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公廉(1496年—?年),字介卿,号简斋,浙江金华府汤溪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胡公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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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昌府知府 |
籍贯 | 浙江金华府汤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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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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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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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祝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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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第七十六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进士。观兵部政,十三年任泉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官终南昌府知府[1]。
家族
参考资料
- ^ (清)谢启昆、陈兰森《南昌府志·卷三十》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七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进士。六月十六日生,行八,曾祖胡以英;祖胡时珪,寿官;父胡枨;母戴氏。重庆下,妻祝氏,弟公明;公恕,子良贵;良魁。由县学生中式浙江乡试第七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三十六名。观兵部政,升刑主事,员外,郎中,南昌知府止。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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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谭铠 桐乡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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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三年-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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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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