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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維權運動是指人民維護基本權益的自發運動,約於2000年後在中國大陸冒起",何謂「冒起」?飛行員舒克 21:40 2007年1月6日 (UTC)

詞條名應改為「中國大陸維權運動」

所謂的「中國維權運動」,只是指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而並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將「中國維權運動」作為詞條名,帶有明顯的「大陸中心」色彩。宜改為「中國大陸維權運動」。 ——自由華夏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0:49 (UTC)  回覆

來源過份一手及新聞,需補充來源

此條目及相關模板需要補充來源,避免他人以WP:來源考量為理由,實質進行WP:CENSOR--(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2:30 (UTC)回覆

中國維權運動是原創研究??

注意,英文條目的評價與中文版本無關「維權」(Google結果顯然「維權」訊息是大量的)與「維權運動」沒有直接關係。--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8:56 (UTC)回覆
此外,英文版的條目資料充足,中文版相較起來跟小條目沒什麼區別,完全可以當作原創研究推論。目前我掛的這些模板算是給足面子了,歡迎Wetrace自己掛上更多的模板。--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1 (UTC)回覆
我舉例說明,以鄧玉嬌案段落為例,裏面沒有一個字說明這跟「維權運動」本身有什麼關係,以及有什麼共同特徵,倒是一味地描述事情的經過(還沒有來源)。理論上說這段應該完全刪除才是。--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4 (UTC)回覆

順帶一說,你可以找你家好友,你的忠實粉絲hanteng給你從Googlebook、CNKI、大英帝國牛津大學圖書館等地尋找來源以修正條目。沒有來源的內容,可以根據維基百科方針移除。謝。--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7 (UTC)回覆

(!)意見--謝謝黑雪姬的說明,
  1. 我想您指涉的是條目本身質量編輯的問題,在下仍不認為您「改名」的作法是更好的。當然,如果能把英文版優良條目翻譯過來,那就太好了。這個中文條目的質量應該提昇。
  2. 建議Google搜尋「中國/維權運動」、「中國/人權運動」,評估看看囉。(以在下個人搜尋的情況來看,「中國/維權運動」使用的比較普遍、大量)
  3. 此條目並非在下所編輯的,只是覺得您的改名作法---應該有更好的作法才是。
  4. 建議您不宜隨便說誰是誰粉絲之類的...。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1 (UTC)回覆
(!)意見建議你自己搜尋來源。--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4 (UTC)回覆
(:)回應--謝謝建議,在下會協助補上相關來源;希望能翻譯英文版的內容囉。還是請您讓此條目「回家」,搬回中國維權運動,您覺得如何呢?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覆
既然條目內容本身不明確,我站在中國大陸民眾的立場之上,明確其內容含義,修正條目的名稱,有何問題?煩請你先翻譯英文版內容,我們再做討論好不好?謝。--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44 (UTC)回覆

此外,我不覺得一個對中國大陸沒有充分了解的台灣民眾,對條目名稱有絕對的決定權。尤其是「中國維權運動」這個詞缺乏明確定義的前提下,補充至現有的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才是對「維權運動」這一模糊不清的含義作出準確的補充。且目前的版本也對中國維權運動做出了合理的重定向,無論是站在讀者還是站在搜索網站的立場上看,都無可厚非。--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46 (UTC)回覆

哦對了,我對目前的定義補充了幾個有益的來源,將維權運動的實際定義表述得更為清晰準確。--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0:23 (UTC)回覆

可靠來源

見中英文及中國及外國的可靠來源,關於維權#參考文獻。--(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7:28 (UTC)回覆

建議改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運動」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運動:請求移動,見en:Weiquan_Lawyers中文維基:維權的可靠來源,維權運動為中國特定時期的特有現象,而和人權在中國的維持保護的一般現象並非一致--(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5:57 (UTC)回覆

(-)反對:維權運動意義不明,不應該作為主要名稱。目前的重定向已經可以很好地解釋問題。--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23:58 (UTC)回覆
(+)支持:此條目原名中國維權運動,不久前經User:BlackLotux個人改為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的權利範圍,要比「維護人權」的範圍更廣,意義並非不明,只是條目內容待提昇。媒體廣泛使用「維權」、「維權運動」、「維權律師」、「維權人士」系列詞彙。Wetrace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2:16 (UTC)回覆
(-)反對,同BlackLotux--CHEM.is.TRY 2013年5月28日 (二) 23:31 (UTC)回覆
(!)意見中國維權運動較適合,因維權條目已解釋兩字意思(「為公眾利益及個人權利進行訴訟的文化」)也較常用,而加上中國則能讓條目的對象更清楚。--Lssrn45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14:45 (UTC)回覆
(+)支持:新聞媒體慣用維權運動,但中國維權運動是比較清楚的名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17:02 (UTC)回覆
維權條目:

維權一詞特指中國2000年代威權體制改革開放下形成的,為公眾利益及個人權利進行訴訟的文化....維權中國2000年代產生出的特有新詞,而西方學者要到2000年代中期才注意到此新詞所代表的社會及文化意義;而在歷史發展上,「維權」一詞漸漸比其他的類似詞彙如「護權」及「維護權利」更常被使用,在2000年左右從縮略詞變成一個新詞。...

