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交的草稿嗨放派·生存實驗季仍需改善(7月31日)

 
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姆汗費焰審核。該用戶給出的原因是: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File:Have Fun 3.jpg的著作權問題

 

感謝您上傳File:Have Fun 3.jpg,然而這份檔案目前缺乏著作權授權條款狀態的資訊。維基百科嚴肅看待著作權問題,除非您可以證明該檔案有一份可被維基百科接受的授權狀態以及可被驗證的來源,否則將會予以快速刪除。請編輯這份檔案的描述頁面,增加這些資訊。

如果這份檔案完全為您所有,想要允許維基百科使用該檔案──這也代表允許其他人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份檔案──您必須依照Wikipedia:捐贈著作權材料中所述的其中一項流程,進行額外的驗證。如果您並非該檔案的持有者,但獲得該持有者的授權,也請您依照相同的流程進行驗證。如果您並非該檔案的持有者,也沒有得到授權,請參考Wikipedia:請求著作權許可瞭解如何取得授權。

您可以參考圖像使用方針,瞭解哪些檔案可以或不可以上傳至維基百科。著作權標誌頁面可以協助您找到正確的授權標誌。如果這份檔案被刪除了,您仍然可以提交存廢覆核,尋求解決相關問題的機會。

請您也檢查您所上傳的檔案,確保所有檔案都有正確標明著作權狀態。這裏有一份您所上傳的檔案清單以協助您進行檢查。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在互助客棧求助區自由提問。感謝您的合作。--Wcam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1:17 (UTC)回覆

2024年9月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頁面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詞,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即原始碼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目前正文顯示的語言變種,您可到這裏設置,而請勿直接修改原始碼。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請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碼,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陸使用『陆』、香港使用『港』、澳門使用『澳』、馬來西亞使用『马』、新加坡使用『新』、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為:
    • -{zh-cn:陆; zh-hk:港; zh-mo:澳; zh-my:马; zh-sg:新; zh-tw:臺;}-
    • 示例:港

您亦可前往字詞轉換專區等處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請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夠正確轉換,那麼變更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可能被認定為破壞。如您無視通知重複類似行為,您的帳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瀏覽器安裝了Google翻譯等中文簡繁轉換軟件,請在編輯時禁用其轉換功能。祝編輯愉快。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9:37 (UTC)回覆

  這是對閣下的唯一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屆時將會被禁止編輯,恕不予另行通知。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頁面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詞,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即原始碼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目前正文顯示的語言變種,您可到這裏設置,而請勿直接修改原始碼。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請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碼,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陸使用『陆』、香港使用『港』、澳門使用『澳』、馬來西亞使用『马』、新加坡使用『新』、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為:
    • -{zh-cn:陆; zh-hk:港; zh-mo:澳; zh-my:马; zh-sg:新; zh-tw:臺;}-
    • 示例:港

您亦可前往字詞轉換專區等處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請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夠正確轉換,那麼變更原始碼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可能被認定為破壞。如您無視通知重複類似行為,您的帳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瀏覽器安裝了Google翻譯等中文簡繁轉換軟件,請在編輯時禁用其轉換功能。

  請勿虛構資料來源(例如您於任嘉倫的編輯),包括而不限於:

1. 虛構不存在的文獻作為資料來源;
2. 知悉某文獻並無提及某內容,仍然列出該文獻作為該內容的資料來源;
3. 虛構或篡改文獻原文作為引用的文字。

如果您繼續此類行為,將會遭到封禁

  您於流水迢迢所做的增修內容已被全部或部分移除,因為這些內容受到著作權保護,可能沒有得到持有人的許可。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可直接取用其文字或圖像。解決此問題的方法是:用自己的話重新表述參考資料中的內容。維基百科非常重視違反著作權事件,持續違反者將會被禁止編輯。更多資訊請見Wikipedia:著作權常見問題解答。如果您是著作權持有人,想要在維基百科上傳您自己持有的作品,請閱讀Wikipedia:捐贈著作權材料以了解相關資訊。

2024年10月

  您好。請不要手工剪貼頁面內容,因為這樣會丟失頁面的編輯歷史。請使用移動功能或到Wikipedia:移動請求申請。謝謝!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18 (UTC)回覆

