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尚燝
樊尚燝(1587年—?),字明卿,号锺阳,江西进贤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丙辰进士,崇祯时官至河南巡抚。
樊尚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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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河南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进贤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明卿,号锺阳 |
出生 | 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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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湖广德安府应城县知县,调江夏县。天启二年(1622年),擢为山西道御史,天启三年(1623年)十一月奉命两淮巡盐,五年丁忧归。七年以忤魏忠贤,被诬贪赃削籍罢职家居。
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复官。五月起补云南道御史。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以掌道御史参与会审钱谦益受贿案。崇祯三年(1630年)二月,为太仆寺添注少卿。崇祯四年(1631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崇祯五年(1632年)十月,流贼攻犯武陟、清化、济源,怀庆府及河内县境大口柳树等口俱不守,游击黄龙战死。崇祯皇帝让樊尚燝戴罪自赎。崇祯六年正月,罢为太常寺少卿,二月以玄默代之。
家族
曾祖樊以口。祖樊一复。父樊应乾。母万氏[1]。
参考文献
- ^ 李开升《明万历丙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崇祯长编》
- 《明史纪事本末》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