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2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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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關於這個頁面,我認為我只是為維基加入關於閃翼工作室的資料,我並沒有賣廣告的用意,我只希望維基能加入閃翼的訊息 假如當中你覺得有廣告性質的文字, 我可以修改一下...望批准, 如果仍然不批核的話, 我也不強逼了... Hcw12889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07:08 (UTC)hcw12889—Hcw12889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07:08 (UTC)
- 察其編史,不免感到此文正然推廣此工作室。閣下可於沙盒重撰。--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33 (UTC)
自殺的扭力理論是目前國內解釋自殺的先進文化理論,該理論已經在國內外多家SCI,SSCI雜誌上刊登,是中國社會科學界、流行病、精神疾病科學裏公認的理論。該理論的提出人是張杰教授,現任中國財經大學社會發展學院院長,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終身教授,山東大學客座教授和長江學者。也是目前國內研究自殺兩個大型團隊之一的主持者。本條目的內容均來自公開發表的論文,所引之處都有參考文獻。 自殺的扭力理論對解釋中國的自殺有獨到之處:中國的自殺與西方有許多不同之處,西方有90%以上的自殺與精神疾病相關,而在中國僅有30-70%的自殺與精神疾病相關;中西方的文化差異在中國的自殺事件中的意義與西方相比要更加顯著。 在百科中登出代表中國文化特徵的自殺的扭力理論,對預防自殺有積極作用。若扭力理論能在百科中登出,懷有自殺意念者在試圖查詢自殺問題時能看到該理論,能夠對照自己找出問題糾結的原因,可以預防個體自殺的實施。 希望您重新核實評價。—Liziyao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14:48 (UTC)
- 無該條目的刪除記錄。烏拉跨氪 2011年12月29日 (四) 14:57 (UTC)
- 無刪除紀錄。至於文章內容添減,請至該用戶討論頁或文章討論頁與該名用戶達成共識,解決爭議。甚或乎,仍未能解決之時,可提案至互助客棧徵集社群意見。--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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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乃公眾人物,有生存在維基百科上的必要。—強仔 (留言) 2012年1月3日 (二) 08:44 (UTC)
- 理據欠奉,恕不受理。--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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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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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Xiongshi727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9:14 (UTC)
此文原版是搜搜百科中內容,我已修改多次,儘量保持中立的評價。請告訴我刪除理由,我好重新修正。
- 未完成 沒有指明頁面。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0:50 (UTC)
- 狀態: 發還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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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後,發現條目的名稱在中國戰典一書中記載,可證明並非本人原創研究。條目中亦已提供參考來源闡述觀點與結論俱非原創研究,存廢討論中並沒有認真理解。—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4:09 (UTC)
- 現時問題似乎不止原創研究,亦都重複其他細文。此文附載有來源,而討論未有全面考量,則似有不妥。不過,既然重複其他小文,本人則不考慮發還重議。反而,想問一下閣下是否仍要恢復此文?抑或閣下可以協助擴展此等細文?--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33 (UTC)
- 若可以恢復周宣王對周邊各 族之戰此條目,本人一定會協助擴展此戰事的影響及結論,務必突顯此條目有別於只重複細文,閣下在存廢討論中可看到本人已經參考了一些歷史著作或評論如《中國通史》、《西周史》、《趣看夏商與西周》、《王室衰微與平王東遷》等,本人會以這些參考書目以達到撰寫此條目的用意——總括周宣王在位時期對外族的各大小戰役以闡述這些戰役對西周由中興至衰亡的影響和關係,並非在於重複其他細文。本人曾考慮過Nivekin的意見,但是認為將所有戰役重定向至此條目並未能達到以上的目的,只能表達這條目只是各大小戰役的總稱。另外因史料有限,要擴展此等細文(各戰役)的條目並非可行的方法。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9:37 (UTC)
- 如此,本人決發還重議,望熟悉中史者定斷。--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2 (UTC)
- 狀態: 非覆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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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原文作者,並且已經在百度百科上按要求添加了遵守維基百科的文檔規範,無侵權行為.而且也用百科註冊郵箱發送了消息,特此申請覆核!,謝謝!—Bhqt22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8:47 (UTC)
- 此文無任何刪除或保留紀錄,無可覆核。--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28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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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雪晶耳 一文是在介紹一個新的植物品種,文中除了研究機構的名稱,並未提及其他商店或公司名稱,為何被認定是廣告? 如果條目名稱是 大閘蟹 或 加州櫻桃,也會被認定是廣告嗎?—King899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5:52 (UTC)
- 的確並非廣告,乃復還。不過,請閣下多改善此文,緊貼主題,另外,亦極須補充來源,否則,可能遭到提刪。--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4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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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第一次在維基百科發詞條,發太多了,並且有兩個詞條加了連結,導致賬號finasy被封禁了。現在想重新發詞條,絕對不加連結。—Nasy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7:02 (UTC)
- 廣告意味甚為明顯,駁回。--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4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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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1/12/24#File:1996年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何大一博士.jpg結束討論之後,發現上載用戶Wildcursive在英文維基的同樣版權限制雜誌封面,被質疑宣稱合理使用不當,正在那邊討論。所以建議覆核考慮刪除之,以免像是[1]繼續濫用,沒完沒了。--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17 (UTC)—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17 (UTC)
- 首先,本人肯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廿四日檔案存廢討論所得裁決,禁止此圖載於其他一切確實關係之條目。的確,繼續容許展示於該等條目,則有違於《合理使用》及其非自由版權雜誌封面授權協議條款——「只用於該期雜誌的出版所產生的議題中作為插圖」。上述裁決則容許此圖繼續使用於《時代年度風雲人物.歷年時代年度風雲人物列表》,本人則有鑒於以下因由,推翻此決並處以刪除︰
- 正如上述所援版權協議條款——「只用於該雜誌出版所引起之議題中作為插圖」。繼續容許使用於《時代年度風雲人物.歷年時代年度風雲人物列表》,則明顯不符此限。列表從無簡述,乃至詳敘其所引發之議題。如若今年年度風雲人物封面引來某政府抨擊,描述此事時則可插入今年封面,否則僅為列表,自不可為之。故刪除此圖並禁止加插至此類列表。--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2: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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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並沒有破壞。—泉水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8:57 (UTC)
- 此「模板」僅為測試結果,除非呈請可詳述其用,否則恕難效勞。--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2:46 (UTC)
前幾天先說需要加上參考資料,我加了;然後說還需要加上「內文腳註」,我又加了!加了32條。條條可查證的權威來源。但今天卻言而無信地被刪除,連一句正當理由(說我是原創研究,那是在我跟大家一起完善之前,一個匿名編者首先提出的疑義;後來,只說缺少「內文腳註」,然後,我又認真加上了腳註32條,條條權威來源!)都沒有!!這是民主啊,還是利益小團體無恥作為??!!民主在哪裏??言而無信,欺騙編者!!!維基百科中文版被哪些人控制??如果是經常「聚會」,還在用繁體中文的某些「同胞」,我就覺得很可笑!!這種行為很無恥啊!!我的詞條「裸辭」是說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現的一種職場現象,是裸現象的一種,大量權威報道(包括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和日本外交家網站)認為,這種裸現象的大量興起,是中國「鍍金時代」結束的表徵,是中國(大陸)邁入社會與經濟、政治發展新階段的信號。並引用可供查證的權威資料。一開始,說缺什麼,我補什麼,我都完善好了(2012年1月8日),突然一言不發,全部刪除(2012年1月9日)!!這是哪門子行徑??哪門子人幹的??還有公平嗎??維基百科中文版,已經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控制了!!!已經違背了維基的方針!!你們對我詞條討論的內容,我作為編者之一,怎麼什麼也看不到!!!關於我詞條的「存廢討論」連結頁面,我點擊,卻是無效頁面!!!怎麼回事???解釋!!!對了,給我刪除頁面的(2012年1月9日 (一) 03:28 Shizhao)這是他的刪除時間和名字,我要求他做出解釋!!!一聲不吭,是小人所為!說我是「原創研究」,這句話,在我剛創建時,是一個匿名的編者提出來的,建議我加「參考資料」,我就加上了,當時還有幾個人幫我一起整理了一下參考資料和內容,這些人是匿名的,我不知是誰,但是他們都很熱心,我修訂的同時,幫我完善。完善後,詞條上面又匿名顯示,參考資料可以了,需要加「內文腳註」,我遵循維基原則,費了很大勁,加上了最完整、最權威的內文腳註!!總32條,花了大約5天時間,不敢馬虎。昨天(2012年1月8日下午)剛剛完成,沒想到今天凌晨(2012年1月9日凌晨3點28分)被一個叫做Shizhao的編者毫無徵兆、言而無信地給刪了!!!維基的公平與信用哪裏去了??說出的話沒有一點信用!這是在欺騙維基的普通編者!!如果,不給公平處理,我將繼續投訴,投訴到美國總部!!!叫維基總部給出處理結果!讓維基總部看一下,我這「裸辭」詞條究竟是不是原創研究???!!!如果,刪詞條的人還不會讀簡體中文,那是他的事情,說明他需要學習,就比如他沒來過中國大陸,就說中國大陸不存在,或者還處於原始社會,那就說明他見識短淺,井底之蛙,不適合作為維基的編輯!!!維基的所有編者編輯,都可以為證!!!
