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9年4月

Kriz Ju的最新留言:5 年前
(:)回應
(1)您在條目討論頁聲稱「本人不會再浪費任何時間與你白費口舌」。在條目得到管理員保護後,本人多次呼籲您回歸討論頁討論,但閣下對此置之不理、仍長期拒絕討論,甚為不妥。本人一貫認為,有話好好說、有事好商量,您一而再再而三拒絕討論的行為令他人心寒
(2)您在條目全保護期內拒絕討論及溝通,待保護期結束後未經討論共識即擅自添加其私人認可的版本。這種行為令本人感到不齒。閣下一遇到編輯爭議,就把其他編者提報到VIP,並拒絕在討論頁討論的行為毫無建設性可言,這已經是您第二次以相同理由將本人提報至此了。本人認為,閣下與其在VIP頁面指責其他編者,倒不如儘速參與條目討論頁討論以尋求共識。請您作出對條目及維基有建設性意義的行為,而不是閉目塞聽、獨斷專行,無視其他編者的衷心勸告。
(3)管理員此前已駁回所謂指控,本人在方針框架內使用分身帳號合情合理合法,請閣下切勿一再誣告他人。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4月2日 (二) 05:00 (UTC)
那個PDF檔案有說高雄鐵路地下化是屬於低自償率的計劃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4月4日 (四) 06:37 (UTC)

請問您憑什麼刪除上方之有第三方可靠來源紀載支持的內容?--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9年4月4日 (四) 06:40 (UTC)

參考資料

  1. ^ 台灣英文新聞. 鳳山鐵路地下化 高市盼降分攤. 鳳山鐵路地下化 高市盼降分攤 | 台灣英文新聞. 2012-03-22 [2018-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22) (中文). 市府工務局說,鐵路地下化鳳山段工程,總工程費約177億元,納入中央的TIF和TOD新制後,原本高市府只要負擔1/4的工程款,如今變成負擔55%,出資新台幣約92億元比中央要負擔的80億元還多。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指出,鳳山段工程預計今年底發包,目前市府編列初期工程預算1至2億元,都還在財政許可能力範圍,一旦到了工程高峰期,預算編列恐非高市府財力所能負擔。 

以下這個來源是提到,有人向簡議員陳情,卻被您寫成"遭到簡議員批評"。 請問一下,您這樣寫符合NPOV?我還以為是簡議員辜負市政府的一片苦心!可是來源顯然不是這個意思!

  • 破壞圓環緝煙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說明:前因Mydjsound屢次全盤式整段刪除、惡意破壞有來源有多人編輯之內容,管理員AT有暫行保護條目,AT前囑-若Mydjsound違反討論指引,回報處分。如果再有出現人身攻擊等問題,請及時回報,不要拖延)。
  1. Mydjsound再次違反討論指引,人身攻擊[16][17]
  2. Mydjsound連續多次"全盤式"惡意刪除"整段"有多項來源、且有多人編輯之內容[18][19][20]
  3. 違反討論指引,光此條目編摘3月6日迄今屢對本人的擾亂、人身攻擊已有十次之多。
  4. Mydjsound犯行A.全盤式整段刪除、惡意破壞有來源有多人編輯之內容 B.林女是現身說法,非據說聽說,該段放至"他說"是管理員提議也是眾議 C. Mydjsound不參與議題討論,直接破壞 D.Mydjsound屢犯擾亂、人身攻擊 E.不但不理會破壞之警告[21]還隨即再次人身攻擊
  • Mydjsound屢次人身攻擊,摘內容-1.他的行徑,各種為白色恐怖護航、還會瞎掰、引用謠言,各種洗腦維基讀者。2.不用工作就有錢,沒日沒夜四處鬧。3.不允許Chinuan12623,或任何自認自己是龜孫子的人留言。4.勿再放謠言了,放過維基百科。5.不要再出來控制臺灣人的思想了,這可沒有加班費。6.勿刻意運用謠言,完成個人目的,洗腦讀者。7.勿刻意運用謠言,遂行個人不堪之目的,8.誤導讀者,並為國民黨美化,非常惡質,這種行為令人不齒。9.加入傳聞謠言,試圖搗亂維基百科,遂行你個人美化國民黨政府的行徑。[22][23][24]
  • 摘:Mydjsound違反討論頁指引,人身攻擊受懲封禁紀錄: 
#2018年6月25日 (一) 07:24 Wong128hk(讨论 | 贡献)封禁了Mydjsound(讨论 | 贡献),到期时间为1个月 (账户创建停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上次封禁期結束後含沙射影,人身攻擊其他用戶;問題持續)
#2018年5月28日 (一) 09:21 AT(讨论 | 贡献)封禁了Mydjsound(讨论 |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 (账户创建停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上次封禁期結束後含沙射影,人身攻擊其他用戶)
#2018年5月25日 (五) 05:55 AT(讨论 | 贡献)封禁了Mydjsound(讨论 | 贡献),到期时间为3日 (自动封禁停用) (多次違反討論頁指引,張貼與條目無關內容)

