离是"0",B和C距离也是"0",但A和C距离却是"10",合乎逻辑?广东和广西距离是"0",广西和云南距离也是"0",但广东和云南距离却是一整个广西,合乎逻辑?他诠释的“定义”,反映了他的水平。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4:49 (UTC)
    一个图形内的任一点与另一个图形内的任一点的距离的最小值,叫做图形与图形的距离。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 中学数学教材实验研究组编著.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数学 选修2-1. 第2版.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3月: 112. ISBN 978-7-107-18627-1. 
    高中教科书,ISBN也有,页码也有,书影也有。反驳者请拿出不低于这一水平的佐证;对于任何试图以所谓常识或者所谓逻辑反驳的言论本人将不再理会。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23日 (六) 11:52 (UTC)
  2. (+)支持,自提名起间隔时间的确太短。 ——Nigel 2014年8月20日 (三) 04:04 (UTC)

讨论

(!)意见:⒈本投票未经社群讨论就径行,是很不当之举,我认为因已前有二案例是以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计算,故不应破坏前例:世界摔角娱乐红印花邮票重审前二案例,都是以提名票首日始计,非截票日计算,二位管理员对Chinuan12623条目打击是不遗余力,但不可逾规,尤其乌拉在红印花邮票提重审,纪录上载明是"无效",却一再失误。 ⒉ 6+老诬蔑我太太注册维基投我票是分身,但真相是我刚进维基二个月全心投入,内人受影响感动也加入维基,但不知规定在同户内是无法判定是否为分身,因不知规定,非故意违反,这可查二人之编辑纪录、条目与用语是完全不同,确实是不同之二人。而6+确是自承用分身作票,见~优良条目候选[辣妈岛]用傀儡账户造票的Jarodalien、6+。 支持,长度和质量都达标。--Peacezheng(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06:24 (UTC) ↑该账号被证实是User:Jarodalien的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从Jarodalien着手再次进行核查, 已确认其与Peacezheng之关系(亦即上一CU案例结果)--Kegns(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13:50 (UTC) 又6+不但自承用分身作票,还诬告我被封禁,幸Jimmy Xu查核,还我清白予解禁~ 2014年7月29日 (二) 12:08 范(讨论 | 贡献)已查封“Ebay5678(讨论 | 贡献)”(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二星期 (使用匿名用户破坏) 2014年7月31日 (四) 15:09 Jimmy Xu(讨论 | 贡献)更改Ebay5678(讨论 | 贡献)的封禁设置,终止时间为0秒(账户创建停用) (并未使用匿名用户破坏) ⒊ 奇怪的是,我被指太太分身投票被封禁时间为一星期,而6+是本尊分身作票,与前项诬告我被禁之事,却都未见处份?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7:10 (UTC)