這件事不公平處理,維基中文將毀在這些人手裏!!!這些有不良用心的人!!!大家明鑑!!!如果他有膽量,就把他刪除的「裸辭」詞條頁面,公共顯示出來(我2012年1月8日最後修訂的那個版本,我有留底),讓大家來評判!!維基百科不是他一個人的,也不是某個團體的,是全世界的!!!屬於全體維基人!!全體維基人見證!!!請凡是有正義感的維基人,有民主意識的維基人,真正的維基人,真正遵守維基三原則的維基人,一起來探討和維持維基的尊嚴!!!
張天誠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6:13 (UTC)
- 囧rz...,管理員只是看投票幾天沒有大意見就刪除,用不着扣這麼大帽子吧。--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月9日 (一) 09:11 (UTC)
- (-)反對,依舊是原創研究,由已知的資料自行總結得出新的結論。烏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17 (UTC)
- 最新建立的版本我進行了速刪。就以這個版本看看到底是否應當刪除。
- 先看看傳說中的32個註腳。雖然貌似旁徵博引,但這堆註腳對條目內容的支撐作用非常有限。註釋3、4、5、6、7、8、9、10、12、13、14、15、16、17、18、19、20、22、23、24、25、26、27、32都只是證明了文中的某些無關觀點、事物和現象之存在,而對它們與裸辭的聯繫毫無支撐作用。註腳11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通訊稿只是例舉了若干「裸」,而未對11.0、11.1、11.2三處「標誌着中國鍍金時代的結束和進步時代的到來」、「體現一種新的時代精神」、「也是中國開始發生重大社會變化」有任何支撐作用。
- 剩下1、2、21、28、29、30、31七個註腳。註腳1的使用上類似於證明這個東西的全稱或譯名,但是中文內容無此用法。註腳2是合理的。註腳21,「其中以『裸辭』現象為代表」,原文看不出絲毫依據,而且這是網絡留言合輯。註腳28,也就是作者和樓主ID相同的這個註釋,它是小說,不是可靠來源。註腳29,暫且算有,但是「價值觀變化」歸納到「思想變革」,即使可以接受也是原創總結。註腳30對應的「代表中國的白領勞動階層所正在發生的一場新的思想變革與集中的行為體現」原文裏沒有。註腳31對應的「高強度勞動」,原文裏沒有,而且31是新聞評論,可靠性相對較低。
- 結論:32個註腳僅1個是合理且切題的,因而有理由判斷此文90%以上是原創研究。因而結論是不予恢復。
- 以上。--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1 (UTC)
- 頁面白紙保護3個月。各位管理員上述結論推翻前請勿解除保護。--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5 (UTC)
- 以上。--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1 (UTC)
- 狀態: 暫時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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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的照片還沒有貼上條目就被刪除了,這是怎麼回事啊?—肚子又餓了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3:12 (UTC)
- 上傳三天不用……你網速那麼慢? 囧rz...。即日起恢復,保留一周,如果再不用就不予恢復了。如果不是機械人存檔,請將此討論保留一周。--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57 (UTC)
王椰
參考資料
- 王椰專家資料http://china.chemnet.com/tech/expert/expert.php?l=awyx-333#intro
- 王椰主要研發成果http://china.chemnet.com/tech/expert/list.php?l=awyx-333
- 該條目尚未刪除。烏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15:14 (UTC)
該詞條修改的版本曾經被刪除,提示要用自己的話重寫,在此用自己的話認真、慎重的另外重新進行了編寫,但這次重寫是否合乎要求不肯定,特在此謹請覆核,對不合乎要求的格式謹請給與指導。謝謝!
- 審查侵權與本頁面無關,你可以到互助客棧求助。--MakecatTalk 2012年1月10日 (二) 00:5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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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條目的鏈入被其他編者不小心移除,現已修復,麻煩恢復速刪。—Jack Tao(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04:43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1 (UTC)
- 狀態: 沒有可恢復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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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所創建的該條目中詳列出了出處來源,也另外將來源網站中的資料重新整理歸納一番,並非完全直接複製貼上,謝謝—Gonzalo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8:48 (UTC)
- 這個頁面好像沒有可恢復的版本。請檢查頁面名稱是否正確。--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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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創建—Kenny※討論頁 2012年1月12日 (四) 07:18 (UTC)
- 我想問在2011年10月11日的快速刪除的原因是什麼?--Kenny※討論頁 2012年1月12日 (四) 07:28 (UTC)
沒理由,原頁面就沒有速刪模板。已經恢復。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0 (UTC)- (※)注意: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04通過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15 (UTC)
- 恢復到User:DeletedPages/Ubs,編輯到和原內容有明顯不同後找管理員移動到條目。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31 (UTC)
- (※)注意: 現有User:DeletedPages/Ubs及Ubs兩個頁面--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48 (UTC)
- 請問在2011年10月11日的快速刪除的原因是什麼?--Kenny※討論頁 2012年1月12日 (四) 12:21 (UTC)
- User:DeletedPages/Ubs完全是已刪除版本組成,Ubs是最近被人新創建的版本(完全沒有基於原內容)。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2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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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創建—Kenny※討論頁 2012年1月12日 (四) 12:03 (UTC)
- 這堆頁面的歷史很奇怪,2011年12月以後還有刪除的版本,但是刪除日誌只有一次。不清楚發生了什麼。請多等待幾天。--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12 (UTC)
- 你看錯了,那個是2010年12月。還是恢復到deletedpages下面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33 (UTC)
- 這堆頁面的歷史很奇怪,2011年12月以後還有刪除的版本,但是刪除日誌只有一次。不清楚發生了什麼。請多等待幾天。--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12 (UTC)
- 狀態: 無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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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前版本因宣傳/廣告原因被刪除了,想知道新的版本還有地方需要改善嗎??謝謝!—Muzicatering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5:16 (UTC)
- 這裏只負責已刪除頁面的恢復,您的申請與此無關。另附,如果沒有人要求繼續改善,那麼它應該是可以存活的。--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6 (UTC)
- 目前條目沒有關注度來源證明, 請補充, 否則有可能在2012年2月11日版提交存廢討論。有關注度的定義,可參考維基百科: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02:2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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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提出參考資料來源,但在存廢討論時沒有認真考慮便作廢。—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3:36 (UTC)
- 擱置,直至主條目提案得出結果。--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24 (UTC)
- 既然條目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已被證明並非原創研究,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的刪除理由便不成立。再者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已被保留,懇請重新考慮恢復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謝謝!!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5:04 (UTC)
- 承存廢討論結果,復還此板。--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29 (UTC)
- 既然條目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已被證明並非原創研究,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的刪除理由便不成立。再者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已被保留,懇請重新考慮恢復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對周邊各族之戰。謝謝!!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5:04 (UTC)
- 擱置,直至主條目提案得出結果。--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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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未侵權,維基上指出的侵權頁面,其實是複製自我司的網站上的內容。詳見http://www.n-ing.net—Ganaelle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2:01 (UTC)
- 閣下所提網頁並未能開啟,請君修正。--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4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音,駁回。--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2 (UTC)
- 閣下所提網頁並未能開啟,請君修正。--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4 (UTC)
- 狀態: 非覆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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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 Kpopn 的創辦人,我沒有任何廣告宣傳的意思,我想要回我的資料重新編輯—124.11.241.21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9:05 (UTC)