根據一項研究,維權一詞在1992年以前完全沒有出現過在人民日報,而後在時間上和和諧社會一詞有類似的起落。在2004年至2006年間,當中國政府提倡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維權日」受到大量使用,然而在2006年後,維權一詞一方面擴散到更多在消費者保護之外的其他領域,一方面總體的使用頻率也逐年減少。

中國中央及各省市設有不同的「維權日」,從最早的(消費者)維權日(3月15日[1][2],到瀋陽市(9月25日)及重慶市的「農民工維權日」[3][4],還有「職工維權日」[5]。中國共青團也曾辦過「青少年維權日」相關活動。[6]


參考書目
  1. ^ Benney, Jonatha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erm weiquan. Defending Rights in Contemporary China. Routledge. 2013-02-15: 12–34. ISBN 9781136265471. 
  2. ^ 中国人大. 《中國人大》雜誌編輯部. 2004: 55 [22 May 2013]. 
  3. ^ 中国劳动. 2007 [22 May 2013]. 
  4. ^ 当代工人. 《當代工人》編輯部. 2007 [22 May 2013]. 
  5. ^ 中国工人. 《中國工人》雜誌社. 2008 [22 May 2013]. 
  6. ^ 中国共青团. 《中國共青團》 編輯部. 2001 [22 May 2013]. 
討論請按理據

討論請按理據,反對也請拿出證據,若沒有可靠來源作理據的基礎,那麼共識的形成中就只能當成沒有理據的邊緣意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06:09 (UTC)回覆

請你清楚說明,維權是維什麼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6:41 (UTC)回覆
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由此該用戶涉入此條目討論不少,因此提請他人注意。--(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06 (UTC)回覆

無來源內容

,或被稱之為維權運動,是指於2000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維護基本權益的一系列自發活動的總稱[1][2][3]。人權運動的主要訴求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下要求法定權利得到保障和反抗權利被侵犯,與六四事件對比政治要求較弱。同時由於六四事件的影響,大陸地區民眾逐漸將「人權」視作敏感字眼而改用「維權」作為掩飾。

以上來源

以上來源並沒有指維權運動等同於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亦沒有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等同於維權運動。歡迎其他編輯找到內容後回填。--(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2:48 (UTC)回覆

ref
  1. ^ 彭支援. 集体维权的法理学分析. [2013-04-22]. 
  2. ^ 邢克波, 周偉.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人权约法与我国法律的视角. 政治與法律 2002年04期. [2013-04-22]. 
  3. ^ 黎爾平. 中国非政府人权组织面临的问题与出路. 法商研究 2006年03期. [2013-04-22]. 

維權運動

以下內容為特定時期及地區的「維權運動」內容,未能代表「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所包涵的可能內容,在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情況下,移至討論頁討論:

