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一次国共合作达成标志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名中国国民党全国大会,于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间,在当时广州的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礼堂举行。大会出席代表共196人,孙中山任大会主席,胡汉民、汪精卫、林森、李大钊及谢持任主席团成员。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背景
第二次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在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孙、越会面后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
1923年年初,陈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滇、桂、和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孙中山得以在1923年3月回广州。同年12月29日,孙中山落实接受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为孙中山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于3月组建黄埔军校,并以蒋中正为校长。
会议
本次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24人、以总理为主席、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中央监察委员5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权力机关。
重要决议:
- 通过《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案》。
- 制定《中国国民党总章》、《中国国民党政纲》。
- 通过《纪律问题及海关问题案》。
- 通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组织机构
中央执行委员(24人)
- 胡汉民(1879-1936,广东番禺),上海执行部常委兼组织部部长
- 汪兆铭(1883-1944,浙江绍兴),中央主席团委员
- 张静江(1877-1950,浙江吴兴)
- 廖仲恺(1877-1925,广东惠阳),大元帅府大本营财政部部长广东省省长
- 李烈钧(1882-1946,江西武宁),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谋长
- 居正(1876-1951,湖北广济),中央常委内务部总长
- 戴季陶(1891-1949,浙江吴兴),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常委
- 林森(1868-1943,福建闽侯),大元帅府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治河督办
- 柏文蔚(1876-1947,安徽寿县),讨贼军第二军军长
- 丁惟汾(1874-1954,山东日照),北方执行部工人部部长和秘书处常委
- 石瑛(1878-1943,湖北阳新),广州市政府工程师
- 邹鲁(1885-1954,广东大埔),中央常委兼青年部部长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校长
- 谭延闿(1880-1930,湖南茶陵),大元帅府大本营秘书长湖南省省长兼湘军总司令
- 覃振(1885-1947,湖南桃源),负责湖南省党务工作
- 谭平山(1886-1956,广东高明),中共党员中央常委兼中央组织部部长
- 石青阳(1879-1935,四川南里),四川讨贼军第一路军总司令兼川东边防军总司令
- 熊克武(1885-1970,四川井研),四川讨贼军总司令
- 李大钊(1888-1927,河北乐亭),中共北方区委书记
- 恩克巴图(1888-1944,察哈尔省),察哈尔省党部执委
- 王法勤(1870-1941,河北高阳),中央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北京执行部执委
- 于右任(1879-1964,陕西三原),上海大学校长
- 杨希闵(1886-1967,云南宾川),中央直辖滇军总司令兼粤赣湘边防督办兼第一军军长
- 叶楚伧(1886-1946,江苏吴县),上海执行部青年部部长妇女部部长
- 于树德(1894-1982,河北静海),中共党员北京执行部青年部部长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
- 邵元冲(1890-1936,浙江绍兴),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 邓家彦(1883-1966,广西桂林),广西最高会议参议、广西支部支部长
- 沈定一(1892-1928,浙江萧山),中共党员
- 茅祖权(1883-1952,江苏海门),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李宗黄(1887-1978,云南鹤庆),广东江防司令
- 白云梯(1894-1980,内蒙古喀喇沁中旗),内蒙古党务特派员
- 张知本(1881-1976,湖北江陵),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彭素民(1884-1924,江西清江),中央宣传部部长
- 毛泽东(1893-1976,湖南湘潭),中共中央委员
- 傅汝霖(1896-1985,黑龙江安达),京沪粤执行部委员
- 于方舟(1900-1928,河北宁河),中共党员、直隶省党部工作
- 张苇村(1897-1935,山东郯城),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会长
- 瞿秋白(1899-1935,江苏常州),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大学教务长
- 张秋白 安徽 中央秘密执行总部党务交际部长
- 张国焘(1897-1979,江西萍乡),中共中央委员
- 韩麟符(1900-1934,山西榆次),中共党员、中共北方区委工作
- 林祖涵(1886-1960,湖南临澧),中共党员,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
中央监察委员(5人)
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共5人)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 总理:孙文
- 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廖仲恺、戴季陶、谭平山(共产党员)
- 组织部长谭平山(共产党员);秘书 杨匏安(共产党员)
- 宣传部长戴季陶(汪兆铭继任,从1925年10月5日到1926年5月28日毛泽东代理部长[注 1]);秘书 刘芦隐
- 工人部长廖仲恺;秘书 冯菊坡(共产党员)
- 农民部长林祖涵(共产党员)(黄居素、廖仲恺继任);秘书 彭湃(共产党员)
- 军事部长许崇智
- 青年部长邹鲁;秘书 孙甄陶。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注释
- ^ 1925年10月5日,国民党召开第111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国民党政府主席、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以政府事繁,难于兼顾宣传部长职务为由,向会议提出调毛泽东代理宣传部长。对汪的这一提议,会上没有不同意见,于是便决定要求毛泽东尽快到宣传部主持工作。10月6日,《广州民国日报》公布了这一消息。10月7日,毛泽东到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就职,并主持召开宣传部第一次部务会议。12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反奉战争宣传大纲》,刊载于《政治周报》创刊号。广州《国民新闻》等报刊都以醒目标题转载。同一天,毛泽东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代理部长”名义,发出《中央宣传部对反奉宣传之通告》,要求“全国各地高级党部宜指挥所属全体同志为广大之宣传,引起民众之革命高潮”,以夺取“国民革命”的“部分成功进而至于全部成功”。12月,毛泽东兼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员养成所所长。1926年1月,国民党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了关于宣传部两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告,全面总结了宣传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积极参加起草宣传问题的决议。经过他的努力,大会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三个决议案,即《宣传问题决议案》、《党报决议案》和《宣传报告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今后的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使各地党部宣传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于改进和健全国民党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上,毛泽东再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中央常委会批准毛泽东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 历届全代会 - 中国国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