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台灣日日新報昭和十二年五月九日 第二版.jpg

原始檔案 (2,000 × 3,000 像素,檔案大小:4.23 M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第一萬三千三百三十四號
日期
來源 自己的作品
作者 邱鈺鋒

授權條款

我,本作品的著作權持有者,決定用以下授權條款發佈本作品:
w:zh: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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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修改 – 創作演繹作品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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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影像屬於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 本圖由於其著作權在中華民國臺灣)已經到期,所以目前該圖在該地區屬於公有領域。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30到34條,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下所有非攝影的著作將在其創作者逝世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若在有複數創作者的情況下,以最後一位逝世者為準);如果作品創作者未知、匿名或著作權持有者為組織,則為發表之年份起50年後過期。攝影作品則在公開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本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是因為該作品在其來源國(臺灣)於《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時(2002年1月1日)已進入公有領域,且在其發表日期後30日內沒有在美國境內首次發表。


本標籤主要用於該掃描件有可能使用任何增強功能(如亮度、對比度、色彩調整、銳利化等),而這些增強功能無法達到原創性而無法產生版權的情形下使用。而該標籤也能使用在無法判定本掃描件使用任何增強功能,以及已知使用增強功能但沒有充分證據時。對於採取原始忠實掃描而不使用增強功能的照片,可以適當採用{{PD-old}}標籤取代。對於本標籤的使用方法,參見如何使用PD-Scan標籤


注意:本標籤只能使用於掃描重製照片。對於在一定距離外拍攝公有領域作品的照片,請使用{{PD-Art}}。參見Commons:如何使用PD-Ar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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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15年11月3日 (二) 06:18於 2015年11月3日 (二) 06:18 版本的縮圖2,000 × 3,000(4.23 MB)Kuyohong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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