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李作乂是南京大理寺卿李炳的侄子,个性方正严肃,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成进士,授山西汾阳县知县,有惠政。任满后,升兵部武选司主事,辞官回乡。
回卢氏后,他出租盈余,捐献粮食,在城内设立瞻士社仓,涧西村立设立广济社仓;仿效朱子于荒年计算人口授与食粮,方便赈济,数万人得以存活。卒祀乡贤祠[1]。
引用
- ^ 1.0 1.1 光绪《卢氏县志·卷八·人物》:李作乂,字研极,万厯丁酉科举人,丙辰科进士。辽东巡抚、大理寺卿炳之胞侄也。性方严,敦古好义,初任山西汾州府汾阳县知县,多惠政,考满陞兵部武选司主事,后归休,出租积之赢余,输栗千石,在城立瞻士社仓,涧西村立广济社仓。仿朱子古法,每遇岁荒,计口授食,随时赈济,赖以全活数万人,至今邑人仍思其德焉,卒祀乡贤。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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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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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汾阳县知县 1618年-16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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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黄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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