- 可將刪除的內容以郵件的方式發送給你。烏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06 (UTC)
- 烏拉跨氪啥時候變管理員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1 (UTC)
- 可將刪除的內容以郵件的方式發送給你。烏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06 (UTC)
轉狀態為「非覆核案」。--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3 (UTC)
- 狀態: 駁回
- 覆核理由:不知為何快速刪除,立即加入Hangon及討論說明還是被AT以(CSD G11: 廣告或宣傳)刪除。請說明原因。(留言) 2012年1月13日 (四) 7:21 (UTC)
- 根據歷史紀錄,未見加入Hangon的紀錄。—AT 2012年1月19日 (四) 01:08 (UTC)
- 所提不實,駁回。--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4:21 (UTC)
- 很明顯現在這個是2012年1月14日 (六) 02:56 重建的版本……--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23 (UTC)
- 有此版本麼?--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5:39 (UTC)
- @Nivekin:討論時間時請註明時區或使用UTC。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41 (UTC)
- 有此版本麼?--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5:39 (UTC)
- 很明顯現在這個是2012年1月14日 (六) 02:56 重建的版本……--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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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為獨立的個人,並非做廣告。而且所寫內容為負面傾向,請問何人會給自己做負面廣告。所以管理員做法嚴重欠妥。請予以恢復。—119.40.16.67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09:36 (UTC)
- 本人同意管理員快速刪除此條目的理由 (G11),亦同意當日條目內容是只針對專門用於宣傳的頁面,這些頁面需要經過完全重寫才能體現百科全書性,因此管理員做法並非嚴重欠妥。覆核駁回。--pedist (對話頁) 2012年1月24日 (二) 09:23 (UTC)
首次提請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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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遇到濫用職權刪除此條目,要求恢復!—123.69.31.226 (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06:14 (UTC)
- 此條目曾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1/10達成刪除的共識,而你亦未有舉證何處有濫用職權。覆核駁回。--pedist (對話頁) 2012年1月24日 (二) 09:10 (UTC)
二次提請
我是"李文武"條目的創建者,但遭到少數不負責或不明真相的管理員的破壞與刪除!我內心佩服李文武先生,所以我要為他創立這個條目!當然,你們可以修改條目的內容!你們可以在百度與谷歌搜尋到的個人專欄!我創立其條目,並不是為其廣告,只是把他寫出來,讓我們見證他的努力與奮鬥!中國需要這樣的人!如果管理員你們有良心的話,或者內心是善良的話,或者是對維基百科負責的話,請幫我恢復"李文武"的條目!新春快樂!諸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houxian(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26日 (四) 01:46加入。
- 未完成 請學會閱讀他人的留言。Ben.MQ 2012年1月26日 (四) 10: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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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前版本已更新,已說明出處並交代版權,非隨意複製其他文章的內容,請恢復。—Changcchen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55 (UTC)
- 此條目曾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1/04達成刪除的共識。同時,此條目在刪除前,並沒有列明來源,或提供任何可供查證的地方。覆核駁回。--pedist (對話頁) 2012年1月26日 (四) 16:53 (UTC)
- 狀態: 移動至Portal:日本新聞動態/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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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先前被我提刪,後被J.Wong君提交覆核,沒過幾天保留。當時我的理由並不是只有「新聞動態」[4],我還認為它缺乏百科性、沒必要按月分。其實這種沒有明確主體獨立性的條目完全可以合併或移動,最初的討論中Shizhao就主張合併,現在其他一些同類型條目也已移動。-蒼白的火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10:50 (UTC)
- 本人乃轉交該案,而非提案。慮及該頁面曾於本年四月達成共識保留,事隔不足半年,而情況未有特別改變,竟再提刪。實在欠妥,遂決轉交此處,以中止存廢討論。而是次討論,所謂達成共識,亦有欠公允︰首先,安可君已陳述理由反駁呈請,而移動一票亦僅為建議並無理據支持,根本未有共識;更何況,討論之中,全無邀請上次討論之主留者發言。就算有此所謂共識,亦建基不穩。既然如此,本人會稍後一次過提案此處,要求推翻此等無理裁決。—J.Wong 2011年9月15日 (四) 15:38 (UTC)
- 又或者,折衷而言,本人建議發還此議,不過務必尊重既有共識,包括呈請應更詳細解釋何謂「非百科內容」,該文如何違反《收錄準則》及明列涉事條款。另外,亦須解釋何謂「無必要按月分」?又如何看待一般敘事條目如《2011年1月》按月分之實?而發還以後,呈請亦務必邀請前次存廢討論參與者發表意見。—J.Wong 2011年9月15日 (四) 16:07 (UTC)
- 請其他管理員處理。—J.Wong 2011年9月23日 (五) 10:35 (UTC)
- 按月份分的條目基本上都極其短小,其主題缺乏獨立性,我認為2011年1月的條目都不應存在。為何是非百科?因為這種內容並無深度可言,僅僅是新出事件的簡單羅列。它僅僅是「主題關係鬆散的羅列」而已-蒼白的火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2:41 (UTC)
- 為何不(►)移動到Portal:日本新聞動態/2011年1月?--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8:14 (UTC)
- 2011年2月至9月都有「Portal:日本新聞動態/2011年N月」的頁面,應該日本2011年1月都是屬於portal吧?--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7:47 (UTC)
- 此非原名,全因九月二日存廢討論,其名遭易。本人已述因由,不再重複。總之,本人建議發還重議。--J.Wong 2011年10月19日 (三) 10:25 (UTC)
- 這一直不存檔?--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06:22 (UTC)
- 一直都沒有人處理吧……--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3 (UTC)
- 我只知道後來被我搬走了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0日 (一) 07:00 (UTC)
- 即可視為閣下處理了本提案?閣下是否須要重新審視?如不需要,請轉換狀態,告知機械人可以存檔。最好,亦請寫少少理由,以備查核。有勞。--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7:58 (UTC)
- 我只知道後來被我搬走了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0日 (一) 07:00 (UTC)
- 一直都沒有人處理吧……--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3 (UTC)
- 完成:移動至Portal:日本新聞動態/2011年1月。最初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09#2011年1月日本討論中,因當時Portal:日本新聞動態尚未建立,故未有合適移動至地方,故獲得保留之共識;2011年5月18日Portal:日本新聞動態建立後,多數日本新聞動態資料都已被移動至Portal:日本新聞動態之下,為維持整體格式的一致,故移動。--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1日 (二) 00:2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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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需要使用—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12:14 (UTC)
- 請問有何用途,煩請簡述。--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09:49 (UTC)
- 作為一些callback模板的placeholder用。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0:27 (UTC)
- 請問有何用途,煩請簡述。--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09:4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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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2/16已列出關注度來源: 痴人樂隊在人大舉行《痴人說夢》專場音樂會 / 郭德綱《我是大偵探》熱播 痴人樂隊受關注—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0:47 (UTC)
- 有鑒於文內所附連結確有講述此樂隊,合符《關注度》要求,而存廢討論之中,正方未有援引有力理據支持其論點,遂推翻原決,復還此文。--J.Wong 2012年2月2日 (四) 13: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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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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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1.161.71.54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1:53 (UTC)今古傳奇, 搞笑小說, 百度百科保存/
- 未完成:沒有指明頁面。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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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許多藥物的商品名已被創建,如安維汀;也有其他商品名可待創建,如莫須瘤,不知為何賀癌平無法被創建。—Twoboss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7:18 (UTC)
- 未完成:非覆核請求。頁面無法創建是因為其中有「癌」字,已代為創建並翻譯了來自英文維基百科的第一句。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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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乃無線電視之藝員—Yi Jody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8:48 (UTC)
- 此條目曾分別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11/25及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1/27達成刪除的共識,並且呈請人亦未有提出有力的覆核理由,故覆核駁回。--pedist (對話頁) 2012年2月6日 (一) 16:48 (UTC)
中國成語
談古論今 (tán gǔ lùn jīn)
