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6年8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存檔 | ||||||||||||||||||||||||||||||||||||||||||||||||||||||||||||||||||||||||||||||||||||||||||||||||||||||||||||||||||||||||||||||||||||||||||||||||||||||||||||||||||||||||||||||||||||||||||||||||||||||||||||||||||||||||||||||||||||||||||||||||||||||||||||||||||||||||||||||||||||||||||||||||||||||||||||||||||||||||||||||||||||||||||||||||
---|---|---|---|---|---|---|---|---|---|---|---|---|---|---|---|---|---|---|---|---|---|---|---|---|---|---|---|---|---|---|---|---|---|---|---|---|---|---|---|---|---|---|---|---|---|---|---|---|---|---|---|---|---|---|---|---|---|---|---|---|---|---|---|---|---|---|---|---|---|---|---|---|---|---|---|---|---|---|---|---|---|---|---|---|---|---|---|---|---|---|---|---|---|---|---|---|---|---|---|---|---|---|---|---|---|---|---|---|---|---|---|---|---|---|---|---|---|---|---|---|---|---|---|---|---|---|---|---|---|---|---|---|---|---|---|---|---|---|---|---|---|---|---|---|---|---|---|---|---|---|---|---|---|---|---|---|---|---|---|---|---|---|---|---|---|---|---|---|---|---|---|---|---|---|---|---|---|---|---|---|---|---|---|---|---|---|---|---|---|---|---|---|---|---|---|---|---|---|---|---|---|---|---|---|---|---|---|---|---|---|---|---|---|---|---|---|---|---|---|---|---|---|---|---|---|---|---|---|---|---|---|---|---|---|---|---|---|---|---|---|---|---|---|---|---|---|---|---|---|---|---|---|---|---|---|---|---|---|---|---|---|---|---|---|---|---|---|---|---|---|---|---|---|---|---|---|---|---|---|---|---|---|---|---|---|---|---|---|---|---|---|---|---|---|---|---|---|---|---|---|---|---|---|---|---|---|---|---|---|---|---|---|---|---|---|---|---|---|---|---|---|---|---|---|---|---|---|---|---|---|---|---|---|---|---|---|
| ||||||||||||||||||||||||||||||||||||||||||||||||||||||||||||||||||||||||||||||||||||||||||||||||||||||||||||||||||||||||||||||||||||||||||||||||||||||||||||||||||||||||||||||||||||||||||||||||||||||||||||||||||||||||||||||||||||||||||||||||||||||||||||||||||||||||||||||||||||||||||||||||||||||||||||||||||||||||||||||||||||||||||||||||
早於10(未完成)或3(已完成)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公正封禁
一個台灣管理員封了我的帳號,我沒有意見。但是希望封禁能公正,不要偏向,請看一看User:Theodoranian、User:SElephant、User:3dball的所做所為,我很早就投訴過了,請管理員也把他們封了。 --travel
- 請相關管理員作出解釋。另外,User:travel你的那個「沒有意見」是什麼意思?--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5:44 2006年8月1日 (UTC)
- 回應User:Douglasfrankfort:我說的」沒有意見」是說我認為那個台灣人封禁的是對的,我確實曾經人身攻擊了其他某些用戶,應該被封禁。我有意見的是,某些曾經人身攻擊過我的用戶,具體地講,是User:Theodoranian、User:SElephant、User:3dball,他們既沒有道歉,也沒有被封禁,所以我要求公平封禁,不要偏向一邊。至於下面User:SElephant說的那些話,我不是很懂,他也是個管理員,規則是什麼,我並不知道他是否已經搞清楚了。--travel 16:57 2006年8月6日 (UTC)
條目評價的細化
这是个广告,讨论请移驾Wikipedia talk:条目评选#需要细化评分准则。谢谢。
特色條目的評選和質量提升的打分有些粗放,特色條目的取消就反映了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細化評分的標準,同時可以作為維基條目寫作標準的參考。詳細討論請到Wikipedia talk:條目評選#需要細化評分準則。--Alexcn 02:55 2006年6月22日 (UTC)
- 基本的想法是:
- 建立一個客觀的條目評價標準
- 對條目的各個方面(比如版面,行文,內容等等)制定評分標準。(可以用已有的特色條目作為評分範例)。
- 評分的過程,即是按照標準具體指出不足的過程
- 特色條目必須在所有方面滿足一個最低標準,並且在總體狀況上達到足夠高的水準。
- dyk和優良條目的評選也可以引入類似機制。
- --Alexcn 13:58 2006年8月2日 (UTC)
Wikipedia:維基友愛翻譯完成
Wikipedia:維基友愛翻譯完成,請大家前去校對,修改和點評。這次翻譯採用更多的重新組織和換例的方法,可能在通順上好一些,但準確性上還希望各位把關。--用心閣(對話頁) 17:44 2006年8月2日 (UTC)
- ^_^很高興見到這個方針的出現,閱讀上也很通順,謝謝諸位譯師。另外提個建議,是否能想想舉一些使用「對不起」的例子,如「對不起,我回退了您的編輯,因為……」,或如何在爭執當中適當使用「對不起」以緩和氣氛的例句?--Sangye 06:39 2006年8月4日 (UTC)
這兩條條目應該合併嗎?