不過頁面如我調整說明的,應該要被保留的是任嘉倫頁面。您一開始移除時就是錯誤的!所以我只是調整回來--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21 (UTC)回覆
@StrongBacking,我只警告你照WP:頁面存廢討論模式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30 (UTC)回覆
如若提出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的存廢,那原本被您在任嘉倫頁面移除的內容該怎麼復原?--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32 (UTC)回覆
@StrongBacking,我只警告你照WP:頁面存廢討論模式處理,等候存廢結果後再依存廢結果操作--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34 (UTC)回覆
了解!已提出--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36 (UTC)回覆
我也並不想要維基百科:剪貼移動的,但您移除錯了內容,我把它恢復,那另一個頁面重複的就移除,不是很正常的嗎?--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22 (UTC)回覆
如若您理解我的意思,您編輯權限也較大,那請您協助直接移動吧!--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2:26 (UTC)回覆

 這是對您的最後警告! 您如果再次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於條目或其他頁面添加無來源或不可查證且帶誹謗性或爭議性的內容(如閣下於任嘉倫的編輯),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複檢網易號被列為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僅認可將163.com相關網址移除,並移除包含被163.com引證的內文--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13 (UTC)回覆
我知道網易的資料不可以用在在世人物的資訊上,問題不就是我稍早的編輯我還刪除了來自網易的虛假引用來源,我壓根沒有新增任何引用資料,卻被您回退。如您覺得有問題,不應該在當時新增的人那裏回退嗎?您當時沒發現問題,現在發現問題就責怪到我身上?又不是我引用的--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18 (UTC)回覆
@StrongBacking你的問題根本上不在濫用WP:SOCK,而是長期對對頁面任嘉倫的破壞,你會認為被針對是因為你無數次回到這個頁面進行破壞,因此不管你替換幾次帳號,都很顯而易見的被發現問題--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24 (UTC)回覆
(~)補充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25 (UTC)回覆
我看了資料,就因為同是編輯這個頁面我就成了別人的傀儡了?請問您們複查的傀儡問題,哪裏證明我為傀儡?顯然只有同是編輯這個頁面!如果因為編輯這個頁面就要被打成傀儡也太冤了吧!而且請問我做了什麼動作的破壞?1.我移除網易這類不靠譜資料不行?2.我新增了什麼不靠譜資料?這就莫名其妙特成了破壞者?.--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0 (UTC)回覆
@StrongBacking資料的新增/變更請依照WP:VWP:列明來源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9 (UTC)回覆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B%BB%E5%98%89%E5%80%AB&diff=prev&oldid=75357557
我沒很詳細看過,但你指責過去的自己,這很不負責任--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27 (UTC)回覆
這都不是我編輯的,我還要背這個黑鍋?之前的人編輯的錯誤,首先你們作為回退員那當時怎麼不指責那個編輯的人?您提供的連結,這些問題早早當時就存在了,為何遺留到現在?不是我編輯的我怎麼會知道當時有什麼編輯問題,你們靠着所謂這個人的判斷,就莫名其妙說他人是傀儡,然後把過去回退員們自己沒有回退的內容而現在發現的錯誤,加諸在現在編輯的人身上,就因為都是編輯此頁面就是傀儡,那你們刪除這個頁面算了,以後編輯這個頁面的全人類都是傀儡--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5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稍早情緒比較激動!但我想跟您說,會來維基百科的編輯人,都是花費自己空餘時間上來的,被你們認定惡意破壞的人(我),如果真的有心惡意破壞,壓根不會花額外的時間在回覆、在詢問我的編輯哪裏出問題,進而改正錯誤,真有心破壞者哪管這些事情早就到處破壞,可我在每一次基本你們給我回退後,我都會詢問我的編輯問題在哪裏,我不像你們專業的維基管理員,確實對於維基的編寫規則沒辦法一條一條那麼仔細知道,但正因為我有心希望編輯好,但又能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則下,我希望未來回退我的編輯,是否可以明確指出哪段哪邊我違反了什麼,或是可以指導我怎麼調整是正確的、更好的,不然莫名的回退並不能幫助我了解到需要調整的地方,那只會永遠一來一回像是打編輯戰。--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7:47 (UTC)回覆
1.我只移除了兩個不對的來源,甚至都沒有新增加的引用資料,請不要惡意針對我。2.【新增沒有來源引證的資料進入生者傳記】,我怎麼參考其他頁面增減的內容也沒有一字一句都需要參考來源,何況我新增的內容似乎是原有表格的衍伸資訊。如果維基百科的檢查員都是這種刻意惡意的針對他人的編輯做出回退,感到失望至極的雙標和不公允--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3:15 (UTC)回覆

