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国刚(1962年8月),男,汉族,吉林延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经历

1979.09-1983.08,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系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学习。1983.08-1986.05,国家计委国土局地质处干部(其间:1985.06-1985.11,湖南省地矿局挂职锻炼)。

1986.05-1988.07,国家计委机关团委副书记。1988.07-1993.01,国家计委机关团委书记(副处级)。1993.01-1993.10,国家计委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1992.10-1993.08,河北省灵寿县挂职锻炼)

1993.10-1994.12,国家计委投资司非工业处调研员。1994.12-1998.08,国家计委投资司非工业处处长(其间:1996.04-1998.0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1998.08-2001.09,国家计委投资司公共事业投资处处长。2001.09-2003.05,国家计委投资司助理巡视员。

2003.05-2004.12,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2004.12-2009.12,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2001.10-2005.06,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9.12-2012.12,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巡视员。

地方

2012.12-2013.01,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3.01-2016.01,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6.01-2016.11,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6.11-,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落马

2022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国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2023年5月16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同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纪国刚作出逮捕决定[4]

2024年12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纪国刚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5]

参考文献

  1. ^ 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张晓华、纪国刚当选西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20-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6). 
  2. ^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国刚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6). 
  3. ^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纪国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5-16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7). 
  4.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纪国刚决定逮捕. 高检网. 2023-06-02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2). 
  5. ^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新华网.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