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一次国共合作达成标志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名中国国民党全国大会,于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间,在当时广州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礼堂举行。大会出席代表共196人,孙中山任大会主席,胡汉民汪精卫林森李大钊谢持任主席团成员。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

背景

 
1924年1月24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孙中山为大会主席。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次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孙、越会面后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

1923年年初,陈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和倒戈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孙中山得以在1923年3月回广州。同年12月29日,孙中山落实接受列宁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为孙中山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于3月组建黄埔军校,并以蒋中正为校长。

会议

 
1924年广州街头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民生主义》。

本次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24人、以总理为主席、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中央监察委员5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权力机关。

重要决议:

  1. 通过《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案》。
  2. 制定《中国国民党总章》、《中国国民党政纲》。
  3. 通过《纪律问题及海关问题案》。
  4. 通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组织机构

中央执行委员(24人)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

中央监察委员(5人)

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谢持

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共5人)

蔡元培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杨庶堪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注释

  1. ^ 1925年10月5日,国民党召开第111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国民党政府主席、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以政府事繁,难于兼顾宣传部长职务为由,向会议提出调毛泽东代理宣传部长。对汪的这一提议,会上没有不同意见,于是便决定要求毛泽东尽快到宣传部主持工作。10月6日,《广州民国日报》公布了这一消息。10月7日,毛泽东到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就职,并主持召开宣传部第一次部务会议。12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反奉战争宣传大纲》,刊载于《政治周报》创刊号。广州《国民新闻》等报刊都以醒目标题转载。同一天,毛泽东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代理部长”名义,发出《中央宣传部对反奉宣传之通告》,要求“全国各地高级党部宜指挥所属全体同志为广大之宣传,引起民众之革命高潮”,以夺取“国民革命”的“部分成功进而至于全部成功”。12月,毛泽东兼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员养成所所长。1926年1月,国民党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了关于宣传部两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告,全面总结了宣传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积极参加起草宣传问题的决议。经过他的努力,大会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三个决议案,即《宣传问题决议案》、《党报决议案》和《宣传报告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今后的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使各地党部宣传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于改进和健全国民党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上,毛泽东再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中央常委会批准毛泽东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