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安之,唐朝官員。
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年)嚴安之擔任河南縣縣丞,喜歡抽打囚犯打完後不讓起來,等到腫脹鬱結時,再重重的打,血流遍地,痛苦欲死,他卻眉開眼笑,和他之前的酷吏王鈞相似。開元二十三年(735年)正月十八日,都城大酺三日。玄宗登五鳳樓酺宴,觀看的人喧譁,無法奏樂,金吾軍士揮動棍棒擊打,無法阻止;玄宗於是不高興。高力士奏請河南縣丞嚴安之為官嚴厲,為百姓所畏懼,請派他負責;玄宗同意了。嚴安之抵達後,用手板繞場畫地為線,說:「越過這條線的,處死!」於是堅持了三天,人們指着他畫的線互相警告,沒有敢越過的。
參考文獻
- 《舊唐書》卷186下 列傳第136下 酷吏
- 《資治通鑑》卷214 唐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