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郡[1]中國隋朝設置的郡。

建置沿革

隋文帝開皇六年(586年),置棣州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改棣州為滄州。大業三年(607年),改滄州渤海郡,領十縣:陽信、樂陵、滴河、猒次、蒲臺、饒安、無棣、鹽山、南皮、清池[2]治所陽信縣(今山東省陽信縣西南西程子塢)。轄境相當今山東省濱州市商河縣以北,樂陵市河北省南皮縣以東,黃驊市以南,東至海。

隋末,渤海郡歸宇文化及之許,省併蒲臺縣。五鳳元年(618年),取渤海郡清池、樂陵、饒安、無棣、鹽山、南皮六縣置滄州渤海郡僅餘陽信、滴河、猒次三縣。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取許之渤海郡,改為滄州,渤海郡之名不再作為行政區劃名稱[3]

人口

太守

參考文獻

  1. ^ 「渤海」,本作「勃海」,北朝後期開始出現少量「渤海」的寫法,但仍以「勃海」為主,隋朝以後「渤海」取代「勃海」。參見《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唐代墓誌彙編》。
  2. ^ 2.0 2.1 《隋書·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3.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4. ^ 《隋書·卷四十三·列傳第八》
  5. ^ 《舊唐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六》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