==历史沿革== 并无严格定义的「維權運動」一詞約在[[1990年代]]開始出現,在[[2003年]]逐漸成形,民眾透過[[遊行]]、法律控訴及[[媒體]]曝光等,挑戰政府或大企業的權限,以維護自身權益。運動由最初维护[[消費者]]權益、[[業主]]權益,後來已觸及公民政治權利等政治禁區,近年成為中國社會研究一個課題。一般認為,在[[中國民主運動]]影響式微的情況下,維權運動成為新的構成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挑戰的力量。在[[2005年]]後,由于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参加维权运动者日增,而受到中國政府的有选择性抑制,但中央政府也日益重视维权行动,开始对此类事件的媒体报道放松。 维权运动本身並非指單一的運動。如從[[1996年]]起,自一歲已雙目失明的[[南京中醫藥大學]]學生[[陳光誠]],開始替女人爭取權益,替農民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指控[[臨沂]]計劃生育部門處理絕育和墮胎等問題上违反了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侵犯[[人權]],被長期軟禁.[[2000年]]6月4日,黄琦因大规模有组织地在全国范围开展民间维权活动而被捕<ref>[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8-id-8133-page-1.htm 《中国社会民主党强烈谴责中共当局对黄琦先生的虐待:并祝愿黄琦先生早日恢复健康》,六四天網]</ref>。海外華人社區開始用「維權運動」一詞,形容這類社會行動。<ref>流氓政治與接力絕食運動 2006-03-01 開放雜誌 許行</ref> 不過,中國維權運動冒起,最初並非以爭取[[人權]]或任何政治權利的名义開始。在[[1990年]]中期,中國市民[[王海(打假)|王海]]揭發多宗假冒產品事件,引起媒體對消費權益廣泛討論,[[中國大陸]]開始出現一片「打假」熱,而原[[成都天网]]自1998年起相继开展了民间营救7少女、揭露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等上百个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维权案件以后,「維權運動」的名字開始才受到大眾傳媒採用<ref name="中心简介">[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5-id-603-page-1.htm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简介》,六四天網]</ref><ref name="曾全福">[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5&aid=69 《曾全福:见证中国最大的民间维权案件》,六四天網]</ref>。自此,但凡爭取基本權利為主體的民間運動,均被稱為「維權運動」。<ref>「北方狼」割袍斷義絕王海 2000-03-10 北京青年報</ref> ==部分案例== ===民间营救7少女=== [[1998年]]12月4日上午,四川省犍为县农民王长兴及其妻子前往成都市天网寻人事务所称:“我们的女儿被坏人骗到仁寿县北斗镇红豆歌舞厅,强迫卖淫接客,想逃都逃不出来……”当夜,[[黄琦]]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带领2名记者星夜前往四川仁寿县北斗镇,成功解救王某某等7位农村被骗少女,并为维护七少女合法权益不懈努力<ref name="中心简介"/>。得到中国官方上百家新闻机构高度赞誉,人民日报称赞天网"链接了千万人的情感",北京青年报称这是中国《[[1999年]] 九大网事》,华西都市报称《[天网]寻出人间真情》,深圳商报称《寻人事务所:用爱和泪水来经营》,深圳特区报称天网寻人,圆万家团圆梦<ref name="中心简介"/>,四川公安厅《警苑》称《万家团圆是我的心愿》。 ===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 [[1999年]]底,六四天网率先披露了巴蜀万名船员阑尾被切]事件<ref name="曾全福"/>。其后,《辽沈晚报》、《福州晚报》、《羊城晚报》、《华声报》、新浪网、《重庆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圣荷西水星报》、《太阳报》、《凤凰卫视》、《明报》、美国之音、多维新闻网、博讯、台湾明日电子报等国内外数百家媒体大量报道20多万农民被切阑尾事件,中国总理朱镕基做出批示,从此杜绝了该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保护了之后出国的近百万海外务工农民。 ===孫志剛事件=== {{main|孫志剛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中國湖北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截查,指被違反《[[收容遣送辦法]]》規定,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黃村街派出所錯誤收容,但收容期間被打死,消息在《[[南方都市報]]》曝光後,引起民間罕見的迴響,民間追索到國務院[[1982年]]頒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合法性,認為它是違憲的,三位法學博士上書人大常委會要求复審,結果國務院作出回應,廢除遣送辦法,改為救助管理辦法,涉案嫌疑人被拘捕之外,有關單位的20多名負責人也受到了黨紀行政處分。<ref>[[2003年]]中國大勢回顧中國新民權運動的興起 2004-02-01 開放雜誌 許行</ref><ref>[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2970000/newsid_2978500/2978592.stm 如何看孫志剛案 英國BBC]</ref> ===孫大午事件=== 同年,[[河北]]農牧商人[[孫大午]]因大量吸收公众资金被捕,結果獲三位律師同時出庭為他辯護,其中[[張星水]]律師申辯時指,人權是天賦的,法律是由人制定、理應為人類社會的公義服務,故惡法僵法必須廢除。他們連同五位學者向[[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重審「非法金融活動取締辦法」的請求,事件亦引起民間廣泛反響。 ===邓玉娇案=== {{main|鄧玉嬌事件}} 2009年5月10日下午6點左右,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的政府人員鄧貴大、黃德智、鄧中佳等人到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消費,其間三位官員要求服務員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但遭鄧玉嬌拒絕,三位官員惱羞成怒之下便試圖強姦鄧;起初鄧玉嬌力求和平妥協,希望雙方各讓一步,但對方作風惡霸無恥糾纏,其後鄧玉嬌在幾人衝突中,出於正當防衛目的慌亂場地抓起水果刀,刺傷鄧貴大和黃德智,隨後主動將對方送醫急救,撥打110自首。而鄧貴大則搶救無效死亡。其中過程,爭議頗多。當晚,鄧玉嬌被羈押在野三關派出所。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残疾人平等获得驾照权利=== 长期以来,大陆部分立法权被有关单位垄断,国务院部门自行制定的规章条例竟然具有法律效益,公安部为了降低监管难度,故意抬高入门门槛,禁止残疾人考取驾照,严重违反人权,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自此大陆民间残疾人自行组织多次集会抗议活动,大陆政府也较为关注此事,目前该政策有所松动,已经允许部分残疾人考取驾照,但还有大量的残疾人被无条件的剥夺考取驾照的权利。 ===其他維權運動=== 同樣是[[2003年]],中國企業[[ST輕騎]]出現嚴重虧損,四川小股東[[趙剛]]認為,ST輕騎並非經營性虧損,而是因為被母公司輕騎集團佔用的30多億元資金被「一筆勾銷」所致,開始提出「股東維權運動」;<ref>胳膊就要擰大腿──小股東趙剛的維權之路 2003-08-02 中國證券報</ref>這此數年間,全國各地亦出現多宗業主維權運動。 ==評價== 「公民維權運動」有幾個特點:一是以網絡為主要傳播與溝通渠道。去年幾波有影響的聯名都是在網上公開發動的,而且愈來愈多的人開始用真名上網聯署。二是以作家和法律界人士為領軍人物,上述一百零二人簽名信中,領銜的就有作家劉曉波、余傑;法學教授王怡、律師浦志強等。三是基本訴求圍繞法律條款,要求修改法律以維護公民基本權益。除了這封一百零二人簽名信提出對「煽動顛覆政府罪」作出司法解釋外,日前劉飛躍等幾百位公民聯名呼籲禁止藥品漲價太高等也是典型的維權舉動。 對於任何來自公民社會的挑戰,中國大陸通常不會置之不理任其發展。由於「公民維權運動」立場溫和,訴求正義,影響廣泛,對其的壓制也頗有難度,对中国政府提出的建立法制社会有促进作用。有人認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儘管表面上看無法與強大的國家政權抗衡,但它已經開始扮演一個當局無法忽視的政治力量了。<ref>維權運動禁不了 2004-02-05 蘋果日報 王丹</ref> ==相關維權個案== * [[陝北石油事件]] * [[太石村罷免事件]] * [[成都女業主自焚事件]] * [[馮正虎]]被拒入境事件 * [[譚作人]]案 * [[趙連海]]案 == 參看其他主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審查]] * [[北京安元鼎]] * [[2006年中國維權絕食接力]] * [[維權詩集]] * [[中國農民調查]] * [[汶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活動]] * [[2011年陸豐烏坎事件]] {{reflist}} {{中國維權律師}} [[category:中国维权运动|*]]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運動]]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 [[Category:改革开放]] {{Link GA|en}}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3:20 (UTC)回覆

內容變更後,本人撤銷移動申請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此命名空間的內容變更後,不再只是維權運動,原來本人撤銷移動申請的原因消除,而「維權運動」此命名空間可以按可靠來源撰寫特定時期及地區的運動。--(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3:20 (UTC)回覆