解釋:從古到今無所不談,無不評論。
出處:元·張可久《端正好·漁樂》:「人間開口笑樵漁,會談今論古。」
示例:連知識也說不上,哪裏還有資格~。 ★巴金《談我的散文》
用法:作謂語、賓語;指誇誇其談
歷史網站
网站简介
「談古論今」是一個有關中國歷史方面的網站,它的內容涉及中外歷史發展、古代名人、中國傳統文化和古董收藏等各方面的文史資料以及當代異聞等。
網站特色
「談古論今」設置有文章修改功能,讀者可以在網頁上直接修改不大準確的文章,也可以添加相關的文章。
版塊內容
1.歷史上的今天 古今中外當日曾發生過的故事。
2.奇聞異事 當今發生的奇事,趣事,涉及天文地理、科技、生活、娛樂等。
3.歷史事件 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件,包括正史、野史、民間故事和傳說。
4.歷史人物 包括:歷代皇帝、王侯將相、文人墨客、傳奇人物、後宮人物及神話人物等。
5.傳統文化 欄目有中國各地民族風情、傳統節日、民間文化藝術、諸子百家及命理等。
6.古玩收藏 這裏是古董愛好者的樂園,在此可以欣賞各個朝代的文物,領略陶瓷、錢幣、字畫、玉器及郵票等的真容。
7.圖說歷史 用相機記錄下的歷史,通過當年的老照片來開啟往日故事的記憶。
- 覆核並非再就有問題內容發表意見之時機,而應用以糾正過程中所發生(未有重要新資料所引起)之缺失,本人認為當日快速刪除的理由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而呈請人亦未有指出,當日的頁面有何值得恢復的理由。覆核駁回。--pedist (對話頁) 2012年2月6日 (一) 17:11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2月7日 (二)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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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9.178.64.127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02:19 (UTC)
勝利(阿布哈茲語:Аиааира,英語:Aiaaira)是阿布哈茲共和國的國歌,制定於1992年。由根納季·阿拉瑪尼作詞,瓦雷拉·斯卡杜瓦作曲。
阿布哈茲語 歌詞 | 拉丁轉寫(ISO 9) | 土耳其語 翻譯 | 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
---|---|---|---|
Шәнеибац, шәнеибац, |
Šwneibac, šwneibac, |
Birlikte ileri, birlikte ileri
Birlikte ileri, Abhazya halkı! |
攜手共進,攜手共進,
O-ho-ho-o-ho-o-rada
Rada, Reyda, Rarira,
|
- (※)注意:請問閣下是想要《勝利》進行覆核請求嗎?目前該條目因為命名問題被移動到勝利 (歌曲)。--全無尊嚴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09:43 (UTC)
- 無可覆核,駁回。--J.Wong 2012年2月7日 (二) 07:5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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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們刪除我的詞條「語義信息」詞條符合維基百科精神嗎?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維基百科 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百科全書 --這應該是維基百科精神。 我寫的詞條被你們刪掉了, 我保留了最接近的版本在這裏: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56&do=blog&quickforward=1&id=534649 我是一個專業研究者, 出版過相關專著, 國內外期刊發表過相關文章, 參看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GIT/index.htm。 我寫的詞條都不能被接受, 更何況一般人? 你們其中一個理由是有原創內容, 你們再看看, 有我個人研究特意宣傳? 還有人說, 網上搜索「語義信息」到處是我的東西,他據此認為「語義信息」是我的原創, 那更是誤解。 語義信息問題, 國際上討論60多年了, 最近更熱。 我以為要想維基百科更好發展, 應該促使更多專業的, 特別是前沿研究者加入。
要真的寬容點, 有問題可以修改,不要輕易一棍子打死。—Lcguang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23:05 (UTC)
(!)意見:提供幾個其他維基標題相近的連結,請Lcguang君看看您的條目是否與之相關:
我們不是您這個專業的人士,可能不太了解,敬請諒解。 AlexHe34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2:57 (UTC)
- (!)意見:對這個領域不了解,但看提供的連結裏面列舉的資料,包括不少正規的文獻論述,應該是值得收錄的條目。—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3:02 (UTC)
理由:任何創新、任何進步、任何變革,都應當被維基百科所記取。 在導航業內,優索導航具有特殊意義,在它出現之前,所有導航均是文字版的,它是第一家圖標式導航,具有革命意義,它開創了一個時代。 正如:微軟的DOS命令,被蘋果的圖標式作業系統取代一樣。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希望維基百科對待新生事物,能寬容。希望恢復被刪除的內容(且原優索導航並沒有廣告用語)—61.179.161.135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2:18 (UTC)
- 駁回。維基百科不會收錄你的廣告。詳情建議閱讀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1 (UTC)
"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高雄朝後宮全球資訊網 http://farmer.iyard.org/mazu/
高雄朝後宮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mazu-blog/article?mid=6072
侵權應該是被誤會 謹此申覆 謝謝—Mazu803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4:52 (UTC)
- 內容未被刪除,請前往WP:CV。--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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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非以廣告為目的,而是對所述公司情況、發展歷程、取得成果等的詳細介紹,使公眾獲得對該公司情況的一般了解和信息。—TDENERGY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6:55 (UTC)
- 怎麼不是廣告啊,光看你用戶名就能猜出是廣告。順便,您已被永久封禁。--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6 (UTC)
--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2: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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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內容完全真確, 而且不涉及抄襲, 是本人經過觀看整套超級娃娃戰士動畫後分析及歸納出來的, 不符合之前在這條目的刪除討論上對之"內容虛假"的指控—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2:33 (UTC)
- 提交的頁面可能有誤。這個頁面早在2008年就已經全保護,而且刪除理由不是侵權或內容虛假,而是關注度不足。--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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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能讓人加深對此角色的了解—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5:52 (UTC)
- 「能讓人加深對此角色的了解」並不是維基百科收錄這個角色的理由。參見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Wikipedia:關注度。--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31 (UTC)
[[:]]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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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60.234.165.92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09:18 (UTC)
- 未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6:0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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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內容完全真確, 而且不涉及抄襲, 是本人經過觀看整套超級娃娃戰士動畫後分析及歸納出來的, 不符合之前在這條目的刪除討論上對之"內容虛假"的指控—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14:47 (UTC)
- 查過往紀錄,本條目乃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廿七日刪除投票而刪除,並無人質疑條目之真偽,亦無人質疑侵權。而內容則已合併至主條目《麗佳公主》,請徑往查閱。此呈理據有欠,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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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It may be revised and linked to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same item in English. I can help with this. But I cannot read the display below (format unknown).—132.207.198.117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6:26 (UTC)
- 內容涉及侵權,恕難復還。--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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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Carbonite都可以有介紹,為什麼凱備份這個產品不能介紹.謝謝您的回答.—Johnlya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0:49 (UTC)
- 一、本方針表明,文文相異,各有獨特之處,本人不受理如此比較作為理據。
- 二、此文,行文用字,確如廣告,合符《快速刪除準則》,本人肯定該刪除。請參考所提之另一條目,改之為中立條目。
- 鑒此,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2 (UTC)
- 狀態: 重複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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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內容完全真實,切不涉及抄襲,是本人經過分析山特維克發展史歸納而出,並非廣告內容—山特維克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5:36 (UTC)
- 重複提案。--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7 (UTC)
[[:]]
- 狀態: 非覆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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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Dsz546798069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6:25 (UTC)
