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元勛
計元勛(1574年—1659年),字冠五,號明葵[1],別署竹蘆圃主人,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計元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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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嘉善縣 |
出生 | 甲戌四月初八日 |
逝世 | 順治十六年 |
配偶 | 娶陸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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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浙江鄉試第八名舉人,萬曆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科進士,禮部觀政,三十六年戊申(1608年)授福建龍溪縣知縣,四十二年甲寅(1614年)遷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四十六年戊午(1618年)升本司郎中。天啟二年(1622年),丁父憂去職。服闋,天啟五年乙丑(1625年)起復南京考功司郎中。
天啟六年(1626年),升山東右參政、分巡濟南道。天啟七年(1627年)六月,山東謀建魏忠賢生祠,遂掛冠歸。崇禎時,累薦不起。居家杜跡城市,鄉黨推為祭酒[2]。
家族
曾祖計棱,祖父計遂(賜八品壽官),父親計尚文(封濟南道參政)、母親朱氏。嚴侍下。兄計元佐,弟計元勤、計元勣。子計嘉佑、計嘉吉、幼子失考。孫輩有計善、計能、計敬、計正、計法、計辨,號稱「嘉善六計」。
參考書目
- 《明憙宗實錄》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