整理

  • 帳號"絲草"宣稱A和B不可靠所以移除→(問題出在)"沒有認定的標準,解釋、原因、討論"→使用WP:可靠來源佈告板處理→確認有評級且帳號"絲草"對B的態度是需要移除,B全部清除→(進行式的狀態)A正在接受評級,目前偏向不可靠,討論結束後會清除資訊,差別在使用下項前2種的哪1種
  • B來源不可靠時,被引註的內容也同樣不可靠,除非被其它可靠來源佐證→較佳排到較差的操作依序排列是"移除B同時替換來源"、"移除B同時移除內容"、"移除B同時不變更內容"、移除B同時增加內容。其中前2個更偏向妥適操作,後2個更偏向不當操作,(問題出在)"你的狀況屬於最後面那種",我的操作屬於第2種
  • (此項已經處理)頁面已經有分拆事實時,收錄的內容就不應該像還沒分拆前一樣龐雜→如果認為分拆的狀況不妥適,不應該再剪貼移動,而是提請WP:頁面存廢討論處理刪除或合併。
以上簡要總結--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22:40 (UTC)回覆
所以我可以理解為,當在頁面有要移除來源時,如果原來引註的內容有被其他可靠的來源作證就沒問題,對吧?然後【163.com】的來源為不可靠來源。--絲草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01:44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被莫名其妙禁止編輯。您可以至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的存廢討論中查看,當時存廢討論的結案就是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除了影視作品本身和固定綜藝節目等,其餘內容為瑣碎資料,因此我透過存廢討論的結案,我才將有用資料(就是存廢討論中非固定綜藝節目以外的內容)移過去任嘉倫條目,並非惡意破壞(您也能從任嘉倫條目的編輯歷史查看,我確實移動的內容是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中的影視作品和固定綜藝節目,正因為我知道經過存廢討論過才移動的,但被封禁的理由卻是因為我移動了這些資料)。

我不是管理員,我只能將存廢討論結案中有用的影視作品和固定綜藝節目等資料移過去任嘉倫,既然已經結案有共識,廢除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是管理員才有辦法的,那我沒辦法直接廢除所以將有用資訊移過去任嘉倫有啥問題?不應該是結案後,我移動有用資料到任嘉倫後,剩下所謂的瑣碎資料,那就直接管理員廢除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不是嗎?

我依循存廢討論的共識才做的編輯,結果到頭來還被禁止編輯被說是搞破壞...如果我直接移動的方式不對,這種需要管理員移動的話,那還麻煩管理員協助移動,我的本意不是要破壞,也有可能我不了解經過存廢討論結案後的結果和流程應如何處理,所以自己先把有用資料的影視作品和固定綜藝節目進行了移動。因為看到結案後,針對這個議題仍沒有任何改變,也就是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依舊掛着存廢討論,既然我們都進行了討論,結果討論完啥也沒有改變,那就失去了討論的意義不是嗎?

今天我被封禁也只是兩周而已,兩周也不是很長,完全沒必要花費時間在這裏進行申訴,之所以現在寫了個申請,不外乎只因為我覺得我們編輯者也很難,實在受不了被你們管理員或回退員當作互踢皮球的工具人。大家都是成年人,少點翻舊帳,多點解決問題才是根本。說非固定綜藝節目為瑣碎資料的是社群共識,無論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過去經過了多少人的編輯,目前條目中就是包含了共識的瑣碎資料,所以完全可以廢除這個條目,這也是存廢討論當初的共識結果,能有權限依據存廢討論結果執行條目廢除的也是你們管理員,我們編輯者能做的就是把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有用的資料移過去任嘉倫條目不是嗎?因此我先前的移動本意就是把有用資料進行移動,剩下的管理員可以直接廢除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

該封禁的查封ID是#597793。--絲草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8:04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濫用傀儡,見封禁日誌
  處理人: )dt 2024年11月2日 (六) 06:51 (UTC)回覆
@Manchiu-- )dt 2024年11月2日 (六) 06:5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