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紀
毛紀(1463年—1545年),字維之,號礪庵,晚號海翁、鰲峰逸叟,山東掖縣(今萊州市)人。明朝正德、嘉靖年間重臣。
毛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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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保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 |
籍貫 | 山東萊州府掖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維之 |
諡號 | 文簡 |
出生 | 天順七年(1463年)七月十七日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萊州府掖縣 |
逝世 |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乙巳六月六日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萊州府掖縣 |
配偶 | 配官氏,累封一品夫人 |
親屬 | (子)毛棻、毛槩、毛槃、毛渠、毛業、毛集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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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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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初入仕途
毛紀於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中山東鄉試第一(解元),成化二十三(1487年)登丁未科同進士,選為庶吉士。弘治初年,授翰林院檢討,晉升修撰,併兼任經筵講官,簡侍東宮,教授太子讀書。《明會典》修成,任侍讀。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武宗朱厚照登極。毛紀改任左諭德。因《明會典》小誤,又降為侍讀。《明孝宗實錄》修成,擢升侍講學士[1]。正德五年(1510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
參與機務
正德十年(1515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為禮部尚書。烏斯藏入貢,使者稱有活佛能預知禍福,武宗派太監劉允迎接,大肆鋪張,毛紀上疏勸阻,不被理會。又請早立皇儲,也未被采納。正德十二年(1517年),兼任東閣大學士,參與機要事務。同年秋,加封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大學士。武宗南征鎮壓寧王朱宸濠叛亂,毛紀輔助楊廷和留守北京。武宗還京後,毛紀晉少保、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2]。
升任首輔
武宗駕崩,無嗣,毛紀、楊廷和等人奏請太后,議定以武宗堂弟朱厚熜繼皇帝位,即世宗(嘉靖帝)。世宗即位後,加封毛紀為伯爵,他上疏推辭。嘉靖初年,世宗欲追尊親生父母,被閣臣阻止。嘉靖三年(1524年),楊廷和、蔣冕相繼退職,毛紀成為首輔,政策如故。不久,「大禮議」爆發,世宗強行以生父為皇考,數百朝臣哭爭,全部被下獄廷杖。毛紀上疏勸諫,世宗大怒,傳旨斥責毛紀結黨營私。毛紀悲憤上言明志,並請求辭職歸鄉。世宗不滿其剛直,同意了他的請求[3]。
晚年歲月
毛紀學識豐富,為官穩重,《明史》稱贊他「與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所倚賴。」後來世宗主導的《明倫大典》修成,毛紀又被追究奪官。此後,楊廷和、蔣冕逝世,毛紀被恢復待遇。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毛紀八十大壽,世宗派大臣慰問。二十四年(1545年)六月,毛紀病卒,享年八十三。朝廷追贈太保,諡文簡。其子毛渠也為進士,官至太僕寺卿[4]。
著作
毛紀著有《鰲峰類稿》二十六卷,還有《密勿稿》、《辭榮錄》、《聯句私鈔》、《歸田雜識》等。
墓葬
葬於山東省萊州市永安路街道西山張家村,毛紀及其父毛敏的墓葬現為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家族
曾祖毛伯全、祖父毛福英,父毛敏,舉鄉薦,教授杭州郡學,俱贈光祿大夫柱國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妣俱贈一品夫人。子男六人:長子毛棻,順天府推官;次子毛槩,戶部員外郎,次毛槃,和州知州;次毛渠,太僕寺卿;次毛業;次毛集,左府經歷。女二人:長女適按察檢校劉朝;次女嫁思南知府李光祚。孫男十一人:延照、延魁、延厚、延慧、延清、延年、延玖、延祀、延太、延康、延慶。
文學作品上的毛紀
《聊齋志異》上有一篇《姊妹易嫁》的主人公就是毛紀。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九十》,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0):「毛紀,字維之,掖縣人。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弘治初,授檢討,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會典成,遷侍讀。武宗立,改左諭德,坐會典小誤,降侍讀。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0):「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帝遣中官劉允迎之,攜錦衣官百三十,衞卒及私僕隸數千人,芻糧、舟車費以百萬計。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里,公私煩費,不可勝言。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無有郵驛、村市。一切資費,取辦四川。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復起。困竭之餘,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疏再上,內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諫,不報。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尋改理誥敕,掌詹事府。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0):「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紀為首輔,復執如初。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珤合疏爭之。帝召見平臺,委曲諭意,紀終不從。朝臣伏闕哭爭者,俱逮繫,紀具疏乞原。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諭,國家政事商確可否,然後施行。此誠內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邇者大禮之議,平臺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確矣,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宣召徒勤,扞格如故。慰留雖切,詰責隨加。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臣於陛下,敢舉以為告。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臣平日所痛憤而深疾者。有一於此,罪何止罷黜。今陛下以之疑臣,尚可一日靦顏朝寧間哉。乞賜骸骨歸鄉里,以全終始。尤望陛下法祖典學,任賢納諫,審是非,辨忠邪,以養和平之福。」帝銜紀亢直,允其去,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0):「紀有學識,居官廉靜簡重。與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所倚賴。其代冕亦僅三月。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奪官。久之,廷和、冕皆淪喪,紀以恩詔敍復,帝亦且忘之。二十一年,年八十,撫按以聞。詔遣官存問,再賜夫廩。又三年卒。贈太保,諡文簡。子渠,進士,太僕卿。」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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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蔣冕 |
明朝內閣首輔 1524年 |
繼任: 費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