- 非覆核案。--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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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轉自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11#黑石頭站的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8:21 (UTC)
(×)刪除理據:關注度不足、無任何可靠來源描述,屬於不可查證的內容。
本條目曾經掛關注度,並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8/25討論過,結果居然三票保留,保留票如下:
- 存在的車站
- 同上
- 有關注度 [6]
但是Wikipedia:關注度說,「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只要求存在可靠來源,和是否存在沒有任何關係,所以第一、二個保留票根本就是無效的。第三個,我點進去一看,就一個結果,hi.baidu.com。綜上所述,2011年8月25日的存廢討論3票保留均無效。
同時,找不到任何可靠來源描述此車站。我還專門去圖書館翻網上查不到的《北京志·鐵路運輸志》,也沒有關於此站的描述,甚至連關注度指引中定義的「無效介紹」都沒有。
綜上,這個條目完全不符合WP:V、WP:RS、WP:NOTE,絕對不是可刪可不刪的條目,而是必須刪除的條目。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07:30 (UTC)
-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q2011&filename=slyz201108037 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34 (UTC)
- 引原文出來。學術搜索查「黑石頭站」不帶引號就只有網頁存檔了。--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11:31 (UTC)
- 相關的好像只有一句,「最西邊依次為:蘋果園(51號站)一福壽嶺(52號站)一北京軍區後勤大院(53號站)一黑石頭(54號站)一三家店火車站一京原鐵路」,別的不複製了以防侵權。另全文質量差,本身疑似網上資料拼湊。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2:22 (UTC)
- 引原文出來。學術搜索查「黑石頭站」不帶引號就只有網頁存檔了。--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11:31 (UTC)
- (×)刪除,第一關注度不足;第二即使那個地區存在一座站台和軌道,沒有任何可靠來源表明此處為一座曾用車站「黑石頭站」。北京地鐵一期工程在公開文獻中僅提到修至高井。--IFlyboy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0:46 (UTC)
- 這些情況是不是到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4:15 (UTC)
- 覆核主要還是處理被刪除的頁面吧。--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13日 (一) 16:03 (UTC)
- 不對,是存廢覆核,不是刪除覆核--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6:19 (UTC)
- 覆核主要還是處理被刪除的頁面吧。--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13日 (一) 16:03 (UTC)
- 呈請所言合理,決推翻存廢討論所得結果,刪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3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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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大量媒體報導: 首投族組國政觀察團 籲候選人別呼攏; 首投族民調 馬英九領先; 學生首投族 7問雙英。另請另行提刪關注度條目的朋友, 避免把新提刪放入原來的提刪模版內[7], 以免混亂。。及緊記要簽名, 確認提刪者是誰。—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3:46 (UTC)
- 我還真的以為是你提送的。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35 (UTC)
- 囧rz... 我也真以為是自己提的, 所以幾天都沒有翻看及提出異議……--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1:04 (UTC)
- 已恢復。請儘快改善條目質量。--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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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看到條目掛侵犯版權的模版後,我就有改善,棄用相關版權文字重寫,也新增了中文的相關二手文獻。但仍遭刪除,可否請編輯確認一下條目最新的狀態,因為我花了一些心血在重寫上,但我沒有在自己的電腦存檔自己寫好的內容,另外我這個條目只有掛侵犯版權,可能是我沒有做驗證的程序?但我並不知道怎麼驗證,總之這樣結果讓人感到挫折,請百科編輯再確認一下,謝謝。—上官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2:35 (UTC)
- 目前已無處理必要。請不要在侵權頁面上直接重寫。--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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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內容完全真實,切不涉及抄襲,是本人經過分析山特維克發展史歸納而出,並非廣告內容—山特維克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5:35 (UTC)
- 駁回。--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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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網站有網址,有相關報到,真實存在,要求覆核—Yugu4574 (留言) 2012年2月22日 (三) 08:02 (UTC)
- 駁回。--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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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山形健是我第一次編寫維基百科的條目,因不熟悉版權的相關內容,所以一開始有侵犯版權爭議的文字,但在掛上版權爭議之後,我便全數棄用有問題文字並自行撰寫條目,因為我不熟悉維基侵犯版權的管理流程,一時不查七日內沒有驗證或留言會遭刪除,於是我直接重寫貼在條目裏。今天看這個條目已經被刪除,請管理員覆核,我後來編輯的內容完全屬於原創編輯,毫無侵犯版權爭議的文字,請管理員覆核—麥永達 (留言) 2012年2月22日 (三) 16:25 (UTC)
- 就最新版本而言,僅有其作品表,維基百科不是結構鬆散的數據庫,不應收錄此類內容。不予恢復,如有興趣可以重新建立。--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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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敔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20:37 (UTC)
- 不宜併入江西中山大學條目 | 編者只知前者於1927年裁徹,後者於1927年成立,不知道其間的相關性。有相當多名人是該校畢業生,編者也提出「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二十周年紀念特刊」佐證,雖然編者手頭無這本書。但基於機構的獨立性,編者建議保留該條目,讓有心人補充或提供資料。--本敔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20:37 (UTC)
- 本敔君︰此條目乃基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存廢討論刪除,而當中並無關係於「江西中山大學」,或要求合併兩文。鑒此難以受理。君,如欲恢復已刪版本則請就上述存廢討論提出論據。認為毋須者,則可以直接撰寫新版。--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10:01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音,而呈請理據有欠,遂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3:47 (UTC)
- 本敔君︰此條目乃基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存廢討論刪除,而當中並無關係於「江西中山大學」,或要求合併兩文。鑒此難以受理。君,如欲恢復已刪版本則請就上述存廢討論提出論據。認為毋須者,則可以直接撰寫新版。--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10:01 (UTC)
- 本人已自台大圖書館取得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二十週年紀念特刊,根據特刊重編,請查閱。感謝你們的堅持,耐心等候可靠資料出現。--本敔 (留言) 2012年2月25日 (六) 22:2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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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未引用User:烏拉跨氪指認的該書內容 http://yuedu.baidu.com/book/view/98996c2daf9561fa9d14ecc6 我所引用的是《詩經》《漢書》《晉書》《隋書》音樂志的內容—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0:38 (UTC)
- 該頁面未被刪除。請求駁回。另外「孔子興禮樂在樂器方面極爲講究」是引用的「《詩經》《漢書》《晉書》《隋書》音樂志」嗎?不可能吧。--達師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1 (UTC)
- 2012年2月16日 (四) 23:09 被刪除了呀。孔子造樂怎麼不可能?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皆定於孔子。《史記》曰:「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於韶、武、雅、頌。」「故孔子閔王路廢而邪道興,於是論次詩書,修起禮樂。適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孔子贊《周易》,修《詩》《書》,定禮,正樂,作《春秋》。《漢書》云:「周道始缺,怨刺之詩起。王澤既竭,而詩不能作。王官失業,雅頌相錯,孔子論而定之,故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隋書·音樂上》「聖人造樂,導迎和氣,惡情摒退,善心興起。伊耆有葦籥之音,伏犧有網罟之詠,葛天八闋,神農五弦,事與功偕,其來已尚。黃帝樂曰《咸池》,帝嚳曰《六英》,帝顓頊曰《五莖》,帝堯曰《大章》,帝舜曰《簫韶》,禹曰《大夏》,殷湯曰《護》,武王曰《武》,周公曰《勺》。」「孔子聞之,曰:「誰謂由也不知禮乎?'若依肅議,郊既有迎送之樂,又有登歌,各頌功德;遍以六代,繼之出入,方待樂終。此則乖於仲尼韙晏朝之意矣。」」《晉書》「農瑟羲琴,倕鐘和磬,達靈成性,象物昭功,由此言之,其來自遠。殷氏不綱,遺風餘孽,淫奏既興,雅章奔散,《英》《莖》之制,蓋已微矣。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周始二《南》,《風》兼六代。昔黃帝作《雲門》,堯作《咸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殷作《大濩》,周作《大武》。」-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07:38 (UTC)
- 達師先生,五鹿充宗先生說的應該是說他做的修訂版本被烏拉跨氪刪除,而不是整個條目被刪除。--全無尊嚴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1: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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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Liuguangxi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46 (UTC)
我本人提交的「新疆西域」詞條,貴站認為與***liuguangyi***相同,我以為這個liuguangyi就是我本人,因為有些人經常將「曦xi」誤讀為「蟻yi」,請覆核為荷? 致謝!