敝人在此過程中已經向對方解釋為何章節不宜刪除(詳見「此編輯摘要」)以及方針WP:共識要求引發爭論的用戶在討論頁尋求共識(詳見「此編輯摘要」),然而對方無視勸告、繼續刪除章節。--Matt Smith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4:26 (UTC)

閣下的撤回沒有說明任何理由,也沒有對我提出的理由進行反駁。也未與我討論。閣下的回退已經違反WP:共識,應當提出自己的理由,否則閣下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不應妄圖擅自回撤,維基百科條目並不是閣下所有。還請閣下自重。~ viztor 2019年4月8日 (一) 04:35 (UTC)
另外,在我已經記錄編輯摘要,閣下因編輯意見不同而威脅以至於提報破壞,而不是通過討論頁進行討論,是明顯的遊戲維基規則。請閣下自重。~ viztor 2019年4月8日 (一) 04:38 (UTC)

@Tigerzeng:敝人不會強求閣下處罰對方。如果閣下認為此事可以結案了,那麼敝人也就順其自然。但是敝人想提個醒,以免閣下被對方(User:viztor)誤導。敝人確實有向對方說明理由(如敝人在上方連結的第一個編輯摘要),對方聲稱敝人沒有說明理由云云,是完全背離事實的再者,方針WP:共識是要求引發編輯戰的人去討論頁尋求共識,而User:viztor在這裏卻反過來誣指敝人違反WP:共識。這些事情,敝人相信閣下都能看清。--Matt Smith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9:28 (UTC)

  • 您說得沒有錯。在我看起來,最主要的問題是那部分內容存在爭議,而非指控違反「WP:共識」當中誰對誰錯。二位能把爭議解決掉是最好,但若本不是核心問題的指控成為阻礙爭議解決的因素,那麼我認為有必要重新考量這幾次編輯摘要及VIP處提到的問題。--Tiger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9:41 (UTC)
謝謝閣下說明,敝人瞭解了。敝人會邀請對方到討論頁進行討論(雖然應該由對方負責此事)。--Matt Smith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9:45 (UTC)
順便一提,關注度不限制條目內容,而限制一個條目該不該存在。在移除之內容附有來源的情況下,希望移除者說明移除的理由(例如是來源不可靠,還是冗餘內容等等)。這些都請在討論頁進行,此處就不要再展開了。--Tiger留言2019年4月8日 (一) 09:46 (UTC)

@Matt Smith:閣下在「撤回」這裏的編輯是沒有提供論點的。隨後通過再次編輯補充的理由是沒有辦法通知到相關用戶的,請注意。不認為有必要回應無理由的撤回。這裏注意到閣下確實在隨後的編輯中通過編輯摘要提供了閣下的觀點,因此撤回之前的觀點。爭議有相應的處理流程,在確定不是vandalism的情況下以威脅而非討論替代,無助於達成共識。~ viztor 2019年4月8日 (一) 21:53 (UTC)

我不是在破壞,我是在保護。--保護劉創馥條目留言2019年4月13日 (六) 11:48 (UTC)

已由管理員Tigerzeng執行   不限期封禁。--風雲北洋Talk 2019年4月14日 (日) 05:55 (UTC)