請求將條目名稱移動回去

我已經在客棧提出移動回去維權運動了,唉也不知道怎麼弄。為什麼我的貢獻會被別人刪除呢?百思不得其解耶。--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6:49 (UTC)回覆

(:)回應:請按可靠來源寫,而非政治立場。[1]這裏某管理員做出不好的示範。正因為有人不斷要用一般有分岐意且原創無來源的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取代維權運動四字,我只好選擇將此頁面空間做為分岐意頁面,再把維權運動中國維權運動拆分出來。拆分和移動不同。--(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3日 (三) 22:37 (UTC)回覆

我覺得大家的內容都放上去,才是真的民主呢。您說對不?--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04 (UTC)回覆

烏拉跨氪管理員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維權系列條目」管理&封禁

(!)意見烏拉跨氪管理員 上一次 未依方針迴避之涉己爭議管理、爭議性封禁 Hanteng「一週」,卻拒絕依據 維基方針之要求 做出說明。
  1. 維基時間7/5,烏拉跨氪管理員,再一次對臺灣用戶User:Hanteng進行爭議性封禁「一個月」,同樣是針對維權運動系列條目。被封禁者臺灣用戶User:Hanteng在其這一次的封禁申訴中,質疑User:烏拉跨氪濫用管理權的理由,包括疑似涉及「實質政治審查」,請參見 Hanteng 的封禁申訴《複檢User:烏拉跨氪對User:hanteng作出的二次封禁》,並已轉貼在《WP: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烏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錨點失效]》,敬請社群朋友共同關注Wetrace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4:11 (UTC)回覆

「有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儘管表面上看無法與強大的國家政權抗衡,但它已經開始扮演一個當局無法忽視的政治力量了。」

這「有人」是誰?就是指王丹嗎?是這樣就直接說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35 (UTC)回覆

建議改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運動」

由於參與討論的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而且烏拉跨氪Deltalk本人在此的擴大的討論,我在此重新提請關於「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運動」的移動討論:

我主張移動的理據如下:

  1. 維權運動為特定的中國某段時期的現象,有其特定時空脈絡和使用,此兩字維權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為證,並非一般的「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可能包括時間更早的人權維護),目前條目內容指的是特定的維權運動而非中國有史以來的一般性的人權維護運動(如國民黨訓政時期的白色恐怖迫害有的營救活動)。
  2. 避免原創研究,回歸多少可靠來源用語(含外國研究專書和中國法律出版物及人民社團出版物的多方來源)。
  3. 維權一詞原官方用法未必指人權。試考慮並搜查人權日維權日(兩者日期和中國特色有別)。

原有討論見Talk: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並參考維權的參考書目及可來源。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1 (UTC)回覆

那別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呢??-- ──★──  2013年6月12日 (三) 13:53 (UTC)回覆
這種做法本就明顯地域中心。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3日 (四) 13:29 (UTC)回覆
(回User:Cravix)請明說「什麼做法」「如何」導致不允許的地域中心。--(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3日 (四) 14:52 (UTC)回覆
看題目就知道。不要混淆視聽。另外,不要亂調發言順序。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4日 (五) 00:23 (UTC)回覆
請明說。另注意Wikipedia:討論頁指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6日 (日) 18:37 (UTC)回覆
注意什麼?明明在我之後回應別人,卻故意將自己的回應放在我的回應之前,混亂討論的先後順序,而且還再犯——卻仍振振有詞,有趣。
另外,只要細看你的問題,就知道我根本不用點破:「請明說『什麼做法』『如何』導致不允許的地域中心」。刻意強調「不允許」三字已說明你自己都不敢否定「地域中心」這一點。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7日 (一) 00:04 (UTC)回覆
所以你回應的是 ──★── 的做法「就明顯地域中心」嗎?你還是沒有表達出你指的是什麼。--(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9日 (三) 18:17 (UTC)回覆
(回User:Great_Brightstar ──★── )此條目內容本來就和「人權維護運動」六字無直接關係,您的問題更證明現在命名的問題。--(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3日 (四) 14:52 (UTC)回覆

由於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條目中有不少的問題,雜混了一些不可靠和可靠的來源和內容,進而混雜了維權運動的主體,和中國人權的部份記錄及評論。為回歸知識的體係和可靠來源內容,本人已經維權運動內容拆分出來為新條目先,並請大家注意Wikidata的對映表如此:[2]。--(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9日 (三) 18:41 (UTC)回覆