Liuguangxi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46 (UTC)
- 請寫上你要恢復的的頁面名稱,在遞交申請時請務必填寫名稱,避免造成管理人員的困擾。--全無尊嚴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11:53 (UTC)
- 所指頁面無已刪除版本。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日 (五) 09:1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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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手對於條款不甚熟悉,贊同管理員提出的快刪理由,但希望可以允許本人重新編寫—Rita 2012年3月2日 (五) 23:55 (UTC)
- 已將內容發至User:BHGBOX的電子郵箱,另User:BHGBOX已因宣傳性用戶名被封禁。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06:50 (UTC)
自殺的扭力理論的提出人是張杰教授。本條目的內容是作者的原作。所引之處都有參考文獻。希望您重新核實評價。—Liziyao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6:26 (UTC)
- (※)注意:閣下請求恢復的頁面名稱可能有誤,請自行修改。--全無尊嚴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6:32 (UTC)
- 無此條目,待正其名。--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20 (UTC)
- 一週既逾,尚無回音,乃告無效。--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4: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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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著名魔術師,應該存在於維基百科—Singholee (留言) 2012年2月23日 (四) 12:56 (UTC)
- 內容確如廣告,速刪之實為合則,駁回。--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4:1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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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藝人,他是香港無綫電視藝員訓練班18期畢業生,現為無綫電視之藝員,仍有在無綫電視上出現,還有繼續為無綫電視拍攝劇集!—Yi Jody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5:43 (UTC)
- 有鑒於︰
- 本文歷經兩次存廢討論,而正方均無陳明理據;
- 再者《人物收錄準則》明確表示,可以收錄曾次演一系列角色而作品又經商業發佈者,文內列表已堪證此點,
- 遂推翻前決,復還此文。--J.Wong 2012年2月26日 (日) 15:35 (UTC)
- (!)意見 劉天龍是以關注度提刪, 明顯是閒角, 不合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3:29 (UTC)
- 請閣下首先提案互助客棧修改上述條文,否則本人僅可作此裁決。另外,閣下繞過存廢覆核,繞過關注度,直接提案存廢討論,此舉不免那個。實建議閣下不服,應再提案存廢覆核,要求另一位管理員處理,又或者直接要求「社群介入」處理。--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3:45 (UTC)
- 提案存廢討論不就是要求「社群介入」嗎?反正2月26日post的意見到3月4日 才有回應……另有關閒角的存廢討論請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8/09(蔡考藍)、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8/13(潘冠霖)、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2/05(趙樂賢)等。--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17:08 (UTC)
- 如此,則應明確修訂為「配角」,現在只是徒惹爭議。閣下若要回應,請更改申請狀態或留言於敝議頁。--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00 (UTC)
- 提案存廢討論不就是要求「社群介入」嗎?反正2月26日post的意見到3月4日 才有回應……另有關閒角的存廢討論請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8/09(蔡考藍)、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8/13(潘冠霖)、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2/05(趙樂賢)等。--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17:08 (UTC)
- 請閣下首先提案互助客棧修改上述條文,否則本人僅可作此裁決。另外,閣下繞過存廢覆核,繞過關注度,直接提案存廢討論,此舉不免那個。實建議閣下不服,應再提案存廢覆核,要求另一位管理員處理,又或者直接要求「社群介入」處理。--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3:45 (UTC)
- (!)意見 劉天龍是以關注度提刪, 明顯是閒角, 不合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3:29 (UTC)
- 有鑒於︰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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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已經刪除了侵權的內容!剩下的是我自己翻譯的!古文用現代話說也不行啊!—沖之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1:00 (UTC)
- 內容與百度百科同名條目雷同,乃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18 (UTC)
ONE NET是華為公司提出的,面向雲與物聯網時代,基於標準、協同、一攬子的方針構建的企業網絡解決方案。 One Net 解決方案三要素 1 One Net標準化 開放標準,打破封閉,倡導互通,為企業大幅降低建網成本。 嚴格按照標準規劃產品和解決方案,確保能與其他標準化的設備進行快速互通,降低了網絡的複雜度和維護成本。 2 One Net多層網絡協同 縱向協同 網絡中的部件間互相協同,保障海量終端和用戶的泛在接入,打破雲管端界限,實現各個部件的智能聯動。 橫向協同 多個網絡間相互協同,不但保障了網絡的安全邊界,又能讓網絡間信息的流動得到精細化控制和高品質保障。 「協同」將使得用戶完全可以忽略網絡中的異構的存在,感知得到統一保障,體驗像一張網絡,這也就是所謂的超融合狀態。 3 One Net 一攬子解決方案 提供業務與網絡架構一攬子方案, 簡化網絡建設和維護。—Yanshun net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1:41 (UTC)
- 駁回,廣告意味仍重。--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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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詞條系地方簡介,廣告—Idan619 (留言) 2012年2月25日 (六) 10:38 (UTC)
- 閣下所言,堪證此刪合刪,遂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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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寄送捐贈版權材料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處(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頁面加上授權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2 (UTC)
- OTRS單號為:2012022310016244。但是刪除理由中還認為該條目涉及宣傳。--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06:27 (UTC)
- 此文雖已捐予維基百科,惟內文確如廣告。如此,恕難效勞,請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33 (UTC)
- OTRS單號為:2012022310016244。但是刪除理由中還認為該條目涉及宣傳。--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06: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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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寄送捐贈版權材料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處(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頁面加上授權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3 (UTC)
- 此文雖已捐予維基百科,惟內文確如廣告。如此,恕難效勞,請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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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寄送捐贈版權材料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處(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頁面加上授權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3 (UTC)
- 此文雖已捐予維基百科,惟內文確如廣告。如此,恕難效勞,請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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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寄送捐贈版權材料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處(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頁面加上授權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4 (UTC)
- 此文雖已捐予維基百科,惟內文確如廣告。如此,恕難效勞,請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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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不是廣告,這是一款創新的瀏覽器,他提出了全格式瀏覽器的概念而已,旨在幫助用戶提升工作效率節省時間,管理員請閱讀試用!。—59.55.152.134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19 (UTC)
- 惜行文確實如此,恕未能效勞。--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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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親。我寫的沒有廣告的內容,如果您覺得有需要改動的。我可以改。但麻煩您能不刪除我的頁面嗎?—Crowne Plaza HS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3:44 (UTC)
- 此文確如廣告,請保持語調中立。如此,閣下可嘗於子頁撰之,然後請管理員或資深用戶檢核,乃移回條目名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2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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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較知名的開源搜尋引擎,正確名稱為「Yioop!」,google「Yioop!"的搜索結果約236000 條。刪除原因為過期小小作品,但正文加上信息框內的文字應已達到50字之最低要求。—彭鵬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7:22 (UTC)
- 駁回,內容未達《小小作品》所定。--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5 (UTC)
- 不解駁回原因,煩請詳述。——彭鵬(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3:47 (UTC)
- 此文未達五十字之要求。--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57 (UTC)
- 如此,可否將此文源碼發於我,容我擴充?——彭鵬(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0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5 (UTC)
- 恕我多言,按照我的理解,依據Wikipedia:小小作品中有關小小作品的定義,Liangent君發來的源碼確實已達到五十字之要求:正文45字,訊息框內的實際內容10字,原文已列明出處資料,可計5字,總共60字。不知我的理解是哪裏出了問題,能賜教否?——彭鵬(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5:52 (UTC)
- 請恕在下孤陋寡聞,未知《小小作品指引》有此修訂,以舊有認知處理本案。既然合符新訂條文,復還則屬當然。本人謹建議修訂小小作品模板,列明該等細則,或移前該定義。不過,到底何苦「斤斤計較」、「錙銖必較」?要加多一句數字,莫非已難比登天?--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8:09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5 (UTC)
- 如此,可否將此文源碼發於我,容我擴充?——彭鵬(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0 (UTC)
- 駁回,內容未達《小小作品》所定。--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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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完全按照百度百科詞條編輯的該詞條,為什麼要刪除詞條呢?不管怎樣,謝謝了—Ingliu(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03:07 (UTC)
- 按《收錄準則》,本處不收廣告。另,維基百科,百度百科,相互獨立,無必收之理。--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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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雨草"條目內提供的資料沒錯,為何要把頁面刪除?—60.246.148.177(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9:26 (UTC)
- (:)回應:該條目經維基用戶於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討論後,被認為不適合做為維基百科的條目而刪除。--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1:25 (UTC)
- 兩次存廢討論所提之理據,均不可直刪此文。罪之關注度匱乏應懸模板三十日,等待改善,未能方可提刪。而生人傳記,除褒揚或批評,其餘客觀事實縱無援據,亦不應成為刪除理據。鑒此,復還此文,並懸關注度模板,三十日後仍未改善或能提出其他可刪除理據,方應再提刪。--J.Wong 2012年3月11日 (日) 10:51 (UTC)
- 狀態: 轉介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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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124.64.120.10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7:04 (UTC)
- 意見︰本人傾向復還並轉介存廢討論,不過亦懷疑此文有犯版權。--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8:14 (UTC)
- 並非明顯廣告,復還並轉介存廢討論。--J.Wong 2012年3月14日 (三) 15:21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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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第4次數學危機真的發生了,也的確是由史蒂芬‧霍金在《Science》期刊中登出。—163.25.118.163(留言) 2012年3月25日 (日) 06:38 (UTC)
- [9],就是只有維基有這信息。--路過圍觀人士(路過進來留個爪) 2012年3月25日 (日) 23: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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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只是把網站稍微介紹一下,你就說我發廣告啊,我的網站又不是垃圾站。—Mianyz(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11:12 (UTC)
- 駁回:被刪除之版本確實具有為該網站作宣傳之成分。--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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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一則有關中國藝術家周依的信息內容完全真實,而且有報刊雜誌以及重要網絡媒體的報道作為依據,希望可以在最短時間之內恢復文字的內容!—Yizhoustudio(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7:07 (UTC)
- (?)疑問 是不是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2/24#依經誤刪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8:01 (UTC)
- 完成:跟劇系統記錄判斷,確實未曾被送交存廢討論或快速刪除,故恢復條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3 (UTC)
- (:)回應:請問閣下是要恢復你的用戶頁嗎?依規定用戶頁不可放置與維基百科無關的資料,或是對用戶自我介紹以外無關的資訊。--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2:03 (UTC)
- 駁回:泳慶國際有限公司條目未曾被建立過,而個人用戶頁面確實不適合放置廣告內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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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商業操作,只是作為設計師的完整介紹,還請再三過目內容—124.193.201.166(留言) 2012年3月19日 (一) 09:03 (UTC)
- 駁回:被刪除版本之內容雖然對此設計師之介紹非常完整,但也確實具有宣傳之成分,建議可以參考Category:時尚設計師下之其他設計師之條目之內容來介紹此設計師。--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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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3.218.30.158(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9:09 (UTC)
- 駁回:已有相同條目,建議申請者可協助Battle Spirits之擴充。--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6 (UTC)
EASE Qigong-the secret is: Close the body and mind sensations(like deep meditation), keep on the Heart Sutra situation(心經之境--五蘊皆空)or Solomon's Proverbs 17:22-A joyful heart(but be quiet, no anxiety);...no regular moves ,only keep ease;close the eyes,ignore breathing(sometimes keep deep breathing,it's good;but be natural and normal, or sometimes like Dan Tian breathing);...Let the soul(spirit)dancing(or pray:Thank God...);...Assimilate the universe's "positive energy";...Enhance chakras(or Dan Tian) energy and been resonating (Root Chakra-海底輪-...or Dan Tian ..)-One time will be lifetime....
