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暠
種暠(103年—163年),字景伯,東漢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人。
種暠初為縣門下吏,河南尹田歆的外甥王湛推薦種暠,田歆以為名士應該隱居山澤,王湛說「山澤不必有異士,異士不必在山澤」,於是田歆舉種暠孝廉,漢順帝末年任侍御史。監護太子劉炳。出為益州刺史。蜀郡太守派人行賄於大長秋曹騰,種暠在斜谷關搜得請託的書信,向皇帝上奏蜀郡太守行賄行為,並且彈劾曹騰。皇帝說:「書信是自外面來,不是曹騰的過錯。」於是擱置種暠的奏章。曹騰並不因為此事計較,反而經常稱讚種暠是能吏[1]。
當時永昌郡太守鑄黃金為文蛇以獻梁冀,種暠逮捕他入獄。巴郡有亂,討伐不利,官吏人民多被所害,梁冀陷害他,他得到李固相助,於是只是免官。歷任涼州刺史、漢陽郡太守、匈奴中郎將、遼東郡太守、南陽郡太守、度遼將軍。在漢陽郡羌漢百姓送至郡界,他在邊地得邊族民心,匈奴、龜茲、莎車、烏孫都安心歸服。161年擔任司徒,對他賓客說:「現在我能擔任三公,是曹常侍的功勞啊[2]。」在位三年,去世。羌民為他服喪,南匈奴上下為他哀悼。
其子種拂。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後漢書》卷五十六·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