(!)意見--在下曾經參與了相關條目的編輯與討論,提供意見如下:
  1. 先從程序面說,
    1. 此條目原名中國維權運動,從2008年一直到前陣子,已經維持約5年時間了,並對應到英文維基百科en:weiquan movement-英文條目中全篇都是談「中國大陸發生的事」。但前陣子,黑雪姬說搬移條目就搬移改名,把幾個 維權系列條目,都改名了,涉及原創研究。相對於其他用戶提出了合理說明,黑雪姬提不出充分相對依據、且不符原意、不合程序、沒有共識的強硬搬移條目,沒看見哪些用戶 出來討論。
    2. User:Hanteng是希望合理恢復名稱,都還在客棧公開討論交換意見,不管立場或認知如何,至少User:Hanteng的作法較符合 維基百科的精神與方針。
    3. 關於User:Hanteng這項討論串 被管理員 DelTalk...在下也是不明白。在下以前也曾經被刪除過 條目討論,不清楚 標準在哪?希望管理員告知,尤其當 管理員本身曾經涉入該議題的爭議,依據維基方針對管理員的要求,希望能考慮注意「迴避」或更謹慎些,避免不必要的誤解與質疑。
  2. 再談條目本身「維權」的內涵定義
    1. 維權運動,就是中國一個現存的特殊、大規模的現象,全世界媒體都這麼報導,本來條目名稱也是「中國維權運動」,是黑雪姬硬改成「維護人權運動」,扭曲、限縮了原意。連新華網都得用「維權」詞彙。
    2. 記得User:烏拉跨氪管理員 過去曾提刪「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模版」,理由是「原創研究」,經過其他用戶提出大量資料佐證,達成共識保留了模版。前陣子,該模版,被黑雪姬改名成Template:中國人權律師後,顯然不符合原意,涉及原創研究;而且在「沒有編輯戰」的情況下 被User:烏拉跨氪『永久保護』到現在…在下是不知道 基於什麼理由要「永久保護」??(永久保護黑雪姬的版本)在下最初創建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模版時,User:烏拉跨氪管理員 嚴格質疑並要求「模版所列出律師之標準何在」,在下因此採用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官方網站「維權律師資料庫」的律師名單作為來源,也獲得同意與共識。但如今,模版被改成「人權律師」,顯然與原始來源定義不符。對於此,敬請User:烏拉跨氪管理員協助糾正。
    3. 話說回來, 「維權律師」、「人權律師」兩者確實有差別。「維權律師」名詞與現實的存在,其實是一個很大的現實諷刺與哀傷,普天之下哪個律師不維權?然而,在今天的中國,「維權律師」被中國學者稱為「比中國礦工更危險的行業」,很多中國律師寧可投入商務,不碰弱勢。台灣法律界也公開關心「維權律師」,美國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還寫文章研究中國維權律師。從一貫「維穩至上」的TG當局角度來說,也許「人權律師」比較好聽、比較不刺眼,反正各國都有「人權律師」。但我不知道為什麼, 中文維基百科 用「維權運動」不行…??南方週末前陣子 封面人物浦志強,也是用「維權律師」稱呼他。英文維基百科,en:Weiquan Movement維權運動條目還是GA吧!也沒有人提出「地域中心」的問題。
  3. 是否涉及「地域中心」的爭議?
    1. 相對於維權的概念,應該是中共政法委十多年來的維穩,在世界其他國家也有「維持穩定的政府作為」,但是中共的維穩成為一大特色,費用超過軍費、還形成一位維穩沙皇周永康。國際媒體、中共官方媒體 都用 維權維穩兩名詞,不覺得有「地域中心問題」;如果這樣,「方言」、「特殊名詞」相關條目 可能都有問題了。
    2. 另個顯著例子是「上訪」,哪個國家沒有伸冤、請願的機制??那麼是不是上訪條目名稱,涉及「地域中心」?而應該改成「中國請願」、「中國伸冤」?但 在中國就叫做上訪,還產生了「訪民」、黑監獄、送勞教的問題。Wetrace留言2013年6月22日 (六) 13:13 (UTC)回覆
(+)支持Wetrace的研究理論,部分中國大陸民眾對民主的意識過於薄弱,混淆維權跟人權之間的關係,有些管理員又對此話題不敢說話。強烈支持條目回歸至維權運動之中,民主萬歲!!!!--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6月22日 (六) 15:05 (UTC)回覆
這裏的討論主要是命名和來源,不管中文維基編者對民主或中國政治的看法為何,此條目的命名可靠來源和程序來看,本應如Wetrace就維基方針的解釋來回歸原名中國維權運動或更簡要且無岐義的「維權運動」,注意不少中國官方一手來源及中國出版的二手來源研究,都也是用維權兩字而非人權,如維權日。--(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覆
此條目的命名不管回復到原名中國維權運動或我個人建議的「維權運動」都符何維基編輯方針的可靠來源等要求,請特定管理員注意編輯及討論歷史,做出正確的符何維基方針的措施,不管政治立場和意見為何,簡單回歸可靠來源及方針理據。--(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覆

再摘要歷史和方針:

  1. 已封禁用戶黑雪姬搬移相關維權條目涉及原創研究,且沒有共識討論基礎;
  2. 我現在只是回復沒有共識的部分,回到有討論共識且有來源基礎的命名方式;
  3. 就可靠來源,我進一步建議用「維權運動」四字即可,無disambiguation 的必要。

所以任何管理員或編輯若要保留現在的命名,則有違反方針的問題,至於個人建議的四字或原來的六字,都符何可靠來源及共識討論的記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18 (UTC)回覆

  • 說真的,我之所以不直接點破,是因為我次次都要給人台階下;不過,總會有人想自取其辱。我便直截了當地說吧:ht的所有回答都在躲避焦點。
  1. 看看Great Brightest君的提問:
    別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呢?
    ht的回答呢?只拿後面半句指摘。
  2. 然後,在我說「明顯地域中心」時,又是怎麼回答的呢?
    「請明說『什麼做法』『如何』導致不允許的地域中心」
    再度沒正面回答,而是刻意強調「不允許」,的確不言而喻。
  3. 接着,自己提出的議題根本還沒共識就去移動,而且竟然是剪貼移動——無所不用其極。
  4. 最後拿出Wikidata對應表——我真的笑了,wd里兩個外語條目,一是「Moviment Weiquan」,二是「Weiquan Movement」,明顯拼音轉寫,指向不言自明,根本談不上「地域中心」,竟能拿來對比?
  5. 剩下的論據(「意義重大」等等),幾乎就是「ILIKEIT」的等級了。

就是因為有人望題生義不求甚解,也不去看可靠來源及條目內容,才會有人權(一般意義)及維權(特定時空及地域意義)的混淆。本人見此狀況,才有「拆分」條目的作法:

