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木业案

亿霖木业案发生于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间,亿霖木业集团以“投资造林”为幌,销售林地每3700元人民币,共售林地42.2万亩,通过传销等手段两年时间,非法集资16.8亿元人民币,涉及中国9个省市的2.2万人,其中首都北京受骗群众达1.7万人,公司广告一度由电影明星葛优代言。

它是当时北京历史上最大的传销案件,2006年1月立案侦查,2008年9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009年3月23日一审判决28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处以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赵鹏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亿零34万元[2]

历史

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主犯赵鹏运曾因传销获刑1年10个月[1]。2004年初,赵在服刑期间与屠晓斌、赵代红等人合谋,决定出狱后靠销售林地继续进行传销。4月,赵鹏刑满获释,成立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辽宁、重庆等多家公司,以“合作托管造林”的名义展开业务。[2]

参考文献

  1. ^ 1.0 1.1 北京最大传销案——亿霖木业案开庭. 新华网. 2008-09-22 [2023-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5). 
  2. ^ 2.0 2.1 “亿霖”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 涉案金额达16.8亿. 中国新闻网. 2009-03-23 [2023-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8). 

外部链接