我說的兩個條目是日本漫畫和日式漫畫,個人比較建議將日本漫畫合併到日式漫畫,本人根據英語版的manga條目作出決定(註:日語版仍末有獨立對日式漫畫的條目)。世界各地已經不少作品正在模仿日本漫畫的作品,例如我們熟悉的火鳳燎原,香港天下發行的F.O.X、我的王子殿下等,在網路上非常受歡迎的Megatokyo,現時美國出版社Viz和TOKYOPOP也有當地人所繪畫的作品,故本人提出這樣的合併。--Flame 06:41 2006年8月4日 (UTC)
Wikipedia:合理使用
根據英文版指引和中文版過去實際經驗,現已完成翻譯校對Wikipedia:合理使用和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這是經常引起爭議的指引,經過整理後希望回應了各方常見的疑慮。請各位有相關經驗的維基人過目。-- tonync (talk) 03:35 2006年8月5日 (UTC)
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稱
投票已經開始了!在Wikipedia:投票/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笨笨的小B | 20巷 13:02 2006年8月15日 (UTC)
請求協助翻譯Wikipedia:生者傳記
首先要感謝Mewaqua近日繼續翻譯Wikipedia:生者傳記,其次請求諸位譯師協助完成及校對,以便規範相關的條目。^_^--Sangye 08:20 2006年8月10日 (UTC)
根據方xx的舉證我覺得有點可笑
現行民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 <-----人格!! 這種人有"格"嗎??
如果要全部去掉名字我想這點我不同意,自己做的事就自己承擔,用--->方xx 這樣還可以接受,
畢竟很多網站大力支持張貼,我想也要避免他們被罰的困擾
--上則留言由203.70.236.47於21:57 2006年8月11日編輯(由mingwangx (talk)補於21:13 2006年8月13日 (UTC))
正文避免淺藍色連結
最近看到兩個不錯的條目,正文中出現了很多淺藍色連結:連鎖店和剛獲選新條目推薦的希拉里·達夫(在評選過程中已經修正)。我覺得正文中出現淺藍色連結不是很恰當。在這裡提出來跟大家交流交流。在文章中,遇到中文維基還沒有但是英語維基(或其他語種)已有條目的詞彙時,應該怎麼處理呢?拿「美國圖書商協會」來舉例,有幾種方式:
- 美國圖書商協會
[[: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美國圖書商協會]] - 美國圖書商協會
[[美國圖書商協會]] - 美國圖書商協會(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美國圖書商協會]]([[: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我個人認為,第2和3種都是可以的,但是要避免第1種(只有正文,參考資料、討論頁、註釋等不在此限)。原因KJ提過了,不再贅述。但是,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在社群中是共識。如果大家對此有共識,目前Wikipedia:格式手冊和Wikipedia:格式手冊 (鏈接)沒有這一項,是不是要考慮加入呢?--mingwangx (talk) 21:07 2006年8月13日 (UTC)
- 支持第三種寫法。同時希望在中文條目建立之後改成第二種寫法。--Isnow 21:17 2006年8月13日 (UTC)
- 支持Isnow兄的意見。--Jasonzhuocn...._交流 11:19 2006年8月14日 (UTC)
- 我也比較支持第三種寫法,但是不限鏈結為英文版本,也可不設鏈結僅提供原文當作參考,若文章已有內容後,應把外文錄結拿掉,改用辭條內的外語鏈結取代。--KJ(悄悄話) 21:56 2006年8月13日 (UTC)
- 支持第三種寫法,而且鼓勵提供多語言的鏈結可能性,畢竟即使是同樣的主題,不同語言版本下可能會有不太一樣的內容,可以相互補充參考。--cobrachen 22:06 2006年8月13日 (UTC)
