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 (伊拉哩氏)

阿山滿語ᠠᠰᠠᠨ穆麟德轉寫Asan大詞典轉寫Asan[1];?年—1714年),伊拉哩氏。滿洲鑲藍旗人。中國清朝官員,

經歷

吏部筆帖式歷遷刑部主事戶部員外部

康熙十八年(1679年)特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改翰林院侍讀

二十一年(1682年)擢翰林院侍講學士

二十三年(1684年)改翰林院侍讀學士

二十四年(1685年)以侍讀學士充經筵講官

二十五年(1686年)擢光祿寺卿。尋改太常寺卿,遷通政使司通政

二十六年(1687年)由通政遷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1689年)遷戶部右侍郎

三十年(1691年)改戶部左侍郎。以奉差任事不盡心,左授郎中

三十三年(1694年),復擢左副都御史。

三十五年(1696年),隨康熙帝親征噶爾丹,再隨將軍阿密達追擊,任參贊。班師後授盛京禮部侍郎

三十六年(1697年),充日講起居注官,遷翰林院掌院學士。充《平定朔漠方略》副總裁官,教習庶吉士

三十九年(1700年),授兩江總督,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

四十五年(1706年),回京授刑部尚書,充經筵講官。

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帝南巡。阿山任兩江總督期間與桑額張鵬翮倡議自泗州開挖新河、築堤,引淮水黃家堰入張福口,會合出清口,稱為「溜淮套」;康熙帝親自視察溜淮套,發現異狀,諭曰:「阿山等奏溜淮套別開一河,分洩淮水,繪圖進呈。朕策騎自清口至曹家廟,見地勢甚高,雖成河,不能直達清口,與所進圖不同。且所立標竿多在民冢上,朕何忍發此無限枯骨耶?」下九卿議處,阿山及桑額、張鵬翮都應革職;康熙帝以阿山主導計劃,命令只處罰阿山,於是阿山遭到革職。

五十一年(1712年),江蘇布政使宜思恭以虧空公帑被譴責,因而列名控訴總督噶禮等人頻繁索賄,阿山也受餽贈,下部議處,康熙帝以阿山 老,寬免之。

五十二年(1713年),萬壽,官復原品。

五十三年(1714年)卒。

參考文獻

  1. ^ 中央研究院. 阿山. 中央研究院. [2017-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3). 
官銜
前任:
陶岱
兩江總督
康熙三十九年五月丁未-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甲戌
(1700年7月1日-1706年12月24日)
繼任:
邵穆布
前任:
安布祿
清朝刑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甲戌 - 康熙四十六年五月丙子
1706年12月24日 - 1707年6月24日
繼任:
耿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