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公务员的一种工作方式,指编制在原单位,被借调到上级或主管单位短期工作之情形。[1]

各国情况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中,借调是常见的政务官出任方式,尤其在行政机关方面,通常皆由大学教授借调至各个部会出任首长,期满后再回原职。一般的常任文官司法官也常有借调至上级机关的情形,例如原任职于各级法院检察署法官检察官,如被借调至司法院法务部担任厅长或司长等行政职,则称作“调办事法官”或“调办事检察官”。

近期的案例有蔡英文政府的末任行政院院长陈建仁即是由中央研究院借调,其原职为基因体研究中心之特聘研究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当中,借调作为一种干部使用方式,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干部使用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交流方式只有三种: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借调干部相对随意、不确定,少数人成功将借调变成了向上的捷径,大部分在借调之后又不得不回到原单位。[1]

参考文献

  1. ^ 1.0 1.1 "漂在机关"的借调群体:干部管理体制中的"怪胎". 人民网. 2009年11月12日 [2012年12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