- 我也支持第三種寫法,不過有個額外的建議是,如果該名詞或該名詞的譯名是屬於比較冷門不廣為眾人所熟悉的名詞,建議縱使在中文版本的文章內容已經補充存在後,還是要將原文註釋保留,只要把外文連結刪除就行。之所以這樣建議的理由是考慮到文章的閱讀順暢性,如果一篇文章裡有很多冷僻名詞,縱使所有的名詞都有相關連結可以解釋,但每次看到一個名詞時都要點選連結跳至另外一篇條目中再跳回來,會使得閱讀變得非常斷續且很難理解文章主旨。但考量到過多的外文註釋也可能會將文章的連續性切得很斷續,因此原文註釋的數量與頻率之拿捏,其實是很難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來說明,擔看撰寫者本身的sense夠不夠了。--泅水大象 訐譙☎ 04:15 2006年8月14日 (UTC)
- 我一直在用第3種寫法。-- 百楽兎 04:28 2006年8月14日 (UTC)
- 這種更好(直接顯示源自何種語言):美國圖書商協會(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Mukdener |留言 22:11 2006年8月14日 (UTC)
建議合併討論模板
{{Keepontopic}}, {{Talkheader}}, {{Policy-pol}} 這3個在討論頁使用的模板,用途相近甚至相同,就此建議把它們合而為一,整理一下用字,免得花多眼亂。--✉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14:42 2006年8月15日 (UTC)
- (±)合併-- 百楽兎 15:48 2006年8月15日 (UTC)
- 實際上,我建議找時間對所有模板進行一次大整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08 2006年8月16日 (UTC)
- 所有模板?哪有人手去做?--✉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11:18 2006年8月16日 (UTC)
- 其實模板的整理一直都有人在進行,這幾個月下來大部分的模板都已經被整理過一輪了。另外,我最近關注於討論頁的模板,像{{Talkheader}}是我從英文版翻譯過來的。我也會協助整理與合併。--笨笨的小B | 20巷 12:19 2006年8月16日 (UTC)
- 我試著調整過了{{Policy-pol}},效果見Talk:陳水扁。這樣有好一點嗎?--笨笨的小B | 20巷 13:15 2006年8月16日 (UTC)
- 實際上,我建議找時間對所有模板進行一次大整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08 2006年8月16日 (UTC)
關於刪除與編輯條目無關的討論內容,現在還沒有一個成文的規則吧。--用心閣(對話頁) 14:00 2006年8月16日 (UTC)
Wikipedia:沒有價值的頁面
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常常出現因為刪除理由是「不具知名度」、「重要性不足」而發生爭論。到底「知名度」和「重要性」是不是刪除的理由?而「知名度」和「重要性」又該如何判斷?現在有了一個機會來解決這個問題:
幾位維基人把英語維基的Wikipedia:Vanity guidelines翻譯過來。請大家到該方針的討論頁去針對這個方針的內容進行討論、修訂,好讓未來的編輯和刪除更有可以遵循的規則。請注意:到該方針的討論頁是比較恰當的,而不是在這裡討論。--mingwangx (talk) 16:22 2006年8月20日 (UTC)
漢語巴別
請問大家對Category:漢語巴別模板裏,{{User zh-5}}「極流利的」、{{User zh-6}}「特優水準的」和{{User zh-7}}「極優水準的」中文巴別模板,有什麼意見?是否有點像民國政府撤離大陸之前的惡性通貨膨脹?-- tonync (talk) 20:25 2006年8月20日 (UTC)
- 不知英語版的en:Category:User en-5和en:Category:User_en-∞是否同類?--Gary Tse 04:06 2006年8月21日 (UTC)
像阿儒這樣不能協作的維基人該如何處理?
