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璟 (刑部尚书)

刑部尚書

刘璟(1450年—1522年),字德辉河南开封府鄢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璟
大明太子少保刑部尚书
籍贯河南开封府鄢陵县
字号字德辉
出生景泰元年(1450年)
逝世嘉靖元年(1522年)十一月
配偶元配翟氏,继娶王氏
亲属(子)刘诜、刘讱、刘䚸
出身
  • 成化十年甲午科举人
  •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河南乡试举人,成化十一年(1474年)联捷乙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成化十九年(1483年)升刑部员外郎,成化二十年(1484年)升郎中,充副使,册封蜀府。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升松江府知府,任内治理卓有功绩。丁父忧服阙,弘治十年(1497年)改山西太原府知府。弘治十二年(1499年)升四川右参政[1]。弘治十八年(1505年)升山东右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年)升山东左布政使。正德二年(1507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不久召为刑部右侍郎。正德四年(1509年)升刑部左侍郎,同年升刑部尚书。正德五年(1510年),因平定宁夏,加太子少保,连疏乞休归乡。

嘉靖元年(1522年)十一月卒[2]

家族

曾祖刘聚。祖父刘义,赠太子少保刑部尚书。父刘海,封知府,赠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弟刘珮。子刘讱,嘉靖年间官至刑部尚书。

参考资料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六》:弘治十二年十一月癸未 升山西太原府知府刘璟为四川布政司右参政。
  2. ^ 国朝献征录·太子少保刑部尚书致仕晋阶荣禄大夫刘公璟墓志铭(杨廷和)》(卷四十四):公讳璟字德辉姓刘氏世为鄢陵人曾祖讳聚有隐德祖讳义父讳海俱赠太子少保刑部尚书祖妣田氏母□氏俱赠夫人公生有异质弱冠补学官弟子员同邑司徒张公谢政归一见器之曰公辅器也他日名位当不下我东吴刘钦谟时提举河南学政试居优等当廪公以让同学之贫者曰助之养也成化十年举于乡明年第进士试政刑部当外补司寇林庄敏公疏留本部理刑授主事十九年升本部署员外郎虑□江南多所平反又明年署郎中充副使 册封蜀府二十二年升松江府知府洗手奉法督率吏民勤职业劝农桑修水利敦士习举入宋论凶戾杀人前守莫能治公置之法豪右皆敛迹海上有城隍威灵太守廉明之谣郡人张某尝为鄢陵学谕公所从受业者致仕家居非公事未尝一至郡斋公常候之问政有疾公昕夕往视自进汤药比卒为持心丧其旧第久鬻于人出俸金赎归其子松人至今两贤之丁外艰改太原府惠绥穷民如在松江时再期陞四川参政汉州屯军杀人为乱巡按御史欲调兵剿之□曰是不可激亲往招谕之首恶就擒乱遂定以内艰改山西随御史按泽州宗室有诉州守者袖刀截耳以胁御史众皆走避公挺身入谕以理法引臂出之血涴其衣闻者壮公之义十八年升山东右布政使正德元年转左薅剔宿蠹御吏严而赋民宽部使者交荐之明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事事务存□礼罢诸苛细条贯人以为便 赐金绯衣一袭劳之未几召为刑部右侍郎大同人有诉将官不法者 命公往勘奏复称 旨四年转左 寻阶尚书时逆瑾专政□流缙绅公委曲调护禆益亦多五年以宁夏平加太子少保 廷臣会鞫逆瑾有微斥瑾者辄反唇公厉声叱曰朝廷有大法在尚尔私怼邪次讯诸奸惟允 上方委用公而公遽以老请得俞旨乘传归岁役有隶月馈有廪皆异数也公归自扁其所居之堂曰怡闲因以为号与亲旧日觞咏相乐也七年流贼之乱毁公庐诰敕俱焚命补给之仍优恤其家今□□龙飞覃恩进阶荣禄大夫嘉靖元年十一月十□日晨兴忽爇香危坐命长孙婿程侑书遗言□□□勉为忠孝不及家事书巳就枕如安□者□□□□固无他疾也得年七十三讣闻命礼部谕□□□工部治葬事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樊莹
直隶松江府知府
成化二十三年-弘治七年
(1487年-1494年)
继任:
陈让
前任:
徐佑
山西太原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张晟
前任:
车霆
宣府巡抚
正德二年(1507年)
继任:
邓璋
前任:
洪锺
刑部尚书
正德四年-正德五年
(1509年-1510年)
继任:
何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