此IP不只是發出一個廣告宣傳,已經由 South 君發出最後警告,依然繼續其行為,請求處理。EveryDayMood 反對大量創建低質頁面 2019年4月14日 (日) 11:05 (UTC)
@TigerzengXiplusKalicine730:因破壞行為極為嚴重,現ping一下線上管理人員。--KMB-ATENU139 討論2019年4月14日 (日) 11:11 (UTC)

只要該討論(地圖砲)不處理,這裏一天被歸檔當天就再度回報--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9年4月16日 (二) 04:49 (UTC)

(:)回應Category:3月小小作品,3月27日首批條目到期。有這恆心忙着提封我,可有恆心去救救這批台灣將領?🌜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2019年4月16日 (二) 06:05 (UTC)
「鄙人能理解維基中的台灣編輯非常積極於撰寫攻擊大陸相關的條目。」,一竹篙打一船人。--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6日 (二) 08:49 (UTC)
這不是打翻一船人的問題。無憑無據的,連一個人都不應該打呀。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16日 (二) 15:12 (UTC)
(:)回應:認真看看編輯歷史吧⋯⋯ Hayman30留言2019年4月17日 (三) 14:45 (UTC)
  • 持續使用「斷章取義」、「扣帽子」、「嘗試通過抹黑我來讓我閉嘴」等字眼,說本人「溝通有問題」和「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傷害是可觀的」,發言持續違反方針指引,由IP至此賬號被多次封禁[54][55][56]後行為毫無改善,見編輯。
  • 發現人: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4月18日 (四) 10:00 (UTC)
  • 處理:

────────────────────────────────────────────────────────────────────────────────────────────────────我自己說一句,一開始uum只是單純說惡意推定,那我的推定理據就是鴨子測試。問題在於,若鴨子測試不應當被使用,我覺得WP:HAM會積壓嚴重,正是有了鴨子測試,才能高效地去封禁傀儡。而且從編輯傾向看,相關IP用戶確實是傀儡,在我看來沒有推翻可能。而AGF原則和鴨子測試一樣,都不應被濫用,濫用AGF,會使擾亂者很難被處理。而uum對於新用戶的態度(濫用AGF)相較於其對現有社群的態度(指責合理使用鴨子測試、指責合理的惡意推定)而言,值得商榷。--DWT·C·S^Nothing is impossble. Try your best to reach anything. 2019年4月19日 (五) 18:54 (UTC)

(:)回應:我沒有不聽勸告,只是希望他可以給予多少少時間讓我處理資料,而且其他很多版面如百想藝術大賞亦有使用隱藏內容,韓國福布斯名人榜版面亦無創建附屬條目,但他並無作出修正,只針對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做法有欠公允,不過我最後作出讓步,但不太明白為何他會投訴我使用複雜無意義的排版? Stevencocoboy留言2019年4月20日 (六) 06:18 (UTC)
  • 處理:
  • 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執意添加已提刪模版(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22#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行政區劃),[編輯行為]
  • 發現人: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0日 (六) 14:32 (UTC)
  • 處理:
  • (:)回應
  • (1)為人處世要講道理,對於您不願討論、拒絕溝通而只會把別人提報VIP的行為,恕本人難以苟同。相關內容已至少存在了一個半月,您居然也好意思指控其他編者「執意添加」?恐怕應該說您「執意刪除」比較恰當一點吧?閣下完全沒有與其他編者討論的意思,迄今也沒有在討論頁發起討論以徵求意見,反而倒打一耙把其他編者提報破壞。本人對閣下的非建設性行為深表失望與遺憾。
  • (2)本人在條目編輯摘要中已經明確說明,方針指引並未限制以添加參數形式展現數據作為條目內容,也並未規定已被提刪之內容不得在條目中出現。本人認為此部分內容在條目中有必要出現,若您與本人觀點相左,大可前往條目討論頁暢談。真理越辯越明、事實越辯越清。如果您認為您的編輯能夠取得共識,那就不妨到討論頁討論尋求共識。如果您認為您的觀點有道理,那麼與其他編者溝通交換意見又何妨?本人一向主張有話好好說、有事好商量,閣下固執己見、單憑己意的行為對條目編輯毫無意義。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4月20日 (六) 14:48 (UTC)
我只知道你堅持要放被刪除的導航模板,那當初的刪除討論是假的嘛? 還是wiki沒有覆還條目的規則了? 更何況這個導航模板的內容還跟條目內容重覆,就規則或撰寫上都不合理。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0日 (六) 15:11 (UTC)
(:)回應:如果您要討論編輯上的問題,應該前往條目討論頁而不是此處。VIP不是討論具體編輯問題的地方。既然您無心在討論頁開闢討論解決問題,那麼就由本人先行開闢討論,請移步條目討論頁詳談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4月21日 (日) 02:24 (UTC)
警告是確保破壞用戶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合規定的,很明顯該用戶清楚自己的編輯行為。還可以退回了兩次。如果這樣的行為是合理的,那是否以後被提刪的導航模版就直接貼在條目底下就就地合法了? 這樣是在玩弄自己的觀點嘛? 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0日 (六) 15:33 (UTC)
如果您要討論編輯上的問題,應該前往條目討論頁而不是此處。VIP不是討論具體編輯問題的地方。既然您無心在討論頁開闢討論解決問題,那麼就由本人先行開闢討論,請移步條目討論頁詳談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4月21日 (日) 02:24 (UTC)
這是規則上的問題,如果您堅持放置一樣的導航模版就是違反規則,此例一開是否就是跟大家講,被提刪的模版直接放在條目下就可以就地合法了。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4:51 (UTC)
這個議題不是單一條目的問題,而是WIKI規則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去提案以後被提的模版可以直接放在條目上當合法使用。屆時我會參與討論的。您在條目討區頁所參與的討論,就恕不參與了。 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4:58 (UTC)
另外您一直喜歡退回當溝通 我也就順着你做了。怎麼事後變成我不願溝通跟拒絕討論了呢? 如此行為我也是無法理解的。Light0113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5:16 (UTC)