昨天我修改了亨利·德·土魯斯-羅特列克後,今天阿儒一發現就先予以近乎回退的處理(見:[1]),不論我修改了哪些內容。我昨天改了不少錯字、錯詞及潤色了一些語句(見:[2]),潤色的部份就不說了,本來就見人見智,但阿儒他連錯字、錯詞等也回退,這種行為實在難以用善意推定來解釋。我希望各位維基人不要繼續漠視這種霸佔條目,不願協作的行為,否則等於宣告任何人都能比照阿儒的行為,維基的協作精神將面臨崩潰。-- 百楽兎 06:13 2006年8月21日 (UTC)
- 我至少可以指出「潤色」部分的兩個錯誤來。簡單來說,內容有錯誤,當然就修改,如果不能接受別人對自己修改內容的修改,講再多也枉然。作為原作者,手頭上的史料不是沒有,與其理會有人無法接受被修改的心態而寫出來的長篇抱怨,我比較願意花時間在內容的改善上。--阿儒 | 這裡泡茶 10:21 2006年8月21日 (UTC)
- 有些別字如「女玲」已經被阿儒自己改回了。[3]至於某些字詞的用法(如「度」、「渡」)、怎樣才算「潤色」,各人的觀點不同,大家可就文字用法上詳細討論。--燃 13:40 2006年8月21日 (UTC)
- 我已經注意到了阿儒把「女玲」改回,這更讓人奇怪為什麼一開始要把百樂兔的貢獻回退。如果有人認為「度」和「渡」的區別不是錯別字的問題,而只是「潤色」的問題,那麼至少「畫室」和「話是」絕不是潤色的問題吧。為什麼阿儒不能承認一下自己錯了?知錯就改絕不會損害一個人的君子形象的。這樣的矛盾不是一次兩次了,為什麼不能顧全大局,以德服人呢?--鳥甲 13:49 2006年8月21日 (UTC)
- 百楽兎兄對條目的貢獻是正面的,修正了許多筆誤,雖然也有一些把握不好的地方,比如是「延殆」不是「延怠」。阿儒兄的回退非常值得商榷,希望阿儒能夠尊重每一個人的貢獻,儘管可能存在問題,希望阿儒能夠做出改變。--用心閣(對話頁) 14:09 2006年8月21日 (UTC)。
- 和用心閣討論後,看來是我看走眼了,很多新注音的筆誤沒注意到,所以從原本的版本改回來。當初看成是只有三個錯字,然後描述部分有三個明顯的錯誤,加上其他的更改沒有特別跟進之處。對此,我說聲抱歉。--阿儒 | 這裡泡茶 14:10 2006年8月21日 (UTC)
- 這樣表態不錯,希望阿儒和百樂兔二位仁兄可以和好。--鳥甲 14:21 2006年8月21日 (UTC)
- 同意以上的看法,阿儒應該更仔細地確認他人的貢獻,而非直接回退,這樣造成別人辛苦改正的東西都泡湯,也易引起編輯戰。百樂兔或許應該先在條目的討論頁提出質疑,或是在阿儒的討論頁提出質疑,盡量避免直接認定他人是「不能協作」的。我想兩人都應該檢討,是不是有遵守「假定善意」的規則。--Theodoranian|虎兒 =^-^= 15:07 2006年8月21日 (UTC)
- 我發覺虎兒兄好似有"各打五十大板"以結束爭端的傾向。齊頭平頭不是真平等,以不平平之,雖平而不平。66.15.133.160 16:09 2006年8月21日 (UTC)
- 同意以上的看法,阿儒應該更仔細地確認他人的貢獻,而非直接回退,這樣造成別人辛苦改正的東西都泡湯,也易引起編輯戰。百樂兔或許應該先在條目的討論頁提出質疑,或是在阿儒的討論頁提出質疑,盡量避免直接認定他人是「不能協作」的。我想兩人都應該檢討,是不是有遵守「假定善意」的規則。--Theodoranian|虎兒 =^-^= 15:07 2006年8月21日 (UTC)
- 這樣表態不錯,希望阿儒和百樂兔二位仁兄可以和好。--鳥甲 14:21 2006年8月21日 (UTC)
- 看了看歷史,我以為,在處理責備時,先有自查自省的態度為好。我們不能總是讓第三人提醒錯誤才面對,至少細心和虛心一下,當時可以知道自己的不妥,編輯時還可說無心,衝突時意識不到則是少雅量。這裡阿儒已道歉,我想,私下的溝通也是極重要的,如是他人,阿儒想來也不會如此應對,這有一個個人的性格問題。— fdcn talk 2006年08月21日18:33 (UTC+8 02:33)
- 我想搞清楚一件事,您的意思是說,管理員阿儒看人下菜碟嗎?66.15.133.160 00:50 2006年8月22日 (UTC)
