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和(?—?),字克中,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授临淮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出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因被长清县知县刘儒诬告下诏狱。后来平反,迁陕西副使。官至四川按察使[1][2]。
参考文献
- ^ 《万姓统谱》:吕和,字克中,鄞人。生有异质。戊午领乡荐,继登弘治己未进士。出尹临淮,有异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山东按察佥事。有王尚书弟,倚势杀人,当道莫敢谁,何竟致之辟。长清县令刘儒,内结权贵,贪酷靡所忌,痛绳之,即诬和下诏狱。久之始白。迁陕西副使,抚治汉中,积蠧振刷缮汉中、宁羌诸城,立南郑、金州诸学,酌丁差之规,停更番之戍,州县民各立祠祀之。进四川按察使。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正德十六年七月癸卯 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吕和为四川按察司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