已由管理員Tigerzeng執行   不限期封禁。--風雲北洋Talk 2019年4月22日 (一) 04:01 (UTC)

  • 大量條目
  • 用戶Mys 721tx身為管理員,長期以來破壞條目、濫用權限。近期在對詞條055型導彈驅逐艦做編輯時,發現在該詞條的歷史版本中,長達一年以來,大量有效合理的編輯均遭Mys 721tx迅速撤銷。例如055型驅逐艦首艦被命名為「南昌」早在兩年前下水時即已為人所知,媒體廣泛報導,成為一艘知名軍艦。然而每次有用戶添加該艦名至詞條時,均遭Mys 721tx立即撤銷,理由是無可靠來源、侵犯版權,或者乾脆沒有理由。其他用戶即便補充可靠來源,依舊進行撤銷。可是被Mys 721tx保留下來的反而不少是錯誤內容或者需要參考來源而沒有來源的內容。早在去年7月就已有人在討論頁互助客棧提出這個問題,可惜Mys 721tx熟視無睹、我行我素、本性難移,甚至動用權限將該條目設置為僅允許自動確認用戶編輯。

觀察Mys 721tx的編輯記錄發現,長久以來其沒做出多少實質貢獻,幾乎所有編輯都是在撤銷他人的編輯,涵蓋各類條目,因此多次犯下眾怒惹出糾紛。經觀察在軍事類條目上他完全不懂相關知識,純粹是憑個人喜好隨意破壞詞條。在其他類條目上恐怕亦如此。其人經常在短時間內做出大量回退操作,時常一分鐘就能撤銷三四個條目甚至更多。例如僅就昨天而言,其在2019年4月20日 (六) 14:20和20:32連續回退了四個詞條,而在2019年4月14日 (日) 03:09甚至一分鐘內回退了多達9個條目。每6秒多就完成對一個詞條的閱讀和編輯,如此之快的編輯速度,只能說明Mys 721tx根本就沒看條目內容,只是喪心病狂地點擊鼠標撤銷而已。單在最近不到一個月之內,就撤銷了近500個條目。明明自己毫不尊重維基用戶的勞動成果,卻時常大言不慚地警告其他用戶不要違規。