- 維基中的條目,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改,不過自己寫的條目,其他人改過,自己最好冷靜一段時間以後再考慮是否還需要修改。管理員除了對故意破壞,一般不要回退,因為回退等於認為修改人是故意破壞沒有任何有益貢獻。尤其是管理員應該儘量避免隨便使用只有管理員有的權限,否則會有濫用職權的嫌疑。作為管理員,盡責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應該有包容心,應該更好地理解維基的基本原則「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方洪漸 00:27 2006年8月22日 (UTC)
- 本人同意用心閣所言「阿儒兄的回退非常值得商榷」,而且幾次都好像涉及到管理員的職能……記得早前更曾出現罷免的申請……不知各位會否考通過投票來評定當中是否存在失當之問題,再另行定奪。各位意見如何?--18164 01:31 2006年8月22日 (UTC)
- 依我預測,對於阿儒問題,最後一定是冷處理掉,以不解解之。以被阿儒傷害的人為祭品,以供阿儒慢慢進步。66.15.133.160 14:42 2006年8月22日 (UTC)
我並沒有各打五十大板以示平等,我認為在這次爭議之中,阿儒的責任是多一些的,應該要道歉,而他也已經道歉。至於對百樂兔,我只是提供一些建議,我不認為百樂兔需要道歉。至於66兄,我不知道您是否就是以前的那位64先生,希望你提出一些正面的建議,而不要只是嘲諷,如果您就是64先生的話,給我的感覺是您還滿記恨的,不過這是您選擇的行事風格,我沒有意見。--Theodoranian|虎兒 =^-^= 16:15 2006年8月22日 (UTC)
- 我之所以如此形容,並不是只看您這次的行事,不過為免離題,往事不必再提。我在罷免阿儒的管理員資格時曾特地改回以前的64.xx.xx.xxIP發表了一次意見,並說明IP改了是技術上的原因,特地為發表一次意見而改回過去的IP是為了不造成馬甲的效果。或許您貴人多忘事,或許阿儒管理員遭罷免與否您漠不關心,未曾一覽當時眾人之意見。我對您並沒有恨,因為您不會口出『你還是我所見過最沒水準的』這類罵街式的言語。如果您要把阿儒言出不遜在先,變本加厲在後所造成的持續性不悅,感覺成『記恨』,或者認為被阿儒管理員吐口水者應當唾面自乾,這是您選擇的行事風格,我也沒有意見。至於您的希望,我們打個商量好了,就請您對『像阿儒這樣不能協作的維基人該如何處理?』提出和稀泥以外的正面建議,而我對『像阿儒這樣不能協作的維基人該如何處理?』停止嘲諷,如何?話說回來,比起阿儒管理員平鋪直敘式的嘲諷,我迂曲的作法算還是留了餘地了66.15.133.160 14:36 2006年8月23日 (UTC)
維基榮譽授與的問題
請問一下:
Wikipedia:維基榮譽提到的資格裡,維基助理編輯以上的資格要求,都有一個新增條目數的限制,但是在Category:維基執行編輯卻只提到新條目推薦數而已,在驗證申請人資料時,是以何者為準?--天上的雲彩 找我聊天 17:58 2006年8月24日 (UTC)
- 新條目數、新條目推薦數兩個條件都是需要的,category:維基執行編輯裡的文字只是說明標記(A、B、C)的差別,並不是完整的規則,Wikipedia:維基榮譽裡的才是完整的規則。不過在實際上驗證時,會發現幾乎很少人會因達不到新增條目數的要求而沒辦法獲得該項榮譽。--ffaarr (talk) 08:41 2006年8月25日 (UTC)
首頁新版的檢討
首頁新版已經討論決出並上路,但有若干維基人藉由首頁討論頁及skype討論室提出異議,請前往Talk:首頁/2006設計檢討參與決定是否進行新版檢討,以及若進行,如何的流程最佳(我們希望經過本次檢討,不需要再檢討)。--roc (talk) 16:49 2006年8月26日 (UTC)
能否貼出有關維基的軟件?
由於維基要求維持中立性,所以不淮貼出廣告,但可否貼出有關維基的軟件如Mozilla 搜尋器?Antonio 14:27 2006年8月31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