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曾(1885年7月21日—1938年7月26日),镕溪,又字镕西云南大理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政学系法学家白族

张耀曾
出生1885年
 大清直隶北京
逝世1938年6月
 中华民国上海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教育程度公立京师大学堂
日本第一高等学校
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亲属表弟 郑天挺
经历
  • 中国同盟会员
    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制委员长
    众议院议员
    宪法起草委员
    国立北京大学法科教授
    军务院岑春煊之秘书
    云南都督府参议
    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
    法律讨论会会长
    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
    私立上海中国公学社会科学院法律系主任兼教授
    黄郛内阁司法总长
    律师
    私立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新中国建设学会常务理事
    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代表作
  • 《云南》杂志
    《考察司法记》
    《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
    《民法讲义》、《知非集》
    《大理张氏诗文存遗》

生平

1885年,张耀曾生于北京,祖父张其仁是道光年进士,湖南衡永兵备道;父亲张士鏸系光绪年进士,官至内阁中书。1902年,考入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4年,经学部选派赴日本留学,入第一高等学校。于1908年毕业后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肄业。1905年,与同乡李根源吕志伊加入中国同盟会,隔年创办《云南》杂志,担任总编。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张耀曾辍学归国,被任命为参议院云南代表,参与草拟临时约法,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制委员长。1912年5月,临时政府和国会迁往北京,参与议事规则的制定。7月,同盟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和宋教仁杨南生起草国民党宣言,当选总干事兼政事部主任。次年4月,当选众议院议员,7月,当选宪法起草委员参与讨论宪法草案二次革命失败告终,1913年10月,张脱离国民党,与杨永泰蓝公武等人另组民宪党,在国会仍然继续活动。11月4日,国民党被解散,国会被迫停止,张耀曾再东渡日本,回到东京帝国大学肄业,加入欧事研究会和中华革命党,至1914年归国,任北京大学法科教授。1915年9月,南下上海与谷锺秀杨永泰钮永建吴稚晖等人会合,创办《中华新报》,任社长。不久返回云南协助蔡锷唐继尧,任云南军都督府参议。

 
民国之精华》中的众议院全院委员长张耀曾

1916年,护国战争时,和章士钊一起任军务院岑春煊的秘书。6月,被任命为北京政府段祺瑞内阁的司法总长,8月,抵达上海,但由于烟土案而被张勋攻击。国民党被解散后党员也分成了好几派,张耀曾便和李根源等人组建政学会,主要讨论儒教和省制入宪的问题。1917年5月,被任为李经羲内阁司法总长,但未就任,时广州军政府成立,张耀曾无意卷入对抗,因而在天津闲居。10月,复任北京大学法科。1919年冬,与熊希龄蔡元培黄郛推动南北议和。1920年8月,政学会内部矛盾激化,张耀曾发表声明宣布解散政学会。1922年,直奉战争结束,恢复民六国会,8月6日,张耀曾被任为唐绍仪内阁司法总长,到职后转任法权讨论会委员长,兼私立上海中国公学法律系主任。1923年,反对曹锟贿选。

 
与唐继尧等的合影

1924年10月,北京政变,受冯玉祥之邀任黄郛内阁司法总长,6月,张作霖进京,张耀曾便离开北京,赴上海访友,并在上海做执业律师,兼任私立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新中国建设学会常务理事等职。1929年初,定居上海,和沈钧儒李伯申合开事务所。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张耀曾积极主张抗日,参与发起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一二八事变时更是积极募捐劳军。1932年5月,与黄郛组织新中国建设学会,被选为常任理事,后代理主席。1936年11月,为七君子案辩护。1937年8月,任国防参议会参议。次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38年7月26日,张耀曾在上海逝世,年53岁。

著作

著有《考察司法记》、《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民法讲义》、《知非集》、《大理张氏诗文存遗》等。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1901. ISBN 978-7-202-03014-1. 
  • 张耀曾,杨琥主编. 宪政救国之梦:张耀曾先生文存. 法律出版社. 2004-1. ISBN 9787503651724. 
  • 董彦斌. 追寻稳健宪政.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2. ISBN 9787302304869.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章宗祥
司法总长
1916年6月 - 8月
继任:
江庸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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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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