  • 各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的歷史,若有人有興趣,當然可以按各國人權史來創條目。
  • 中國維權是單獨的知識條目,是否為中國人權維護要按照可靠來源來支持寫作,不可個別編輯原創。

換句話說,若有編輯堅持要寫一篇中國人權維護運動的歷史,那麼就和「維權運動」未必是一樣的東西,就如同台灣特定時空發展出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可以被視為是政治運動的一個例子。

也因此,正是有部份編輯及管理員因為堅持要採已封禁用戶黑雪姬搬移相關維權條目,而不願提供可靠來源來支持「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這原創研究詞(按目前該條目有的內容來看,並非用此詞),所以我才被迫選擇使用「拆分」條目來挑出有明顯可靠來源並無原創問題的部份重新改寫。沒有什麼「剪貼移動」的問題。

簡單說,只要各位想想,若五四運動在中國的可靠來源中,也被視為中國人權歷史的一部份:來源如論中國人權文化的歷史變遷中國人權發展50年,那麼按照來源及方針寫作的話,自然就有:

  1. 中國人權主條目
  2. 五四運動相關條目
  3. 維權運動相關條目

以上詞彙都有對映的可靠來源,但「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實為特定用戶新創的詞,在華文出版界用的也多是「人權運動」、「民權運動」、或「維權運動」而這些詞有不同的意義、時空、及例子。所以什麼是符合方針及來源的命名就很清楚:

  1. 若沒有新共識,那麼照程序也是要改回「中國維權運動」;或
  2. 若有新共識及可靠來源可以支撐「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那麼也應該尊重相關條目拆分的需要,將五四運動維權運動相關條目列為相關條目

目前可靠來源顯示的很清楚:

至於是否地方中心,就是回歸來源,沒有人會認為五四運動條目有地方中心的問題,同理維權運動也沒有,一切看可靠來源,若有美國維權運動、台灣維權運動,我們可以再討論條目拆分或disambiguation 的問題。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5:44 (UTC)回覆

地方中心及解決的參考案例

至於相關條目命名,到底是怎麼樣,請各位回歸來源,避免原創研究,尊重共識形成的流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6:32 (UTC)回覆

OK,又是個好例子。那麼,就這次拿出來的「五四運動」淺作分析,看看什麼是借歪曲概念來掩蓋「地域中心」。
「五四運動」和「維權運動」二詞有何區別?提取關鍵詞吧,「五四」——「維權」,一個是特定的時間點,配上「運動」,幾乎是絕對的特指;而另一個呢,則是通用的詞彙——而且還有歧義。這兩點加起來,便恰恰意味着這個詞沒有絕對的定義,即使再怎麼刷版也一樣。
說得有點抽象,是不是看不大懂?OK,試着造句便一目了然。「X處發生了維權運動」,即使隨便帶入X,也幾乎都能通用;再看第二句,「X處發生了五四運動」,如果隨便帶入,你肯定會有「WTF」的感覺。此間意義,已然不言而喻。
比較諷刺的是,在某模板的存廢討論里,保留票理由幾乎都是「有來源」,卻無以反駁反對者提出的「標準不清」和「定義不明」兩點。
順便談談有趣的事情。把兩個議題雜在一起提出,然後若有人質疑其中一個,話鋒便立馬轉向另一個,周而復始,或許也算一種新的廚文類型?暑假還很長,看來又會笑話諸多了——不過這麼多「神奇」的笑話,的確讓人有點笑不出來了。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03:40 (UTC)回覆
我覺得,Cravix你這樣跟其他維基用戶爭辯是不對的。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理應給空間讓廣大的維基人發表意見。hanteng也只是對條目本身的「維權」一詞發表其合理見解,維權一詞已經出現在大量中國大陸使用的媒體資料之中,屬於擁有大量合理來源,理應對此支持移動。--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05:25 (UTC)回覆
說得很好——那請問,我是否阻止ht發表意見?而且,我恰在發表「合理見解」,不是麼?反覆稱「有來源」,卻刻意無視其它問題(參上附討論),也忽略掉ht多次迴避問題的行為,我覺得,選擇性無視以踐踏「自由」,才是真正的諷刺。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06:58 (UTC)回覆
(:)回應--關於Dr. Cravix 說到:「在某模板的存廢討論里,保留票理由幾乎都是「有來源」,卻無以反駁反對者提出的「標準不清」和「定義不明」兩點。」--
  1. Dr. Cravix 再看清楚該存廢討論串,最後我們達成共識(包括User:烏拉跨氪也同意,幾位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也有據可查),以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維權律師資料庫名單為「維權律師列表」標準之來源。並非沒有回應。相對的,黑雪姬 或 User:烏拉跨氪 對於其他用戶所提的說明與「原創研究」的質疑,並沒有提出適當的相對回應。
  2. 其次,目前討論的是,「維權運動」這個名詞的問題。請問條目第一句(黑雪姬所改)「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或被稱之為維權運動」…這句話是不是「原創研究」?列出來源中,沒有這句話。Wetrace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08:43 (UTC)回覆
對於「標準不清」和「定義不明」的回應,僅能說明「有這種解釋」「有個組織有相關列表」(任舉一例:我明天建個組織,然後開列列表,能否幫我開個模板?),卻無法正視通用性和歧義的存在,這就是「有來源就好」,無以反駁問題,後面刪除票的理由也恰恰證明了這點。再看看這句:「最後我們達成共識」,真是微妙——怎樣的「我們」能代表「社群共識」?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所針對的恰恰就是更名為「維權運動」的潛在問題,而不是「應該改什麼名」,因為這就是提案。既然提起,那順便翻出黑雪姬修改前版本,看看首句是什麼吧。
以上。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10:57 (UTC)回覆

