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差人

Fevawo在话题“建议将差佬并入差人”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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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正 Koonleg 不实及严重性误导内容

随便数列,如下:

  1. 杂差并非指所有母须穿着制服当值的差人,
  2. 杂差只指驻守于刑事部的差人,
  3. 杂差一词,至今仍用,并非只流行于、或多指于五十年代及六十年代的差人,
  4. 杂差一词,并无种族分识,不限于指华裔人员,
  5. 杂差泛指员级人员,佐级或以上者,均有其他俗称,
  6. 杂差并无便衣警探俗称。香港制造 Made in Hong Ko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4 (UTC)回复

夺取他人条目和资料

恶意针对

Koonleg 已被封禁,本人公道遂还 ( 特此澄清 )

建议将差佬并入差人

差佬差人的衍生用词,建议合并。--Fevawo留言2015年1月24日 (六) 04:29 (UTC)回复

差人一词,找不到出处,指控用词粗俗。更找不到出处,差人不能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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