特此提醒其他管理員注意該人的破壞行為。如果可能的話,請恢復被其破壞的條目。

經我抽查貢獻後,我認為,這個管理員的行為是可以接受,@Mrtn08任何人都可以撤銷無來源的貢獻天篷大元帥 (會客)--(機翻維護工作小組開設拉! ) 2019年4月21日 (日) 01:46 (UTC)
希望能詳細描述一下你的抽查結果。此外,該人以撤銷他人編輯為樂與是否缺乏來源無關。前面已經說明,就算詳細補充來源,他依舊如此。缺乏來源或者侵犯版權只是他偶爾使用的理由而已。多數時候撤銷連理由都沒有的。Mrtn08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2:01 (UTC)
@Mrtn08:無理由撤銷的是為回退破壞。Catherine Laurence 2019年4月21日 (日) 02:10 (UTC)
@Catherine Laurence:那請問您認為該用戶是否存在破壞行為?其大多數回退私以為都是不合理的。而他頻繁出現的一分鐘內回退4-9個條目已經不單單是回退缺乏理由的問題,高度懷疑他回退時根本就沒看內容。Mrtn08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2:16 (UTC)
否,一分鐘回退四五次並非難事,看編輯差異就能快速判斷而不用通讀全文。Catherine Laurence 2019年4月21日 (日) 02:21 (UTC)
@Catherine Laurence:也就是說,雖然這位用戶的撤銷基本沒有理由(理由大都是自動生成的,只寫了回退到某個版本,沒有原因),但您認為他的無理由撤銷不屬於破壞行為?另外能請您演示一下1分鐘內合理地閱讀並回退9個條目嗎?如果能普及這個工作方法,想必能大大增加編輯效率。Mrtn08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02:30 (UTC)
  • @Mrtn08::使用導航popup+回退權,popup可以在不打開連接的情況下加載修改內容,回退權秒退。也可以使用huggle,我用huggle的時候一分鐘回退過不止9個條目(hg有疑似破壞的識別功能,推給我的基本上50%是破壞)。--DWT·C·S^2K+2H2O=2KOH+H2 2019年4月21日 (日) 07:47 (UTC)
  • @DW_YoungDLS::好的,請您演示一下在1分鐘之內連續判斷出9個以上條目是否為破壞並找到合適版本做出回退。另外我需要再次在這裏提醒,主要問題是在於Mys 721tx的回退破壞了大量有效內容,早就因此犯下眾怒知名了。Mrtn08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17:23 (UTC)
────────────────────────────────────────────────────────────────────────────────────────────────────
  • 移動版恕無法演示(popup/huggle不適用),您可以查看我的貢獻來查明9+回退是否屬實。--DWT·C·S^Nothing is impossble. Try your best to reach anything. 2019年4月21日 (日) 17:29 (UTC)
我當然相信屬實。但您似乎反而對不檢查內容進行快速撤銷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如果您覺得速度越快越好的話,只要沒有相關限制,要不要試試寫個腳本一分鐘撤銷1000個詞條?我鄭重建議您不要學習苗同學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以破壞和撤銷他人有效編輯為樂。Mrtn08留言2019年4月21日 (日) 19:59 (UTC)
我想說,自動撤銷腳本不是沒有,對於WP:Prate,自動腳本直接批量回退是最好的選擇(這種操作一秒鐘就可以回退成百上千筆明顯破壞);而不使用自動腳本,回退操作亦耗時極短,只需1秒左右即可更改回原來編輯,配合huggle的反破壞網絡篩選,是完全能夠在1分鐘內回退超過9條目的。(然而我的回退與mys不同,我使用回退權,如若不是明顯的破壞,一般都會在條目內空編輯或是在被回退人的討論頁說明理由,不是以回退為樂)--DWT·C·S^sinx∈[-1, 1] 2019年4月22日 (一) 16: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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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在想什麼。--奈威空白鍵|簽名 2019年4月26日 (五) 17:47 (UTC)
好吧~~。--奈威空白鍵|簽名 2019年4月27日 (六) 11:25 (UTC)
  • @Diraged3:既然多位用戶對大幅刪除內容的行為有所不滿,且此非常規行為,還請您不要再用這種方式作為「改善條目」的開端。改善條目並非一定要以移除內容為開始,更何況有其他用戶反對的情況下,反覆回退,更是不妥。如有需要,可以使用草稿頁面,方法請見WP:DRAFT。此為警告,望勿再進行相同的行為。若再出現,將可能不得不禁止您編輯一段時間。--Tiger留言2019年4月27日 (六) 04: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