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約王莽年間在世。涿郡安平人。

生平

四郡太守崔舒之子。生卒年不詳。王莽時,為郡文學,「以明經征詣公車」,太保甄豐薦為步兵校尉,被他拒絕。後因王莽對其母「寵以殊禮」,為建新大尹。當時王莽改制,以嚴刑峻法治國,爪牙遍及各地。一日見牢獄裡人滿為患,崔篆垂涕說:「嗟乎,刑法酷烈,乃至於斯!此皆何罪!」遂釋放二千多名無辜犯人,此舉讓僚屬們十分擔憂,認為他將來恐怕要後悔,崔篆說:「吾無悔,縱殺吾而贖二千人,何悔之有?」遂稱疾求去。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州府推舉崔篆為賢良,崔篆因曾受王莽恩惠,辭歸不仕。晚年客居滎陽,閉門潛思。臨終前撰《慰志賦》,自嘆生不逢時。著有《周易林》六十四篇。[1]隋書·經籍志》著錄《崔篆集》一卷,今不存。有子崔毅,孫崔駰

注釋

  1. ^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論定崔氏所撰《周易林》即今存之《焦氏易林》。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