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颙
生平
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第七十名举人[2],景泰二年(1451年),中进士,为监察御史。因弹劾曹吉祥、石亨,降为束鹿知县,有善政。天顺七年,升任福建邵武府知府,有政绩[3]。再升陕西左布政使,治理军民馈饷无缺。成化年间,升为刑部右侍郎。成化十九年,山东旱灾,改为左副都御史往巡抚。三年后,因老辞职[4]。
参考文献
- ^ 上海图书馆. 《歷史文獻》.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9: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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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帮助) - ^ 《登科录》
-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 《明史》(卷162):“盛颙,字时望,无锡人。周斌,字国用,昌黎人。王鉴,太原人。赵文博,代州人。彭烈,峡江人。李人仪,隆昌人。邵铜,闽县人。郑冕,乐平人。皆进士,授御史。颙降束鹿知县;斌,江阴;鉴,肤施;文博,淳化;烈,江浦;人仪,襄阳;铜,博罗;冕,衡山。并有善政。束鹿徭役苦不均,颙为立九则法,继者莫能易。母忧去。服除,民相率诣阙乞还。颙再任,益不用鞭扑。讼者,谕之,辄叩头不复辩。邻邑讼不决,亦皆赴诉,片言折之,各心厌去。郊外有隙地,争来筑室居之,遂成市,号为“清官店”。斌在江阴,有惠政。民歌曰:“旱为灾,周公祷之甘露来;水为患,周公祷之阴雨散。”天顺七年,先以荐擢开封知府。而颙等至宪宗嗣位,所司以治行闻。帝曰:“诸臣直谏为权幸所排,又能称职,其悉予郡。”于是擢颙知邵武;鉴,延安;文博,卫辉;烈,河南;人仪,荆州;铜,温州;冕,衡州。颙复以任治剧,调延平。巡按御史上颙政绩;陕西、湖广守臣亦上鉴、人仪居县时治行。皆特赐封诰。颙累迁陕西左布政使。时三边多警,岁复洊饥。颙经画馈饷无缺,军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山东旱饥,盗起,改颙左副都御史往巡抚。颙至露祷,大雨霑溉,稿禾复苏。举救荒之政,既振,余粟尚百余万石。又推行九则法于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居三年,以老致仕。弘治中卒。”
- 丘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盛公颙墓志铭》《国朝献征录·卷六十》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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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季亨 |
福建邵武府知府 天顺八年-成化六年 (1464年-1470年) |
继任: 冯孜 |
前任: 冯孜 |
福建延平府知府 成化六年-成化九年 (1470年-1473年) |
继任: 刘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