比較兩詞搜尋可靠來源結果:

目前若就可靠來源來看,不管是Google Scholar還是CNKI,都是以"維權運動"一詞為主,沒有用"人權維護運動"。所以支持"人權維護運動"命名的編輯必須要提出可靠來源來證明此詞不是原創研究,否則以此標題為條目的內容都有原創研究之嫌。若改名的要求受到不正當的管理員濫權介入保護,又不讓正確有來源支持的命名出來,那麼只好提刪原創研究的 "人權維護運動"的頁面空間。--(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5日 (二) 17:31 (UTC)回覆

烏拉跨氪疑未經警告封禁Hanteng,請管理員出面說明

幾個涉己爭議問題,仍請烏拉跨氪管理員說明

烏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


建議創建一個條目以介紹人權維護運動,並列舉各國維權運動之狀況,如其他語言版本已有此類條目則翻譯之,以此平息紛爭。-- ──★──  2013年7月9日 (二) 13:56 (UTC)回覆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

有用戶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作出大量刪除修改,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呢。先前我還在這個條目上做了一點點貢獻的,說刪就刪也太快了吧。我覺得嘛,維基百科就應該表達中國大陸人民的民主訴求,這種條目應該成為訴求表達的急先鋒。建議將條目移動回維權運動,支持的下面打個贊。

另外我想問,有位自稱是維基百科巡查員的用戶,建議我去做頁面保護,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來的就去提交了一下,居然還被拒絕了。請問頁面保護能對內容修改作出保護麼?-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6:23 (UTC)回覆

如果沒有編輯戰或者是破壞的話又何須保護?其他規則可以參閱維基百科:保護方針。--KOKUYO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7:50 (UTC)回覆

不同意維基百科就應該表達中國大陸人民的民主訴求,這種條目應該成為訴求表達的急先鋒。另外可參照#建議改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維權運動」。--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8:23 (UTC)回覆

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也不是宣傳工具。維基百科可以介紹所謂中國人民的民主訴求是什麼,但不該利用維基百科來當作什麼「訴求表達的急先鋒」。--祥龍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05:10 (UTC)回覆

似乎條目又一次陷入了編輯衝突,為解決爭議,我建議並已經執行了內容上的合併。--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0:30 (UTC)回覆

(!)意見--關於冬菇蚝油撈麵所提的新一次編輯衝突,在下看了發現,其實雙方初衷及理念並不衝突。
  1. 維權運動中國維權運動條目對應英文條目en:Weiquan movement。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有原創研究之嫌,但改名屢遭幾名中國用戶反對,甚至管理員也涉入爭議性管理。目前,User:Hanteng是尊重 幾位用戶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保留的堅持,因此乾脆就把「維權運動」內容,拆分到維權運動去編寫,回歸定義。在下贊成Hanteng的作法,並且認為 與冬菇蚝油撈麵的想法 並不衝突。提供參考。
  2. 其次,維基百科的編寫,就是依據維基五大方針就是了。Wetrace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0:48 (UTC)回覆
感謝wetrace的支持,不過 我還是覺得,維基百科應該更為自由民主些,所以兼容並受比起一家寡言 要好很多才是。而且原本的內容也是 有來源支持的是吧,我覺得不應該 就這樣刪除才是--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00 (UTC)回覆
WP:NOT直接視而不見?維基百科果然是在朝着百度貼吧和強國論壇的方向發展了。讓人類平等地認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01:40 (UTC)回覆
以前的Troll是「虛心接受,堅決不改」,現在則是「態度『良好』,堅決不改」,我該說,暑假一來,還真是「日新月異」嗎?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7月13日 (六) 09:23 (UTC)回覆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移動回維權運動條目的新討論

這裏本人建議,經過本人大量整理後的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條目,可以移動回維權運動,並取消重定向維持與英文版的同步一致。--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0:24 (UTC)回覆

謝謝前輩的意見。--冬菇蚝油撈麵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3:05 (UTC)回覆
只由中國用,但從這連結的內容看,中國大陸不一定只把這字用在國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4:01 (UTC)回覆
(-)反對:「維權」里的權不僅僅是指「人權」。消費者維護消費者權益也叫維權,包括打假、退貨索賠,小區業主為了反對附近建變電站集體散步也是維權。這裏的權可不是人權,—Snorri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21:40 (UTC)回覆
現在條目是有寫 消費者維權日 之類內容 不是人權 才要移動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4:36 (UTC)回覆

投票?

是否支持移動至中國維權運動,上面眼花繚亂,這裏再開一個明確一下:

以投票代替討論?

大家就儘管忽悠去吧

關注這事一段時間,感覺這歸根結底就是維基的一種忽悠現象,黑的能忽悠成白的,腿腳好的也能忽悠瘸了。很多事情忽悠來忽悠去,就算是最簡單的事情也搞不清楚了,外面人根本就難以參與。--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6日 (二) 11:31 (UTC)回覆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

這樣說吧 1.有沒有人反對為了使條目標題更簡潔、精確而把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移動至中國維權運動 2.若有,原因為何,有沒有替代方案可提出 ——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2:13 (UTC)回覆

之前不是討論過了麼?基本都是反對移動。—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2:26 (UTC)回覆
之前的討論是有關是否同意把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移動至維權運動——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3:00 (UTC)回覆
反對的理由都是一樣的。—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3:04 (UTC)回覆
不同。之前有用戶關注以維權運動作為這條目的名字會否導致其內容變得地域中心,但用中國維權運動沒這問題。——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3:10 (UTC)回覆
我反對的理由都是一樣的。—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3:14 (UTC)回覆
你說「維權」里的權不僅僅是指「人權」。但這條目的內容的確不只描述人權。——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4:02 (UTC)回覆
等全面改寫完再說吧。—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9:35 (UTC)回覆
該頁面說述的維權內容已經全面超越人權內容了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17:00 (UTC)回覆