(!)意见@Ebay5678:投票合乎程序吗?有效吗?6+“未见处分”,原因你懂的。习惯了人治而不是法治的人,规距和罚则都是因人而异的,他们不觉得有问题。建议不要向不适当的人申诉。又,如先生真的想投票,支持“应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计算”,应把票投在标题“自上一次提名起一个月”而不是“自上一次评选结束一个月”下。谢谢。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32 (UTC)
请就事论事,谢谢。你可以在其他地方另开段落质疑别人的作法或者请求意见,但我觉得在非讨论阁下封禁的讨论中,不断提及这件事已经是走在线上、不怎么礼貌的行为。还有如果要举例子,蓝泽光引力波天文学就是遵循后面计算之规则。如果之前没有提,也有可能是评选时没人注意。--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8:59 (UTC)
然后有关这项规则的原始讨论,可以参见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所提的:“第一度重审完结后,应设一道“冷静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审。”--KOKUYO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9:11 (UTC)
  • (!)意见:对于当前的描述和参照过往执行的例子,都是开始对开始,结束对结束。不过本人并不反对以后的评选按照上次结束与下次开始相距一个月。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7:22 (UTC)
    • 看过去的方针订定讨论已经提到冷静期的共识为1个月,那么其计算当然是指审查结束后开始的1个月冷静期。咱不认为这规则制定上有出现歧异,顶多就只是用词上不妥引人误会而已。所以要做的就只有确认一下过去讨论的结果、是否有要修改过去共识,然后写出更明确的规则即可。--KOKUYO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3:08 (UTC)
(!)意见:KOKUYO这管理员提问如此!惊讶?
  1. KOKUYO要我莫于此提6+[辣妈岛]用傀儡账户造票与6+陷害我被封禁(已查核解封),他怎不议6+在他处论我太太分身争议事,再质疑6傀儡造票与陷害我被封禁而未受任何处份;我提事实,不喜欢说一套作一套,标准自定之人罢了。
  2. 他还说:还有如果要举例子,蓝泽光、引力波天文学就是遵循后面计算之规则。如果之前没有提,也有可能是评选时没人注意-KOKUYO。摘引力波天文学重推特是2014.4.17-2014.5.1重审撤特,复于2014.5.11再提特,未再距前次提名日有一个月而不符资格。又提到蓝泽光更扯是2013.8.1-2013.8.8推优是票数未过,复在2013.9.9-2013.9.16再推优以9:0过关。请问哪来有因以"前次提名日"起计不符资格而退提名之事。
  3. KOKUYO又说:可以参见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所提的:第一度重审完结后,应设一道冷静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审--KOKUYO。但从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但可以看到所谓的"冷静期"意涵是指"已当选的优特条目,不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提出重审或撤销。但本次红印花条目并非是目前已拥有优特资格而重审,而是提出申请成为特色资格的评选。会设冷静期,是因投票当选是慎重,应对前次投票者的尊重"。如(+)支持:投票是慎重的,要是4星期(一个月)就能推翻原评选,实在是儿戏。投票不是游戏,议员当选也有几年任期吧,今日投票当选,下一个月就可以被推翻,我宁愿不投票-2014。(+)支持,相当于投票时间最长评选的4倍,方便维护者执行,也方便提名者计算冷静期-Baycrest。(+)支持,但是否应以该条目完成刊登在首页期后,才开始计算,好像特色条目元氏(北魏孝明帝女)于8月30日当选,但翌日便被重新评选,不要忘记该条目是由9月7日起才刊登在首页—OnOn19820531。故而上次提优特未过之条目,如主编有心且改进完善,何需长时间才可再提,这与冷静期不冲突,只要在距前次提名日一个月后提出即可,这是鼓励创修,同推荐新条目,为何须在完成五日内提出之道理般。另在维基百科: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还可以看到,当时重审成立之反对票数之规范是:提名时成立"支持票"多少,重审成立"反对票"就有多少,也就是当时成为优、特条目时的门槛是需要6、8票支持,而重审撤消反对票也应该有6、8票才可通过,就当时讨论是讲求合理与公平的,也是尊重前次投票人之看法,怎到现在变成仅提名重审之1张反对票,就可以推翻前次11人认同支持之优良条目,不可思议。6+以此砍掉的优特条目不计其数,二年后他可自豪剩下九成没被砍掉的都是他的外翻条目。中文维基是要拯救优特条目,而不是以1、2票来结束优特条目,让大量抄录翻译的优特条目充斥其中。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4:17 (UTC)
我觉得这讨论越来越不理性了,算了要继续讲也可以:一、引力波天文学由于中间评审不符合冷静期而视为无效,而其提名也应该至6月1日以后(参见审理者的讨论);再者蓝泽光是遵照审查过后1个月的规则重新提出,我想这足以证明审查过后1个月的冷静期是过去有人遵照的。当然冷静期如果往遵守长的标准也自然而然的符合短标准,所以你自然也可以强说这是符合你的说法。二、规则制定时便提到“优良条目候选、特色条目候选、特色图片及特色列表的评选及重审具有同样漏洞(同一条目同时两度提名,无限次地增加提名时间),故此交予一并表决”,我想很明显的讨论中的众人都是知道这件事情并且沿用上面的规则,除非某些人想要以个人认定推翻当时的共识。三、这边明明是在讨论审查时间点,我不知道阁下不断离题然后一直想要扯到某用户是想怎样?同上所述如果不满某用户可以另开新的一段讨论,在同一段扯东扯西只会让想讨论的人感到无理而已。--KOKUYO留言2014年8月23日 (六) 05:05 (UTC)

