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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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pesticide)或除害剂[1][2][3][4],是用来预防、消灭、引诱、驱避或控制任何有害生物的化学物质[5],例如:除草剂、杀虫剂、杀线虫剂、杀真菌剂等等[6][7]。广义的“农药”(agricultural medicine[8])尚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脱叶剂、干燥剂,疏果剂、抑芽剂等物质,以及用于防止作物变质的化合物,但并不包括肥料、动植物营养剂、食品添加剂、兽药。
有害生物通常指与人类竞争食物,破坏财产,散播疾病或造成困扰的生命体,包括昆虫、植物病原体、杂草、软体动物、鸟类、哺乳类、鱼类、线虫类(蛔虫)及微生物。许多农药对人体是有毒的。
农药可以是化学物质,生物(如病毒或细菌),杀菌剂,抗感染剂,或者是任何能够对抗有害生物的手段。
历史
在公元前2500年,人类就开始使用农药来预防农作物的损害。最早的农药应用是大约4500年前在美索不达米亚苏美尔喷洒的元素硫。古希腊诗人荷马曾提出用燃烧的硫磺作为熏蒸剂。古罗马的老普林尼曾提到用砷作为杀虫剂;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老普林尼死于带有燃烧硫磺气味的火山烟雾,从而真正说明了硫磺烟雾的非选择性毒杀作用。
在15世纪,诸如砷、汞、铅等的有毒化学物质就被用在农作物上以杀死有害生物。在17世纪,尼古丁和硫酸盐从烟草中提炼出来作为杀虫剂使用。19世纪引进了两种更天然的农药,除虫菊和鱼藤酮。除虫菊化合物是从菊属植物提炼,而鱼藤酮是从热带植物(主要仍然是鱼藤)的根部提炼出来。
在1939年,保罗·米勒发现DDT是非常有效的杀虫剂。它很快地成为世界上最广为使用的农药。然而,在1960年代,DDT被发现妨碍了许多食鱼鸟类的生殖能力,因此对于生物多样性有重大威胁。蕾切尔·卡森和她的畅销书《寂静的春天》,详细地说明化学农药及杀虫剂的使用,对食物链和生态环境所带来的重大影响。DDT目前被超过86个以上的国家禁用,但是在部分发展中国家仍然用来消灭蚊子和其他作为传染病媒介的昆虫,以预防疟疾和一些热带性疾病。
农药的用量从1950年来已成长了50倍之多,每年的用量约为250万吨。
分类
依使用对象
农药种类繁多,依其使用对象分类,简单明了。每一类之下再依照不同的化学特性分类。
原材料
农药亦可分类为化学合成农药及生物农药,虽然两者之间的界线有时并不明确。
系统性农药由植物吸收至体内,通常经由木质部向上、向外移动,因此造成效力的增加。系统性农药会使花粉和花蜜带有毒性,因而造成传粉昆虫的死亡。
使用规范
农药残留规范
农药的影响
对环境
农药会进入河流,湖泊和池塘污染水源,令水质变酸,导致在水中生活的生物生病和死亡,尤其对鱼类和两栖类动物的影响最严重。有磷的农药还会导致海藻的疯长,导致大量的鱼类死亡。
对农药使用者
食物中的农药残留
许多农药是有毒的,使用农药后,农作物带有农药残留(简称:农残),令农作物中含有毒素。
- 未遵守该农药的停药期规定,而提前采收,使得农药残留。
- 使用不被允许使用在该农作物的农药,而导致农药被该农作物吸收。例如在生姜种植使用“神农丹”。
对一般大众
使用农药目的是杀死有害生物,但同样农药会令人类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农药的危险性
会对生物产生伤害的药物,比如:百草枯
农药的发展
参考
- ^ 顾祐瑞. 圖解食品衛生與安全.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 34. ISBN 9786263666207.
- ^ 朱树恭. 工業化學概論(上冊).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91: 353. ISBN 9789570503234.
- ^ 李芬.光致毒性除害剂[J].激光与光电子学进展, 1990(9):25-27.
- ^ 除害劑. 食物环境卫生署.
- ^ FAO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of pesticides. The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 ^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Pesticide Ingredient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April 2, 2018 [2018-12-01] (英语).
- ^ Randall C, Hock W, Crow E, Hudak-Wise C, Kasai J. Pest Management. National Pesticide Applicator Certification Core Manual 2nd. Washington: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Departments of Agriculture Research Foundation. 2014 [2018-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0).
- ^ 農藥. 乐词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繁体中文)
- ^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2021-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5) (中文(台湾)).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公布.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2021-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1).
相关参考网页
- 绿色和平:农药污染网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绿色和平:大量化肥促使蓝藻爆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情信息处 农药登记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查询
-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登记农药查询
-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除害剂的监管及有关资讯
- 国家农药信息中心 (NPI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 有关农药的议题
- 农药法律指导 NetRegs.gov.uk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
- 农药的行动模式 (国际农药应用研究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