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公干(1876年—1942年),若无广东南海人,近代中国革命志士,实业家。

生平

1876年生于广东南海。早歳与陈惠甫、李介希共创宏仁演说社,鼓吹革命。后加入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多年。1911年“黄花岗之役,与潘达微等奔走策划,襄助实多。迨诸烈士殉难,复不避艰险,力负埋葬烈士遗体之责”[1]。 同年10月,参与谋划同盟会员李沛基炸死清广州将军凤山之义举[2]

民国成立后,筹组广东机噐工会等国民团体。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与潘达微王秋湄等入爱国华侨简照南创办之香港南洋烟厂工作,并在其后身上海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任职至1920年代,对该公司冲破英美烟草公司重重阻难,跃登国烟界首席地位,为国家挽回利权,有一定贡献。与此同时,积极参与革命活动。1919﹣1920年间,“在沪经手捐募款项卄馀万元,交由林焕廷同志转呈国父(孙中山)以为本党(中国国民党)活动经费”[1]。1922年,以工界代表身份列席国共两党之谈判[3] 。同年11月和12月,与邓泰中伍朝枢吕超徐绍桢林祖涵五人同时被召参加孙中山在沪召集审议中国国民党改进案和审查中国国民党宣言及党纲党章之两次会议[4]。1923年2月,被委为中国国民党上海第一分部部长[5]。 同年10月,孙中山手令委为宣传员[6]。之后迭任大元帅府筹饷局、铨叙局等要职。获孙中山以大元帅名义颁发之三等勋章暨奖状[1]。 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不久,以不愿介入国民党内各派之争斗,退出政界,专以振兴实业为务。1929年,与梁培基、简琴石等创办民众烟公司,任经理。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时,亲赴前线慰问十九路军将士。发行以抗日名将蔡廷锴之名命名的“蔡廷锴”牌香烟,深受大众欢迎。

1937年8月日寇侵略上海时,其所办事业悉毁。后“数经敌伪诱胁合作,胥予峻拒”[1]。终以贫病交侵,于1942年逝世。抗战胜利后,1946年2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抚恤委员会决议抚恤其遗属,并咨请国民政府明令予以褒扬[7]

注释

  1. ^ 1.0 1.1 1.2 1.3 台北 国史馆藏:“革命先进褒恤案·国民政府褒扬吴公干案”(馆藏号:1412.001036000A097)所附“吴同志公干事略”。参看吴世民:“一个不该被遗忘的辛亥志士一吴公干”,载中国辛亥革命史研究会等主办之“辛亥革命研究动态”2011年第2期。
  2. ^ 台北 中国劳工运动史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国劳工运动史”,中国劳工福利出版社1959年版,第1卷,第60页。
  3. ^ 见马超俊口述“总理联俄容共及北上逝世前后”,节选自“马超俊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研院近史所口述史丛书)。
  4. ^ 唐培吉:“两次国共合作史稿”,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7页。
  5. ^ 台北 中国国民党党史馆藏:“吴公干档·总理委任吴公干等为上海各分部部长状”(馆藏号一般051丨305)。関于上海第一分部的人员配备见台北出版的“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第四二三六页。
  6. ^ 台北 中国国民党党史馆藏:“吴公干档·总理委吴公干为宣传员”(馆藏号一般051丨151.42)。
  7. ^ 台北 中国国民党党史馆:“吴公干档·吴公干抚恤案”(馆藏号会6.7丨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