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吳志揚 (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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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2011年11月15日揚言提告維基百科(對百科內容要求更正否則提告)」的描述
-- ACGFAN(討論)2011年11月17日 (四) 14:15 (UTC)
2011年11月15日,桃園縣長吳志揚透過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對外說明[1]。有網友對此提出不同意見[2]。
但根據「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無論維基百科、維基人、任何網友、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要求其它人了解或參與維基百科運作,當事人也絕無此義務,不應將維基文化變成「維基沙文主義」。並且維基百科的言論自由並不包含誹謗等違反法律的權力。』-- Roruto 2011年11月18日 (五) 15: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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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4]。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嘩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對於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條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但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則不應加入條目中。
在受到質疑時,生者傳記內容應縮減回具有高質量來源、中立且切題的版本。同時,在許多情況下,為了強制執行生者傳記的方針,還需適當地使用諸如頁面保護和刪除等管理工具。在極端的情況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會對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問題採取行動。無論是從法律還是道德的立場來看,我們都應為消除這些條目中的誹謗和其他不良資訊作出堅決的努力。
註釋
- ^ 吳志揚要求維基百科更正否則提告,中廣新聞網,2011/11/15
- ^ 有網友質疑,身為哈佛大學碩士且律師高考及格,卻對於維基百科可自行修改一事不清楚,並且選擇直接訴諸於法律,這不僅違反維基精神,而且對維基百科的言論自由恐怕也有不良的影響。 網友對該事件之相關討論
- ^ (英文)吉米·威爾士.簡報時的演講,Wikimania,2006年8月
- ^ (英文)吉米·威爾士.「WikiEN-l 零信息勝過錯誤或不實的信息」,2006年5月16日和2006年5月19日
奇怪?
吳志揚有沒有揚言提告維基,「在此條目中,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1.有來源,可是只有一個,2.來源不可靠?是中廣,應該算可靠吧。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1月20日 (日) 07:09 (UTC)
吳志揚畢業成績
吳志揚在桃園市長的選舉公報上宣稱大學畢業成績第一名,到了維基百科卻成了"畢業成績倒數第一名".是不是有人在搞破壞? JW19335762743(留言) 2015年1月17日 (六) 10:14 (UTC)
看來是 140.115.9.118 在搞破壞JW19335762743(留言) 2015年1月17日 (六) 10: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