此投票为无效投票

方针里已经规定的事情就这么草草程序是无效的:FA和GA等选举,方针规定是,距上次评选需一个月,也就是点对点时间,开始时间对开始时间对开始时间一个月,结束时间对结束时间一个月(整个过程都是相距一个月),还有特别反对某些人打压用户,以及个别管理员独断专行(逆社群共识使用权限及自己按照自己意思在社群无共识情况下使用权限),同时请有识之士也能一起抵制有的人联合管理员把持优特条目评选的行为。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1:38 (UTC)

不知道阁下所述的方针文段位于何处。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11 (UTC)

支持中华爱国阵线的提案。投票是谁发起?上文哪一段哪一句说明正式投票?投票期由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投票合乎程序吗?是否强制性?是否有约束力?打算修改维基“方针与指引”的哪一句?修订后的正式措辞是什么?如没有清楚说明,这不能说是一次反映维基社群意愿的投票。希望已“投票”的主编乌拉跨氪可以澄清。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15 (UTC)

  1. (+)支持:中华与B君二位之"此投票为无效投票"之见解,维基贵在按规定走,如规定可随自己解释与运用,是维基的纷扰与灾难开始,与管理员权限和责任倒背而驰。如三人此举是在"平时"提出,社群或会相信是理性,唯乌拉、K与6+是自始反对红票条目,现在于红票推特已有十余票支持肯定下提出,更让人有为了打击异己心态之议?2.K君要我莫于此提6+[辣妈岛]用傀儡账户造票与6+陷害我被封禁(已查核解封),怎不议6+在他处论我前分身争议事,我提事实,不喜欢说一套作一套,标准自定之人罢了。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4:07 (UTC)
征求社群意见而已,并不是正式投票;有其他方案也可提出。最后社群意见是什么就按什么修订方针。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04 (UTC)
感谢主编的回复。还有问题,先生有空的话,有劳替在下解惑。这次投票后,如修订维基方针,有没有追溯力?如有,追溯期是多长?在实行普通法的地区,法律都是没有追溯力的。不知道主编“诠释”下的中文维基方针,是实行哪一种规距?感谢垂注。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4:14 (UTC)
无追溯力。而且在可见的修订方针所需时间内,当前存在该问题的评选将早已结束。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4:19 (UTC)
感谢主编乌拉跨氪的回复。“无追溯力”一句,仍有歧义,希望先生不怪我追问。先生所说的“无追溯力”,是指不追溯到业已提出推荐,还是会应用在业已提出推荐、但投票期未结束的提名上?如属前者,对现有提名没有干扰;如是后者,则维基编辑已投了的票,仍是可以被这种“无追溯力”取消的,应警示该条目所有已投票的编辑。有劳解惑,谢谢。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5:56 (UTC)
不谢。该修订针对的是提名。修订后也仅会限制提名,即前者。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06:46 (UTC)
感谢乌拉跨氪的回复,更感谢阁下以事论事的客观态度。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7:11 (UTC)
那就请说清楚,到底追溯还是不追溯?到底对当前邮票条目FAN是否有效力?请@乌拉跨氪:回答,请@Banyangarden:及大家作证。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7:12 (UTC)
我认同中华所见,请乌拉明确说明~"就算规定即刻改为是结票后一个月才可提名,此当前推特红印花邮票条目若当选特色条目是否具效力?",并请大家见证!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12:09 (UTC)
请自行参看本人上部留言。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18:52 (UTC)
没人说这是投票。乌拉跨氪 2014年8月18日 (一) 18:52 (UTC)
相信谁都看得出,前几天阁下是不是想直接开投票,若非其他用户质疑投票的合规性和追溯性,阁下未必会做出上述说明。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2日 (五) 03:09 (UTC)
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阁下是谁,请阁下谨言慎行。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2日 (五) 04:42 (UTC)
这种人不值得浪费我们的时间,就让他们以为什么都是为了围绕他们一个什么条目转,就让他们去立个稻草人打,就让他们以为自己又通过努力挫败了什么阴谋就是。--7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5:28 (UTC)
请您二位谨慎言行,“这种人不值得浪费我们的时间”,“相信谁都看得出来,阁下是谁”,可以不要捕风捉影吗?把话说清楚,我是哪种人?我是谁?有意思。。。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2日 (五) 06:24 (UTC)
希望各位别人身攻击,你们也不希望人们用“这种人不值得浪费我们的时间”等句子用在你身上吧。希望维基能回复昔日平和的编辑气氛,而非现在这个情况。--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4年8月22日 (五) 07: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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