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江(1943年11月13日—2001年9月4日),香港音乐家、作曲家、指挥家,出生于汕尾演奏家水文君为其妻子。

生平

1960年代偷渡到香港,曾住寮屋卖血,经介绍在酒楼夜总会乐队演出、为电影配乐。1974年移民星加坡,出任人民协会华乐团指挥一职。

1977年香港中乐团公开招聘职业乐师,吴大江受骋成为音乐总监及指挥,期间著手职业化香港中乐团:招聘乐师,定期练习,安排乐团到海外演出,并且制订乐团座位标准,并实施委约创作制度,以合约形式邀请作曲家创作新曲,中乐新曲数量从此大增。1985年5月约满后离职。[1]

1985年6月吴大江音乐总监一职约满,当时的市政局不予续约,只改为骋请吴大江出任“首席指挥”,吴大江撕毁首席指挥合约。[来源请求]

1986年到台湾出任台北市立国乐团指挥,一年后卸任,从此定居台湾。

2001年9月4日吴大江在台湾台北去世。

音乐贡献

吴大江先生非音乐学院出身,但擅于演奏各种中国乐器,尤以二胡最为擅长。也就因为熟悉各类乐器,故而在作曲编曲配器功力一流。

为电影从事配乐工作,先后有百馀部。较为著名的有《烈火》、《侠女》、《缇萦》、《大漠英雄传》、《大军阀》、《瀛台泣血》、《新红楼梦》、《山中传奇》、《国父传》等,还为多部电视剧集编配主题曲。

曾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音乐系教授中国音乐,亦在演奏会、电台、电视等演出。

参考

  1. ^ 《吴大江传》.郑学仁著.三联书店(香港)出版.2006年2月.
前任:
首任
香港中乐团音乐总监
1977年—1985年
继任:
关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