回應Dr. Cravix在本人討論頁留下的 關於之前討論的一點說明

在下方選段回應。


先谈“地域中心”。ht(VGMAMS)言之凿凿地说“其他国家地区都没有‘维权运动’,所以不存在地域中心问题。”听着不错——那么,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算什么?若要扯上“诉讼”,此间的诉讼亦不计其数。所以说,事实不过如此:“对于本地的‘维权运动’,其他国家/地区不可能南辕北辙,用中文或汉语拼音来描述。”这就是enwiki择名之因,我从讨论开始便有提及。
在我個人所接觸的範圍內,是沒人會把閣下提到的幾個發生在中國大陸以外的運動叫作維權運動…但是由於在原討論串中有人給出了證據證明在大陸有人會把大陸以外的這類事件稱為維權運動,所以,可能可以用NoteTA來處理?因為香港台灣都很少用這種我會稱之為具有大陸色彩的中文詞語來命名事件,所以在這裏港/台方的用字情況其實接近enwp…——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覆

然后是“维权运动”一词。我可以说,“维权运动”的涵义太广泛,不仅本来就存在,而且意韵要更广阔得多(甚至我可以说任何诉讼/运动都是为“维护权益”);退一步说,就条目限定,“维权”相关事件叫“维权运动”(“XX维权运动”),而一堆“维权”相关事件也合称为“维权运动”(“XX地区发生维权运动”);换言之,“维权运动”是一系列“维权运动”的统合体,根本混乱。“有来源”很对,但两种说法一样有来源——我能拿出大量来源证明“dumpling指包子”与“dumpling指饺子”,那么dumpling就等于包子/饺子么?顺带一提,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也是重定向。
如果只是偶發性事件則不會叫作運動,而只是維權,如果能搜集到很多維權運動相關事件的話,就不應逐一在維權運動條目中介紹而是另立維權運動列表,讓維權運動條目集中介紹這風潮。順便說一下 這問題無論命名如何都會存在的吧?——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覆

簡言之,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的「Weiquan Movement」類命名有三層含義:「中國大陸的」、「中文的」、「在該語言維基面向地區知名的」。實際上,「中國的維權運動」或「中國維權運動」都無法完全涵蓋之,而且聽起來也很奇怪。因此我覺得,與其為換個仍然不好的名字而汲汲營營,不如先去注重條目的編寫吧,名字自可從長計議。

我個人是認為條目命名能讓用戶從search engine找到其感興趣的條目並閱讀,其重要性不亞於內容本身…寫好的條目沒人看得到也是枉然…——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覆
ref


根據可靠來源,重啟條目拆分討論

根據本人與烏拉跨氪 的討論結果如此,現在本人提出相關可靠來源(詳見User_talk:Hanteng#條目拆分理據)及範疇區分(詳見「人權」及「維權」差異及重疊處),並以字句主義(literalism)「來源內容得有相關字眼為主的討論」的高標準,來開啟新討論。

希望各位能尊重我和烏拉跨氪 的意見,以提供可靠來源為基礎,再提條目名稱命名的理據,為廣泛取得意見,本人歡迎任何人找到符合字句主義高標準的可靠來源,去支持目前看來為原創的「人權維護運動」六字命名或其他命名或其他可獨立成條的相關概念,和目前找到的其他拆分條目名稱做來源內容比較相關比重後,按WP:due編修所有相關條目。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1日 (一) 08:07 (UTC)回覆

補充:2013/10/22搜尋中國知網CNKI用exact search 找(點此按精確搜尋[5]

  • 含有「人权维护运动」六字為「主題」的內容:「此次檢索結果無對應的分組數據」
  • 含有「人权维护运动」六字為「全文」的內容: 找到 2 條結果
  • 含有「维权运动」四字為「主題」的內容:找到 119 條結果
  • 含有「维权运动」四字為「全文」的內容:找到 1,788 條結果

因此按WP:due及學術關注度是否構成「主題」,顯然「維權運動」為宜。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2日 (二) 02:22 (UTC)回覆

目前編修方向

以下列的內容為個別主條目名稱

  • 中国人权运动
  • 中国维权运动
  • 人权维护者

並將對無來源的原創詞「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提刪。--(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1日 (一) 07:46 (UTC)回覆

2013年雙11移動請求

雙11快樂,請按Wikipedia:移動請求中「純粹為修復錯誤編輯的結果」為理據,回退由User:BlackLotux做出的不當原創移動[6][7],將此頁面(現名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移動回頁面中國維權運動,以和中國人權運動有清楚區分。--(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1日 (一) 07:56 (UTC)回覆

來源可用

  • 互聯網與中國乙肝維權運動 張嫄 復旦大學 2011-03-20 [8]
  • 消費維權運動中的市場、國家與消費者組織:消費公民權的一個分析框架 林曉珊 學術研究 2012-07-20 [9]
  • 城市業主維權運動的特點及其影響 鄒樹彬 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 2005-11-15 [10]
  • 2004年的中國: 崛起的中國與世界 [11]
  • 上海業主維權運動: 機會及限制 [12]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0:20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維權運動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06:04 (UTC)回覆

建議改名:「Talk: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Talk:中國維權運動」

Talk: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 → 「Talk:中國維權運動」:討論頁跟主題頁應該同名。 – Kaihsu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07: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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