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女性主义/Selected biography/11
玛丽二世(Mary II,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以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女王的身分,自1689年统治直至逝世。玛丽是新教徒,随著光荣革命而登上王位,她信奉罗马天主教的父亲,詹姆斯二世被废位。玛丽与其夫婿威廉三世与二世(亦玛丽的表兄、荷兰执政)共治,在1694年玛丽死后,威廉便成了二个国家的单一统治者。历史普遍将共治称做“威廉与玛丽”。玛丽虽然是英国皇室的正统继承人,但所行使的权力小于威廉;玛丽在威廉留在英格兰时,割让了她大部分的权威予她的夫婿;话虽如此,威廉仍十分依靠玛丽。然而,玛丽在威廉于海外忙于军事战役时,还是独自统治国土的,证明了她仍是一位强大、果决、有力的统治者。身为英国国教会最高统治者,玛丽十分积极、活跃于英国国教会。尽管她与夫婿共有王位,玛丽主要仍是独自行使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