- (:)回應:維基百科僅收錄可以做為百科全書內容的文章,自己的創作請放在自己的網誌,還有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請以中文書寫內容;所有發佈在維基百科的文章都必需遵守共享創意的CC-BY-SA-3.0協議文本,請注意這一點。--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2: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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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不是該條目作者,純粹想查詢資料才發現這個問題,該條目本被烏拉跨氪提議轉移到維基文庫保存,但我去文庫想查詢卻發現不存在,不知為何直接被shizhao刪除,該文作為重要史料,就算不在百科,在文庫也有保留價值。--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3月12日 (一) 23:18 (UTC)
樓下不要搞錯了,該文是蔣中正所寫所公告,和你說的徐步有啥關係?--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3月13日 (二) 10:41 (UTC)
- 疑似侵權,蔣介石的文章應該還沒有版權過期。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1日 (三) 06:18 (UTC)
- 該文是公告全國人民的,和私人著作不是一個性質。--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3月21日 (三) 07:10 (UTC)
- 那你就自己粘過去讓文庫的人查吧……這種版權特例不熟悉。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05:20 (UTC)
- 該文是公告全國人民的,和私人著作不是一個性質。--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3月21日 (三) 07:10 (UTC)
駁回:確實是經存廢討論於維基百科刪除的條目,因此並不適合在此恢復條目,如果認為合適放於文庫中,建議可以幫忙在文庫中建立此內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3:02 (UTC)
- 狀態: 恢復至用戶頁子頁以便改進條目,解決致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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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拙劣的機器翻譯,我確實是通過Google Translate Toolkit來完成 Icecast 條目漢化,但70%的翻譯是我後來手動修改的,因此如果能指出哪些是不合理的翻譯,可以讓維基百科的管理更加透明,並且同時也能幫助我提高本人翻譯能力,但快速刪除的理由是拙劣的機器翻譯,這一點我認為這不是事實。—Henryhuang(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5:30 (UTC)
- 說句有些傷害哥哥感情的話,您創建的這個條目的確有些地方翻譯得很普通。比如這句「較於由Nullsoft的開發的專有媒體伺服器程序Shoutcast,Icecast支持它具有類似功能的。」顯然有些不通順。飯桶覺得翻譯成「Icecast具有與SHOUTcast相似的功能,但SHOUTcast是由Nullsoft開發的專有軟件,而Icecast則屬於自由軟件。」也許會更合適。哥哥您覺得呢?
所以,飯桶覺得管理員沒有刪錯。但是,哥哥既然願意改進,那就把條目恢復到哥哥的用戶頁子頁(User:Henryhuang/Icecast),等哥哥把條目改進得比較通順,我們再移動回Icecast。哥哥覺得怎樣?--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13:34 (UTC)
- 說句有些傷害哥哥感情的話,您創建的這個條目的確有些地方翻譯得很普通。比如這句「較於由Nullsoft的開發的專有媒體伺服器程序Shoutcast,Icecast支持它具有類似功能的。」顯然有些不通順。飯桶覺得翻譯成「Icecast具有與SHOUTcast相似的功能,但SHOUTcast是由Nullsoft開發的專有軟件,而Icecast則屬於自由軟件。」也許會更合適。哥哥您覺得呢?
- 狀態: 合併編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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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之後又重新以原內容重建為夏朝君主世系圖,理應恢復原始版本。——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1:44 (UTC)
- 查無刪除紀錄,待正。--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24 (UTC)
- 請看鏈入頁面,有提刪記錄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9:17 (UTC)
- 兩次討論均未嘗決議刪除,而僅僅易之為重定向,未知閣下所欲為何?易名?--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49 (UTC)
- 完成:已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至於名稱問題,可直接在條目用戶頁上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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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非基督教團廣告,乃音樂團體。— - by ❤ mt ™ ( mt's 討論頁 | mt's 貢獻 ) 2012年3月9日 (五) 12:08 (UTC)
- 所以……?--J.Wong 2012年3月11日 (日) 11:01 (UTC)
- 駁回:本條目被快速刪除的原因為「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被刪除時的條目僅有一個年份列表,未有任何說明解釋,因此符合快速刪除之準則。如要重建本條目,務必對此主題做出明確的解釋及介紹。--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15 (UTC)
- 狀態: 請至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請求解除保護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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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韓國經紀公司 B2M Entertainment 2012年1月所推出的新女子團體
不僅 Youtube 上 可搜尋到最新的MV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spica&oq=spica&aq=f&aqi=g10&aql=&gs_sm=3&gs_upl=949l2673l0l3151l5l5l0l0l0l0l369l1102l0.2.2.1l5l0 Google 亦可輕易的搜查到spica的最新消息 https://www.google.com/webhp?hl=zh-TW#hl=zh-TW&site=webhp&q=spica+&btnK=Google+%E6%90%9C%E5%B0%8B&oq=&aq=&aqi=&aql=&gs_sm=&gs_upl=&gs_l=&bav=on.2,or.r_gc.r_pw.,cf.osb&fp=8322f07b7afc5e08&biw=1139&bih=625 http://kpopn.com/tag/spica/ 怎麼說都只有在2010年以前才有SPICA的訊息 ? SPICA 在維基百科 已有使用過 (屬天文的) 依之前其他女子團體的用法 所以才使用 SPICA(組合) 來申請 百度百科都已經有一大篇的內容 http://baike.baidu.com/view/1129078.htm 但在維基百科建立 卻以最近無新資料 是沒查到 還是其他什麼原因 ? 這未免以令人太無言了 煩請允許回覆成可編輯—59.112.161.94(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8:16 (UTC)
- (:)回應:正確的格式應該是SPICA (組合),名字與括號間要有一個空格,錯誤的格式是不能建立的,但是該頁面目前被保護無法編輯。--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10:08 (UTC)
- 被刪除的SPICA (組合) ,目前半保護。 --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0:41 (UTC)
- 未完成:申請解除條目之保護應至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請求解除保護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17 (UTC)
"本頁面被白紙保護以防止創建。理由是:多次重複創建。您可以檢查刪除日誌查閱頁面被刪除原因。如果您認為刪除或白紙保護的理由有爭議,請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上提出新請求以供管理員審核以便恢復此頁面"
此頁面現在是"被白紙保護以防止創建" 是否以"認為刪除或白紙保護的理由有爭議"處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2.166.144(對話)於2012年3月29日 (四) 02:59加入。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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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從小學的時候就開始喜歡維基百科了,至今已有十多年了,總想着能為她貢獻點什麼,儘自己的一份薄弱之力,所以就把我們本地的冷集網一些發展概括通過聯繫網站管理員及互聯網收集,整合歸納總結整理了一下,發佈到維基百科!我沒有任何廣告意思的,還請維基百科工作人員給與通過—Lengji net(留言) 2012年3月20日 (二) 02:03 (UTC)
- 被刪除板本的首段確實具有明顯的廣告色彩,建議您重新以中立客觀的觀點來撰寫。--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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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我第一次使用維基百科,不知道發的百科觸犯了咱們那條規則? 本人絕對不是發的廣告,感謝管理員的審批。—Loogdao(留言) 2012年3月21日 (三) 07:43 (UTC)
- 被刪除版本中,確實有多處具有明顯的廣告色彩,建議您重新以中立客觀的觀點來撰寫。--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5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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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錯誤的重定向頁—Astronautguo(留言) 2012年3月24日 (六) 11:06 (UTC)
- 未完成:此重定向頁面並未曾被刪除過,如果認為有合適的內容可以用於說明「一個」之主題,請直接編輯改寫重定向為一般條目即可。--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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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月14日存廢討論。應當無共識保留或繼續討論。--達師 - 218 - 372 2012年3月24日 (六) 17:00 (UTC)—達師 - 218 - 372 2012年3月24日 (六) 17:00 (UTC)
