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
王汉(?年—1643年),本名应骏,字子房,山东莱州府掖县(今莱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祯丁丑进士。王汉初任知县,善于用兵,以镇压农民军有方,累官至河南巡抚,最后在招抚叛军时被杀。
王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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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河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山东莱州府掖县 |
族裔 | 汉 |
原名 | 王应骏 |
字号 | 子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崇祯十六年(1643年) |
亲属 | 兄 王应豸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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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崇祯九年(1636年)山东乡试七十五名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联捷丁丑科进士。崇祯十二年(1639年)官山西高平县知县,调河内县。王汉知兵,善用计谋,与士卒同甘苦,镇压农民军有方。李自成围攻开封,王汉以疑兵之计却敌。崇祯十五年(1642年)召入京师,与苏京、王燮同召对,称旨。授试监察御史监左良玉军,不久改巡按河南,连战连捷。河南巡抚高名衡病,即拔擢王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代替其职位。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河南总兵刘超以私怨杀其乡官御史魏景琦一家三十馀人,畏罪在永城反叛。王汉入城,声言招抚,事败被杀。朝廷随后诏赠兵部尚书,荫锦衣世百户,建祠祭祀。《明史》有传[1]。
著作
有《停关宁米豆书》《河内县灾伤图序》及《易注》2卷。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二六七》:王汉,字子房,掖县人。崇祯十年进士。除高平知县。调河内,擒巨寇天坛山刘二。又乘雪夜破妖僧智善。夜半渡河,破贼杨六郎。李自成围开封,汉然火金龙口柳林为疑兵,遣死士入贼中,声言“诸镇兵来援,各数十万至矣”。贼闻则惊走。
汉为人负气爱士。人有一长,嗟叹之不容口。僚属绅士陈民疾苦,或言己过,则瞿然下拜。用兵士卒同甘苦,人乐为之死。好用间,贼中虚实莫不知。攻天坛山贼,山陡绝,登者挽以布。汉持刀直上,人服其勇。时贼氛日炽,帝每临朝而叹汉前后破贼功,降旨优叙。
十五年春,以减俸行取入都,与苏京、王燮同召对,称旨。命三臣皆以试御史监军。汉监平贼镇标楚、蜀军,与督臣侯恂南援汴。
时兵部奏援剿兵十万,十之四以属京、燮,属汉以其六。汉所监凡五万九千,然大半已溃散,兵部空名使之。汉乃请自立标营兵千人,骑二百,报可。乃简保营兵百馀人,募邯郸、钜鹿壮士三百人,又取故治河内所练义兵及修武、济源素从征剿者五百人,及亲故子弟,合千人。八月朔夜半,袭贼范家滩,斩一红甲贼目。檄诸将合剿。自走襄阳,督左良玉兵救汴。至潼关,有诏汉巡按河南。时贼灌开封,汉闻,趣诸将自柳园夜半渡河,伏兵西岸,檄卜从善等夹攻之,斩首九十馀级,遂入汴。大张旗鼓为疑兵,追贼至朱仙镇,连战皆捷。巡抚高名衡谢病,即擢汉右佥都御史代之。汉乃广间谍,收土豪,议屯田,谋所以图贼。无何,刘超反永城。超,永城人,跛而狡,为贵州总兵,坐罪免。上疏言兵计,陈新甲用为河南总兵。以私怨杀其乡官御史魏景琦一家三十馀人,惧罪,遂据城反。汉上疏请讨,语泄,超得为备。明年正月,汉入永城,声言招抚,为贼所杀。参将陈治邦、游击连光耀父子皆战死。游击马魁负汉尸以出,面如生。诏赠兵部尚书,荫锦衣世百户,建祠致祭。既而超伏诛,传首九边。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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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而淳 |
明朝河内县知县 1641年-崇祯年间 |
继任: 丁泰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