- 完成:已改為無共識暫時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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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相關文字經過 http://www.tsaofilms.twmail.cc/html/index.htm 授權,並無侵權事宜。—Tsaoism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4:44 (UTC)
- 請援據證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4 (UTC)
- 授權書請見 http://www.flickr.com/photos/tsaoism/6799799620/in/photostream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saoism(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日 (五) 08:48加入。
- 僅指明「授權維基百科使用」無效。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日 (五) 09:12 (UTC)
- 請問需載明的授權範圍,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saoism(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日 (五) 10:48加入。
- 更新授權書請見 http://www.flickr.com/photos/tsaoism/6955020445/in/photostream—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saoism(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5日 (一) 07:00加入。
- 已授權,本應可復還,惟原送交《侵權》之連結已無法開啟,遂難再比對,且授權又僅在列表,而非全文,謹慎起見,決定駁回,懇請見諒。--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11 (UTC)
- 如無法恢復已刪除的頁面,請問可重新編輯/建立新的頁面嗎?但某些內容可能會與之前已被刪除的相似,但那些相似的部分會是已經獲得授權的內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saoism(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日 (日) 19:02加入。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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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版權已授權—210.14.142.25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13:23 (UTC)
- 請援據證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6 (UTC)
- 回音了無,遂定無效。--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13 (UTC)
- 狀態: 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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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藝人,他是香港無綫電視藝員訓練班18期畢業生,現為無綫電視之藝員,仍有在無綫電視上出現,現還有繼續為無綫電視拍攝劇集!另外,根據《人物收錄準則》,劉天龍確實符合當中「在世的人」的第5點的要求(學警系列-葉浩威),是一系列次要角色。—Yi Jody(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13:26 (UTC)
- (-)反對 「次要角色」不等如跑龍套/閒角/茄哩啡。此條目已經多次被通過刪除,請「社群介入」……--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8:00 (UTC)
- 如所謂「次要角色」不等於「閒角」,則請界定何謂「配角」。該藝人既於《學警系列》飾演主角同學、同事,則必然有其對白及位置。如是,則已非「閒角」——人肉佈景。另,本人不接受否納「跑龍套」。按條目定義,豈非只有主角方可收錄?此點與現時條文極大抵觸。--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7 (UTC)
- 請於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6:04 (UTC)
- 既已提案互助客棧,釐清條文,本案暫且擱置,待共識得成,按之裁決。--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6:10 (UTC)
- 討論經已存檔,然而始終未能成共識,命新解。而舊解又有爭議之時,則決繼續擱置,待新解得出為止。時則請再提案。--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0 (UTC)
- 請於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6:04 (UTC)
- 如所謂「次要角色」不等於「閒角」,則請界定何謂「配角」。該藝人既於《學警系列》飾演主角同學、同事,則必然有其對白及位置。如是,則已非「閒角」——人肉佈景。另,本人不接受否納「跑龍套」。按條目定義,豈非只有主角方可收錄?此點與現時條文極大抵觸。--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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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梁挺福是大陸地區高考志願填報的專家,雖然和趙本上之類的娛樂界人士的名聲無法相提並論,但是考慮到眾多高三家長對於高考志願的迷茫,梁老師給與了極大的幫助。可以參閱soso百科和百度百科的內容,關鍵詞「梁挺福」。—Channelvictor(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07:18 (UTC)
- 刪除合符《快速刪除準則》,遂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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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手冊是輔助公益安全知識培訓的手機平台,是以完全公益、免費的形式傳播。主要功能是普及安全知識和志願者培訓工作。「安全手冊」作者:蔣怡李,現為壹基金救援聯盟總幹事,壹基金救援聯盟上級為李連杰先生的壹基金。壹基金救援聯盟的主要工作是聯合全國各地的志願力量,逐步完善、整合、擴大救援隊伍,普及公眾安全和救生常識,以更好地配合政府應對和防治各種災害,開展救援工作。 。相關連結: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3%B9%E5%9F%BA%E9%87%91,http://baike.baidu.com/view/2838244.htm。感谢您对公益事业的支持。—Ftccc(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11:21 (UTC)
- 的確有廣告宣傳成分(根據刪除記錄的部分編輯摘要來看),暫沒必要留存,而且維基百科不是簡單的資料收集處,像這樣的信息,只要在相應的父條目提及就夠了(如你所說的壹基金 ),還有,注意連結格式(內鏈用內鏈的寫法,外鏈用外鏈的標準寫法)——路過圍觀人士(路過進來留個爪) 2012年3月26日 (一) 04:42 (UTC)
- 肯定該刪除。--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6 (UTC)
- 狀態: 暫時恢復,重新送交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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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 3/3掛上「關注度過期」模板,到3/10的存廢討論裏,有效票應為保留兩票(一票為Nivekin閣下、另一票Buddhachan為條目創建者,根據頁面存廢討論的規則:「只有在存廢討論提出時是自動確認用戶或是被提報頁面的原作者將計作有效票」),刪除一票(放此模版的風雨同舟閣下)。按照模板規則擺放七天,到3/10應已結束存廢討論,但此模板一直未取下,3/10之後再加入的意見,並不見有效票(天上的彩雲閣下提出的是意見並非刪除)。因此不明白為何刪除此條目?
- 2. 此條目一直在更新中,同時也有各方維基編輯者的心血,使得此條目可以趨向維基的中立性,今天本人慾編輯時,發現刪除,如第一點對維基規則的認知,令本人訝異與不解。—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5:39 (UTC)
- 說明:此條目於 2012年2月13日 (一) 00:49由User:N3aul4wu0所建立,因此User:Buddhachan並非原作者,因此在3/10時,狀態為無共識繼續延長討論。而天上的雲彩的意見中其實有提到如果未能有效改善的話......。在討論意見終止一周後,本人重新評估條目狀況,認為人未有效改善,故刪除之。--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6日 (一) 08:19 (UTC)
- (!)意見提刪主因關注度沒問題(有報導睽違12年妙天再辦大法會 正法修行福報跟着來 );「天上的雲彩」的意見全文是「前的內容似乎不夠中立,許多來源亦未補齊,條目內容需大幅翻修,如無法補齊,則建議(×)刪除無法/不確定之內容後保留條目,如果一直處於現況,則可考慮(×)刪除。」,這種情況一般是掛中立性模版而不是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8:55 (UTC)
汪汪閣下,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Buddhachan 裏面Nivekin閣下在2012/2/1提醒本人關於本條目的版權狀況,所以如何是由別的編輯者在後面的時間創建呢?另外請汪汪閣下可否了解一下持刪除意見的編輯者的編輯歷史,再客觀的評估此條目的改善情形呢?之前這個條目還被維基管理人主動保護,為什麼呢?編輯過程的點點滴滴,不如汪汪閣下大刀一揮直接刪除。是否請汪汪閣下告知您是如何評估呢?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9:32 (UTC)
- 最初之版本確實是User:Buddhachan所建立,最後被刪除之版本應該是由悟覺妙天禪師/temp移動過來,至於悟覺妙天禪師/temp之建立者目前從系統記錄中無法明確判斷建立者,故同意User:Buddhachan之申請暫時恢復此條目,並重新送交存廢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09 (UTC)
- 如同本人在第一點所提出,3/10存廢討論應該就有結論(兩票保留對一票刪除),理應由風雨同舟閣下將此模板移除,維基自動確認身份的問題也不該由編輯者承擔,本人基於如此對維基規則的認知,因此對3/10後之意見均未回應,本人是新手但遇到這個狀況只能用功維基的規則,但實際看到的又不是如此。疑問1:為何模板沒有在七天到移除,疑問2:為何3/10後的意見仍採納?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34 (UTC)
- 管理員在處理存廢討論時,並非完全依據「票數」作為決定的依據,3月10日當時本人對照當時條目內容以及討論意見,仍無法作出決定,因此予以延長討論;。(延長討論在存廢討論中是很常出現的狀況。)--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12 (UTC)
-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11:55 (UTC)
- 管理員在處理存廢討論時,並非完全依據「票數」作為決定的依據,3月10日當時本人對照當時條目內容以及討論意見,仍無法作出決定,因此予以延長討論;。(延長討論在存廢討論中是很常出現的狀況。)--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12 (UTC)
- 如同本人在第一點所提出,3/10存廢討論應該就有結論(兩票保留對一票刪除),理應由風雨同舟閣下將此模板移除,維基自動確認身份的問題也不該由編輯者承擔,本人基於如此對維基規則的認知,因此對3/10後之意見均未回應,本人是新手但遇到這個狀況只能用功維基的規則,但實際看到的又不是如此。疑問1:為何模板沒有在七天到移除,疑問2:為何3/10後的意見仍採納?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